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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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甘州区20xx年度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对其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务人员,均适用本制度。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应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医院成立医务人员定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拟定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指导和评定考核结果,确保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我院考核小组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由区考核委员会与我院共同负责。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包括: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量,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业务水平包括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应用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按临床医务人员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务人员做出考核评定,在《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知被考核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行为记录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受到院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完成各级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取得院级以上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范文(4篇)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范文(4篇)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范文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德医风,我们制定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该制度旨在准确评估医务人员的医德表现,并提供相应的激励和奖励,以促进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提升。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树立健康的医患关系,制定本考评制度。

第二条本考评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德考评的内容包括诊疗水平、医疗安全、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第四条医德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年度考评和定期考查。

第五条考评结果将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医务人员根据考评结果,将享受相应的激励和奖励,如岗位晋升、绩效奖金等。

第二章考评标准第七条诊疗水平考评主要包括病例分析、诊断准确性、治疗方案合理性等方面的表现。

第八条医疗安全考评主要包括规范操作、手术安全、用药合理等方面的表现。

第九条服务态度考评主要包括沟通能力、病人满意度、服务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职业道德考评主要包括医德规范遵守、隐私保护、纪律遵守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章考评流程第十一条医德考评由医务科室负责监督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按照一定周期,医务科室将通过多种方式(如病案评审、医疗质量检查等)对医务人员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医德考评结果由医务科室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公布。

第十四条对于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医务人员,医务科室将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辅导,以提高其医德水平。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五条考评成绩优秀的医务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如先进员工称号、绩效奖金等。

第十六条对于连续多次考评不合格的医务人员,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惩罚,如降职、停薪等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在医德行为上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录在个人绩效档案中。

以上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范文,具体执行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甘肃省卫生厅文件文件

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甘肃省卫生厅文件文件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文件甘卫办发〔2008〕209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属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现将《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卫生厅纠风办反映。

附件:1.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2.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二○○八年十月六日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全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基本原则: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及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

二、考评范围与时限从2008年,起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考评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酒泉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酒泉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1:酒泉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省卫生厅《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树立“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及“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为理念,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应参照本办法进行考评。

第四条医德考评一年为一个周期。

考核工作应在考核周期内结束,最迟延迟到次年的1月底前结束。

第五条各医疗机构在不违反本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程序简化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的考评量化标准。

第二章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六条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市卫生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医德考评工作进行督察、抽查、考核; 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市、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小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市直医疗机构(包括市卫生局发证的城镇小型医疗卫生机构、驻酒厂矿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

第八条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责任机构,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是医德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甘卫办发[2010]119号【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0.03.29【实施日期】2010.03.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卫办发〔2010〕119号)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卫生厅反馈。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基层卫生机构的活力,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机构考核内容。

1.乡镇卫生院考核内容。

(1)院内管理与建设:医疗事故月分析会、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疾病谱排序、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量占抗生素使用量的比例、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及下村指导情况、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2)基本医疗服务: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情况。

(3)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项工作情况。

(4)中医药服务:中医科室设置、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1/3。

医德医风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新)

医德医风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新)
13. 发生法宝传染病漏报。
遵纪守法
廉洁守法
(10分)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在各项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 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
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和回扣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每次加5分。
保护隐私
维护权益
(8分)
1. 尊重患者、社区居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其保守健康与医疗相关的信息。
2. 在应用新技术和开展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和社区居民的知情同意权。
1. 泄露患者、社区居民健康与医疗相关的信息,每次扣4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8分。
2. 在为社区居民或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中,未与社区居民或患者沟通,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4分。
3.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
4.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
5. 使用未经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6. 在各项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物品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 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1.参加援疆任务的,每月加8分。
2. 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求助工作的,每次加3分。
3. 健康管理团队开展工作受到社区居民表扬的(文字)每次每人加2分。
1. 健康团队开展活动不利,造成不良影响,每人扣8分。
2. 因同事间不团结,给工作带来不良后果,每人扣8分。
钻研业务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4篇)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4篇)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道德行为的一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形象。

下面是一个约____字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示例:一、考评原则和目标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目标是促进医务人员积极向上的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证患者利益,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考评内容1. 服务态度(1)热情周到、礼貌待人,言行举止亲切和谐;(2)主动关心患者需求,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专业的医疗建议;(3)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提高患者健康素养。

2. 专业水平(1)掌握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为患者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2)积极参加相关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术;(3)遵守医疗规范和操作流程,不擅自更换诊疗方案或使用不合规的医疗器械。

3. 诚信守法(1)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误导患者,不随意开展无效或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3)拒收患者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参与医疗器械、药品等利益链条。

4. 团队合作(1)积极与其他科室、医务人员合作,共同协作解决患者问题;(2)遵守卫生管理流程,保持医疗环境的清洁、整洁;(3)与其他医务人员相互尊重,互帮互助,共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5. 紧急救治能力(1)熟悉急诊科的医疗常识和操作流程,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2)对急重症患者能够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避免延误救治时机;(3)参与应急演练,熟悉医疗院内的应急处理措施。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1. 自评医务人员应自觉履行职业责任,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自己的工作表现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我改进的计划。

医务人员之间进行相互评价,形成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价结果。

互评采用匿名方式进行,评价的对象应事先获知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3. 上级评医务人员的上级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涵盖医务人员的工作状况、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

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推荐下载

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推荐下载

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 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护、药、技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及职业道德,给患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损害的行为和事件。

第四条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的具体办法和日常积分工作由所属医疗机构负责。

第五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务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时,应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所属医疗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积分并记入个人执业管理档案。

积分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挂钩。

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时需同时提交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手册。

第二章积分办法第六条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形,每次积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分、2分、4分、6分、12分,共五个档次。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2分:(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遣的;(二)未按规定履行医院感染控制职责,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三)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就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违规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其有关资料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6分:(一)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行政处罚的;(二)不执行首诊负责制的;(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四)在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五)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的;(六)在临床诊疗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七)违规进行“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信息从中牟利的。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卫发〔2021〕29号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卫发〔2021〕29号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执业医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3月25日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第四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省卫生健康委主管全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七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代表及相关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代表组成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开展医师定期考核进行指导和管理。

医德考评内容及考核措施

医德考评内容及考核措施

医德考评内容及考核措施医德是医生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包括医生的职业操守、诊疗规范、医学知识和技术水平、医学伦理意识等方面。

医德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业道德与操守:医生应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包括尊重病人的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保守病人的秘密、不得违反医疗纪律等。

2.诊疗规范:医生应遵循诊疗规范,严格执行诊疗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医学知识与技术水平:医生应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和罕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医患沟通与人际关系:医生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患者和家属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增加患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5.医学伦理意识与道德问题处理:医生应具备较高的医学伦理意识,如患者权益保护、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研究伦理等方面。

6.自我提升与学习能力:医生应具备持续学习的意识,不断提升医学知识和技术水平,以适应医学科技的发展和不断变化的医疗需求。

对医德的考核需要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措施,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核措施:1.医德考试:通过医德考试,对医生的医德考核进行测评,包括职业道德、伦理学和医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3.医德评估问卷调查:向患者和家属发放医德评估问卷,收集他们对医生医德表现的评价和意见,以客观反映医生的医德水平。

4.定期考评:每年或每半年定期对医生的医德进行考评,评估其医德表现和患者满意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5.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医疗纠纷案例,评估医生对医学伦理和医疗纪律的遵守情况,提醒医生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

除了以上主要的考核措施,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的考核方式,如医患沟通技巧的考核、医学知识考试等,以全面评估医生的医德水平。

为了确保医德考评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机构应保证独立性,由专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评价体系应科学合理,考核过程应公开透明;同时,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医生,并及时提供改进意见,为医生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

甘肃省卫生厅医改22项制度内容及考核标准

甘肃省卫生厅医改22项制度内容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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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卫生部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甘肃省卫生厅《 要求医疗机构定期进行处方点评,对医务人员的不合理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管理的通知》(甘卫医发〔2009〕345号)文件 建立处方权管理制度 方、不合理用药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规范处方管理,提 要求,加强处方管理,建全处方点评组织,执行处方标准,定期开 展处方评价,落实处方权监护、处方权限制和处方权取消等管理制 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 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开展医师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青 霉素占抗生素比例、人均输液量排队制度,治理过度用药 医院建立五个排队结果分析评估季通报、公示制度,在统计分析的 建立医务人员“四个排 、不合理用药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制度:医疗机构中医药收 基础上,对排名前位的医师进行告诫。市卫生局对市直医疗单位、 队”和医疗机构八个排 入占总收入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平均 六县区医院按级别公示“八个排队”统计分析结果,接受社会监 队制度。 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费用、平均住院自 督,切实治理过度医疗。 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率。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要成立中医药管理科,对各临床科室采取中医 药诊疗措施进行监管;要成立中医科,床位设置不少于本机构核定 建立综合医院中医工作 督促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工作,让人民群众在综合医院也能 床位的5%。各临床科室都要配备一名中医专业医师开展相关工作, 制度 享受到中医药服务。 并以师带徒等形式加以培养和提高。将各西医科室的中药消耗量和 中医治疗人次列入院内考核指标,并与科室绩效、奖金相挂钩。广 泛开展西医学中医活动,并纳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中。 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 推行院务、政务公开制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院务公开的通知》(甘卫医发 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 度。 〔2009〕47号)要求,落实院务、政务公开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平。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部分项目检查 建立医学检验、影像检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 结果互认的通知》(甘卫医发〔2009〕229号)要求,建立医学检验 查结果共享制度减 、影像检查结果同级互认及共享制度。 建立全省统一门诊病历 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负担,实现医疗信息共享。 制度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使用通用门诊病历的通知》(甘卫医发〔2009 〕284号)要求,建立全省通用门诊病历,实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级医疗机构树立正确 。 服务的满意率。

甘肃省人民医院医院医师按期考核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医院医院医师按期考核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医院《医师按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按期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医师按期考核工作,增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的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医师按期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按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一)甘肃省人民医院医院医师按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曲兵(院长主任医师)副主任委员宋浩(副院长主任医师)委员王梓建(综合办主任经济师)(医务科科长主治医师)吴方琳(质管科科长副主任医师)朱自清(心内科主任主任医师)敬安山(普外科主任主任医师)李虹(眼科主任主任医师)(二))甘肃省人民医院医院医师按期考查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张建国。

二、)甘肃省人民医院医院按期考核工作要求:㈠承担本机构内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考核评定;㈡承担甘肃省卫生厅委托的医疗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的业务水平评定;㈢成立医德考评制度;㈣健全医德档案和技术档案,以作为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评定的依据;㈤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与医师的年度考核结果相一致;㈥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与日常考核、年关考核相结合;㈦按期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测试。

㈠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进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必然阶段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等情形。

㈡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在执业进程中坚持治病救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固守职业道德、遵纪遵法、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等情形。

㈢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能力;应用本专业大体理论、大体知识、大体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式的能力等。

甘肃省医护晋升政策(甘肃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 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甘肃省医护晋升政策(甘肃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 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甘肃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医专业人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中医专业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结合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全省中医行业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包括正高和副高2个层级,名称依次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分别与专业技术内部岗位等级相对应,主任医师对应一至四级,副主任医师对应五至七级。

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第四条本专业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方式,中、初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方式。

其中,主治医师对应八至十级,医师对应十一至十二级,医士对应十三级。

第五条县(市、区)以下基层(含甘南、临夏州属单位)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按《甘肃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鼓励基层作出突出贡献人才按本条件标准申报评审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六条品德条件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第七条评价方式。

品德考核一般应当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

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品德有问题:(一)在医疗卫生工作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

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版

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医德考评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是指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的程序和规范。

第三条医德考评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临床、科研、教学和管理等职务的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德考评包括定期考核、日常考评和不定期考查三种形式。

第五条医德考评工作由医院医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医务部门所有。

第二章定期考核第七条定期考核是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医德与职业道德态度的综合评价。

第八条定期考核周期为一年,具体时间由医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九条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临床技能和操作规范的掌握程度;2.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设计能力;3.患者沟通和服务能力;4.医疗纪律遵守和医疗安全工作;5.医德与职业道德素养。

第十条定期考核的形式包括理论考核、实际操作考核、案例分析考核和综合面试等。

第十一条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在医务部门内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定期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评和评职称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日常考评第十三条日常考评是对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态度和行为的评价。

第十四条日常考评工作由医务部门指定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日常考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医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医务人员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3.医务人员的患者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4.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和资料管理;5.医务人员的医疗纪律和安全工作等。

第十六条日常考评结果分为良好、一般和差等级,并定期向医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日常考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定期聘用、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不定期考查第十八条不定期考查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击考核或不定期抽查。

第十九条不定期考查机制由医务部门制定,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不定期考查的内容和形式由医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

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

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随着社会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医德医风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举止,增强其医德意识和职业道德,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卫生系统需要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进行考评,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所有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均为考评对象。

二、考评内容1.业务水平: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临床诊疗能力、医疗知识掌握程度等方面。

2.服务态度: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热情度、耐心度、礼貌待人等方面。

3.诚实守信:医务人员的工作态度、承诺的履行程度、言行一致等方面。

4.遵纪守法:医务人员是否遵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5.合作精神:医务人员与同事之间的团队精神、协作能力等方面。

6.紧急救治: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7.知识更新:医务人员是否主动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技术,保持专业素养。

三、考评标准1.优秀:医务人员在各个方面表现出色,能够代表卫生系统的整体形象,受到患者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2.良好:医务人员在大部分方面表现良好,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

3.一般:医务人员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意识,改进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4.不及格:医务人员在多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严重影响到医院和患者的正常运转和生活质量,需要及时进行整顿和改进。

四、考评周期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应该定期进行,一般为每年进行一次,以保证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能够得到持续的监督和提高。

五、考评方式1.个人自评:医务人员应该主动对自己的医德医风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2.上级评价:医务人员的直接主管应该对其医德医风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同事评议:医务人员的同事可以对其医德医风进行评价,以多角度反映医务人员的综合表现。

4.患者评价:患者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他们的评价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24年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范本

2024年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范本

2024年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范本医学界的医德是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和职业道德,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以下是一个2024年的医德考评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医德考评制度。

第二条本医德考评制度适用于所有行使医疗职责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德考评是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医务人员的晋升、薪资调整、职称评定等具有指导意义。

第四条医德考评以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诚信行为等指标为依据,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本医德考评制度由相关的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同时建立健全考评机构和考评专家库。

第二章考评指标第六条医德考评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业道德:包括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廉正行为等方面的评价;2.服务质量:包括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医疗质量、治疗效果等方面的评价;3.患者满意度:包括患者对医务人员态度、沟通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评价;4.诚信行为:包括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诚信行为、合规操作等方面的评价。

第七条医德考评指标具体内容由考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医疗服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章考评程序第八条医德考评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一年。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个人自评、单位评价、患者评价等。

第十条不定期抽查由考评机构依据考评指标和相关规定进行,抽查范围和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据,如病历、患者投诉处理记录等。

第十二条考评结果以评定等级的方式公布,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

第四章考评结果的运用第十三条考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用于晋升、薪资调整、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决策。

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自我评价

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自我评价

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自我评价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自我评价篇1一年以来,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为人民服务是关健。

其核心就是要尊重、关心患者,营造出文明、和谐的就医环境,形成平等,相互理解的医患关系,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敬业精神至关重要,敬业精神就是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以病人为中心,全心为病人解除痛苦。

对工作精益求精,对患者极端负责。

淡泊名利,关爱病人,甘于奉献。

其次,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

它是由许许多多零件所构建成的一个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的整体。

不论哪个零件出了毛病,都有可能让病人付出宝贵的生命作为代价。

我们医务人员每一个人就是那一个个的零件。

每个医务人员,不论你是医生、护士、医技人员或是护工,都是医院这个整体的重要一部分。

正是我们每个同事的共同配合,团结协作,这个集体才能够正常的运转,才能很好地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承诺。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工作是很辛苦的。

身上时刻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而且还常常受到来自患者及其家属的责难和不理解不配合,只有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才会体会到平凡中的快乐。

不论时代怎么变化,医学如何进步,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仍将是我们医务人员终身奉行的最高准则,也是我们要时刻铭记于心的行为的标杆。

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自我评价篇2一年以来,本人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使我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服务,为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白衣天使的智慧和力量。

医德医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

医务人员是人民健康的卫士,又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

医德医风好与不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是关系到党和政府威信的大事。

本人在行医过程中,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关健.其核心就是要尊重、关心患者,营造出文明、和谐的就医环境,形成平等,相互理解的医患关系,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敬业精神至关重要,敬业精神就是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以病人为中心,全心为病人解除痛苦。

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表

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表

附件1:
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备注:
1、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2、考评结果判定:
1)基础分达95分以上或总分达108分及以上为优秀;
2)基础分为80-95分或总分达96-108分为良好;
3)基础分达60-80分或总分达72-95分为一般;
4)基础分为60分以下为较差;
5)上述考评结果的确定应参考如下“限制条件”。

3、限制条件:
1)总分虽达108分但扣分超过10分者不能评为“优秀”。

2)总分虽达96分但扣分超过2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

3)凡扣分达3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4)凡扣分项达40分者,只能评为“较差”。

4、在医德考评中对发现问题的处理仍按我院医德医风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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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
说明:
1、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2、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

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3、同一事项只能加(扣)一次分,不重复加(扣)分。

4、等级划分:①总分达95分且无扣分者为“优秀”。

②总分在94至80分为“良好”。

③总分在79至65分为“一般”。

④总分不满60分为“较差”。

5、限制条件:①总分虽达95分,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秀”。

②凡有一项扣1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

③凡扣分达2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④凡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一票否决”,评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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