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9号 关于印发《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1994年12月6日劳部发〔1994〕4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关于控制加班费的通知怎么写
关于控制加班费的通知怎么写有的公司为有效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合理保障员工正常休息,会控制加班费来达到控制加班的办法,那通知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关于控制加班费的通知怎么写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关于控制加班费的通知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无故加班,如各职能部门、项目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工作未完成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负责人指定事项需继续工作者,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加班,且需要填写《加班审批表》,以便考勤管理。
二、加班分类员工加班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计划性加班:因项目开展计划性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可预见性原因需加班。
应急性加班:因项目临时突发事件,需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加班。
三、员工加班申请流程:员工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应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1、计划性加班要严格履行加班申请程序,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且提前一天报至行政人事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加班;如实际情况需要多人或多天加班,须附《加班计划明细表》。
2、应急性加班在加班前须提前至少两个小时打电话告知所在部门经理,同时电话知会行政人事部,加班结束后至行政人事部补办加班申请程序。
四、加班管理1、加班时间由加班审批表与日考勤结果对照确定;2、加班但未填加班审批表或填加班审批表而未打卡,均作加班无效处理;3、行政人事部必须认真、客观、公正进行相关考勤作业,对考勤中发现的虚填假报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行政人事部xx年x月x日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加班费的发放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第四条职工加班分为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形。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计算。
第六条休息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计算。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审批与发放第八条职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
第九条加班结束后,职工应填写加班记录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加班记录表应在加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加班记录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加班费的核算工作。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于核算完成后的当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职工无法提前申请加班,应在加班结束后立即补交加班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连续加班超过法定时限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办法的执行。
第十六条职工对加班费发放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符合单位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关于加班、值班与用餐补贴的暂行规定
关于加班、值班与用餐补贴的暂行规定1、加班1.1 加班的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本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按照上级领导或经理的安排或要求,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继续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
1.2 加班的计算方法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相关规定的基准工作时间计算。
员工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超过基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照工作时间的150%计算,并给予相应的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公式为:每小时工资 x 150%。
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不分正、副班长、职工等级,员工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休息日加班以“法定节假日加班1倍,周末加班1.5倍”为标准,并给予相应的加班费和调休。
1.3 加班记录和休息调休单位每月底定期公布加班表,员工每周应提交加班记录表,单位应建立识别加班的机制,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员工加班可选择获得调休或加班费,调休可以不超过上月正常工作时间的1/3。
2、值班2.1 值班的定义值班是指员工按规定时间在本单位或现场进行的特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包括日常、夜间、节假日的值班。
2.2 值班的工作安排和报酬值班按照公司制度及工作年限、职务等级等因素和岗位工作特点,按月度进行值班计划的编制和发布。
员工每月值班不得超过6天。
公司将以固定数字来计算员工的值班费用。
员工每月值班费按值班时间、天数和工资档次计算发放。
如出现跨月值班,将一并结算当月工资。
3、用餐补贴3.1 用餐补贴的定义用餐补贴是为了弥补员工在单位或外勤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餐费支出而支付的津贴。
3.2 用餐补贴的标准和付款方式用餐补贴的标准由单位根据用餐情况及工作性质商定,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
用餐补贴将于每月工资一并发放。
为了使员工的用餐更加合理、健康,单位将提供合理的餐食水平、营养的大堂餐厅。
特殊施工现场用工必要时提供副食、饮料和吸烟物品等,每天标准不超过20元。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
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5篇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目的1.1保障公司员工正常的加班权益;1.2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适合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章:原则3.1固定工时制a、定义: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b、岗位包括,一般管理、职能类岗位3.2综合工时制a、定义: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b、岗位包括__制造部一线线上人员、线下辅助人员;__辅助生产部门的司机、发货、入库、值盘电工、设备维修;__后勤职能部门保卫、话务员、监控员、班车小车司机。
3.3不定时工时制a、定义: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b、岗位包括__中高层;__驻外销售、驻外市场、驻外维修、驻外会计、驻外仓库保管员;__公司规定的其他岗位。
3.4加班时间核算a、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b、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费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3.5加班天数核算a、平常日加班天数=当月出勤天数-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当月日历天数;b、周六日加班天数指:周六、周日加班天数;c、节假日加班天数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全体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女员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三八妇女节半天。
3.6加班调休天数折算a、固定工时制_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__周六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_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b、综合工时制_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_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3.7加班费计算方法:a、固定工时制__平常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__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200%;_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b、综合工时制__平常日和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平常日包含周六周日);_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c、个人日工资标准=个人基本工资/21.75天;d、日工资低于25元的,按25元计算,日工资高于25元的按照实数计算。
吉林石化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员工薪酬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明确了吉林石化公司薪酬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吉林石化公司(同样适用于吉化集团公司和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吉石化人字〔2003〕40号《吉林石化公司基本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吉林石化公司基本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吉石化人字〔2004〕38号《吉林石化公司完善基本工资制度实施方案》吉石化人字〔2002〕11号《关于转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装置关闭、阶段性停产员工息工期间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化股人发〔2000〕2号《关于调整职工内部退养政策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吉劳安处函字[1995]5号《关于吉化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吉化人字[1995]第3号《关于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3 管理职责3.1 公司劳资培训处负责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检查、核算。
3.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薪酬的日常管理、核算、考核。
3.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薪酬支付。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薪酬结算4.1.1 结算依据4.1.1.1 计时工资依据员工考勤记录、工作时间和既定的薪酬标准结算。
4.1.1.2 计件工资依据定额员审查签定的任务单或工票,按所完成的工作量和规定的计件单价进行结算。
4.1.1.3 加班及延时工资依据员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出勤工日,以及延长工作时间所发生的实际工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进行结算。
4.1.1.4 奖金依据公司经济责任及其他考核规定兑现结算。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和值班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加班和值班补助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补助第四条加班定义: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五条加班审批:员工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六条加班补助标准:1. 平日加班: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超过4小时的,按正常日工资支付。
2. 周末加班:按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加班补助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三章值班补助第八条值班定义:员工在非工作日或工作时间外,因特殊原因被安排进行的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值班安排:值班应提前一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并通知到具体员工。
第十条值班补助标准:值班补助按次计算,每次值班补助金额为员工日工资的100%。
第四章补助申请与发放第十一条补助申请:员工应在加班或值班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加班/值班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补助。
第十三条发放时间:加班和值班补助应在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符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工资支付暂行补充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补充规定第一篇:工资支付暂行补充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一)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以下统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称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
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实行周、日工资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周、一日。
(三)用人单位在执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时,鉴于我省劳动合同制正处于推进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可按以下原则处理:1.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按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劳动合同未规定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应尽快完善劳动合同予以规定;3.目前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在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时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按上述原则确定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标准应与计扣劳动者病假、事假、旷工等缺勤工资的标准口径一致。
(四)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其工资支付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用人单位以月或季为单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每超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计算,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200%的加班工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部分,按实际超时小时数,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加点工资。
(五)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未完成额定的工作任务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的加班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加班的管理。
第三条: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参与工作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工作需求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过度加班。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加班管理制度,明确加班的时机、范围和规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章:加班的方式和时机第六条:加班的方式包括常规加班和临时加班。
第七条:常规加班是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而规定的,员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加班的情况。
常规加班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获得员工的同意。
第八条:临时加班是指公司在工作需要之外突然安排的加班情况。
临时加班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将加班时间记录在加班表中。
第九条:加班的时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员工连续加班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加班的范围和要求第十条:加班的范围应当明确,员工加班须获得主管领导或工作组成员的批准和安排。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应当符合公司的工作需要,且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应当具备合法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并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三条:加班期间,员工应当按规定的工作时长计算工资和加班费,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利向HR部门申请调整加班计划,但需要提前合理地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
第四章:加班管理的责任与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明确加班管理的责任,并指定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加班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加班管理制度,明确加班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加班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违反加班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惩戒和指导。
第十八条:员工有权利向HR部门投诉公司内加班管理方面的问题,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加班情况的统计和记录,及时发现加班问题,并加以解决。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第六条加班时间的计算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直接上级审批。
第八条加班申请表应包括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成果等内容。
第九条直接上级应在接到加班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报人力
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加班费的发放
第十条加班费的发放时间原则上与工资发放同步。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计算加班费,并
在工资发放前完成审核。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第五章加班费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加班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加班费的准
确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加班费的发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某厂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持正常的生产及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行政法规,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加班是指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在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因产量超过定额或工作计划以外新增工作导致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延点、休息日的出勤和法定节假日的出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协议工资员工以外的全部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员工的工作制分为三种:标准工作时间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如: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六条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作业时间衡量或在时间上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如:高级管理人员、抄表收费工、乘用车司机等。
第七条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生产任务不均衡等原因无法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一种工作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实行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集中工作与集中休息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如:生产车间的直接人员、准直接人员及为生产车间服务的相关岗位人员等。
各周期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为: 1、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当年日历天数-当年周休息日-当年法定节假日季工作日=当年工作日÷4季/年月工作日=当年工作日÷12月/年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工作小时数=每周(月、季、年)工作日*8小时/日第三章加班管理第八条加班是一种超时劳动,必须是在制度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计划以外新增工作时,方可安排加班。
未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而延长劳动时间的不属加班。
在制度工作日停产休息期间,部分员工的正常工作不属加班。
第九条加班分为三种情形:(一)特性加班:指临时、紧急工作任务导致的加班。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管理,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提高员工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加班加点工资支付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加班费发放管理。
第三条:加班费计算方式
1. 标准计算:加班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
2. 假日计算:如遇周末、法定假日等,按员工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3. 深夜计算:如遇夜间工作,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8倍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发放管理流程
1. 员工需提出加班申请,由工作主管审批后确认加班事宜。
2. 加班申请单需在加班当天或次日,由员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班申请单及加班记录,并按照相应的计算方式核算加班费用。
4. 加班费将在下个月的薪资中发放。
第五条:特殊情况处理
1. 如员工在加班期间因病无法工作,需出现医生证明,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病假计算方式进行加班费的处理。
2. 如员工因私人原因需离开加班现场,且无法完成加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事假计算方式进行加班费的处理。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正常加班的情况,经工作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将进行特殊处理。
第六条:加班费的申诉与处理
如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处理,确保加班费的公平合理。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一、加班费发放标准及条件为规范加班费发放及管理,并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制定了以下暂行办法:1.加班费发放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普通工作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按照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倍;节假日加班,按照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倍。
2.加班费发放条件:员工须提前申请加班,并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加班时间需纳入考勤系统,并由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方可发放加班费。
3.特殊情况加班费:对于突发性工作任务或紧急事件所产生的加班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二、加班费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加班费的规范发放和管理,请所有员工遵守以下步骤:1.申请加班:员工有加班需求时,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交加班申请,包括加班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并等待批准。
2.加班登记:员工在加班时需将加班时间记录在考勤系统中,以便后续核实和确认。
3.加班费发放:经过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加班费将在下一个工资周期内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4.加班费异议处理:如员工对加班费的发放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实。
5.加班费记录保存:公司将对加班费的发放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和核实。
三、加班费的其他事项1.加班费结算标准调整: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加班费的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员工。
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长时间加班,保障身体健康。
3.遵守公司规定:员工在加班时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加班或虚报加班时间。
通过制定和执行以上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将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并落实相关规定,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与进步。
《加班管理制度 暂行 》
《加班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加班范围1.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
2. 在生产、工程技术改进、年度总结汇报、组织参与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加班申请。
3. 部门负责人需在正式申请加班的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明确加班的原因、时长和报酬。
4. 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00小时。
第三章加班申请和审批1. 员工如需加班,需提前24小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加班的原因和预计加班时间。
2. 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加班申请后,需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计划进行评估,并在未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审批加班申请。
若加班需要影响工作进度,部门负责人需协调资源或调整工作安排,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3. 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员工加班申请后,需将加班审批表报备人力资源部门,并在员工加班后将加班记录报备。
第四章加班补偿1. 员工加班需得到部门负责人批准,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加班补助由员工加班所得计算。
2. 加班补助标准为每小时工资的150%,加班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3. 加班所得发放时间为下个月底,员工需在下个月10号前将加班记录提报给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计算加班补偿。
第五章加班管理1. 部门负责人需在加班期间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确保员工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的加班安排,避免出现员工过度加班和工作量不均衡的情况。
2. 员工在加班期间需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严格执行工作任务,不得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拖延工作时间,影响工作进度。
3. 员工加班工作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班过程中保持思维敏捷,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视力和身体健康。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修改版]
第一篇: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工作必需原则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公司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一)加班范围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1.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公司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2)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公司值班和加班补贴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值班和加班补贴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和统一全公司值班补贴和加班补贴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值班与加班界定值班是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安排的人员值班。
加班是遇全公司特殊、紧急的情况或上级安排限时完成的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开展工作。
第二条开支原则为保证工作需要,对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值班带班的工作人员,或对因完成紧急工作任务需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各部门要尽量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经批准后,可发放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
第三条开支标准1.值班补贴。
正常工作日夜班值班、正常休息日值班1 天80元,法定节假日值班1天100元。
在正常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了加班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值班补贴。
2.加班补贴。
每加班1小时补贴10元,按加班的实际小时数计算,发放加班补贴的小时数,每月不超过30个小时。
第四条发放程序加班由部门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要写明任务、完成期限、加班时间及人数,经办公室核实、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值班、加班补贴由安排值班、加班的部门按周登记,按月(每月23日前)汇总上报本月的值班、加班补贴,由办公室审核后,交计划财务部按月发放。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同没有安排值班、加班。
第五条检查监督办公室及人事部门负责对值班和加班进行检查、监督。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值班和加班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 不得违规审批。
各部门对值班和加班应从严控制。
凡编造事由,或虚增工作量、虚报人数,或将本应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工作变相为加班,冒领值班、加班补贴的,除追回发放的补贴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条附则本规定由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用工管理自查报告(共4篇)
劳动用工管理自查报告〔共4篇〕第1篇:劳动用工自查报告劳动用工自查报告我临吉高速S21标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共计用工人数35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农民工322人〔女工16人〕,工程部为了更好的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最大程度的解决目前农民工普遍存在问题,特制定以下制度及措施:农民工管理制度及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雇工权益保障制度》、《建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方法》〔劳社部发[2023]22号〕、《招标文件》、《山西省重点公路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方法〔试行〕》及《补充方法》等有关规定,响应临吉高速公路建立管理处的号召,根据建管处下发的《临吉高速公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方法》的通知要求,我工程部结合自身情况,为使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实在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法。
第一条、凡在我标段的施工队均适用本方法。
第二条、工程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
第三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将农民工花名册及工资数额上报业主,交由业主审核。
第四条、招用农民工名册必须备案工程部,工程部再上报业主和监理备案。
第五条、工资按完成工程量计发,同时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
第六条、工资必须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
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将记录保存至工程开工。
第七条、实行工资监视制度。
推选工资监视员监视工资发放情况,并向业主反应情况。
由工程部财务发放到民工手中。
领工资人员必须本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出具的工资借据,工程部财务才可发放。
第八条、假设因消费经营问题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必须说明情况,并与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可延期支付工资。
第九条、为防止劳动用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纠纷,各施工队必须统一按照工程部要求,与劳动用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且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关于企业员工的加班管理制度通知
关于企业员工的加班管理制度通知尊敬的员工们近期,我们企业持续保持高速发展,业务量大幅增长,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并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加强对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
为此,制定了新的加班管理制度,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加班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加班是员工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是正常工作情况下的一种灵活安排,有以下几点目的和意义:1.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产能。
2.确保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和满足,提升客户满意度。
3.促进员工能力提升和职业发展,增加个人收入和奖励机会。
二、加班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合理安排:公司将根据工作量和工作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加班,避免无效或过度的加班。
2.主动申请:员工加班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明确加班时间和理由。
3.弹性调整:对于一些特别情况(如突发事件、客户紧急需求等),公司将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以减轻员工加班负担。
4.加班补偿:加班工作满4小时计为一次加班,按照国家法定劳动时间规定享受相应的加班补偿。
5.定期评估:公司将定期评估加班情况和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组织调研和员工满意度调查,以进一步完善制度。
三、加班管理的具体操作:1.申请加班: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加班申请,请注明加班的理由、时间和预计完成工作内容。
2.加班审批:上级主管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申请理由,审核并批准员工的加班申请。
3.加班记录:加班时需在办公室内加班记录本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加班时间、工作内容和批准人签字。
4.加班补偿:员工加班满4小时计为一次加班,超过部分按照加班补偿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标准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5.加班认可:公司将根据加班情况和个人贡献,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加班认可,包括奖金、调薪、调岗等形式。
四、加班管理的禁止事项:1.无申请加班而私自加班的行为。
2.伪造加班记录或虚报加班时间的行为。
3.滥用加班机会以逃避工作、浪费工作时间的行为。
4.当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更改班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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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总公司各部门:
为保证******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特制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办法(暂行)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管理办法通知
编录:*** 审核:***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2006年11月20日印
发
附件: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加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每个岗位的员工应对自己的工作目标与结果负责,不断提高效率,在工作时间内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加班的定义、加班的类型、加班工资的定义和支付标准、调休的定义和规定、员工加班待遇实施细则、加班的审批程序和附则。
第四条各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对加班审批负主要责任,各级领导需严格审批加班申请,合理掌控和分配工作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
第二章加班和调休的定义
第六条经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的在正常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属于加班,加班最小单位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部分不计。
第七条在遵守劳动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
股份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经相关领导批准,公司为加班员工另行安排休息时间,此种安排称为调休。
第三章加班类型
第八条根据加班发生时间不同,加班分为三种类型:
(一)发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为法定节假日加班。
(二)发生在国家法定休息日期间的加班为双休日加班。
(三)发生在正常工作日当天的加班为正常工作日加班。
不同类型的加班可以享受相应的调休或加班工资报酬。
第四章加班工资的定义和支付标准第九条本办法中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班工资是对员工加班行为给予的劳动报酬。
加班工资=日基本工资×加班时长×加班工资系数。
第十一条日基本工资是员工月工资收入(剔除福利费、奖金等)除以职工年度月平均工作天数所得。
第十二条部门安排员工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加班时长是实际加班小时数折算的天数。
第十三条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员工本人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系数为3。
第十四条双休日加班,按员工本人日基本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系数为2。
第十五条正常工作日加班,按员工本人日基本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系数为1.5。
第五章员工加班待遇
第十六条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必须发放加班工资,不另行安排调休。
第十七条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经由其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以及公司领导确认,按照第四章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十八条员工在双休日和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原则上给予调休安排,调休时间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掌握,当月加班员工隔月进行调休,调休时间不作跨月累计。
第十九条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负责人无法安排本部门员工进行调休的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给予加班员工加班费补偿,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全年加班费预算核定额度,申报公司领导批准,按照第四章的规定并随加班员工当月工资合并纳税后发放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员工加班至当日晚上十点后可据实报销当晚车费。
第六章加班审批制度
第二十一条加班审批程序包括:加班申请制度、调休申请制度、加班和调休统一管理制度;附件包括:加班申请单、调休申请单
第二十二条加班申请: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量有计划安排部门员工进行加班。
加班员工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第二十三条调休申请:员工调休必须填写调休申请单(见附表),并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的休假审批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调休。
第二十四条加班调休统一管理:员工加班和调休要统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在薪资发放和考勤统计上以部门呈报经各级领导签字确认的申请单为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核实本部门员工加班情况,人力资源部如发现有虚报加班数据的,将对虚报员工严肃处理,并追回误发放的加班工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总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
此前有关公司加班补贴办法取消,其他有关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加班申请单
注:1、加班申请需经本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2、加班申请单签署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调休申请单
注:1、调休申请单签署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