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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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

当前基础教育的一个突出矛盾是发展不均衡。同类中小学校重点与非重点、城市与农村学校,差距过大。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是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和教师队伍差距过大。近两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十分注意这一点,强调政府责任到位,采取多种措施倾斜农村教育。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收益和学校公用经费问题也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造成教育发展不均衡的一个至关重要因素,即教师队伍的巨大差距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并彻底解决。

在中小学资源配置的诸因素中,教师队伍是最重要的因素。而这一点正是农村教育的瓶颈和“短板”。解决的办法,一是调整现行人事制度和教师入职政策,及时补充合格的新教师充实教师队伍;目前实施的特岗教师计划,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这一矛盾,但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教师青黄不接、后继无人,整体素质下降的问题。一是加大现职教师的培训力度,使其尽快提高。而欲推进素质教育,真正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目前没有比教师专业素质提高更为迫切的了。

目前我省的教师培训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教师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高水平高质量的培训。就省本级专项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我省几年来一直徘徊在200万元(含中小学校长培训);2009年始,才增加了500万元,达到700万元。这笔经费要用于校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农村教师培训、名师工作室建设等多项培训项目。发达省份如北京,这项经费是6000万元左右;江苏省2008年

1.3亿元,2009年增至1.5亿元,一般的省份也在1000万元以上,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二、教师培训机构基本建设和办学条件严重滞后,制约了培训质量的提升。我国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构建了三级教师进修院校的培训机构。这个机构几十年来在培训提高教师,为基础教育质量提高乃至推进素质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我省的三级教师培训机构多年来发展缓慢,甚至几经折腾,元气大伤。不单是落后于其他省份,也落后于自己的历史。上世纪九十年代,师范教育结构调整,隶属于师范教育的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严重边缘化。一部分市级教师进修院校或合并到普通师范院

校,或缩小办学规模,降低办学层次,造成队伍流失,资源匮乏,举步维艰,难以为继的局面。经几年实践,各市(州)地方教育部厅发现合并到普通高校的教师培训体制严重不顺,于是又纷纷剥离出来独立办学。这就自然造成培训资源严重流失,培训能力严重下降的后果。白城、白山市教育学院就是典型的例证。

县级教师学校则由于地方片面强调升学率而忽视普遍教育质量的提高等原因,将一县的最好资源都倾斜到重点高中或重点中小学,使教师学校的办学条件极差,教师队伍素质低下。

三、市、县两级教师进修院校经费投入偏低,无法保证教师培训任务的完成。除个别学院外,两级院校除人员工资即人头费外,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过少。即使是经济状况相对好的长春、吉林两市的县区进修学校,有的年教师培训总额尚不足10万元,(如吉林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等)相当多的区县没有教育附加费的拨付,如辽源市龙山区教师学校。整体上看,各县区的财政支持极不平衡,财政拨款多的县达到185万元(农安县),少的则基本没有(如辽源龙山)。

四、国家没有统一的教师进修院校的办学标准和评价指标,省里也没有制订完备的此类标准。特别是市级教师院校的办学标准至今未曾见过。这就使这类院校在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条件等方面无章可循,地方政府责任不易落实到位。一些学校为争取经费,甚至靠个人关系。总的看,省市县三级教师进修院校教师培训经费长期以来都没有解决财政列支的问题,在高唱教育优先发展、科教兴国的今天,是说不过去的。

以上所列,并非问题的全部。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影响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推进。建议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因此,我建议:

一、由省教育厅合同省发改委、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制订省市县三级教师进修院校的办学标准和提出加强其建设的措施,推动教师培训工作的提升。

二、仍由上述各机构配合,通过调研,制定各级教师进修院校管理办法、财政体制,完善拨款机制,保证必需的经费投入,改变几十年发展滞后的局面。

三、地方政府应转变教育观念,重视教育质量,重视教师的培训提高,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省有关部门应将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教师培训业绩纳入教育乃至地方社会发展的总体评价指标,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五、加速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专门培训场所)的建设,使全省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有机会参加优质培训。

以上提议,请参考。

对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张笑庸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第18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加大现职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素质是解决农村教育发展瓶颈的主要途径,而我省培训经费的不足和教师培训机构基本建设的严重滞后,导致了教师培训机构办学能力不能满足广大教师专业发展的诉求。这一矛盾必将影响我省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目前,省教育厅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和经费投入的一些做法

1.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验收和示范校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2002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2004年省教育厅制定了《吉林省2003-2007年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标准》,并从2006年启动了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省级示范校评估工作,评估体系从组织领导、功能定位、规划管理、基础条件、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功能发挥、社会影响、特色创新等九个方面对各校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对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应有的9室一厅设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经过四年的工作,目前共验收和评估了13所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19所标准化学校,占全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50%。虽然,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还仅是基础性的,总体建设水平仍滞后于中小学校。但是通过评估验收,县教师进修学校的职能作用发挥得到明显加强,促进了培训、教研、教科研、电教等相关资源的整合,优化了资源配置,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2.督促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2007、2008年针对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开展专项的经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生均公用经费的5%用于继续教育的情况,确保各地各校继续教育经费的使用。延边州还出台师培专项资金、农村一线教师岗位津贴、教师培训经费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等政策。今年全省教育工作会上,延边州政府和教育局分别介绍了优先发展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教育厅还将在适当的时机召开现场会,推广延边的经验。

二、建立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机制

1.逐步建立继续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从2010年起,在《吉林省2010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及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市及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和“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两项指标。督促各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努力改善教师进修院校的办学条件”的要求。逐步建立继续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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