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保险条款-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1、本险种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55周岁(含),且交费期满不超过60周岁;2、投保人年龄须≥18周岁,交费期选择3年、5年、10年时,最高年龄≤65周岁;选择15年、20年时,最高年龄≤60周岁;选择一次性交保险费时,投保人最高年龄不做限制。
3、本险种交费期间分为一次性交、3年、5年、10年、15 年、20年交;4、本险种保险费每份1000元,按份数销售,投保份数必须为整数,最低投保份数1份。
5、本险种不计入被保险人体检额度及风险保额,但核保时也将视情况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及生存调查;6、本险种保险费计入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一次性交不计),其计算方式为:保险费×(需交保险费次数-已交保险费次数)×0.5;且对本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单独进行核保,当本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100万元时,投保人须提供高保额问卷,并需接受生存调查;当本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200万元时,需同时接受体检;7、本险种必须附加的险种为: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
8、本险种可选择附加的险种有:泰康附加财富人生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当主险选择一次性交保险费时,不可附加上述附加险;9、本险种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5、6类职业投保无职业加费,拒保职业不受理;10、投保人职业属于本公司《职业分类表》中5、6类职业者不得投保本险种,投保人为残疾人士或额外死亡率>200%,不得投保本险种;一次性交保险费时不受此限制;11、本险种无健康加费,被保险人额外死亡率>300%拒保;12、本险种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13、在填写投保单时,本险种规范简称【财富人生C款】;14、本险种规则其他未尽事宜遵循《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08年6月版)》相关规定。
《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按本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4.1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您有退保的权利..............................................................8.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2.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生存类保险金累积生息账户 3.4 保险金申请3.5 保险金给付3.6 宣告死亡处理3.7 诉讼时效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的确定4.2 保单红利的领取5. 保险费的交纳5.1 保险费的交纳5.2 宽限期6. 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6.2 保单贷款6.3 保险费自动垫交6.4 减保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7.1 效力中止7.2 效力恢复8. 合同解除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9.3 年龄性别错误9.4 未还款项9.5 合同内容变更9.6 联系方式变更9.7 争议处理9.8 保险事故鉴定10. 释义10.1 保单年度10.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10.3 周岁10.4 有效身份证件10.5 年生效对应日10.6 特别保险金10.7 意外伤害10.8 高残10.9 毒品10.10 酒后驾驶10.11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12 无有效行驶证10.13 机动车10.14 现金价值10.15 月复利10.16 年复利10.17 利息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2010年4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太平康颐金生C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运营规则介绍
太平康颐金生C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保全规则(1/2)
名称
内容
现金价值 (退保等)
如果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过特定疾病保险金,则本合同所 具有的现金价值将按给付比例相应减少,给付比例为已给付 的特定疾病保险金与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
减少保额 犹豫期减少保额
如果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过特定疾病保险金,目前不支持 操作减少保额、犹豫期减少保额; 如果未理赔过,支持减少保额、犹豫期减少保额。
等待期 意外事故 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后
以外 (1)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 本合同的标准
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
等待期 内
(2)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 = 本合同的标准 体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
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或趸交)
等待期 意外事故 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本合同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
内容
28天—60周岁
趸缴、10年、15年、20年、至55周岁、至60周岁;
终身
最低年缴保费1000元
可以附加的附加险: 太平真爱附加意外伤害保险-1010,保额不能超过主险保额的5倍,其后 可以附加太平真爱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9-1099和太平附加意外伤 害医疗保险2009-1100; 太平真爱健康保险2007-1075; 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2006-1069; 投、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可附加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018; 本险种不累计未成年人死亡保额 未提及部分参见《个险投保规则汇编额的20%给 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
意外事故
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10万元,同时本项责任终止,但
太平康颐金生C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 7
第二十条
年金转换权............................................................................................................................................................... 9
第四条
第二部分
第五条
保险期间................................................................................................................................................................... 3
第八条
责任免除................................................................................................................................................................... 5
第二十一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9
财富人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C款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富人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C款条款目录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十二条合同撤销权第二条保险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第三条责任免除第十四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第四条保险责任的开始第十五条保险事故的通知第五条保险期间第十六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申请时效第六条保险责任的终止第十七条保险金的给付与失踪的处理第七条保险金额第十八条身体检查第八条保险费第十九条年龄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第九条保险费的分配第二十条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第十条个人帐户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第十一条部分领取第二十二条释义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同。
本合同的代码为ULCL。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当时个人帐户价值和保险金额之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三条责任免除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负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4、被保险人参与殴斗、犯罪、拒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6、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期间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自发生责任免除情形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本公司将退还本合同效力终止日的现金价值。
第四条保险责任的开始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开始,并溯自缴付保险费的当日24时起生效。
本公司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2009 年8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简称“金泰人生C”。
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 天至50周岁。
1.4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1)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若发生减保或您与我们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我们将按变更后的有效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
(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 元。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太平洋公司金泰人生终身寿险条款(doc 9页)
太平洋公司金泰人生终身寿险条款(doc 9页)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泰人生(B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2009 年8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金泰人生(B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简称“金泰人生B”。
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金泰人生(B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2.4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发生减保,前述“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2.5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人寿保险
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投保年龄:A款:30天—65岁趸交B款:30天—60周岁,5年、10年缴C款:30天—50周岁,15年、20年缴2.1、保险金额:1、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红保险金额。
若发生减保或您与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我们将按变更后的有效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和分配红利。
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限制: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身故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监会规定的限额。
2.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2.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和全残,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和全残,公司按已交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条所述"已交保险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已缴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若发生减保,本条所述"已交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2.5、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的;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使证的机动车;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若属于附加险合同所保障的重大疾病(第32种),则不在此限。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金瑞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瑞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6.2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额交清的权利………………………………………………………………………………6.4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保的权利……………………………………………………………………………………7.1 您有退保的权利…………………………………………………………………………………………………………10.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分红是不保证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10.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11.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3)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特色:1、安享终身保障,守护家庭幸福终身拥有身故或全残保障,不仅可以为家庭的幸福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的保护伞,而且也为自己准备好一生的保障,抵御不期而遇的风险。
2、保额复利递增,红利双重享受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障水平将随着年度红利的分配而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真正做到人生风险保障的动态规划。
除年度红利外,还特设终了红利,保障更多。
3、资金融通便捷,真情关爱一生合同有效期内,如急需周转资金,可通过保单质押贷款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投保人的生活和事业助上一臂之力,处处体现真情关爱。
4、年金转换自由,养老生活无忧根据投保人个人的退休养老规划,可在投保后的任意时间,选择将减保或退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转换为每年领取的养老年金,领取时间可长可短,能够有效地补充养老金账户,为投保人多姿多彩的退休生活提供强大的经济保障。
除投保人外,受益人也可将保险金转换成年金。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或全残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非意外身故或全残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交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年度红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红利是不保证的。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终了红利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两种:1、关爱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本公司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太平洋保险承保规则
各位老师:大家好!现就相关险种规则及系统设置的调整通知如下:一、未成年人投保金尊人生等险种累计份数超限转核为防范未成年人投保金尊人生等险种时累计份数过高的风险,特进行如下控制:1、未成年人(0-17周岁)投保金尊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幸福人生终身寿险时,被保险人名下上述两险种累计份数超过60份(不含60份)时,转人工核保,转核提示:未成年人投保寿险累计份数超限转核;2、此类转核任务级别统一设置为14级。
二、《附加银泰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单险种累计承保上限的调整0-9周岁,单险种累计承保保额上限调整为20万元;10-17周岁,单险种累计承保保额上限调整为50万元。
该险种其他规则保持不变。
相关程序将于1月16日晚上发布,1月17日开始执行,请周知,谢谢!神行太保的快捷使用方法一、快捷查看条款1.热卖产品APP【产品海报】页面,点击产品特色说明,可以查看条款或产品说明书。
2. 热卖产品APP【本次购买保障一览表】页面,点击险种名称条款内容可以快捷显示。
3建议书APP【我的选择】页面,点击险种名称可随心查看条款。
4.量体裁衣APP【权益一览表】页面点击产品名称,也可浏览条款详细内容。
二、看看我的钱袋子1.点击“我的佣金”进入“我的佣金”APP点击“个人本次FYC”,即刻了解最近一笔保单的暂记佣金,点击“我的业绩”,输入起止时间,可以查询选定时间段内的个人新保佣金。
如果是业务主管通过“团队业绩”,查询上月团队的FYC情况。
2.已开通“神行车保”的小伙伴点击“交叉销售”,车险暂记手续费也一览无余三、如何输入生僻字1.找到应用商店在里面找到搜狗输入法。
点击下载按钮完成安装。
进入“设定”,在“个人”、“语言和输入”项下降默认输入法改为搜狗输入法。
在碰到生僻字点击【搜狗符号】选择输入方法,输入生僻字。
购买重疾险的三大理由:不要太指望社保很多经济条件好的客户对保险特别是重大疾病保险,有3点不认同:一是有社保:二是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比较高,身体也很健康,发生重大疾病的概率几乎没有,而且自己的运气也不会那么差:三是自己很有钱,即使发生了重大疾病,他也有钱治疗。
太平康颐金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第七条
红利分配................................................................................................................................................................... 4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 5
第九条
太平康颐金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2011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第二十二条 犹豫期....................................................................................................................................................................... 8
第八条
责任免除................................................................................................................................................................... 4
人保寿险畅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产品 说明书(3年交费)
2,973
3,196
6,258
3,225
9,671
3,255
13,216
37
3,346
24,685
3,378
28,803
3,410
33,077
3,779
85,691
4,241 161,171
4,829 268,607
特别说明: 1.上表中的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假设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 配是不确定的。 2.年末现金价值不含当年末的年金。
您自收到保单之日起 10 日内为犹豫期。犹豫期内要求撤销 合同的,我们将无息退还您已缴纳的保险费。
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我们将向您退还当时的现金价 值。现金价值是根据一定的精算方法计算得到的。退保需扣除的 费用包括本合同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本公司依据 本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以及退保成本之和。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 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 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 责任: (1)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
外)或斗殴、酗酒; (2)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3)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 注射药物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三)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 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违反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2)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规定的行为; (3)民航班机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 人在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3.保单红利
金泰人生终身寿险介绍(ppt 36页)
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我们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
给付。减保时,给付本合同减少的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特别红利。
金泰人生保险责任—年金转换
投保人可通过申请订立届时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 合同,经审核同意后按转换当时该合同的约定给付 年金。
身价保障转化年金 灵活
详见条款
产品回顾---卖点 保额递增高价值---划算 重疾保障范围广---周全 转换年金好养老—灵活 年轻时是保障年老是活钱
功能类似社会统筹, 但是不会每年加费
产品好卖才是硬道理 详见条款
1
产品回顾
2 寿险功能与意义
3
情景演示
• 李先生,经过以前的初步接触,你对保险 也有了初步的了解。你是家的顶梁柱,平安 健康的你是家里最有价值的资产
• 你也一定知道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未来 养老和资产保全是家庭财富的黑洞,堵住漏 洞减少损失留住财富是所有家庭的任务,对 你这样的家庭更加重要。
金泰人生保险责任—红利
二、终了红利:
关爱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
免除事项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
,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我们将以关爱金的形式
给付。
特别红利
•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力
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
---李嘉诚
根据保险法规定:当企业破产时,股票、债券、存款 等都会被冻结,唯有人寿保单不被冻结。另外,债权 人也无权要求受益人以保险利益来偿还债务。 保险避债避税!
年年长大的保险
举例:基础保额10万,第2-5年每年分红增加的保额比例为 1%,则第1-6年的有效保额为:
太平康颐金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 5
第九条
太平康颐金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2011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第十七条
失踪处理................................................................................................................................................................... 7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 6
第十条
宽限期....................................................................................................................................................................... 5
生命金泰两全保险(C款)
生命金泰两全保险(C款)2009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基本概念的解释。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犹豫期:是指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为了使投保人能够冷静考虑自己的保险需求,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当日二十四时起十日的期间内可以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回投保人已缴的保险费。
该期间称为犹豫期。
保险责任:是指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责任免除: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某些事故发生时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以下为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将有助于您阅读条款。
【阅读指引】您享有的重要权益犹豫期内您可以选择撤销保险合同................................................ 第四条被保险人享有保险责任的保障.................................................... 第五条您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第十七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责任免除的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六条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七条请您特别注意一些重要术语的释义...............................................每页脚注上述“您”均指投保人,“我们”均指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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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受益人。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受益方式 为均分或按比例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已身故的受益人或放弃受 益权的受益人名下的保险金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 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 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 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 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12.3 合同内容变更 12.4 联系方式变更 12.5 争议处理 13.释义 13.1 周岁 13.2 有效身份证件 13.3 意外伤害 13.4 全残 13.5 毒品 13.6 酒后驾驶 13.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3.8 无有效行驶证 13.9 机动车 13.10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
艾滋病 13.11 不可抗力 13.12 保单年度 13.13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13.14 保险费应交日
金额限制
机构规定的限额。
2.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 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
保险金 2.5 责任免除
(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 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 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 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 已交保险费金额的 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 终止。 本条所述“已交保险费”指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交纳的保险费 (不计利息),若发生减保,本条所述“已交保险费”将按减保 比例相应减少。
全残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其它医
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外事故证 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 其他证明和资料。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简称“金泰寿险 C”。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 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金泰人 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1)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 额。若发生减保或您与我们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 变更的,我们将按变更后的有效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和分配 红利。
(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 10,000 元。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身故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 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在此限;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
明;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或承认的司法裁判文
书;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 件。 若申请人与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有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请司法鉴 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死因鉴定,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无法确定被保险人与受益 人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除另有指定外,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 因为通知延迟导致勘查、检验等费用增加,增加部分应由您或受益 人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通知延迟除外。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 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 况。 若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根据本条约定进行红利分配。本合同的 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1)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 们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 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合同的年 度红利将由我们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2)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本合同因发生保险事故、解除保险合同等情形而终 止时给付。本合同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两种: ①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 除事项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 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我们将以关爱金的形式 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 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合同的约 定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 申请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 效力由双方依法确定。
保单红利
3.5 宣告死亡处理
对 10 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或不能确定给付金额 的申请,我们将在材料齐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进展情况通知受益 人,并说明可能需要的时间。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 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 在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 理由。 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 日起 60 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支付;我们最终确 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 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 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将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本合同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我们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 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5. 保险费的交纳
5.1 保险费的交纳 5.2 宽限期 6.现金价值权益 6.1 本合同现金价值 6.2 保单质押贷款 6.3 保险费自动垫交 6.4 减额交清 7.减保 7.1 减保 8. 转换年金 8.1 转换年金 9.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9.1 效力中止 9.2 效力恢复 10.合同解除 10.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11.如实告知 11.1 如实告知 12.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2.1 年龄错误 12.2 未还款项
以上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 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 出核定: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申请,我们将在材料齐全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决定并向受益人反馈理赔决定。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 (4)如为意外伤害所致,须提供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
附件十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6.2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额交清的权利………………………………………………………………6.4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保的权利……………………………………………………………………7.1 您有退保的权利…………………………………………………………………………………………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