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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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有害物质、易燃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指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所,包括临时贮存场所和长期贮存场所。

第五条贮存场所内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六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七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保证贮存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第八条贮存场所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和设备:(一)围墙:贮存场所应安装围墙,确保外部人员无法直接接触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

(二)门禁系统:贮存场所应设置门禁系统,控制人员出入贮存场所,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通风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通风设备,确保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四)防火设施: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火墙、灭火器等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泄漏检测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泄漏检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情况,防止污染环境。

(六)监控设备:贮存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对贮存场所进行实时监测,保障安全。

(七)应急设备:贮存场所应备有应急设备,包括急救箱、应急通讯工具、应急照明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培训证书,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具备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巡查和检测,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相互危险。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应的标识要求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包括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1. 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的健康或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其贮存与处置需要得到严格管理。

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本文档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贮存与处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定义2.1. 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分类,危险废物包括毒性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等各类有害废物。

2.2. 贮存:将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指定场所,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其对环境和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2.3. 处置:通过有效的方法,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或清除,并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3. 贮存管理规定3.1. 贮存设施要求 3.1.1. 贮存场所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备、泄漏物收集装置等。

3.1.2. 贮存场所应根据危险废物属性划分区域,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相互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1.3. 贮存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具备负压功能或其他可靠的密封措施,以防止废物泄漏。

3.2. 贮存操作规范 3.2.1. 贮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

3.2.2. 贮存废物时,应按照废物特性分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标识,并确保包装完好,标识清晰可见。

3.2.3. 贮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废物容器的完整性和密封性,如有损坏或泄漏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4. 处置管理规定4.1. 处置设施要求 4.1.1. 处置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设施,包括废物处理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等。

4.1.2. 处置场所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和相关许可程序,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

4.1.3. 处置场所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设施的操作和维护,并设有应急预案。

4.2. 处置操作规范 4.2.1. 处置操作应有相应的技术规程和操作指南,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4.2.2. 处置过程中,应按照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2.3. 处置后产生的废物残余物应安全储存或交由合法的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倾倒。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4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4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一、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储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储存和准确的库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出入库管理过程,包括出库、入库及相应的记录、核对和报告程序。

三、管理责任:1. 危险废物贮存库负责人负责库存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对出入库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出入库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出入库过程的安全和准确性。

3. 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的出入库进行监管和审核。

四、出库管理程序:1. 出库申请:出库申请人填写出库申请表,注明出库物品、数量、用途、目的地等相关信息,并经库负责人审核。

2. 审核审批:库负责人对出库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出库物品、数量和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 出库操作:出库操作人员按照申请的出库物品和数量,从库房中取出对应物品,并确认无误后交由申请者签收。

4. 出库记录:出库操作人员向库负责人报告出库情况并填写出库记录表,记录出库物品、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同时将出库记录上报给环保部门。

五、入库管理程序:1. 入库申请:入库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表,注明入库物品、数量、来源等相关信息,并经库负责人审核。

2. 审核审批:库负责人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入库物品、数量和来源合法合规,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 入库操作:入库操作人员按照申请的入库物品和数量,将物品储存到指定位置,并进行标识和分类。

4. 入库记录:入库操作人员向库负责人报告入库情况并填写入库记录表,记录入库物品、数量、来源等信息,同时将入库记录上报给环保部门。

六、和其他制度的关联:1.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出入库过程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要求。

2. 库存管理制度:出入库操作必须与库存管理制度相结合,确保库存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制订管理制度。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2.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应用墙体或其他有效隔离物封闭,并在出口设置
标志牌;
2.2 危险废物贮存不得露天堆放,并有防渗漏措施;
2.3 负责废物接收并存储的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接收台帐”,对危
险废物的种类、来源、数量、承运人等,均作详细说明。

2.4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信息的传递
2.4.1 本“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应通报危险废物供应方、承运方及相关
装卸人员;
2.4.2 以相关单位的通报信息传递由经营科负责实施。

3. 危险废物的仓储管理规定
3.1危险废物仓储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2仓储管理人员应定期定时对仓储状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由安环科提供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

4、实施日期:XXX年1月1日
表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使用记录
部门名称:
表2 危险废物交接记录
部门名称:年月
表3 危险废物贮存情况记录
贮存场所名称:年月
表4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记录
车间:岗位:
填表人:负责人:编号:
表6 生产设施维修情况及生产事故处置情况记录
记录人:日期:编号:。

危废品贮存管理制度

危废品贮存管理制度

危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废物的性质和特性,危险废物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常见的包括有毒废物、腐蚀性废物、易燃废物、感染性废物以及放射性废物等。

各类危险废物有不同的特性和处理要求,因此在贮存管理中需要做出相应的区分和处理。

1.毒性废物:指含有有毒物质的废弃物,如废液污水、废液体废漆、药品废物等。

2.腐蚀性废物:指具有强腐蚀性的废弃物,如废酸废碱、废水污泥等。

3.易燃废物:指易燃的废弃物,如废油漆、废涂料、废溶剂等。

4.感染性废物:指含有病原体的废弃物,如医院废物、生物实验室废物等。

5.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如医疗废物、核工业废物等。

在实际管理中,需要对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进行准确的识别和分类,以便采取相应的贮存和处理措施。

二、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原则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政策,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2.安全第一: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以人员和环境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贮存设施和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3.分类贮存: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性进行正确分类,采取相应的贮存措施,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4.密封防漏:贮存设施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避免危险废物泄漏污染环境,确保贮存安全。

5.定期检查:定期对贮存设施和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贮存合规。

6.合理利用:在贮存管理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生成,促使资源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

7.安全处置:当危险废物需要处理和处置时,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机构和方法,以确保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

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求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贮存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以下是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基本要求:1.贮存措施: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性,选择合适的贮存容器和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稳定贮存。

2.密闭贮存:贮存设施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避免危险废物泄漏。

贮存容器应为防腐蚀、防破裂的密封容器。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业、商业、医疗等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的地方。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人类健康具有危害性的具有可燃、腐蚀、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属性的废物。

第四条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章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要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贮存要求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贮存应设专门的贮存间,要求通风良好、干燥、无火灾隐患,严禁混存危险废物。

第八条贮存间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进入。

贮存间应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贮存单位应定期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条贮存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贮存计划和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归类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贮存单位应定期清理贮存间,及时清除危险废物,防止废物积累引发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贮存单位应保持贮存间的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避免诱发交叉感染。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贮存单位,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十五条贮存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如有不尽责之处,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贮存单位违反本规章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贮存单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可以获得相关奖励,鼓励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共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加工、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产生并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管理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存储管理,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布局和环境要求1. 存储场所应设在无渗漏、无明火、无爆炸和无高温区域。

必要时,应设置遮阳棚或其他防护设施。

2. 存储场所应远离居住区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与食品、饮用水、水源保持一定距离。

3. 存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危险废物不受高温、潮湿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4. 存储场所的地面应平整、无渗漏。

必要时,应设置防渗漏装置。

5. 存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指明危险废物存放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 存储场所应定期检查、清理,及时清除废弃物、杂物和可燃物。

三、危险废物存储容器和包装要求1. 存储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腐蚀、耐火和耐高温的特性。

严禁使用易变形、易破裂和易燃的容器。

2. 存储容器应与危险废物的特性相匹配,使用不同类型的容器进行储存,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和事故。

3. 包装危险废物时应确认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妥善密封,确保包装不漏、不渗透。

4. 存储容器和包装应标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包括废物类型、性质、毒性等相关信息。

四、危险废物存储管理人员的要求1. 存储场所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存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储存管理要求。

3. 存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保障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五、危险废物存储操作规程1. 存储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胡乱堆放、搬运和混合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中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是以防范和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为出发点的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贮存处置的基本原则、贮存处置的许可证、安全审查等内容。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危险废物一般指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

按照其危险性,危险废物可分为1类至4类。

1类危险废物:有毒的、感染性的、易爆的、易燃的、易腐蚀的,如有毒、易燃、腐蚀性的化学废液等。

2类危险废物:有污染性的、对环境和生态造成危害的,如含重金属、臭氧等的废弃物。

3类危险废物:常见的工业废料,如钢渣、酸洗废液等。

4类危险废物:不能归类到其他3类的其他危险废物,如农药、磨料等。

二、贮存处置基本原则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减量、减害、资源化。

安全原则: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防泄漏等安全设备和措施。

减量减害原则: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过程中必须采用“将危险废物尽量减量,尽量减害人和环境”的方式。

资源化原则:危险废物应通过资源化利用方式化废为宝,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贮存处置许可证、安全审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单位必须取得贮存处置许可证,而该许可证的核发条件需要经过安全审查,包括场所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有无应急措施和应急响应预案等。

四、进出口危险废物的规定进口或出口危险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除此之外,还需要遵守国际条约。

此外,出口危险废物的前提是该废物在出口国内得到必要的贮存、运输和处置。

五、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主要包括4个方面:危险废物的贮存、运送、转移处理和出入库管理。

监督与检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运送、转移处理和出入库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项活动的合法、安全和环保。

六、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4种:物理、化学、生物和综合处理。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五篇)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五篇)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生产排放以及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4、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库做好厂内储运工作。

5、危险废物暂存库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堆场库存台帐,台帐每月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6、危险废物暂存库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

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7、当危险废物贮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安环技术组核实是否能够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及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8、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9、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具有资质的司机和押运员的运输单位进行。

10、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11、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12、.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13、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14、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有效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条例》等。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版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版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版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物、植物及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因其具有较高的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作用或其他危害性而被列为危险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管理十分重要。

下面,本文将就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1. 危险废物贮存条件:危险废物贮存环境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包括贮存场所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通风设施的完善性、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

2.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腐蚀、防爆等特性,以确保废物不会对贮存环境造成污染或引发安全事故。

3. 危险废物贮存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其特性和危害度进行分类贮存,并根据贮存期限和贮存数量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4. 危险废物贮存记录: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贮存记录,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时间、贮存位置等信息,以备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查验。

5. 危险废物贮存检查与评估:贮存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贮存环境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1. 危险废物处置方式选择: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危害度,选用相应的处置方式,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的处置设施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和安全标准,包括设施建设规划、废物收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方面。

3. 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要求: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获得相应的处置许可,确保处置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危险废物处置记录和报告: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应记录和报告处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处置数量、时限、处置结果等,以备监管部门进行查验和评估。

5. 危险废物处置监督与整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定期检查和评估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2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2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性质、毒性或其他特性,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或者其他财产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危害的废物。

由于其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有害性,正确的贮存和处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有效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下面将介绍中国的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分类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主要分为有机溶剂、含重金属废物、酸碱废物、农药废物、过期药品、有机聚合物、罐底油、废油、毒性无机物等多个类别。

二、贮存管理要求1. 贮存条件危险废物应根据其特性和化学性质进行分类贮存,贮存区域应具备防漏、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

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要分别贮存在相应的贮存场所。

2. 贮存容器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要选择合适的材料,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容器上要标识出贮存物质的性质、数量、日期等重要信息。

贮存容器要放置在防滴漏托盘中,防止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

3. 贮存时间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要合理控制,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对应不同的贮存时间限制。

超过贮存期限的危险废物要及时处置,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没有危害。

4. 贮存记录贮存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危险废物的进出货记录、存储位置、存储时间等信息。

贮存记录是对危险废物的有效管理和监控的重要依据。

三、处置管理要求1. 处置方式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

常见的处置方式包括固化、焚烧、安全填埋、化学处理等。

处置方式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通过监测和检测确保处置过程和结果的安全和合规。

2. 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

处置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完善的设施和技术条件,能够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处置。

3. 处置记录处置过程中要进行完整的记录,包括处置单位的选择、处置方式的确定、处置过程的监测与检测结果等信息。

处置记录有助于监督和评估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和效果。

四、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活动应受到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2024年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一)危险废物定义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如废碱液、废催化剂、油泥、废油手套、废棉纱、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1.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了重大威胁。

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必须采取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损害,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就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进行阐述。

2. 危险废物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特性,如果没有特别的管理措施会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造成威胁或危害的废弃物。

3. 危险废物的管理3.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义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危险废物稳妥地贮存、运输、处置,并且应当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 危险废物的分类贮存危险废物的分类贮存是指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进行分类贮存,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的分类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3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贮存设施;•设施应当具有防漏、防渗、防火等功能;•设施应当具有贮存容器的保护措施;•设施应当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3.4 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保护运输容器不被损坏的措施;•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采取适当的贮运措施;•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3.5 危险废物的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需要根据其性质和种类,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

处置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设施、人员等条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

4. 危险废物的监管危险废物的监管主要由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的职责如下:•制定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监督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情况;•监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运行情况;•处理危险废物的事故和应急情况。

危险废物暂存储存室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暂存储存室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暂存储存室管理规定1、危废存贮场所必须上锁管理。

2、危废存贮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且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危废存贮场所外必须设置危险识别标志。

4、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6、实验室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及时送至危废存贮室,不得放置在实验室外存放。

并由产生实验室责任人进行转移至存储室,并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危险识别标志,填写好相应的危险废物标签,实验中心做好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登记台账。

7、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名称、来源、进出量,实验室危废产生责任人、实验室资产员、院分管领导三方签名等。

8、不同类别的废物应分别放置在各指定区域,严禁混放;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名称,重量及产生日期等标识。

9、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10、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11、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处置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实验中心做好出库登记台账。

12、转出流程:资质公司对接资产管理员进行转运(确定转运日期-转运数量-资质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公司转出废液-公司负责人签字),转出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章进行操作。

13、危废存贮场所外应配备消防器材,贮场所内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洁。

15险废物贮存区域内严禁有明火,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记录在案。

16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废暂存间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内。

第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得存放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当危险废物存放到一定数量(2吨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手续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

第四条产废单位应在危废间规定允许存放的时间(每周五下班前)存入,遇节假日应在放假前一天存入,产废单位送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时应做好统一包装(液体桶装、固体袋装),防止渗漏,并分别贴好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

第五条各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间必须进行称重,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经核定无误后方可入库登记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各产废单位需凭借交接单入库,没有交接单不得入库,环保主管部门需定期查看。

第七条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危险废物名称,不得混放。

第八条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搬运通道应保持通畅干净。

第九条危废间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每年汇总一次.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泄露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所有警示标识应确保无损坏、丢失等情况,管理人应及时上报.。

危废贮存管理规定(精选)

危废贮存管理规定(精选)

危废贮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目的为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废物的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依据本管理规定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二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选择和建设第三条场所选择3.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选择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符合国家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区域。

3.2场所应具备足够的土地面积,确保危险废物分类储存和安全运输通道畅通。

第四条建设要求4.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建设,保证围墙、防火设施、防漏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

4.2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第三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设施设备第五条储存设备5.1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有明确的标识和储存位置。

5.2应当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设备,确保储存容器完好无损,防止泄漏。

第六条防护设备6.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完善的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爆设备、防毒设备等。

6.2贮存场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体防护用品,供从业人员使用。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7.1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产生计划,合理安排生产过程,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7.2危险废物应当经过分类、包装,并标明明显的标识,以便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处置。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8.1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使用合格的运输工具,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

8.2运输过程中,应设置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管,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处置9.1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选择合法的处置单位,确保处置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3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3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存储和处置需要遵循严格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下面将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1.贮存场所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在专门的场所进行,该场所应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足够的面积,以便安全存放危险废物,并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2)设有防火措施,包括灭火设施和自动报警系统。

(3)设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以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安全带、防护面具等。

(4)设有紧急处理设施,包括应急电话和事故处理方案。

(5)设有贮存记录,记录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时间等信息。

2.贮存方式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以确保废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危险废物应区分贮存,不同类型的废物应分开放置,以避免交叉污染和反应。

(2)危险废物应妥善包装,包括使用特殊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并加强密封,以防止泄漏。

(3)危险废物应定期检查,检查贮存容器和包装材料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和损坏情况。

3.贮存时间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应根据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1)危险废物应尽快进行处置,不得长时间滞留在贮存场所。

(2)如果无法立即进行处置,应定期检查废物的贮存条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特定类型的危险废物,如放射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长时间存储。

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1.处置方式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体和环境的风险。

(1)危险废物应按照特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2)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在具备相应设施和技术条件的场所进行,以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3)在进行处置前,必须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和量化,以确定最适合的处理方式。

2.处置记录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建立相应的记录,记录废物的处理情况和过程,以方便后续追溯。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不安全废物贮存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环境、防备和减少不安全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加强企业内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管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涉及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工作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不安全废物贮存管理第四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必需设立特地的贮存区域,确保废物分区存放,杜绝混合贮存。

第五条贮存区域必需设有明显的指示标识,标示清楚该区域为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并标明废物的不安全性级别和贮存容器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贮存容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有效避开废物泄漏和扩散,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贮存区域必需设有密闭式容器,防止废物中的有毒气体挥发,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密封有效,防止废物泄漏或外界因素的干扰。

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显现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进入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合格才略上岗,并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一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进出记录应当做好,确保有关数据及时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密闭容器必需定期转运至处理场合,防止贮存时间过长造成二次污染。

第三章不安全废物处理管理第十三条不安全废物处理必需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进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与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签订明确的处理合同,确保不安全废物得到妥当处理,不得私自倾倒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必需依照相关规定,将不安全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储存时间等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必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负责不安全废物的接收、储存、处理、运输等工作,确保合规操作并负责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委托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的不安全废物必需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贮运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废物分为以下类别:(一)有害废物: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如废药品、废农药、废油漆等;(二)感染性废物: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如废医学仪器、废药品容器等;(三)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废物,如废酸、废碱等;(四)爆炸性废物:具有爆炸性的废物,如废火药、废炸药等;(五)其他危险废物:除上述类别外的危险废物。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明显,易于识别。

第三章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按照类别进行,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混合、泄漏、破损等现象发生。

第八条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理设备。

第九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物泄漏、破损,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利用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应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开居民区、水源地、生态敏感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地面防渗、防泄漏;(二)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四)定期检查、维护贮存场所,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利用应采取环保、经济、合理的方式,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第五章危险废物处置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有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的设施和设备;(三)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处置人员;(四)有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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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安山家具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造成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做好防渗漏、防扩散、防流失、防盗等措施。

三、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口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仓库内及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必须明确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四、危险废物贮存的日常管理由管理部负责。

保管各库房的钥匙,建立贮存档案,记录各种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入、出库数量,每月做好汇总,监督并协助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装车运输。

五、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库房,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房时必须开门或者强制通风10分钟,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房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六、库房内应配备灭火器,并要确保在有效使用期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食”告示牌要完好无损。

七、通风照明设施要能达到要求。

八、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计划的规定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运输处置。

九、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

十、贮存管理人员定期定时对仓储状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由管理部提供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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