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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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授予学位、最低学分要求专业代码:050201 专业名称:英语修业年限:3-7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最低学分要求:169 学分二、专业简介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前身是河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始建于1975年,2000年11月外语系改建外国语学院,下设英语系。

1998年6月获批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12月获批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3月获批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10月,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获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英语专业为我校首批特色专业,2013年获批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7年评为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本专业师资队伍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拥有充足的图书和电子资料以及先进的语言实验室。

本专业坚持英语专业教育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合一的本科人才培养理念,形成了分模块培养、课上课下双轮驱动、教学科研相得益彰的鲜明特色。

主要培养中学师资及外事、企事业单位所需英语人才。

培养方案强调在夯实英语语言基本功和牢固掌握英语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初步开展科学研究能力以及教学实践能力,使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都得到提高,掌握初步的教育教学技能,成为基础厚重、学有所长、特色鲜明的社会所需人才。

三、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厚实的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熟练的英语语言技能、较强的英语教师教育专业能力,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能在教育、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科研、旅游等部门熟练运用英语和本族语从事教育、外事、翻译、管理、宣传、研究等各种工作的英语专业人才。

四、培养要求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英语语言学和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2.掌握运用英语和本族语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造性思维和科学研究的能力;3.具有熟练运用英语进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4.具有熟练运用英语专业知识、教学理论和技巧,设计和讲授中小学英语课程的能力;5.熟悉我国在外交、外事、教育、经贸、新闻、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6.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具有较高的文化、文学、艺术修养和专业学科意识,较强的跨文化交际意识,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有求实创新精神和思辨能力,具备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专业代码及名称、修业年限、授予学位、最低学分要求020101 经济学3—7年经济学学士160学分二、专业介绍和特点经济学是以现代经济发展为背景,由现代经济学理论、贸易和金融等组成的专业基本框架,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注重专业技能培养与全面素质教育相结合,注重课堂教学与实验、实践环节相结合,注重与各类资格考试接轨。

根据社会需求,分流培养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学科理论基础,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较强的双语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经济调查、预测、管理、分析能力;良好的文化修养、科学的思维和创新精神。

三、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规格和要求:本专业培养的人才要求系统学习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的专门人才。

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专业主干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

河南师范大学培养方案说明

河南师范大学培养方案说明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培养方案(摘要2013年12月)培养方案是高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以课程为载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总体设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是学校组织、管理教学过程,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的纲领性文件。

基本框架1、学制、学分、学时、教学周(1)学制:4年。

修业年限3-7年。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推迟毕业。

(2)学分:由I类、II类学分组成,共160学分。

其中II类学分为1-10学分(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必修课112学分(物理学院+1,2分),占70%;限选课32学分,占20%,任选课16学分,占10%。

必修课、限选课与任选课的比例为7:2:1。

(3)学时:文科类专业2400-2600学时;理科类专业2700-2800学时。

周学时控制在23-28之间。

(4)教学周:141周。

其中第一学期教学周为17周(含新生报到和入学教育1周、军事训练2周);第二至第七学期教学周均为18周;第七或八学期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其中教育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实习和科研训练在学校统一指导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第八学期教学周为16周(含毕业教育1周)。

2、学业成绩考核与要求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要求参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方能毕业。

关于学分计算办法的说明:(1)理论课教学原则上每18学时记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

(2)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听力、实验、计算机上机、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原则上每36学时记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

(3)实习学分:师资型人才实习计14学分,其中教育(专业)实习Ⅰ(第七学期,2周)记2学分,教育实习Ⅱ(第七学期,16周)记8学分,教育实习Ⅲ(第8学期,8周)记4学分。

学术型人才实习计6学分,其中教育(专业)实习Ⅰ(第七学期,2周)记2学分,科研训练4学分(第七学期,8周,另加考研课程8学分)。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简介

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如需选读其他课程, 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课手续。 学生每学期申请的免听和免修课程合计 不得超过6学分。 获准免听和免修的课程仍需按学校有关 文件规定和所获得的学分数缴纳学费。
第四部分
提前与推迟毕业
一、提前毕业
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前3个学期至少应
修满主修专业毕业总学分的50%,已修全 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
申请推迟毕业的学生在学制规定的毕业年度 的4月15日至30日之间,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全 日制本科生推迟毕业申请表》
②分级教学(新起点、常普)
③大学英语和专业英语并行开设 ④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3)计算机基础课程
学生全学程上机时间(含自学)不少于200学时。
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课程
3、教师教育平台课程
分为教师教育平台课程Ⅰ、Ⅱ两部分。 其中,教师教育平台课程Ⅰ为师范专业学 生必修课; 教师教育平台课程Ⅱ为选修课。
②学科基础平台课程:按照拓宽专业面向 的原则,该平台课程旨在为学生构建一个宽阔 的学科知识基础平台。 ③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是指按照专业培养 目标和规格各学院为学生安排的必修课程。 ④教师教育平台课程I:是学生为获得教师 资格而必须修读的课程。
2、限制性选修课
各专业学生为获得所学专业毕业就业和继 续深造的知识、素质、能力而限定选择修读的 专业课程,包括师资型、学术型和应用型等三 个方向的课程,学生可选择修读其中任一方向。
(二)选课
(1)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 行选课,未缴费注册或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 听课修读。 (2)学生应从本人实际情况出发,在保 证学好必修课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选修课程,对 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 程,再选后续课程。 (3)学生一般可以从第二学期起修读选 修课程,第二学年起修读第二专业课程。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45173)2018年8月为有效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对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复杂问题,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实际工作。

二、招生对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

我校教育博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博士生原则上在学制内必须脱产学习。

非全日制博士生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期间和第四学年第一学期论文撰写期间必须脱产学习。

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综合考试、实践环节、开题报告、论文写作与论文答辩等环节。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小组集体指导。

四、课程设置和教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应符合教育发展对专业化管理者和决策者、专家型教师及教育家培养的总体要求,课程内容要反映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前沿水平;课程结构应体现综合性、专业性和实用性;课程教学采用模块课程和学分制;课程教学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专题研讨、现场研究、案例分析及教育调查等方法,并加强课前自学、课后作业和网上辅导等环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需要完成的课程总量应不少于23学分。

课程安排如下:(一)公共课(5学分)(二)教育理论(不少于8学分)(三)教育研究方法(不少于4学分)1授课组成员:李帅军、宋晔、叶海智、刘冬梅、张英丽、罗红艳、李醒东、姚文峰、李玉芳、李明、程永佳、王郁雯、崔振成、朱珂、卜彩丽、熊建萍、涂诗万、苗学杰。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了主动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的需要,总结我校自1997年实施学年学分制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并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更加有利于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师生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性的优秀人才培养的灵活机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原则,以培养21世纪高素质、复合型、富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宗旨,充分利用学校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挖掘教学资源,并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建立开放、灵活并相对稳定、科学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机制。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挖掘资源、平稳过渡”的基本原则分阶段逐步落实。

充分借鉴国内外有关高校教学管理经验,总结现有学分制改革方案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建立符合河南省学分制管理规定,适应河南师范大学校情的教学管理制度。

其主要特色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和“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因材施教、模式导向,发展能力、拓展素质,加强基础、注重创新,开放灵活、拓宽面向”的教学改革思路,实施前期按学科门类打通培养,后期进行宽口径专业教育,并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相衔接,实施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贯通培养,促进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培养方案本科教育阶段实行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并行修读和开放式贯通培养,即本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修读第一专业的同时,兼修第二专业。

第一专业计划设置,硬性开设;第二专业计划设置,弹性开设。

河南师范大学07级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学分结构(修订)

河南师范大学07级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学分结构(修订)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030101 法学四年(3-7年)法学学士二、专业介绍和特点法学是以法或法律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是本学科的一个重要特点。

作为一门应用型社会学科,法学也同样经历了从萌芽到成熟、从单纯为满足政治需要到广泛服务于社会的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与其他学科相比较,法学更贴近社会现实,并能通过自身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以求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从法学的自身发展来看,一方面是调整范围的不断扩大,法律、法规的制定逐步趋向法典化,分支越来越细;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原来的知识型、能力型人才的培养,逐步转化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以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三、培养目标及规格1、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业务培养要求(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基本能力;(6)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操作技术;(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四、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外语一。

五、专业特色课程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

六、课程结构及总学分学时构成表(见附表一)七、专业教学计划总表(见附表二)八、课程设置一览表(见附表三)附表一:法学专业课程结构及学分构成表附表二: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2、大学物理课程的设置请按2006年修订意见执行。

河南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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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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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至
3
5 少选16
3
6 学分,
现代数学与中学数学
学分
0.5 2 2
30
4 4 4 2 2 3 4 2 2 2 2 3 3 2 3 3 3 3 3
45
3 3 3 3 3 3 3 3 3 3
总学时分配
讲授
实 验
实习
实 践
周学 时
建议修 读学期
9
6
36
2
6
选课形 式
2周
假期
每生在
模块2中
8周
7
至少选 择一个
8周
8 方向。
8周
8
带*的 课程为
大学物理实验Ⅱ
合计
第二学年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形势与政策
大学英语Ⅳ
必修课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河南师范大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河南师范大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50102)一、学科简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是研究汉语和汉语言文学应用的独立学科,目的是通过对汉语及其辅助性工具汉字从微观到宏观、从共时到历时的不同角度的研究,了解它们在各个历史阶段的面貌,总结其中的发展演变规律。

探究它们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影响。

在继承中国传统语言训诂学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现代语言学理论和方法,以使自身得到发展。

汉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研究将为检验和充实普通语言学理论做出贡献,并为社会语言学提供理论基础和材料基础,它的研究成果对于揭示汉民族的思维特点、理解中华文化的传统及社会进步的过程具有重要作用。

二、培养目标本学科要培养自己的研究生成为具有扎实的汉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历史和现状,有独立从事汉语言文学或相近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够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从事计算机应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本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在一般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也可在新闻、出版、文化、党政管理等部门工作。

三、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前一年半以学习基础理论为主,适当参与科研工作,要求至少修满35学分。

后一年半用来完成学位论文,同时也参与一定的学术活动。

学习期间要求写出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1一2篇,以体现通过学习所已取得的科研能力。

四、研究方向1、修辞学2、词汇学3、对外汉语教学五、教学与社会实践本学科研究生,要在学习期间安排适量的教学实践,由导师或参与指导的教师对于他们教学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评点,并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给定成绩。

根据科学研究的需要,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通过必要的渠道访问专家学者或进行专题调查,学会独立或有组织地进行语言学田野工作的方法和技能。

同时,要求他们撰写论文,积极参加国内举行的本学科学术会议。

六、学位论文学生在第三学期向导师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报告书要求具备如下内容:1、论文选题2、研究的范围、重点及创新的内容3、所需要的主要资料及所拟采取的研究方法4、论文大纲及完成计划论文要求达到:选题须是本学科的前沿课题,所采用的观点和方法亦当富有新意;所要阐述的理论认识,所要建立的观点,须不出现重大科学偏误,通篇论文须要能够反映出作者独立搜集、整理、分析材料的能力,运用材料合理提出科学认识的能力和使用计算机及中外文字进行科学表达的能力。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为顺利实施我校学分制下学生选课工作,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校字[2004]3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课原则和要求第一条学生修业期间,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专业的学习进程,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自主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和学分。

第二条学生每学期在学校规定时间依据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简介、班级课程表、选课手册进行选课。

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修课程。

第三条参照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进程安排,学生每学期可早修或晚修,多修或少修有关课程。

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

但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大于3.5、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多选。

第四条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选课手册,并详细阅读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第五条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课,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参加课程修读。

新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按指定课程表上课,从第二学期起实行选课制。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

第六条有多位教师同时讲授同一门课程(教学计划中1个课程编号为1门课程)时,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授课教师。

第七条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达到规定方能开课。

原则上校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30人,院(系)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个别规模小的专业可适当放宽,但选修人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1/2。

第八条新生一般可以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起修读选修课程,第二学年起可修读第二专业课程。

第九条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考核,未通过选课系统选课或未选上的课程,学生擅自听课或参加考核,其成绩无效。

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学分制常见问题解答

学分制常见问题解答

学分制常见问题解答1、问:实行学分制,学生受益在何处?答:实行学分制,可以给学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自身条件、发展需要,按照学校课程设置,制定个人的课程学习计划,选择学习进程、选择学习时间等。

这样,既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解决精力不足的问题,也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加速、加广、加深学习提供了机会。

2、问:什么是学分?我校学生毕业要求最低学分是多少?各类课程的学分是怎样分配的?答:(1)学分是用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

课程学分主要根据该课程的地位和学时数来确定。

原则上,理论课每18学时计1学分,实验、上机等每32学时计1学分等。

(2)我校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均为165学分。

其中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各6学分。

(3)学生必须按下表规定的课程类型及相应的学分完成学业。

表1 师范类专业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构成表表2 非师范类专业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构成表其中学生跨院系修读的课程学分必须达到10学分才能毕业,其中,文科类专业学生须在全校性公选课的自然科学类、信息与工程技术类课程中修满4学分;理科类专业学生须在人文与社会科学类、经济与管理类、语言文化类课程中修满4学分。

(4)学生还可通过参加创新实践活动获取学分,其学分数控制在5学分以下(包括5学分),其中必须通过参加社会实践获得1学分。

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3、问:“学分”如何取得?成绩如何记载?答:(1)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2)学生成绩表采用学分、考核成绩并行记录的方法记载。

(3)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课程,补考合格或重修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记载时注明“补考”或“重修”字样。

(4)若学生对某门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允许重修该门课程取得更好成绩,但必须按规定办理重修手续。

考核成绩以最高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4、问:什么是学分绩点?它与百分制和五级记分制有何联系?答:学分绩点制是表示学生学习“质”的计量单位,学生在取得某一门课程学分的同时,也取得了相应的学分绩点。

体育教学-河南师范大学

体育教学-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在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顺利进行教学、训练、科学研究及管理工作,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顶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实干精神,严肃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体育基础理论、学校体育教学理论、体育教学技能等专业知识,能够胜任体育教学的实际工作;具有竞技体育基础理论、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竞技体育的组织竞赛与管理等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运动训练的实际工作;具有体育社会学、健身理论与实践、运动处方等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社会体育指导的实际工作能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研究领域(一)体育教学(二)运动训练(三)社会体育指导三、学习年限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凡是中期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院长审核、学校批准,可延长学制半年或一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学位课程)、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

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

必修课程(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方可获得学分,选修课程考试60分即可获得学分,达不到以上要求按不合格计,规定进行考查的课程成绩合格即获得学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分原则上一年内完成。

五、培养方式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由学校导师与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指导,重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为顺利实施我校学分制下学生选课工作,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校字[2004]3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课原则和要求第一条学生修业期间,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专业的学习进程,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自主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和学分。

第二条学生每学期在学校规定时间依据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简介、班级课程表、选课手册进行选课。

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修课程。

第三条参照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进程安排,学生每学期可早修或晚修,多修或少修有关课程。

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

但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大于3.5、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多选。

第四条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选课手册,并详细阅读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第五条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课,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参加课程修读。

新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按指定课程表上课,从第二学期起实行选课制。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

第六条有多位教师同时讲授同一门课程(教学计划中1个课程编号为1门课程)时,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授课教师。

第七条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达到规定方能开课。

原则上校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30人,院(系)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个别规模小的专业可适当放宽,但选修人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1/2。

第八条新生一般可以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起修读选修课程,第二学年起可修读第二专业课程。

第九条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考核,未通过选课系统选课或未选上的课程,学生擅自听课或参加考核,其成绩无效。

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自由选课下教育类任选课现状分析及对策

自由选课下教育类任选课现状分析及对策

自由选课下教育类任选课现状分析及对策罗丹(河南师范大学教科院,河南新乡453000)摘要:高等师范院校是为国家培养师范生的基地,学分制的自由选课制度给予了大学生更多的选择,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能力。

另一方面又会因为他们的盲目选择而影响。

本文针对笔者所在高校的大学生选择教师平台课程公选课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以期提高教师平台任选课的教学质量.促进师范生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学分制教师教育平台任选课对策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牛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

以学生的综合发展为日标,尊重个性,因材施教。

实施学分制可以使学生更好地根据个人实际情况。

合理规划学习时间,科学定位发展日标,恰当调整自身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学分制在课程结构上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而选修课义分为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

学分制的优势集中体现在公共选修课上。

公共选修课义称任选课。

是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组织.向全院学生开放的。

由学生任意选修的课程,学牛日r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等因素,自主地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课程r J数等。

任选课是高校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在教学改革l f l的一种探索和实践。

笔者所在高校从200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开始。

建立“弹性学制、选课制、导师制”相结合的完全学分制,构建“主导模式与子模式群”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平台+模块”式的新的课程体系.实行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并行修渎。

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贯通培养,建立开放性的教师教育体系。

课程结构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占70%,选修课占30%。

选修课程包括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限选课包括号业拓展课程和教师教育平台课程I(师范生必修)。

任选课包括教师教育平台课程Ⅱ和索质拓展平台课程。

…本文针对笔者所在高校的大学牛选择教师平台课程公选课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提高教师平台任选课的教学质蜃,促进师范生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提高。

什么是必修课选修课-河南师范大学

什么是必修课选修课-河南师范大学

国内外学分制发展简介一、发达国家实施学分制的历史及现状西方各国高校一般实行学分制。

学分制的发展追其根源,起源于选课制的产生和发展。

选课制于18世纪末首创于德国。

1779年,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首先把选课制引入了威廉和玛丽学院。

1810年创办的柏林大学实行课程选修制。

1825年,选课制建议被美国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并在新建立的弗吉尼亚大学开始试行。

随后,一些老牌大学,如耶鲁大学、布朗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等,也开始尝试实施选课制。

1851年,密执安大学的校长塔蓬在大学中开设工科选修课。

1869年,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主张实行选修课。

1872年开始,学分制真正成为一种制度在哈佛大学开始施行。

1894年,哈佛大学规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课程就可获得学位。

1909年,洛厄尔继任哈佛大学校长后,采用限定选修制代替自由选课制。

到20世纪初,选课制与学分制在美国得到普遍推行,大多数的学校还对学生的选修做了种种限制。

学分制首先在美国产生并得以推广,是与美国包括市场经济、多元政治、教育地方自治等体制在内的国情分不开的。

美国人信奉通才教育思想,强调发扬个性,倡导“个人本位”思想。

学校不规定固定的学习年限,教师可以开设各种各样的课程,学生随心所欲地加以选择,毕业后自主择业。

美国高等学校中所实行的是完全学分制,它只强调毕业所需的最低学分数,不明确规定修学年限。

这种学分制的教学计划弹性较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与兴趣安排个人的修学计划,还允许随时改变专业,有一个很大的选择空间。

由于学制不确定,学生年级的确认也就不因年而划级,却随分而定级。

美国大学生根据考取了多少学分去确定所属年级。

从初入学者一直到考取24个学分为止的学员被称为freshman,得25至 55个学分便属于Sophomore,56至89个学分者称为 Junior,而90个学分或以上则属于 Senior。

不同课程对选课人数无限制,对热门专业也是如此,完全由学生根据自己对就业的需要和个人志趣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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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
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 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 与学年制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决定学 生能否毕业不以学年为限(但不是无 限的),而以修满规定的学分为依据。
我校学分制的基本特点
1、弹性学制: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3-7年 2、选课制:选科、选课、选师、选时
在必修课中引入选修机制实行分层次教学 3、导师制:思想上教导、学业上指导、生活上引导 4、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双学位制 5、重修制 :必修课、选修课 6、将创新实践活动纳入培养方案,设I、II类学分
学分绩点制与百分制、五级记分制对应表
学分绩点与平均学分绩点(GPA, Grade Point Average)的计算方法:
(1)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 数×课程权重系数×课程绩点
(2)累计学分绩点=已修各学期各门课程 的学分绩点之和
(3)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累计学分绩点÷ 累计所修课程的学分数之和
三、导师制
1、对导师的要求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度的责任心 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教学经验丰富,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 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熟悉本专业培养方 案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了解学校教学 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全面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
2、导师的职责 (1)帮助学生了解学科知识结构和学分制
(三)选师
对由两名以上教师同时授课的课程,学生 可以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对部分精品课程和重 点建设的课程学校设立教学关键岗,在一定范 围内选聘任课教师供学生选择。
(四)选时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自主选择 修业年限,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二部分
本科培养方案解读
一、基本框架
(1)学制:4年。修业年限3-7年。学生可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推迟毕业。
三、课程结构说明
1、平台课程
①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全校性公共必修 课,此类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体 育、计算机等课程,每位学生必须修满规定 学分。
②学科基础平台课程:按照拓宽专业面向 的原则,该平台课程旨在为学生构建一个宽阔 的学科知识基础平台。
③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是指按照专业培养 目标和规格各学院为学生安排的必修课程。
表1-1 课程结构及学分构成表(师范类) 注:在160学分中,要求实践学分理科类专业≥40学分;文科类专业≥24学分。
二、课程结构
1、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课程结构构成表(师范)
2、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课程结构构成表(非师范)
学生应完成总学分的基本构成
1、必修课学分
通识教育平台课程 43学分
学科基础平台课程 各学院自定
四、选课制
选课制是指学生对学科、专业、课程及上
课时间与任课教师的自主选择,是学分制的 核心。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主选择 学科专业,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不 同模块和不同规格的课程,在一定范围内自 主选择任课教师,在一定条件下自主选择课 程修读方式。
(一)选科
选科是指学生对于学科、专业及专业方
(2)学生应从本人实际情况出发,在保 证学好必修课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选修课程,对 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 程,再选后续课程。
(3)学生一般可以从第二学期起修读选修 课程,第二学年起修读第二专业课程。
(4)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数原 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最多不超过30学分。
(5)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达到规定方能 开课。原则上校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30 人,院(系)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 ,个别规模小的专业可适当放宽,但选修人数 应多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1/2。
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框架,指导学生
掌握课程之间以及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向 学生介绍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毕业要 求,并根据专业教学要求介绍学习方法和经 验,指导学生制定学年、学期学习计划。
(2)帮助学生按时圆满完成网上选课。 (3)经常了解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 教与学的情况、学生选课方面的问题等及时 向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学生所在院系、教 务处、学生处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改 进教学的建议。
专业基础平台课程 各学院自定
教师教育平台课程Ⅰ 9学分(师范类必修)
社会实践
1学分
注:各部分规定学分数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才培养方向 32学分
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
专业任选课
创新实践环节 16学分
校级公选课
含社会实践
3、学生选课的原则
熟悉计划,横向相比;纵向累加, 拾遗补缺;适当调节,可多可少;按时 毕业,延期不利。
向的选择。 1、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本科生在完成前
期宽口径基础教育后,可在学科大类内自主 选择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
2、按专业招生的本科生在完成专业基础 教育后,可在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3、学生在修读第一专业期间,学有余 力者允许自由选择修读第二专业。
(二)选课
(1)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 行选课,未缴费注册或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 听课修读。
(2)学分:由I类、II类学分组成,共160学 分。其中II类学分为1-10学分;必修课、限选 课与任选课的比例为7:2:1。
(3)学时:文科类专业2400-2600学时;理 科类专业2700-2800学时。周学时控制在2328之间。
学分的基本构成
学生毕业需完成的160学分.分为I 类、II类学分两部分,其中II类学分是 指通过参加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 其他为I类学分。 II类学分要求必须通 过参加社会实践获得1学分。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学分 二、学分绩点 三、导师制 四、选课制
一、学分
学分是用以计算学生学习“量” 的单位。课程学分主要根据该课程 的地位和学时数来确定。原则上, 理论课每周1学时上满一学期计1学 分,实验、上机等每周2学时上满一 学期计1学分等。
二、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是表示学生学习“质”的计量 单位,学生在取得某一门课程学分的同时, 也取得了相应的学分绩点。
④教师教育平台课程I:是学生为获得教师 资格而必须修读的课程。
2、限制性选修课
各专业学生为获得所学专业毕业就业和继续 深造的知识、素质、能力而限定选择修读的专 业课程,包括师资型、学术型和应用型等三个 方向的课程,学生可选择修读其中任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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