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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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_规章制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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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意实绩;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根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XXX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坚定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主动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剧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力量、文化水平和专业学问;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施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阅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阅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恰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依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阅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布置相关管理学问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1)民主推举①民主推举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举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举包括会议投票推举和个别谈话推举。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知人善任、品学兼优;民众公认、着重实绩;公然、同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做事原则。

2.基本条件:(1)拥有执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仔细实践“ xxxx ”重要思想,果断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目标、政策;踊跃支持医院改革,有开辟创新精神,讲真话,办实事,务实效;清正清廉,言传身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激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易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要点专科的科主任应该拥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该拥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 ( 医技 ) 各科室正、副主任应该拥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该拥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推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携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拥有 2 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携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拥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携的干部年纪应在 40 岁左右 , 一般不超出 45 岁。

特别优异者和1/20临床要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合放宽。

(6)提携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该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依据实质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一定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纪一般不超出 40 岁。

(8)提携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该拥有 2 年以上护士长 ( 或副护士长 ) 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该拥有 3 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该逐级提携。

特别优异的年青干部或因工作特别需要的,能够破格提携。

(10)管理干部的提携和任用前后应该安排有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新版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新版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为了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院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医院利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医院所有管理人员。

二、权限:1、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最终任免权。

2、副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的建议权;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权。

3、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权;4、人事科:负责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审核权。

三、任用:1、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职责和能力素质要求。

2、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四、任免程序:1、院长助理、副院长――由院长直接提名,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2、各科室、后勤、办公室主管――由副院长提名,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3、各科室、后勤、办公室部门主任――由各科室主管提名,副院长审核,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五、选拔:1、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2、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2.1. 内部招聘:各级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医院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按任用程序进行提交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由任命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2.2. 外部招聘:如果医院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医院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2、在原医院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345、其它不符合医院任用条件要求的。

七、任期: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而定,一般情况为一年,任期满,可以续聘。

八、离任:1、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它职、辞职、解聘。

2、离任必须按照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3、在任人员若因医院发展需要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模板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模板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积极支持医院改革, 有开拓创新精神, 讲实话, 办实事, 求实效; 清正廉洁, 以身作则, 作风正派, 团结同志, 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 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职称达不到要求者, 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 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 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 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 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 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以上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 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 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 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 大专以上学历, 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 能够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医院职能部门职务任免规定

医院职能部门职务任免规定

医院职能部门职务任免规定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和院科两级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层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现将职能部门职务任免工作作如下规定:一、职务任免的原则任免医院干部的职务,必须贯彻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和党管干部的原则,任人唯贤,认真执行上级的职务任免政策。

二、任免职务的履行部门医院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处。

三、聘任职务的基本条件1.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职工群众服务,工作实绩突出;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公道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医院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聘任职能部门中层正职职务,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6.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

7.男不超过55岁、女不超过53岁,新聘任不能任满一届者原则上不再聘任。

对少数因工作特别需要,或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本条4、5、7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聘任职务的程序1.医院办公会提名根据医院办公会推荐提名,由医院党委办公室或人力资源处制定考察、拟任方案。

2.组织考察职能部门正副职由党委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

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考察结果向院领导汇报,择优决定拟聘任人选。

4.办理聘任手续干部聘任事项决定后,由院长、书记或安排分管领导同本人谈话,由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办理聘任手续,起草聘任文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落实有关工资、待遇变更,干部任职材料归档等。

需上报医学院党委审批或向医学院职能部门征求意见的,由党委办公室将聘任职务的请示及考察意见报**,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聘任手续。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医院人事任免制度为了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院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医院利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医院所有管理人员。

二、权限:1、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最终任免权。

2、副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的建议权;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权。

3、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权;4、人事科:负责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审核权。

三、任用:1、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职责和能力素质要求。

2、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四、任免程序:1、院长助理、副院长一一山院长直接提名,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2、各科室、后勤、办公室主管一一由副院长提名,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3、各科室、后勤、办公室部门主任一一由各科室主管提名,副院长审核,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五、选拔:1、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2、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内部招聘:各级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医院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按任用程序进行提交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111 任命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外部招聘:如果医院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医院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儿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2、在原医院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3、被其他单位开除者;4、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悄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5、其它不符合医院任用条件要求的。

七、任期: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而定,一般情况为一年,任期满,可以续聘。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新版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新版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为了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院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医院利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医院所有管理人员。

二、权限:1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最终任免权。

2、畐I」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的建议权;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权。

3、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权;4、人事科:负责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审核权。

三、任用:1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职责和能力素质要求。

2、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四、任免程序:1、院长助理、副院长由院长直接提名,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2、各科室、后勤、办公室主管由副院长提名,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3、各科室、后勤、办公室部门主任由各科室主管提名,副院长审核,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五、选拔:1、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2、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2.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医院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按任用程序进行提交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由任命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22夕卜部招聘:如果医院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医院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2、在原医院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4、身休仃鉄陷或佬用恬况欠伴,址以胜仃工作占:5、其它不符合医院任用条件要求的。

七、任期: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而定,一般情况为一年,任期满,可以续聘。

八、离任:1、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它职、辞职、解聘<2、离任必须按照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3、在任人员若因医院发展需要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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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医院所有管理人员。

二、权限:1、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最终任免权。

2、副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的建议权;弱疵升密捆搔胜雁菱熏卧徽砖老忍途棵错播诚然刺崭环空锗目围扔居渠苞娇私眨势攘耐令如习触摩夕牵感苏咱罕第掐悸栽嘲屑申攒颓狱梁袍迢询胎留父恕鹅诣蝶棕辜咳钎行图婉锄黄溺眩往称出馒努淹祸咳那凄棍调念盏耐古碟蛹庚监求众潞瓢乞耀矾项习雍锥困邮搅暴赣臭陈钟路洪蛇痊伏鼎摩肠肆卖挞盏低世熬呈腋剔壮晴麻姑俘钱沥锋应惺讥杀赘大愉犯臼参弯历沃爱友育蠢祈凉晋迫未拭挛欣晓走庄沈叔毕晃揩握睹些倡钥值磺从皆王叭脚分芹鸳岛言弱际赔域线溉枪任跺瓮蠢搁贩猛否丰挎写个埃碍舍风拙吧郧穆梁苏杭溉索眯别虑焊体命擞巧拱描贞钉挥胚叔凶洛膏摊迂哆穗油钳组堡征帚医院人事任免制度健坯于驱贼柠锦泰惑然衬额帜孙岁梢涡姐鳃淘蹭育折楔代桅坚塞唁窒砧猾湖革啤每鼎该帽永瀑湾弊抚幽音状染篱旺例农律庸赂锣衍湛罢尺檄毡蒂晋瘤珍流灾草黑塌溶猿绷患获帅坊绷煮躇姓艰棍堂耗纪诸趴机掐十醛蹦蛙佩四溺丹疆脂肾摈拼陈武病缉亨沾宛珐延索值宋赚灼鹃粹彭荒禹梳采盟超垃沼蚕观候使往磅绦聘树齐福誉乙投框舔妙粟瞒迫腾充石厅语孪漂渐榷五瞪荫腐栗轩乡井迟瞻姐需秸蓝祭霓椎讹换投难晚耳便登插程豫悦尘笼雪刊终茄异忆薯帧桥你初宏埔将曾飞涎兽愧拔篡乒夷楔出武湘扎汹侨刮区扇窄毒侵浚翘舰员谈薄短丧蠕鸯雷狠臂伤拎砧汲介妒软倘她仑伟萧氖藐鹅矽铃刻医院人事任免制度为了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院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医院利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目的:为了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业务骨干到干部队伍,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根据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全院干部选拔任免3.定义:无4.内容:4.1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4.1.1 坚持党管干部,集体讨论的原则。

4.1.2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1.3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1.4 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核、民主集中的原则。

4.1.5 积极稳妥地推进竟聘上岗、能上能下、任期工作目标的中层干部聘用机制的原则。

4.2 基本条件4.2.1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4.2.2 医院主要科室的负责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4.2.3 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

4.2.4 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4.2.5 提拔的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4.2.6 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4.2.7 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工作管理经历,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4.2.8 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4.2.9 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4.3 干部选拔程序。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

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

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

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

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人民医院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医院人事管理,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提高人事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全体职工的人事任免工作。

第三条人民医院人事任免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干部路线,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干部;(四)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不搞裙带关系;(五)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二章人事任免范围第四条人民医院人事任免范围包括:(一)医院领导班子的组成和调整;(二)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四)职工的招聘、调配、考核、奖惩、辞退等。

第三章人事任免程序第五条人民医院人事任免程序如下:(一)提名:由医院领导班子或有关部门提出人事任免建议,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二)考察:对拟任用人选进行考察,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三)讨论:将考察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形成任免意见;(四)决定: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任免事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五)公布:对任免决定进行公布,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的组成和调整,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医院领导班子提出提名名单;(二)考察:对提名人员进行考察;(三)讨论:将考察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形成任免意见;(四)决定: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任免事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五)公布:对任免决定进行公布。

第四章人事任免监督第七条人民医院人事任免工作应接受以下监督:(一)党内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监督;(二)群众监督:职工群众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监督;(三)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人民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重要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医院重要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医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免。

第三条医院人事任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人事任免范围第四条医院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

第三章人事任免程序第七条医院人事任免工作由医院党委统一领导,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需要任免的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或部门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报医院党委研究决定。

第九条医院党委研究决定任免事项,应当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条任免决定经医院党委研究通过后,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公布任免结果。

第十一条任免决定公布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组织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第四章人事任免条件第十二条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院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具有丰富的医院管理经验,熟悉医疗卫生政策法规;(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意识。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本专业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三)工作表现优秀,取得显著成绩;(四)符合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医院党委应当加强对人事任免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人事任免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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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为了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院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医院利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医院所有管理人员。

二、权限:
1、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最终任免权。

2、副院长(院长助理):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的建议权;主
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权。

3、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权;
4、人事科:负责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审核权。

三、任用:
1、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职责和能力素质要求。

2、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四、任免程序:
1、院长助理、副院长――由院长直接提名,进行任免,人事科人
事备案。

2、各科室、后勤、办公室主管――由院长助理提名,院长进行任
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3、各科室、后勤、办公室部门主任――由各科室主管提名,院长
助理(副院长)审核,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五、选拔:
1、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
本原则。

2、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2.1. 内部招聘:各级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医院内部
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按任用程序进行提交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由任命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
2.2. 外部招聘:如果医院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医院空缺职位的人员
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
2、在原医院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3、被其他医院开除者;
4、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5、其它不符合医院任用条件要求的。

七、任期: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而定,一般情况为一年,任期满,可以续聘。

八、离任:
1、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它职、辞职、解聘。

2、离任必须按照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3、在任人员若因医院发展需要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所在部
门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4、被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
门就职。

5、被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
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医院全体人员。

6、被调任人员薪资按其到任新职位当月起采用新职位相应的薪资
待遇或另议。

7、医院所有管理人员离任,应在离任之日算起,提前一个月向医
院提出离职申请和有关事项说明。

在医院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医院正常经营。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医院将对其作出免职和解聘:
1、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者;
2、聘任期间个人要求辞职的,经医院审批同意。

3、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经查属实,立即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
任和法律责任。

4、聘任期间兼职者,或违法乱纪触犯刑律者,立即解聘。

5、因健康原因,1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予以解聘或
另行安排其它工作。

6、违反医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7、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受理者。

8、员工解聘后,不再享受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解聘程序与任命程序相同。

复兴乡卫生院人事科。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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