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采制化管理办法[修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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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EIH-226.15-03-2013
燃料采制化管理办法
Regulations of fuel acquisition management
2013-05-31 发布 2013-05-31实施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职责 (5)
5 管理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6)
5.1 总则 (6)
5.2 采制化管理基本要求 (6)
5.3 燃料采制化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6)
5.4 入厂煤采制化管理标准 (7)
5.5 采制化技术管理规定 (18)
5.5.2 制样室、化验室管理规定 (18)
5.6 燃料采制化达标管理规定 (21)
6 检查与考核 (22)
附录A (23)
附录B (24)
附录D (27)
附录E (28)
附录F (30)
附录G (31)
附录H (32)
附录I (33)
附录J (34)
附录K (35)
附录L (36)
附录M (38)
附录N (39)
附录O (40)
附录P (41)
附录Q (43)
附录R (43)
附录S (44)
附录T (46)
附录U (52)
附录V (53)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燃料管理工作,加强燃料质量监督,提高煤质监督的时效性和可控性,使燃料采制化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从而维护燃料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了Q/BEIH-226.15-03-2010《燃料采制化管理办法》
附录A---附录V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燃料管理部
本标准起草人:刘光乾、白存官
本标准修改人:邱淑芳、田承军、李文义、方志和
本标准审核人:邱淑芳
本标准复核人:刘海峡
本标准批准人:郭明星
本标准于2010年12月首次发布,2013年5月第一次修编
燃料采制化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京能集团燃料采制化的管理职责、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燃料采制化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494.1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采样方法》
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
GB/T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
GB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219 《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GB/T476 《煤灰碳和氢的测定方法》
GB/T483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GB/T261 《闪点的测定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方法》
GB/T3715 《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
GB/T18510 《煤和焦炭试验可替代方法确认准则》
DL/T246 《化学监督导则》
DL/T569 《汽车、船舶运输煤样的人工采取方法》
DL/T661 《热量计氧弹安全性能技术要求及测定方法》
DL/T927 《弹筒硫的测定方法》
DL/T520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实验室技术导则》
DL/T1037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DL/T1038 《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VTI 法)
DL/T567.1~7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一般规定等标准》
DL/T747 《发电用煤机械化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
DL/T 606.2 《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
GBT 25214 《煤中全硫测定红外光谱法》
DL/T 568 《燃料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
DL/T1030 《煤的工业分析自动仪器法》
Q/BEIH-226.15-01-2013 《燃料业务管理流程》
Q/BEIH-226.15-02-2013 《燃料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煤
植物遗体在覆盖地层下,经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作用,转化而成的固体有机可燃沉积岩。
3.2 煤炭燃烧
煤炭在一定的设备(如锅炉、窑炉等)中通往空气或富氧空气产生剧烈的氧化反应后获得热量并同时产生灰渣和排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水蒸气等过程。
3.3 煤样
为确定某些特性而从煤中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
3.4 工业分析
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四个煤炭分析项目的总称。
3.5 外在水分
在一定条件下煤样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所失去的水分。用符号Mf表示。
3.6 内在水分
在一定条件下煤样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所保持的水分。用符号Minh表示。
3.7 全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