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word版本
第三章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两者的联系: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后者 只是前者的反映。客观的辩证规律和思维的规律在本 质上是一致的。
两者的区别:外部世界的规律通过外部物质运动 的、必然的形式表现出来,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 立存在。思维的规律,那么通过主观的、逻辑的形式 表现出来,同人的自觉的精神活动相联系。
恩格斯
“旧形而上学意义下的同一律是 旧世界观的差不多原那么:a=a。 每个事物和它自身同一。一切基本 上永久不变的,太阳系、星体、有 机体基本上如此。……然而最近自 然科学从细节上证明了如此一个事 实: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包含着差 异和变化。” ——恩格斯
【二】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而存在,没有同 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差别和对立总是与同一相联结,斗争性总是为 同一性所制约。辩证的对立并不是任意的两个事物 间的对立,而是有着内在同一性的两个事物间的对 立。
战争 父亲
和平 (而非鸡蛋) 儿子 (而非石头)
黑格尔说:“在对立中, 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 而是正与他相反对的别物;这 确实是说,每一方只有在它与 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 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 有从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 己。另一方也是如此;因此, 每一方面都它自己的对方的对
认识的任务确实是通过现象揭示本质: 第一,现象是认识事物的本质的向导。 第二,通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 第三,通过现象认识本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 程。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在联系和发展 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 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并非确
辩证法形而上学第一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根本分歧形而上学辩证法根本分歧形而上学辩证法派别分歧孤立联系静止发展片面全面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孤立联系静止发展片面全面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一唯物辩证法坚持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
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1、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唯物辩证法三大定理
唯物辩证法三大定理唯物辩证法有三大规律,那就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咱一个一个唠哈。
一、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这就像是一场拔河比赛,两边的力量是对立的,可又统一在这一场比赛里。
世界上到处都充满着矛盾,就像白天和黑夜,看似完全相反,但又相互依存。
没有白天,哪来的黑夜呢?没有黑夜,白天也就不那么特别了。
人也是矛盾的综合体呢,比如说一个人可能既想休息又想赚钱,这两种想法就在内心“打架”,可这就是生活的常态。
而且矛盾还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还会互相转化。
就好比在考试前,复习功课是主要矛盾,其他玩啊啥的就是次要矛盾;可要是身体突然病了,那治病就变成主要矛盾了,复习功课只能先放一放。
这就像在一场复杂的戏剧里,每个角色都在不断地变换着自己的戏份和重要性。
二、质量互变规律。
这就好比是煮开水,水的温度在量变的时候,水还是水,但是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到了100度,就发生质变了,水就变成水蒸气了。
做事情也是这样,你每天坚持背几个单词,这是量变。
可能一开始感觉没什么大变化,但是日积月累,量变到一定程度,你突然发现自己能看懂很多英文文章了,这就是质变。
反过来也是,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就像你原来是个英语小白,经过努力发生质变后能看懂文章了,这时候你又可以开始新的量变,朝着更高级的英语水平迈进,比如说能流利地用英语交流之类的。
而且量变和质变之间的界限有时候很微妙,就像沙子堆成沙堆一样,可能开始一粒沙子没啥影响,但是加到一定程度,再加一粒沙子就会导致整个沙堆崩塌,这时候就是量变引起了质变。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就像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
比如说你小时候画画,那时候画得很幼稚,然后你慢慢学习技巧,否定了原来幼稚的画法,这是第一次否定。
但是当你学得太过于刻板的时候,你又会发现自己失去了最初画画的那种纯真和想象力,于是你又开始从新的角度去看待画画,在新的高度上找回一些最初的感觉,这就是否定之否定。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1.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意识;第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哲学问题第一方面的回答将哲学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对第二方面的回答将哲学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两个方面;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历史形态;唯心主义的根源、基本观点及主要形态;旧唯物主义的成就和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把实践作为考察精神和物质关系问题的基础,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高度统一,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哲学,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多样性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及其意义;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的物质性与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4.意识对物质的依赖关系和能动作用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的主观映象,是人特有的精神活动;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关系;意识的能动性及其主要表现;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途径和条件;唯物的辩证法1.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物质和运动的关系;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规律是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2.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的含义;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3.量变质变规律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量、度;掌握适度原则的重要意义;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其基本形式;量变和质变的相互关系;4.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辩证的否定观和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1.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实践的含义和基本形式;实践的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基本含义及其相互关系;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以及认识的目的;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2.认识的辩证运动认识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及其辩证关系;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辩证运动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群众路线的重要哲学基础;3.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的实质和意义;辩证思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逻辑和历史的统一;4.认识的真理性和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真理问题上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真理是具体的;真理和价值的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的关系;5.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一致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程;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思想路线是实际工作中的认识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历史唯物论1.社会的本质、结构和社会形态劳动发展史是理解全部社会历史的钥匙;自然环境和人口是人类历史的自然前提,使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环境、人口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人类社会是一个由社会物质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社会意识结构构成的复杂的有机整体;社会经济结构即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的要素和构成;生产关系的构成和类型;2.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生产关系与阶级关系;社会政治结构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及其结合方式;国家政权是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国体和政体及其相互关系;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和基本职能;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实质及其两重性;社会意识结构是是由各种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按一定关系和方式组成的有机系统;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形态属于思想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历史进步性和阶级局限性;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社会的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形态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形态范畴的方法论意义;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3.社会发展的动力与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及其意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及其意义;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标准及其意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代新科技革命对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和巨大的推动作用;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阶级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环节;改革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4.社会规律的客观性;社会规律实现的特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是客观规律性同人的自觉活动的统一;社会历史观上的唯意志论和宿命论;人民群众是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制度、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总是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制约;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表现;人的价值及其实现;衡量人的价值的尺度;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群众、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树立集体主义观点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体系,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主要体现在三大规律中,其核心思想是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和解释。
本文将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1. 事物的矛盾规律事物的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之一。
它表明在世界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事物的本质就是矛盾的。
这种矛盾不同于单纯的对立,而是包含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复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只有处理好矛盾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才能真正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实践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要认真分析各种矛盾的本质及其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
只有找到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才能够找到改变事物发展方向的途径,达到事物的发展目标。
2. 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也是人类认识世界最深刻的法则之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各种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中,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长期的、缓慢的、曲折的。
发展的规律是追求事物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必要要求。
实践意义:在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运用发展规律,科学地探索新的事物和发展方向,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达到全面发展的目标。
3. 质量互变的规律质量互变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它指出事物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从一个质态转化到另一个质态的规律。
在质量变化的过程中,实质上是一种消失和产生的过程,从而表现出质量的互变现象。
实践意义:在生产实践中,我们常常必须掌握事物发展的质量变化规律,借助这一规律,积极推进各种科技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理论和实践中非常重要的指导方针,深刻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只有对其深入理解和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实践发展,推进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三个规律(3篇)
第1篇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
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
例如,在自然界中,地球与太阳之间的引力与斥力是矛盾,生物与环境的适应与斗争也是矛盾。
在人类社会中,生产与消费、阶级与阶级之间的矛盾等都是普遍存在的。
2.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具有特殊性,即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的不同。
例如,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是主导方面,消费是被动方面;而在消费过程中,消费是主导方面,生产是被动方面。
3.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二者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4. 矛盾的解决与转化矛盾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解决和转化的过程。
矛盾的解决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矛盾转化为新的矛盾。
矛盾的转化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性质和地位发生变化。
二、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
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再由质变到量变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1. 量变与质变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渐进过程。
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突变过程。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 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量变与质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而质变发生后,又会引起新的量变。
这种相互转化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3. 量变与质变的相互制约量变与质变相互制约,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大观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唯物辩证法是人类认识历史上最完整、最深刻、毫无片面性弊病的科学,它对指导我们一切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现摘录如下:
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引言: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
唯物辩证法包含丰富的内容,其中三大规律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质量互变的规律以及否定的否定规律。
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任何一种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
而矛盾的特殊性则是指矛盾具有自身的特定属性和内在联系。
矛盾既普遍存在于事物间的关系中,又具有独特的特殊性。
矛盾普遍性的基本原理是矛盾在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普遍性。
举个例子,光与暗、正与负、阳与阴等都是矛盾的表现,它们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这些矛盾的存在和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前进。
然而,矛盾的特殊性又是指矛盾在不同事物中的种种表现。
例如,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的矛盾;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则存在着社会主义阵营与帝国主义阵营之间的矛盾。
每个矛盾都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和发展规律。
二、质量互变的规律:质量互变的规律是指事物质量发展变化的规律。
在唯物辩证法中,质量是指事物的本质和特征。
质量互变的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数量变化会引起事物的质量变化,事物的质量变化也会反作用于事物的数量变化。
质量互变的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态过程。
举个例子,当温度逐渐升高时,液体的分子活动增强,液体逐渐蒸发成为气体,液态物质的质量发生了变化。
而当温度下降时,气体分子的活动减弱,气体逐渐凝结成为液体,气态物质的质量发生了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质量变化是由数量变化引起的。
三、否定的否定规律:否定的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循环性。
它表明事物在经历一系列阶段后,会出现否定并超越前一阶段的发展形态,进而形成新的发展阶段。
否定的否定规律是事物发展的一种重要规律,反映了事物的历史性和前进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一个典型的否定的否定过程。
20XX考研政治必背考点: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doc
2018考研政治必背考点: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2018考研政治必背考点: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知识点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一把钥匙,回答的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
矛盾对立面双方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分离。
同一性与斗争性互相联结不可分割。
2 、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
矛盾是一切运动的根源,变化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自身内部的矛盾,在于矛盾双方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是自己运动,自身内部的矛盾,即内因。
外部矛盾即外因。
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的政策,是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体现。
3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共性是指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处不在,事事有矛盾;矛盾无时不有,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个性是指矛盾的特殊性,指具体矛盾及其方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就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结,不可分割。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知识点2、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知识点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基本概念:矛盾,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内因,外因,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重点论,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2、意义: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否定之否定规律1、基本概念:肯定,否定,新生事物,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2、意义:第一,明确否定之否定的含义。
第二,发展的上升性、前进性,这是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
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
第三,事物发展呈现周期性,特别要注意出发点的确定,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并不是人为加在客观事物上的。
第四,重复性,但不是简单的重复,不是简单的循环。
量变质变规律【基本观点】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就是不断经过量变到质变,新的量变达到新的质变,这种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前发展的。
【方法论】坚持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
①坚持适度的原则;②要重视量的积累;③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
【错误倾向】反对忽视量的积累,急于求成,盲目蛮干;反对忽视质的飞跃,条件具备时瞻前顾后,贻误时机。
【方法论运用】把远大理想、崇高目标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
在现代社会里,辨证的思想是我们能否生活的更好、更快乐的关键。
如果我们在遇到困难与挫折时,能辨证的看待它,也许坏事就会成为好事。
考试考了班里倒数第一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但反过来说这也为你提供了更广阔的上升空间,而且你下次考试的时候肯定不会退步,只能进步。
相比之下考第一的那个同学无论多么努力,名次都不会再前进了,他(她)还要防止退步,这样必然给他(她)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四章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教 学 案 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发展生产与改善生活 物质与意识
生产力
发展生产 物质
生产关系
改善生活 意识
试分析:
(1)为什么说农业是基础行业
(2)为什么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3)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功过
(4)抗日时期“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错误在 于哪里
3.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
(1)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 例如:战争
(1)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一个反复斗争的过程。
(2)事物发展中可能出现暂时的倒退。
事物发展趋势:前进的、上升的 事物发展道路:曲折的、迂回的
社会 发展 人的 一生
原始 社会
奴隶 社会
封建 社会
资本主 义社会
共产主 义社会
幼 年
童 年
青 年
壮 年
老 年
★思考:社会复辟与人类进步;人生挫折与逆境成才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原始人狩猎
人工插秧
收割机
(二)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内因与外因的含义
( 1 )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内部诸要 素间的对立统一。
( 2 )外因即外部矛盾,是一事物与它事 物间的对立统一。
2.内因与外因的关系
(1)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 第一位的原因。 (2)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 第二位的原因。 (3)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 、不要过于追求完美,任何事,任何人都有 两面
(二)矛盾特殊性的含义:矛盾的特殊性是 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
——莱布尼茨
矛盾的特殊性(区分3对概念)
( 1 )就事物发展过程而言,有根本矛盾和非 根本矛盾之分。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精选文档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它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恩格斯、列宁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其中,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它们都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它揭示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同时也具有斗争性,相互差异也相互排斥。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样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一点论”的形而上学片面观点。
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逃避问题,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质量互变规律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唯物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二、对立统一规律
1.内外因关系
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所以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但它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简言之,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属于事物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则是事物的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之间的关系。
3.矛盾的不平衡性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指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辩证的否定是决定性的环节。
辩证唯物主义三大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
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
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
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同一性
N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 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老子》
S
“武”由“止、弋”组成。弋即戈, 是一种带长柄的兵器。“武”即武力、 战争,其本意却是停止战争,求得和
矛盾着的对 立面之间互 相排斥互相 分离
学术争鸣
市场竞争
战场
批评与自我批评
相互依存
范蠡与文种 春秋时,吴越争霸。范蠡在越国二十余年,一心辅助越王勾践。公元前473年, 越国灭吴,终于使勾践报仇雪恨,洗刷了会稽被围的耻辱。接着,范蠡又为越王 谋划北渡江、淮,使越王称霸诸侯。范蠡也被越王勾践封为上将军。至此,范蠡 便有了功成身退的想法。 范蠡深知勾践的为人:失意时,他能卑恭待人,与人同处患难;一朝得志,便薄 情寡恩,不容人共享安乐。范蠡认为,当年留在越国,只因勾践尚在患难之中, 负有灭吴雪耻的重任。如今大功告成,正是离开越国的时候。并且,自己已身为 卿相,高位大名之下不可久居,否则必有后患。因此,及早离去才是万全之策。 于是,范蠡写下一封书信,辞别越王,带了一些珠宝细软,独自与家眷徒仆一起 乘船前往异乡另谋生计,安度晚年。范蠡来到齐地,隐姓埋名,勤耕力作。不多 久,就家境富裕起来,生活安乐。 范蠡十分关心自己的同僚好友文种大夫在越国的处境,便派人送去一封书信,要 他想想‚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明白越王只可共患难不可 同荣乐的为人,及早离去,保全自身。文种接到书信,思考再三,终不忍离开越 国,只是称病不再上朝,闲居家中。越王勾践怀疑他图谋不轨,便赐宝剑一口, 命他自尽。文种临终,后悔自己不听范蠡的告诫,饮恨而死。
对立统一规律
(4)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引起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 斗争打破旧的统一体,使事物发生质变。 3、矛盾的同一性 (1)含义: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 化的性质和趋势。 (2)表现形式: 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 对立面之间互相贯通、互相渗透,在一定条件下互相 转化。 (3)矛盾同一性是相对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规律”和“五⼤范畴”‘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的“三⼤规律”和“五⼤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盾的两个⽅⾯,⽭盾的双⽅既对⽴⼜统⼀。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的⽭盾运动,⽭盾的⽃争性和同⼀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般和个别)统⼀于客观事实。
对⽴统⼀规律揭⽰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定程度引起质变,产⽣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盾⽃争的结果,是事物⾃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揭⽰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者既对⽴⼜统⼀。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的、丰富的、⽣动的,⽽本质则是内在的、⼀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者⼜是统⼀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者不可分割。
对⽴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完整word版)马哲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一、辨证唯物主义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1辨证唯物主义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唯物辨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和一系列范畴对立统一规律是最根本的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2)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辨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3)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二、唯物辨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1 对立统一规律(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反对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互相联系,互相吸引的性质两层含义:1)互相依存2)互相贯通,互相转化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区别:1)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不同2)矛盾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3)矛盾斗争性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联系: 1)矛盾的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和前提2)矛盾的同一性是斗争性的条件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原理告诉我们:在分析和处理任何矛盾的时候,必须在斗争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斗争,反对任何割裂两者关系的片面性,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1)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推动着事物的发展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某种发展为条件◇2矛盾双方互相利用,各吸取自身的有利因素而得到发展◇3矛盾双方互相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斗争性推动着矛盾双方的力量变化,为质变准备了条件◇2斗争性推动着事物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其侧面各有不同的特点(个性)矛盾在不同过程及阶段上的特殊性:根本矛盾——贯穿始终非根本矛盾——不贯穿始终—事物发展过程的阶段性矛盾及其各方面地位、作用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分矛盾主要方面、矛盾非主要方面非主要矛盾:分矛盾主要方面、矛盾非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矛盾的性质:对抗性矛盾——采取外部冲突方式来解决矛盾非对抗性矛盾(4)矛盾解决的基本形式:1)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2)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取代3)有些矛盾经过一系列发展阶段,最后达到对立面的融合,即融合成一个新事物2 质量互变规律(1)质、量、度质:指一事物区别于他物的内在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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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主要问题:一、如何全面理解和把握对立统一规律?答:(一)对立统一规律概述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它的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促成对立面的转化,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既是客观的、普遍的,又各有其特殊性。
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实质,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深刻本质在于事物的矛盾性,强调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最根本的方法。
4、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立和斗争的焦点。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它揭示一切事物内部对立面的又同一又斗争,是一切事物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三)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什么是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就是既对立又统一。
它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性质和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简而言之,矛盾就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1)矛盾的同一性——又称统一性、一致性,都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吸引、互相转化的趋势。
第一,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彼此相消;矛盾的矛盾双方必须是共处于同一个统一体之中;第二,矛盾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点。
矛盾双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联结在一起构成一个同一体,就是因为矛盾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点。
没有共同点就构不成矛盾,也就不可能相互依存。
第三,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相互渗透,具有相互转化的趋势;即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具有内在根据和基础。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互相排斥、反对、限制、否定、克服等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第一,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第二,矛盾斗争性的普遍性和矛盾斗争形式的差异性矛盾斗争性的普遍性是泛指一切对立面之间的互相排斥、互相分离的属性和趋势,矛盾斗争存在于一切事物及其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斗争形式的差异性是特指矛盾的斗争有各种不同情况,斗争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既不能把斗争性仅仅归结于某种具体斗争形式(“你死我活”,“同等激化”),也不能把斗争形式的差异性理解为“没有斗争”。
第三,矛盾的斗争性的突出特征是不可调和性。
有矛盾就有斗争,而斗争的结果最终必然导致矛盾的转化,即矛盾的解决。
第四,矛盾的斗争性有一个发展过程。
随着矛盾的发展、对立面的展开,斗争性要经历一个由不明显到较明显直至激化的过程。
3、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1)同一性为斗争提供了力量、场所、地盘、范围;而斗争性是为了打破统一体,促使矛盾转化。
(2)同一性使事物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斗争性使事物具有绝对的变动性。
(3)所以同一性和斗争是分别揭示事物的相对稳定性和绝对变动性的哲学范畴。
(4)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既互相联结又互相区别①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斗争性也不能离开同一性而独立存在。
②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又有显著区别。
同一性是相对的,即它的存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
斗争性是绝对的,即它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
要注意:这里的无条件性不是说斗争不需要任何条件,而是说它能突破原有条件的限制,不断创造事物发展所需的新条件。
(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或: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相互联结推动事物的发展)(1)同一性的作用:第一,同一性规定了斗争的方向和趋势;第二,同一性规定了斗争的范围和限度;第三,同一性规定了斗争的具体形式;第四,同一性促进、推动事物的发展A.矛盾双方不是在一切方面都对立;B.矛盾一方各个组成因素发展的不平衡所造成的矛盾性,可以为另一方所用。
(2)斗争性的作用:第一,矛盾的斗争推动了事物的量变;第二,矛盾的斗争促成事物的质变。
(3)发展是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2、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内因和外因的含义?内因也称内部矛盾,它是指一个具体事物或系统内部所包括的各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辨证关系。
外因也称外部矛盾,它是指一个具体事物或系统与其他事物或系统之间即对立又统一的辨证关系。
(2)为什么说“内因是变化的根据”第一,内因是本质,只有事物的本质的东西才能区别自身与他物,只有内因才能决定事物的自身存在。
第二,内因是事物发展的真正动力和源泉。
就是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才使得事物向前发展。
第三,内因规定事物的性质和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3)对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对于事物运动变化发展来说,外因是不可缺少的。
但外因只能加速或延缓事物发的进程,不能单独发挥影响事物变化发展的作用。
而且,不同的外因,对于事物发展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甚至是相反的。
各种外因影响事物发展的情况和程度,也取决于事物内部矛盾的具体情况。
故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
(4)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实质上是外部矛盾向内部矛盾的一种转化。
例如:近代史上中国之所以受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而反侵略不力,其根本原因在于自身内部。
(5)把握内因与外因的作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正确认识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第二,必须防止形而上学割裂内外因的错误第三,掌握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有重大的实践意义:这个原理是我们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方针的哲学依据。
(五)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涵义(1)矛盾的普遍性的含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及其过程的始终,无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的;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刻有矛盾,无论过去、现在还将来,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的。
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事物作为矛盾而存在。
所以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最根本的方法。
矛盾普遍性原理给我们指出了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总方向。
无论认识和处理什么问题,我们都要分析矛盾着手,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2)矛盾的特殊性的含义:是指不同的事物的矛盾具有各自的特点。
首先,矛盾特殊性就是矛盾的个性、差别性、相对性。
其次,矛盾特殊性存在的几种主要情形:A.各种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都具有特殊性B.具体事物的矛盾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的各个层次的矛盾特殊性和各个层次的外部矛盾的特殊性。
C.各种物质运动形式,各个发展过程、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方面具有特殊性,各个层次上的矛盾的各个方面具有特殊性以及各个层次上外部矛盾的各个方面也具有特殊性。
D.具体事物的特殊矛盾,在总体上表现为各种矛盾之间的相互联系的特殊性,以及各种矛盾在各个方面相互联结的特殊性。
第三,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对具体事物具体分析的原则。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所谓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就是要在承认矛盾普遍性的前提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
(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①分析矛盾性质及运动过程的差异性,区分基本矛盾与非基本矛盾、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
②分析矛盾及矛盾双方地位的不平衡性,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与矛盾次要方面。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坚持“重点论”和“两点论”的统一。
所谓重点论是指在处理问题时,要在事物的矛盾体系中抓住主要矛盾;在每一矛盾统一体中抓住矛盾主要方面。
坚持重点论才能解决好主导全局的关键问题,并由此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
所谓两点论,就是既要抓住主要矛盾,又要注意次要矛盾,既要抓住矛盾主要方面,又要注意矛盾次要方面。
这里的“两”不是机械的数字,可以是“两”,也可以是多。
总之,解决问题时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照顾全局,防止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形而上学的“一点论”以点代面,抓了重点丢了全面;“均衡论”不分轻重缓急,平均使用力量。
两种方法都会导致工作的失误。
2、矛盾问题的精髓(1)矛盾问题的精髓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它们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结的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普遍存在于宇宙世界,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每一过程的矛盾及其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事物的个性,它的存在是暂时的、有条件的、相对的。
联结:一方面,共性不能离开个性而单独存在,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无个性即无共性;另一方面,个性也必须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个性中也包含着共性,只有个性而没有共性的事物也是不存的。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
(3)共性和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区别是相对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掌握这一原理的意义(1)这一原理,为人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
是指导人们认识事物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不断深化的科学思路。
(2)这一原理,为人们提供了科学的工作方法。
它是“典型实验”、“解剖麻雀”“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等科学工作方法的理论根据。
(3)这一原理是帮助我们理解整个矛盾学说乃至辩证法理论的关键环节。
(4)这一原理,是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必须和各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根据。
总之,这个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在于: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应把普遍真理(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质量互变规律:(一)“度”的含义及其方法论意义?答:1、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规定性的量的界限。
所谓“度”——是指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等具体界限,是质与量的有机统一,度与关节点和临界点有关但不相同。
2、正确认识“度”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1)掌握度,才能正确把握事物质与量的统一,才能做到“胸中有数”。
(2)在政治实践中,只有把握住度,即掌握住“适度”的原则,注意分寸,掌握火候,严防“过”与“不及”,才能避免犯“左”或右的错误。
(3)在建设实践中,要求我们既要反对那种只顾数量,不顾质量的观点;也要克服只讲质量而不求数量的片面性。
应当坚持质量第一、质中求量、质量统一。
(4)不能把度绝对化。
当事物在其质的范围内还有发展余地时,要善于保持事物原有的度,不要主观任意地去超越它;但当事物发展受到它的质的严重阻碍时,就要敢于冲破旧的度,促进事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