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涂改过的借条还有效吗
借条写错的处理方法(2篇)
借条写错的处理方法一、借条写错了如何处理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
借款合同一旦出错,必然会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
那么借款合同写错了怎么办呢?1、修改借款合同。
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错误的借款合同显然不是双方或一方希望看到的。
因此,该错误的借款合同可以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更改,这一点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中有所体现:“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修改借款合同是对写错的事项进行修改,因此其他依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想要进行变更,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本的合同的补充,其补充事项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相关事项进行更改或者补充说明的。
因此写错了借款合同后,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说明并修正,确保合同的合法合理更合乎当事人意志。
二、借条写错了该怎样解决对于借款合同写错了的情况,如果对方拒不更改,那么有效的合同只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对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志的合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合同进行撤销,并对已借的财产进行处理。
但是申请撤销合同需要提供能证明申请人言论的证明,因此证据的搜集还是非常重要。
以上是关于“借条写错了如何处理”和“借条写错了该怎样解决”两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
我们都知道,合同中写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注意把合同写错,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损失。
为了保护您的利益,在借条写错了要注重改正。
如果您遇到了借款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
借条写错的处理方法(2)在处理借条写错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以下是一些建议,并未涵盖所有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处理:1. 检查借条错误的内容:首先,仔细检查借条上出现的错误。
张文武、陈秀菊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文武、陈秀菊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30【案件字号】(2020)皖04民终14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雪霞王元元李侠【审理法官】王雪霞王元元李侠【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文武;陈秀菊;董少保【当事人】张文武陈秀菊董少保【当事人-个人】张文武陈秀菊董少保【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张文武【被告】陈秀菊;董少保【本院观点】关于张文武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合同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张文武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的问题。
经查,根据陈秀菊的陈述,2016年12月10日,董少保给陈秀菊出具借款99200元的借条一份,还款时间(陈秀菊认为“还款"系笔误,应为“借款")为2016年12月10号。
借款人是董少保,担保人是杨某和张文武。
担保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从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6月9日止。
2017年12月10日,借款到期后,董少保仍未还钱,没有重新出具借条,在原借条上添加“借款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
添加内容时,张文武不在现场,事后也未在修改后的借条上签字确认,陈秀菊亦无其他证据证明张文武愿意对修改后的借条承担担保责任,故张文武不应对2017年12月10日董少保修改后的借条承担担保责任。
陈秀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2017年6月9日前曾向张文武主张保证责任,故张文武关于案涉借款的担保已经超过保证期间保证责任应当予以免除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关于董少保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认定问题。
陈秀菊根据借条书写的本金金额,主张借款本金为99200元,一审判决将99200拆分为80000元本金和19200元利息,略有不当,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未就此节提起上诉,视为对自己权利放弃,二审不予审查。
授权书能涂改么
一、授权书能否涂改
1. 理论上,授权书是可以涂改的。
因为涂改是指对原有文字、数字、符号等进行
修改的行为,只要修改后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涂改后的授权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 但在实际操作中,涂改授权书存在以下风险:
(1)涂改可能导致授权书内容与实际意图不符,引发争议。
(2)涂改行为可能涉嫌伪造、变造法律文件,触犯刑法。
(3)涂改后的授权书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导致委托人、受托人、第三方等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如何正确修改授权书
1. 如有必要修改授权书,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持原授权书完整性,不得随意删减、添加内容。
(2)修改内容应明确、具体,不得含糊不清。
(3)修改部分应使用红色或其他醒目颜色标注,以便识别。
2. 修改授权书的方法:
(1)在修改部分下方注明“以下为修改内容”,并在修改内容上方注明“以下为
原内容”。
(2)在修改内容前后加上括号,如“(修改内容)”。
(3)在修改内容旁边注明修改原因,如“因原授权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故作
如下修改”。
(4)修改完成后,应由授权人、受托人及见证人签字、盖章。
三、总结
综上所述,授权书在理论上是可以涂改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风险。
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建议在修改授权书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修改,并确保修改后的授权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遇到授权书涂改引发的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间借条四种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什么
民间借条四种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什么市民狄*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市民胡*娣归还7年前向他借得的共计42500元的四笔借款,并拿出了四张“借条”作为催讨凭证。
但审理该案的杨浦区法院,近⽇作出的⼀审判决却只⽀持了两张借条的21500元,对另两笔借款未予认定,这是为什么呢?民间借条四种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什么有些借条并不规范,主要表现为:(1)纸张不规范。
仅为⼀张⼩纸条,被告则辩称是从其他纸张上裁剪下来变造⽽成的;(2)抬头表述不当。
如表述为“领条”、“付条”等;(3)内容不明确。
将借贷表述为出资容等易引发误解的词句;(4)涂改。
借条上的笔迹并⾮均为借款⼈本⼈,还有出借⼈或案外⼈的字迹。
案例:市民狄*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市民胡*娣归还7年前向他借得的共计42500元的四笔借款,并拿出了四张“借条”作为催讨凭证。
但审理该案的杨浦区法院,近⽇作出的⼀审判决却只⽀持了两张借条的21500元,对另两笔借款未予认定,这是为什么呢?今年1⽉9⽇,狄*刚向杨浦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称⾃⼰曾先后四次借款给市民胡*娣,但胡却⾄今未归还,遂要求法院判令其⽴即归还共计42500元的⽋款。
为证明⾃⼰的要求有根有据,狄*刚向法院提供了四次借款时他和胡所写的四张单据,其中2000年8⽉10⽇的1500元和10⽉12⽇20,000元均为内容明晰的借条。
然⽽,另两张借条却出现了问题。
在2000年10⽉12⽇的另⼀笔1000元的借条上,“胡*娣借狄*刚⼈民币壹仟元”“狄*刚”三字中“建”被涂改为“剑”;⽽2000年11⽉5⽇的“领条”上,表述为“今领到狄*刚⼈民币贰万元正,交甲⽅合同保证正壹万正。
还有壹万作合同前费⽤,⼈员⼊场后,这条作废纸⼀张如不进场壹万元有胡*娣还。
胡*娣2000年11、5号”,更是有多处涂改:“领条”后⼜添加“(借条)”字样、“狄*刚”三字中“建”字涂改为“剑”、“……如不进场壹万元有胡*娣还。
”字样中“壹万元”被涂去、落款“胡*娣”前的“借款⼈”字样也是被添加的。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就显得至关重要。
那么,借条到底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一说。
首先,借条的标题要明确。
就写“借条”两个字,简单直接,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张借条。
接下来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
要写清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这是为了在有纠纷的时候,能够明确双方的身份。
如果是单位之间的借款,那就要写明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然后是借款金额。
这个一定要写清楚,而且要同时用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来写。
比如,“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元)”。
这样做可以防止有人篡改数字。
再就是借款的利息。
如果有利息,要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和利率。
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的用途也最好写清楚。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但写清楚用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还款日期也很重要。
要明确约定还款的具体日期,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借款人一定的准备时间。
为了保证借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好在借条上写明借款的交付方式。
是现金交付还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
如果是现金交付,最好能有见证人在场。
还有违约责任也不能少。
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借条的结尾要有借款人的签名和捺印。
如果有担保人,担保人也要签名和捺印,并写明担保的方式和范围。
另外,借条的书写要规范、清晰,不能有涂改的痕迹。
如果有涂改,一定要在涂改处让双方签字确认。
为了增强借条的法律效力,还可以对借条进行公证。
借条的组成要素和格式规范
借条的组成要素和格式规范借条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记录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事实和相关条款。
它在借款交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为了确保借条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借条的组成要素和格式规范是需要遵守的。
一、借条的组成要素1.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条应当明确记录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这有助于确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身份,避免出现纠纷。
2. 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借条应当明确记录借款的具体金额和借款的用途。
借款金额是借款交易的核心内容,而借款用途则是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目的。
明确记录这些信息有助于双方在借款交易中的权益保护。
3. 借款利率和还款方式:借条应当明确记录借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
借款利率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费用,而还款方式则是借款人按照何种方式偿还借款。
明确记录这些信息有助于双方在借款交易中的权益保护。
4. 还款期限和还款日期:借条应当明确记录借款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日期。
还款期限是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时间范围,而还款日期则是具体的还款日期。
明确记录这些信息有助于双方在借款交易中的权益保护。
5. 签署日期和签署地点:借条应当明确记录借条的签署日期和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是借条正式成立的日期,而签署地点则是借条签署的地点。
明确记录这些信息有助于确定借条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二、借条的格式规范1. 清晰明了:借条应当使用清晰明了的文字和格式,避免使用模糊和歧义的表达方式。
借条的内容应当简洁明了,方便双方理解和遵守。
2. 书面形式:借条应当以书面形式存在,可以是纸质借条或电子借条。
书面形式有助于确保借条的真实性和可证明性。
3. 无涂改和补充:借条应当避免涂改和补充,尤其是在双方已经签署借条的情况下。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重新签署新的借条。
4. 签字确认:借条应当由借款人和出借人亲自签字确认,以表明双方对借条内容的认可和同意。
签字确认有助于确保借条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借钱是常有的事。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写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怎样写借条才能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一说。
首先,借条的标题要明确。
直接写上“借条”两个字,让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张用于借款的凭证。
接下来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
要写清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这是为了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万一发生纠纷,能够准确找到当事人。
然后是借款金额。
这是借条的核心内容之一,一定要写清楚借款的具体数额,同时要注意大小写都要有。
比如“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金额表述不清而产生争议。
借款用途也不能忽视。
简单说明借款的用途,比如“用于购买家具”“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等。
这有助于判断借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借款利率也是需要明确的。
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要写清楚利率是多少,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
同时要注意,法律对于借款利率是有一定限制的,超过法定利率的部分是不受保护的。
借款期限也很关键。
要写清楚借款的起止时间,比如“借款期限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借款人一定的准备时间。
还款方式也要写清楚。
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如果是分期还款,要写明每期的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
为了保证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好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名和捺印。
签名要与借款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捺印要清晰可辨。
此外,借条的书写要规范、整洁,不能有涂改、错别字等。
如果有涂改,要在涂改处让借款人签名确认。
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借条的形成时间。
要写清楚借条是在什么时间写的,这对于判断借款关系的成立时间和诉讼时效等都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更直观地了解一下借条的写法:借条借款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出借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因购买房屋需要,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借款年利率为 5%,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
借款人如何保证借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借款人如何保证借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借款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而借条作为借款的凭证,对于借款人来说至关重要。
借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借款人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借款人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证借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首先,借款人在填写借条时应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借条上的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借款相关信息。
借款人应该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
因为一旦借条上的信息不真实,可能会导致借款人在未来的还款过程中遇到麻烦,甚至可能会损害借款人的信誉。
其次,借款人应该保证借条的完整性。
借条应该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
借款人在填写借条时,应该确保将这些重要内容都填写完整,不得有遗漏。
同时,借款人还应该确保借条上的内容没有被篡改或者涂改,以免引起纠纷和争议。
为了保证借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借款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1.选择可信赖的出借人。
在借款过程中,借款人应该选择那些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的出借人。
这样可以降低借款人遭遇欺诈的风险,提高借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与出借人面对面签订借条。
面对面签订借条可以确保双方在签订过程中没有遗漏重要信息,并且可以避免借条被篡改的风险。
如果不方便面对面签订,借款人也可以选择通过视频通话等方式进行签订,以确保签订过程的真实性。
3.保存好借条的原件。
借款人应该妥善保管好借条的原件,避免遗失或者被他人获取。
同时,借款人还可以将借条的复印件交给可信赖的第三方,以备将来发生争议时使用。
4.及时还款并保留还款凭证。
借款人应该按时按量还款,并保留好还款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这样可以证明借款人的还款行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还款争议。
总之,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应该重视借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通过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选择可信赖的出借人,面对面签订借条,妥善保存借条原件,以及及时还款并保留还款凭证等措施,借款人可以有效地保证借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利益。
各种凭证涂改法律后果(3篇)
第1篇摘要:凭证作为记录交易、证明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书,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
然而,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对凭证进行涂改,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各种凭证涂改的法律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凭证涂改的法律后果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凭证涂改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凭证涂改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知情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当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凭证涂改可能涉及伪造、变造印章的行为,当事人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4. 损害社会诚信体系凭证涂改行为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降低了社会信任度,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防范凭证涂改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凭证涂改行为的法律规制,明确涂改凭证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2.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凭证管理制度,加强对凭证的保管和使用,防止凭证被涂改。
3. 提高个人素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从源头上减少凭证涂改行为。
4. 技术防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指纹识别、电子签名等,提高凭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5. 加强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凭证涂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6. 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对涂改凭证的当事人,依法实施信用惩戒,限制其从事相关活动。
如何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
如何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写借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合法性。
因此,在写借条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些细节,以保证文本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下面将从借条的格式、内容、签字等方面,详细介绍如何写借条及需要注意的细节。
一、借条的格式1. 标题:借条的标题应明确反映该文件的性质,例如“借款协议书”、“借条”等,以便于识别和归档。
2. 日期:借条应当清晰地标明借款的时间,以便于双方追溯和核实。
3. 金额:借条应明确记录借款的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两种表示方式,以防止金额纠纷。
4.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息:借条应当详细记录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id号码、联系方式等,以便于确认双方的身份。
5. 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可以在借条中简要说明,以便于了解借款的具体用途。
6. 还款方式和时间:借条应明确规定借款的还款方式和还款的时间,包括还款方式(例如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等)、还款的截止日期等。
7. 利息和费用:如果借款涉及到利息和费用,应当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并注明利率和计算方法。
8. 相关附加条款:如果借款有特殊情况或者其他约定事项,可以在借条中添加相关的附加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
二、借条的内容1. 表述清晰:借条的内容应当表述清晰明确,不带任何含糊和模糊的表达,避免造成歧义。
2. 简明扼要:借条应尽量简明扼要地叙述借款的事实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过多的废话和冗长的描述。
3. 使用正式语言:借条是正式的法律文件,因此在写借条时应使用正式的语言,不得使用粗俗和不雅的用语,以确保借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避免涂改:在起草借条时应注意避免涂改的情况发生,因为涂改会影响借条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三、签字和盖章1. 双方的签字:借条必须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签字确认,签字时应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盖章:如果出借人是一家公司或组织,可以考虑盖上公司的公章或者相关的印章,以增加借条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3. 见证人的签字: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请见证人作为借条的证明人,见证人需在借条上签字并注明自己的身份等相关信息。
哪三种借条无效
哪三种借条⽆效在实际⽣活中,当我们向周边的⼈借钱的时候,为了避免⽇后的民事纠纷,⼀般会选择写下相应的借条,这是具有法律效⼒的。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哪三种借条⽆效?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哪三种借条⽆效借条过了诉讼时效;未写明借款事由;没有资⾦⽀付凭证这三种借条没有法律保护,所以借钱要写清楚借钱的⽬的,以及不要和未成年⼈签订因为他们民事⾏为承担能⼒,借款⼈是受威胁,受胁迫,⾮出于⾃⼰真实意愿⽽写下的借条,这种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百五⼗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为的效⼒】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为⽆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为⽆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为⽆效。
根据《民法典》第⼀百五⼗四条【恶意串通】⾏为⼈与相对⼈恶意串通,损害他⼈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为⽆效。
根据《民法典》第⼀百五⼗五条【⽆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为⾃始⽆效】⽆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为⾃始没有法律约束⼒。
⼆、⾃然⼈之间的借条不完整还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借条内容不完整,但能证明双⽅存在借贷关系和借款数额的,借条就具有法律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民事法律⾏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有效:(⼀)⾏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意思表⽰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书⾯形式,但是⾃然⼈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式等条款。
店铺⼩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为⼈与相对⼈恶意串通,损害他⼈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为⽆效、⽆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为⾃始没有法律约束⼒,因此借条过了诉讼时效;未写明借款事由;没有资⾦⽀付凭证这三种借条没有法律保护,具体的规定如上。
法律规定借条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规定借条有效期是多少年?一、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时效是几年法律常识: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
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手写借条的法律时效是几年法律常识:手写借条本身的法律时效应当是永久的,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民事纠纷,则该纠纷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诉讼时效是三年,按照规定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借条的有效期是几年?一、借钱借条的有效期是几年?借钱借条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从诉讼时效上来说的话,有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较好能附一个身世分量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较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间借贷中正规借条
民间借贷中正规借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越来越普遍。
而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往往需要签订一份借贷合同或者借条来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但是,很多人对于借条的真正含义和写作方法并不清楚,这导致了很多无法解决的争议和纠纷。
因此,本文将介绍一下民间借贷中正规的借条应该如何写作。
什么是借条?借条是一份证明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它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达成借贷协议的书面记录,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实质证明。
借条在打官司解决纠纷时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因为它可以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
如果债务发生纠纷,如果有借条为证也更有利于双方互相核对和解决问题。
但是,如果没有借条或借条内容不明确,纠纷的解决也会变得更加棘手。
借条应包含哪些信息?借款人与出借人的信息借条应包含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有利于确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借款金额与还款时间借条应明确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包括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还款地点等信息。
这些信息应该详细到具体的时间和金额,避免后续产生的疑问和纠纷。
利息和罚息的计算方法如果借贷过程中涉及到利息和罚息,借条应明确计算方式。
例如:利息的年利率是多少?罚息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这样可以便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对贷款的等额本息还款和罚息还款做到心中有数。
签名及日期借条中必须要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签名。
借条中的日期应该是实际发生借款的日期。
签名和日期有助于确定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和借条的合法性。
相关证明文件如果借条中涉及到房屋、车辆等财物的抵押担保关系,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这样有利于确认抵押物的归属及价值,以及该抵押物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借条的要求借条应该具备以下要求:严密性借条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填写,不得有任何模糊、不清楚的内容。
如果数据不实,或造假或涂改则会导致借条无效。
真实性借条的双方应坦诚相对,信息填写真实,确保借贷双方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伍炳亮、邓云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伍炳亮、邓云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2【案件字号】(2020)湘05民终135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勇肖霞朱一泓【审理法官】刘勇肖霞朱一泓【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伍炳亮;邓云【当事人】伍炳亮邓云【当事人-个人】伍炳亮邓云【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伍炳亮【被告】邓云【本院观点】苑某在本案中先后为邓云、伍炳亮出具过三份书面证词,并在一审中出庭作证,苑某的三份书面证词及出庭作证的陈述意见的关键事实部分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苑某并非适格的证人,对伍炳亮二审提交的苑某证词不予采信。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证人证言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伍炳亮在原一审、原二审及发回重审后的一审诉讼中未就案涉借条真实性提出异议,只抗辩称并非借款且已经还清,及案涉借条是邓云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
因伍炳亮在诉讼中所持抗辩观点的基础是认可借条的真实性,而其举证不足以证明已经归还了借款,故一审以伍炳亮自书的借条认定借款事实并作出判决并无不当。
现伍炳亮上诉提出邓云向法院提交的借条系复印件的主张与其在之前诉讼中所持的抗辩观点相悖,且伍炳亮不能向法院提交真实的借条原件,也无证据进一步证明伍炳亮的上诉观点,故对伍炳亮上诉称案涉借条是复印件及要求鉴定的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伍炳亮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5 05:17:52【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查明:邓云通过苑德明认识伍炳亮,2004年因伍炳亮在广东做生意需资金,邓云向伍炳亮提供了8500元资金,同年8月22日伍炳亮在广州出租屋里向邓云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今借到邓云同志人币现金捌仟伍佰元整。
起法律作用的借条简易模板合集
起法律作用的借条简易模板(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借款人********(身份证号*********)出借人********(身份证号*********)因用于****于********年*******月*******日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
小写******元,利息共******元。
期限为*****月,于********年*******月*******日归还本息。
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担当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日期:********起法律作用的借条简易模板(第二篇)借款协议甲方:【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借款人电话号码】乙方:【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借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出借人电话号码】一、借款金额及用途1.甲方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用于【借款用途】。
2.借款期限为【借款期限】,自【借款开始日期】起至【借款结束日期】止。
二、还款方式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分【还款期数】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还款方式为【还款方式】,具体还款日期为每月的【还款日期】日,逾期还款应支付迟延利息。
三、违约处理1.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将被视为违约。
2.违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甲方(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注意事项:1.本借款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2.本借条如有涂改、删改或重复处未涂改,均无效。
季明会、张红梅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季明会、张红梅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2.07【案件字号】(2021)云26民终240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会张雯静廖俊雁【审理法官】吴会张雯静廖俊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季明会;张红梅【当事人】季明会张红梅【当事人-个人】季明会张红梅【代理律师/律所】马胜永云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高天岳云南天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胜永云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高天岳云南天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胜永高天岳【代理律所】云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云南天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季明会【被告】张红梅【本院观点】季明会提出的异议,涉及本案争议焦点,本院将在争议焦点进行综合评判。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特别授权证据不足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二审审理,本院认定的法律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一致,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法律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季明会提出的异议,涉及本案争议焦点,本院将在争议焦点进行综合评判。
经二审审理,本院认定的法律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一致,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法律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综合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在二审的争议焦点是:季明会与张红梅之间是否存在借款100000元的借贷关系。
季明会主张,其没有收到张红梅的100000元,借款事实不成立,其不应返还该借款。
张红梅辩解,季明会收到张红梅的100000元,借款事实成立,季明会应返还该借款。
对此结合本案事实和各方所举证据综合评判如下:季明会关于本案为张红梅第二次起诉的主张,经本院核实,经核实,张红梅第一次起诉时[(2021)云2622民初19号、(2021)云26民终660号],将本案与另外一笔借款纠纷一同起诉季明会,因遗漏另外一笔借款纠纷的被告,故张红梅自愿撤回第一次起诉,现分为两案分别提起诉讼,本案为分案后的诉讼之一。
王亚辉与刘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亚辉与刘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4【案件字号】(2020)吉75民终7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朴红君张松林于红【审理法官】朴红君张松林于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亚辉;刘志刚【当事人】王亚辉刘志刚【当事人-个人】王亚辉刘志刚【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亚辉【被告】刘志刚【本院观点】证据1、2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无法证明3.6万元是投资款而不是借款,故不予采信;证据3无法证明3.6万元系投资款,不予采信;证据4是王亚辉单方的聊天记录,且温杰没有出庭作证,无法核实证据的真实性,故不予采信。
刘志刚与王亚辉承认签订借款合同和银行转账的事实,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借款通过银行转账已实际支付,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
【权责关键词】撤销违约金过错共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原始证据证据不足证据交换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刘志刚与王亚辉承认签订借款合同和银行转账的事实,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借款通过银行转账已实际支付,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
上诉人王亚辉称该笔款项并非借款,而是非法投资款,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为投资款,也不能证明刘志刚是在明知该款项是用于进行国家禁止的投资行为的情况下而出借,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的规定,本院对王亚辉的主张不予支持。
施工合同签字涂改
施工合同签字涂改是指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双方对已经签字确认的合同内容进行涂改的行为。
涂改行为可能导致合同内容的变动,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施工合同签字涂改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签字涂改的法律规定、原因分析、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施工合同签字涂改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确需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解除手续。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合同应当明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事项。
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施工合同签字涂改的原因分析1. 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能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在签字后发现合同内容与自己的预期不符,从而产生涂改需求。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需要调整。
例如,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进度调整等,使得原合同内容不再符合实际情况,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涂改。
3. 合同一方或双方存在违约行为,为了减轻违约责任,可能通过涂改合同内容来调整合同条款。
4. 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涂改合同内容无关紧要,导致随意涂改合同。
三、施工合同签字涂改的风险防范1.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沟通与协商。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沟通,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双方意愿。
2. 完善合同条款。
合同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完善合同条款,避免因合同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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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涂改过的借条还有效吗
涂改过的借条还有效吗
如果借条是伪造的,则没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借条是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是有法律效力的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或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均有详细的规定,建议查阅。
借条范本1
借条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条范本2
借条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条范本3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整,即¥元。
借款期限自x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元,全部本息于xx年月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
即¥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担保人:身份证号码: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