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含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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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完整通用版)

房屋租赁合同(完整通用版)

房屋租赁合同(完整通用版)北京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房产证号:__________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三、租赁期限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需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每月租XXX__________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租赁合同(通用5篇)

房屋租赁合同(通用5篇)

租房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

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房屋租赁合同(通用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房子房屋租赁合同篇一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___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

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在租住房子的时候,难免会因为种.种原因和房东出现纠纷,那么纠纷该怎么解决?小编整理了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欢迎借鉴参考。

1、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诉包头市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本案要旨:双方当事人就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房屋预租合同。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房屋预租合同无特别规定,在此情形下,其相关问题的认定可参照适用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

若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71辑(2017.3)2、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克俭诉韩延伟、邵学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

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承租人的损失系购买所承租房屋的机会利益,其经济损失的数额应当综合考量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与承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该房屋的市场价之间的差价损失、租赁期限的长短、购买机会的大小、承租人如参与购买形成的竞价可能等因素予以确定。

案号:(2016)鲁01民终4094号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24辑(2018.6)3、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置亚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93792部队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则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

优先购买权法律后果(3篇)

优先购买权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权利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特定财产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优先购买权主要存在于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领域。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后果,即优先购买权人在行使该权利时可能产生的法律效果,是法律实践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优先购买权的概念、法律依据、行使条件、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优先购买权的概念与法律依据(一)概念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权利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特定财产的权利。

在我国,优先购买权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2. 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3. 合伙人转让合伙财产时的优先购买权;4. 担保物权人行使担保权利时的优先购买权。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6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人行使担保权利时,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一)主体条件1.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房屋共有人、法定继承人;2. 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其他股东;3. 合伙人转让合伙财产时的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4. 担保物权人行使担保权利时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

(二)时间条件1.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在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之前;2. 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前;3. 合伙人转让合伙财产时的优先购买权:在转让合同签订之前;4. 担保物权人行使担保权利时的优先购买权:在担保物权人行使担保权利之前。

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及优先购买权相关司法解释

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及优先购买权相关司法解释

承租⼈优先承租权及优先购买权相关司法解释在当代社会,我们会遇见很多关于承租⽅⾯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就未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订⽴的租赁合同⽆效。

但在⼀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对于承租⼈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的更多司法解释,下⾯就由店铺⼩编具体来给你介绍。

⼀、承租⼈优先承租权及优先购买权相关司法解释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其规定。

当事⼈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住房产⽣的纠纷案件,不适⽤本解释。

第⼆条出租⼈就未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订⽴的租赁合同⽆效。

但在⼀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订⽴的租赁合同⽆效。

但在⼀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期限,超过部分⽆效。

但在⼀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期限的,⼈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当事⼈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效的,⼈民法院不予⽀持。

当事⼈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续为房屋租赁合同⽣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但当事⼈⼀⽅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效,当事⼈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标准⽀付房屋占有使⽤费的,⼈民法院⼀般应予⽀持。

当事⼈请求赔偿因合同⽆效受到的损失,⼈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租赁合同优先权

租赁合同优先权

租赁合同优先权什么是租赁合同优先权?租赁合同优先权是指,在房屋及其他物业租赁领域中,租户在出售物业或清算等情况下享有的优先选择购买权的权利。

租赁合同优先权通常可以包括两种形式:1.租赁优先购买权:租户在出售物业时,享有优先选择购买该物业的权力。

2.租赁优先承租权:在其他人想要租赁此物业时,租户享有优先选择续签租赁合同的权力。

为什么需要租赁合同优先权?租赁合同优先权在房屋及其他物业租赁领域中十分重要。

特别是在租赁市场相对饱和的情况下,租户往往会面临租金上涨、租约到期等问题,租赁合同优先权是租户们保护自己利益的一种法律手段。

租赁合同优先权可以为租户提供以下优势:1. 保障租户的利益通过租赁合同优先权,租户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例如,在房产市场上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变得更加重要。

由于租赁合同优先权的保护,租户可以获得更好的交易条款,以更优惠的价格延长租赁期限或者选择将物业购买下来。

2. 提高交易效率由于租赁合同优先权的存在,租户在购买房屋或续签租赁合同时可以更迅速地完成交易。

因为,无论租赁商或是房东都必须先与租户进行洽谈,就算更换租户,也必须先将优先权交给租户,其余订单才有可能获得生效。

3. 促进租户与房东之间的合作通过在租赁合同中加入优先权,房东可以获得租户加强监管的信誉,而租户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信任,促进双方之间的合作。

租赁合同优先权的实施及注意事项1. 如何实现租赁优先购买权1.保留优先权语言:在租赁合同中说明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2.定义购买选项:在租赁合同中制定优先权条款,界定租户可以在何时、何地、以何价格购得物业,同时注明购买选项的有效期限制。

3.减少纠纷:在优先购买选项条款中规定物业的评估和报价机制,以减少因价格出现差异或物业状况不符合预期而引起的纠纷。

2. 如何实现租赁优先承租权1.保留优先承租权语言:在租赁合同中说明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定义续租条件:在租赁合同中要求提供续租条款,并规定租户在续约时间到期前必须符合的条件。

房屋出租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说明

房屋出租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说明

房屋出租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说明鉴于双方租赁合同已约定,租赁期间房屋优先由权本人购买此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

为此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双方当事人都对该房地产所属的权利证书等一切证件齐全。

房屋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证书。

如任何一方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均将依法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优先购买权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双方已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具有优先购买权。

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一)在本《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续签租赁合同时,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

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元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在本《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之前,如果甲方出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元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如甲方未能履行本优先购买权说明中的任何一项条款,乙方有权依法处理此房的剩余产权及使用权。

双方认可至办理房屋过户之日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此外,该房屋未清事项及相关手续甲方已全部转交给乙方负责。

双方如有违约本条款应付的违约金作为所售房屋之一年的房租费。

四、本优先购买权说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对此说明内容均已完全理解并予以认可,表明双方对此房的产权、使用权的归属已完全同意,不存在任何异议。

六、补充条款:1.甲方在过户前需保证此房的物业费结清至过户前最后一个月的物业费。

2.甲方过户后过户前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3.房屋过户时如果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需提前协商好房屋过户到谁的名下(包括过户需要的资料),待过户完成后本合同自动生效。

4.房屋如不能办理房产证,则甲方退还乙方定金。

5.本说明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6.本说明中的数字均为约数,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

房屋出租合同的优先购买权说明

房屋出租合同的优先购买权说明

房屋出租合同的优先购买权说明房屋出租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房屋租赁的协议,而优先购买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房屋时,房屋买受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下面将对房屋出租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进行说明。

一、优先购买权的定义和法律依据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出租人出售房屋时,房屋买受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这是法律赋予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以保护其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出租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出租合同:只有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出租合同,且承租人尚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房屋买受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房屋买受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

3.承租人须为房屋实际使用人:如果承租人并非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则其无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4.须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买受人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当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并在同等条件下取得房屋所有权。

三、同等条件的具体含义同等条件是指价格、付款方式、时间等条件相同或相近。

具体来说,如果房屋买受人和出租人在价格、付款方式、时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则视为不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将不再适用。

此外,如果房屋买受人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等,也应当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其他注意事项1.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房屋买受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

该期限一般为十五日以内,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房屋买受人可以将优先购买权转让给他人,但应当在转让前通知出租人并征得其同意。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优先购买权的放弃:房屋买受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书面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应当在表示放弃前通知出租人。

租赁房屋合同范本(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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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合同范本(推荐10篇)租赁房屋合同最新范本第1篇甲方:乙方:乙方代表: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凭期限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

先付后用。

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

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3,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第六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租赁房屋合同最新范本第2篇甲方:(出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将坐落在南果菜市场北门东侧(地下室、一层的三分之二)出租于乙方使用,室内使用面积400平米,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望共同遵照履行。

房屋租赁优先购买权合同模板

房屋租赁优先购买权合同模板

房屋租赁优先购买权合同模板《房屋租赁优先购买权合同》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屋”)的租赁及优先购买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号,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平方米。

1.2 房屋现状:_______(请描述房屋的现状,如:装修情况、家具家电等)。

二、租赁期限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优先购买权条款购买该房屋。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月。

3.2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优先购买权4.1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优先购买该房屋。

4.2 乙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优先购买权期限内通知甲方,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3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优先购买权期限内通知甲方。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

5.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租金的__%作为滞纳金。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约定详解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约定详解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约定详解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优先购买权是一项常见的约定。

该约定为租赁双方在租赁房屋过程中提供了某种保护机制,使得租户在租期结束后能够优先购买所租赁的房屋。

本文将对房屋租赁中的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约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定义和意义租赁物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期结束后,租户有权以与第三方竞购房屋相同的条件和价格购买所租赁的房屋。

这项约定旨在保护租户的利益,使租户在合同结束后有机会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对于租户而言,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设定意味着他们可以更加稳定地居住在自己已租赁的房屋中,避免了被房东随意驱赶的风险,有更多的租赁权益保护。

二、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租赁物优先购买权适用于租期结束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例如,当房东决定出售所租赁的房屋时,租户可以按照与其他买家相同的条件和价格购买这套房屋。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当前租户,不能转让给其他人。

三、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约定方式1.明确约定购买条件: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例如购买价格、付款方式、购买期限等。

这样可以规范租赁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未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明确通知方式:房东在决定出售房屋时,应当提前通知租户,并明确告知租户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和方式。

租户在规定的通知期限内可以选择是否行使购买权。

3.明确优先购买期限: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户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

一般而言,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应当与租约终止的时间相同。

在这段期限内,租户有权与房东进行购买谈判,达成购买协议。

四、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实施步骤1.房东通知租户:当房东决定出售租赁房屋时,应当向租户发出书面通知,告知租户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和方式,并说明相应的购买条件。

2.租户确认购买意向:租户在收到通知后,如果有购买房屋的意向,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房东表示确认,并开始与房东进行购买谈判。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14篇)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14篇)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14篇)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篇1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118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实践中存在的分歧]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因出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纠纷,当事人往往提出两种不同的诉讼请求:1、有的承租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2、有的承租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与出租人之间形成新的买卖合同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两种不同的观点]多数意见认为:承租不能直接主张依据第三人购买房屋的条件取得房屋,只能请求确认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对于同等条件应作宽泛理解,不仅是价格条件,还包括付款条件,以及出卖人(所有人)提出的其他条件等。

少数意见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理解为优先缔约权,考察其内容,应当包含优先买到的权利,否则优先购买权没有意义,实质上体现不了对承租人权利的保护。

另外,承租人主张依据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取得房屋,法院不需要判决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而是变更所有人与第三人买卖合同的主体,这种裁判方法和判决的执行都不会有法律上的障碍。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第1集第168—169页,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编。

二、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复函》()民一他字第2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请示的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均无明确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合集

房屋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合集

房屋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结算。

每**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假如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担当。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转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缘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供应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帮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恳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第二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是一项重要的条款,需要合理排版以确保双方权利的明确和保障。

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一、优先购买的条件和范围限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租赁方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以及优先购买房屋的条件和范围限制。

房屋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信息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结构为____,房屋用途为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为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期租金支付日前将租金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

3.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租金变动,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租金。

第四条押金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作为押金。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使用1.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2.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的清洁卫生,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租赁房屋。

第六条维修和保养1.租赁房屋及其设施的正常损耗由甲方负责维修。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3.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3.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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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含优先购买权)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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