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简介(全套课件23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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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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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基础知识 • 生活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 生活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 法律援助与救济途径 • 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培养
01
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的定义与作用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 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律的作用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 调整社会关系、打击犯罪行为。
04
法律援助与救济途径
法律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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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定义
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 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
法律援助的对象
主要面向经济困难人群,以及 涉及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案
件当事人。
法律援助的形式
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 。
法律援助的范围
涵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 领域。
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程序
法律执行
指国家机关通过各种方 式将已经生效的法律文
书的内容付诸实施。
强制执行
在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定 义务时,通过国、拍卖 、划拨等措施。
强制执行的程序
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 定,确保合法合规。
05
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培养
提高个人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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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基本法律知识
03
生活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合同违约风险与防范
合同违约风险
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从而引发纠纷和损失的风险。
防范措施
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了解对方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 金数额,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争议风险与防范

生活中法律常识教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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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3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概述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 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法
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的范围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 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述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给予治 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
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 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 处罚的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 行政制裁措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包含以下 几个部门
宪法 及其相关法
经济法
社会法
民商法
行政法
刑法
诉讼及 非诉讼程序法
依法治国
01 完善法律体系
依法 治国
02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03 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
04 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05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CHAPTER 02
Constitution
宪法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的统帅
法律责任认定原 则
责任法定原则
法律责任与违法 行为相适应的原

责任自负原则 责任平等原则
法律责任的构成及其种类
1. 责任主体 2. 违法行为和违
约行为 3. 损害结果 4. 因果关系 5. 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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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 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 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 格权。也就是说,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 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 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 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 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 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 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责任。
案例二: 2001年9月27日晨6时许,蒋某途经文华大厦B座时,被
一个从天而降的花盆击扁头部,造成开放性颅骨骨折、蛛 网膜下腔出血等,鉴定为7级伤残。事发后,警方及时对现 场进行勘查和走访,但不能确定花盆的所有人。于是蒋某 将文华大厦B座57户人家全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 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共计24万余元。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第二十五条
保护法》: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
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
问题:姚某能否获得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辩称砸伤原告的水银玻璃 并不确定是购物广场楼上掉下来的,但其并无证据证 明还有其他责任人,且根据玻璃的物质属性,被告关 于“当天刮风下雨,风不知道把哪里的玻璃刮下来导 致原告受伤”的辩称并不符合常理,故推定该玻璃系 从购物中心楼上坠落致伤姚某,存在过错。遂判决, 购物广场赔偿原告姚某钱款共计6513.06元。判决后, 双方均未上诉。
根据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 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 因此,肖像权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 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 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 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 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 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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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风险:、工伤、医疗费承担的风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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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不交社保 用人单位是否有风险
法院审理认为: 公司以员工做出书面承诺不要求缴纳社 会保险费为由,不予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行为属于违法行 为,应予纠正,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社保,最 终判决公司支付冯某所欠工资18000元,并缴纳冯某工作 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 纳部分由冯某承担。
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2、格式条款问题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 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 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 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 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3、赠品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商品交换中“买一赠一”的赠与,最起码是附条 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购买该商场商品。我国有 关法律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 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售人相同的责任, 同时若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 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4、外带酒水,本店收取20%开瓶费
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迫收取开瓶费,不仅违反了《民 法通则》规定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同时 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 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应予返还。
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5、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
餐饮服务者具有提供清洁餐具供顾客使用的义务, 但如对消费餐具收取费用则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 行约定的范畴。在双方对于消毒餐具费收取与否 及收取标准没有明确认知,且未达成合意时,服 务提供者无权向顾客收取该项费用。
酒后出事,同席者承担多大责任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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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案证明。假设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呵 斥的丧失,一旦发现应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 案。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来 的身份证已作废;
二、补办证明。假设身份证是本人不慎丧失,一 经发现,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展补办, 开具补办证明,证明丧失的身份证已作废;
三、登报声明。登报声明可以成为证明身份 证作废的辅助凭证。
日常生活中的 法律常识
假设遭遇飞来横祸
如被从楼上掉下来的 花盆或路边的广告牌砸着或是掉进 了没有盖好且没有设警示牌的井而 Βιβλιοθήκη 伤,他可以将它的管理者告上法 庭。
<民法通那么>第126条 建筑物或者其 他设备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 生倒塌、零落、坠落呵斥他人损害的,它 的一切人或者管理人该当承当民事责任, 但可以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身份证丧失怎样办?
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份的凭证,身 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独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证 代码。因此,一旦身份证因丧失而被他人冒用, 并被用于办理、通讯业务及其他商务性事务时, 会给您带来不用要的费事,甚至要承当相关的 法律责任。当您的身份证丧失后,而又不幸发 生上述情况时,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可以证明 那件事情不是他做的,从而免除本不该当由他 来承当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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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我国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父母 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 育。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适龄子女 弃学从商或务工务农的做法是违反我国 义务教育法的。
▪ 第二,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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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 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由于未成年 子女懵懂无知,父母要对子女的行为加 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 和管教。
▪ ②进行结婚登记的作用:
▪ 第一,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
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
经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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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 法律保护,一旦涉及双方共同财产和子女 抚养问题时,就会变得相当棘手,受伤害 的往往是女方和子女。
▪ ③结婚登记的三个步骤:
▪ 第一,申请:指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 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 了防止包办婚姻,二是为了方便在婚姻登 记管理机关审查过程中回答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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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法 定婚龄是指法律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 它的规定充分考虑了我国公民的生理心 理条件、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情况等各 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婚姻法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 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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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男女 双方在结婚时必须均无配偶,违反一夫 一妻制的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 再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 务。这是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实到 每一个家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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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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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理解法律是一种普遍、严谨的 行为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 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 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 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
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 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 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
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另一个 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 每一个法律规 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 供的标准和方向。其中行为模式一般有三 种情况: (1)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 (2)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 (3)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
法:国家制定 和保证实施的 行为规范
法的基本特征 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行为规范 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我国法律的作用
问题解析: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 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 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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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框题 法的本质、特点 和作用(普遍)
第二框题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特殊)
第一专题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 用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首先要 知道什么是法?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是什么?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什 么?中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这一专题,主要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 关于法律的主要观点,知道依法治国是 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 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科学思维常识——生活与哲学的拓展课 着眼于思维的具体过程和具体方法, 引导学生学会思维。 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文化生活的拓 展课 通过阐述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途径和方法,帮助学习提高道德判断与 选择的能力,提升道德境界。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法律教育的应用 型课程
通过对学生进行公民如何行使公 民权利、履行义务、如何在未来社 会生活中面对各种民事纠纷,如婚 姻、择业创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提供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学 生增强法制观念。
法的产生 及其本质 第一框题 法的本质、特 点和作用
法律的特点 和作用
第一课“法的本质、特点和 作用”所要解决的是“法律是什 么”、“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基 本方略”的问题。 目的在于引导 学生对法律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法 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
法的产生
法的产生和 本质
法的本质
法的历史类型 及我国的法
高中必修课的法制教育,是在初中 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着眼于提高法 律教育的层次和实效,主要结合经济生 活和政治生活的实际,讲述法律知识在 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以进一步引导 学生感受法律的作用和权威,不断丰富 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进而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第二部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体系简介 1.课程的结构 共分六个专题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简 介
第一部分 选修课程的思路及 选课的原因
一、选修课程的基本思路 1.体现课程选择性的要求 着眼与学生未来发展方向的实际需要 基于学生兴趣、情趣、志趣方面的选择, 为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提供机会 把选择性与注重基础、注重综合素质有 机结合,发挥教书育人的综合实效
2.选修模块开设的课程意义 既考虑升学后专业发展方向的选择,又 考虑部分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需求 既体现德育课程的性质,又反映人文与 社会学习领域的特有价值 既支持学生发展先进性的需要,又兼顾 学生发展广泛性的要求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 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 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 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 平和正义,是统治阶级承认的公 平和正义。
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奴隶制 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 主义法。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 义类型的法。 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 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法律外表是冷酷的条文,而 实质上是人性。你如何评价这一 观点?
图文框(2页) 在人类社会有永恒不变、对所有人都公 平、正义的法律吗? 这个问题在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由图文 情境导出法律的本质(知识),其二是 由公平和正义引出和谐社会的构建(意 义和应用)。 相关链接(3页)是引用马恩经典名言证明 法律的产生及本质。
法律后果是指行为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 行为在法律上所应承受的结果。法律后果分 为两种: 一个是肯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按照法律 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从而导致的一 种积极的结果,包括国家承认行为合法、有 效、应予保护甚至奖励。 另一个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法 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规定而行为,从而导致 的一种消极的结果,包括国家不承认行为合 法、行为无效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选择《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原因 法律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育人 所需),提高法律素养是建设法治社会 的客观需求(生活所求)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内容,与课程改革 后的新教材的联系比较密切,基本属于 对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拓展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依法纳税、公民的权 利和义务、依法保护消费者的权利等等
第一专题
生活在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 (法的本质、特点、作用; 依法治国)
民事权利与义务(民法)
第二专题
第三专题
信守合同与违约(合同法)
第四专题
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劳动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第五专题
家庭与婚姻(婚姻法)
第六专题
法律救济(刑诉法、民诉法、 行政诉讼法)
第一专题 生活在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
3.体现必修课程教学的延伸和扩展 采用专题的呈现方式,对应大学学 科课程 依赖必修课的模块设计,突显学科 “专业拓展”特征,更具“探究” 的色彩

科社常识—政治理论教育的拓展性课程
通过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拓展课程
进一步提供经济学基本理论方面的知识,特 别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市场经济方面的相关 理论。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政治生活的拓展课程 以国际政治为框架,树立正确的世界眼光和 国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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