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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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企业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告知事项

欢迎您参加浙江省的建设事业。现将浙江省建筑市场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进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建筑业企业),并按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开展建筑业活动。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浙江省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的准则,服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管理制度,设立与承揽工程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切实履行管理义务。

四、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网”( )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查询,请及时上网浏览。

一、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

二、中介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三、企业进浙注册执业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

四、企业进浙注册执业人员信息

(注册监理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注册造价工程师无需填写注册专业

五、企业备案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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