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省外企业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告知事项
欢迎您参加浙江省的建设事业。现将浙江省建筑市场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进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建筑业企业),并按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开展建筑业活动。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浙江省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的准则,服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管理制度,设立与承揽工程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切实履行管理义务。
四、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网”( )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查询,请及时上网浏览。
一、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
二、中介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三、企业进浙注册执业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
四、企业进浙注册执业人员信息
(注册监理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注册造价工程师无需填写注册专业
五、企业备案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