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考核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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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我镇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把手”管党制度
1、党委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2、“一把手”批示支部工作制度。对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专题活动等重要事项,“一把手”要有点评和批示意见。
3、“一把手”带头上示范党课制度。每年“一把手”要为机关党员上一堂以上专题党课。
4、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应由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镇党委规定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以及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学习1次,领导班子成员及支委全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其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不少于1篇。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民主(组织)生活会上,要按照逐个剖析、评议、表态的程序,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为党员做表率。
五、党员目标责任承诺制度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个人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的制订,每年4月底前,各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年度党员目标责任承诺书。机关党员的承诺内容要围绕争做“五型”(学习型、服务型、竞争型、创新型、公正型)干部,突出“五个带头”即: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头提高工作效率,勇于“创先争优”,善抓发展机遇,自我加压、争当先锋;带头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带头依法行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社会公德和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全体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参加,不得无故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