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教案11.1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一、十二讲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内容(X2)

课程

名称

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授课顺序11.12

章节标题第二章:细分知识产权

第三节: 著作权

本章学时20

本讲

标题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内容本讲学时 4 授课

对象

2014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课时累计24

教学目的

厘清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详细介绍著作权、邻接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项目,具体来说有哪些权利、义务,为以后著作权侵权章节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内容一、著作权内容

二、著作权与邻接权关系

三、邻接权内容

重点难点重点:1、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2、著作权的具体内容3、邻接权的具体内容

方法与手段

讲授法详细进行介绍,对比法比较易混淆权利小项,引导法引导学生探求著作权、邻接权的内在关系,外在权利小项之间的相互联系。

课后作业仔细复习著作权、邻接权的具体内容,做到清楚明白,小项之间不混淆。

教学过程:

板书设计:

第二章:细分知识产权

第三节: 著作权

一、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

联系与区别

二、著作权的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公开方式、发表权效力扩张与限制

2.署名权:内容、特征、归属

3.修改权:内容、限制、特殊规则

4.保护作品完整权

2与4人身属性强,不受限制

(二)著作财产权

1.复制作品的权利

2.传播作品的权利

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汇编权

3.演绎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翻译权

△每则权利具体含义,发行权VS发表权VS展览权,表演权VS表

演者权,演绎VS汇编

三、邻接权的内容

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电视组织者权△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法定许可

四、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期限

教学内容设计:

内容及步骤设计思路课程导入:(5分钟)

组织教学:包括师生问候、考勤检查等上课前

的准备。

课堂导入:上节课我们学习了著作权的主体、客体,着重介绍了特殊主体的归属和利用规则,以及不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这节课我们来学习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具体权利内容。

一、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P61)

著作权与邻接权同属广义的著作权范畴,本书采狭义著作权概念,将其认定为不同的权利。

著作权是权利人对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邻接权是传播者在传播作品过程中获得的,对其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注意,对演绎、汇编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属著作权范畴,不是邻接权)

引入著作权、邻接权内容

著作权、邻接权实质,具体不同

联系:邻接权是从著作权中获取、衍伸出来的权利。

不同之处:(1)主体不同。著作权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主要是自然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对象是原始作品;邻接权保护对象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行为中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著作权各种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权、表演者权、音像制作

者权、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著作权自动取得;邻接权必须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对作品进行再利用

二、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内容即著作权的效力,和物权一样,著作权是绝对权,具有占有(占有抽象权利、表彰权利)、使用(发行、展览、放映)、收益(许可使用费)、处分(转让)四项积极权能,以及排除妨碍的消极权能。

什么是权能?简单来说,权能是构成权利的最。

使用权能,使用权,著作权内容

基本要素,处于权利构成的第三个层级,是抽象出来的概念。如果权利是树干,子权利是枝叶,权能就是肉眼看不见摸不到的细胞,把权利共同的作用方式、实现方式抽取出来就是权能。(权利→权利内容或称具体子项权利→权能)。复杂来说,权能是构成权利的基本要素,是权利的作用或实现的方式,是权利人为实现其权利所体现的目的利益依法所能采取的手段,是体现权利人的意思支配力的方式。

谈权能对于著作权内容有什么意义著作权的内容类似于专利权、商标权的内容,含独占实施权(专有、禁止两方面)、转让权、许可权等。但是复杂之处就在于基于著作权的使用权能这种细胞十分发达,它衍生出众多的使用权十分复杂。本章介绍的著作权内容主要是使用权能基础上衍生出的各种使用权。(学习过程中感受“多种使用方式”“多种使用权”)

其他的专有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则主要体现在保护著作权及使用著作权章节里面。本章不出现不等于没有。

著作权内容主要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两方面。

(一)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又称作者人格权或精神权,是一种

与人身相联系的非财产性权利。

特点:第一,法人、非法人团体某些情况下也可享有,比如说职务作品。

第二,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放弃。

第三,人身权无期限。一般民法上的人身权依赖人的生命存活,死亡则权利消灭。著作权则依赖作品,无限存在。需要注意著作权有期限一般指的是财产权,生前死后50年。

具体来说,著作人身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发表权

什么是发表权:对不特定主体公开,从个人控制的私密状态进入社会公众场合,使其能够接触、了解、利用。不要求实际被看到、被听到,只要求存在公众获作品的可能性即可。

公开方式:比如出版发行、公开陈列、现场表演、媒体传送、网路传输。每一个公众都实际看到了么?没有,有获得可能吗?有。公开他人肖像要征得同意,否则侵犯隐私权、肖像权(民法中的人格权)。一件作品一项发表权,可以逐次、部分的分开行使,全部公开后,公开权耗尽。

公发表权效力的扩张:原著作权人公开权对演绎作品的间接影响—原作者不同意,演绎作品不得著作人身权特点及分类

发表权,公开方式,扩张与限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