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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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XXX(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2、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3、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算管理。

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一)公司现有在岗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三)变更人员及临时工经由过程考查究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经由过程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本部办理交纳“五险一金”手续,并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后,XXX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公司调入员工经由过程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由调入员工填写五险一金的转移申请,报人力资本部考核后上报总经理批示。

人力资本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员供给相关资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公司不负责补缴。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社保和公积金的种类(一)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公积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四、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和比例(一)缴纳基数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新入职员工的缴纳基数按照其首月工资确定。

若员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下限,则按照下限缴纳;若高于上限,则按照上限缴纳。

(二)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2、医疗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3、失业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4、工伤保险:公司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员工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公司和员工的缴纳比例均为____%。

五、社保和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一)新员工入职1、人力资源部门在新员工入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收集员工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等。

2、填写社保和公积金新增人员申请表,提交给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二)员工离职1、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离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停保手续。

2、为离职员工开具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证明。

六、社保和公积金的待遇享受(一)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____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

(三)失业保险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____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三条定义1.社会保险:指员工在工作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2.住房公积金:指员工依据国家规定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四条参保范围1.全日制员工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兼职员工参保范围由实际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五条缴费责任1.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定时足额缴纳。

2.员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办理参保手续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更改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户口所在地等)时,应及时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企业应定时足额支出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2.员工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并供应所需料子,以便及时领取相应待遇。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八条参公积金范围1.全日制员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兼职员工参公积金范围由实际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九条缴存比例和计算基数1.企业和员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第十条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2.员工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员工在退休、购房、大病医疗等特殊情况下,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取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填写提取申请表,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第十二条公积金账户更改1.员工如需更改公积金账户信息,应提前15日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3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3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员工如因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四条参保标准1、社会保险各险种和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因社保基数和比例各地每年都会有所调整,具体按照各地社保局要求执行,参考标准(____年标准)如下:A、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B、医疗保险:单位基数=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C、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D、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不缴费;E、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不缴费;F、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

2、员工投保基数以及公积金缴费基数根据员工的合同工资确定。

低于公司所在地社保最低投保基数的,按最低投保基数计算;高于当地最低投保基数的,按实际合同工资投保,但最高不得高于当地最高投保基数。

第五条参保要求1、员工“五险一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2、公司综合部在员工入职当月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在员工转正次月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五险一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综合部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为其办理“五险一金”的停保手续。

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二章社保公积金缴纳第三条本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缴纳比例根据员工工资水平确定。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保公积金登记手续,并按月足额缴纳。

第三章社保公积金管理第六条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财务部配合。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员工的入职、离职、社保公积金的参保、停保、转移等手续的办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社保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和缴纳工作,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第四章社保公积金使用第九条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享受以下社保公积金待遇:1. 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员工患病住院、购药等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

3. 工伤保险: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伤残津贴等待遇。

4. 失业保险: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5. 生育保险:女员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条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1. 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装修房屋: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

3. 租房: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租金。

4.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可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管理层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 第三条管理原则社保和公积金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社保管理# 第四条社保种类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 第五条参保对象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参加社保。

# 第六条缴费基数和比例社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七条缴费方式用人单位应按月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并确保缴费及时、足额。

# 第八条社保待遇职工依法享受社保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障、工伤赔偿等。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 第九条公积金用途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房。

# 第十条缴存对象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缴存公积金。

# 第十一条缴存基数和比例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缴存方式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月缴存公积金,并存入职工个人账户。

# 第十三条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职工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可以提取和使用公积金。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社保和公积金的管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对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六条信息公开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信息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规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十八条争议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社保和公积金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三篇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三篇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集团人事营运中心是集团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拟定和执行。

2.负责按时核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手续办理。

3.负责总部参保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4.负责稽核各子公司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社保管理标准第五条社会保险的参保时间自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保,离职当月停止。

第六条养老保险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0-100%。

根据公司上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和员工岗位级序,核定不同的缴纳基数。

养老缴费基数分为两档,第一档适用于盈利且上年度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的情形;第二档适用于没有满足第一档要求的情形,包括盈利但上年度未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或亏损期、所有放假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

每年1月,公司根据上年度财报,调整新一年度的缴纳基数。

具体标准如下:级序岗位缴纳标准(第一档第二档)8级集团总经理100%80%7级集团副总5级集团总监80%60%4级集团总监助理(高级主管)3级集团主管60%40%2级集团专员1级集团职能部门一般员工第七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社保局规定执行。

第八条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按当地发布的标准实施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按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为每一位员工集中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个人缴存部分在员工当月月薪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___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___及所属各经营单位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正式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和执行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按时缴纳和协助财务部对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决算管理、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参保范围包括公司现有在册在岗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临聘人员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其中,新招聘一般员工试用考核期为3个月,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试用考核期为6个月。

___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本人填写保险缴纳申请(附表二),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上报集团主管领导签批。

___按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新参保员工在试用期考核转正后次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按规定需在养老保险办理6个月后办理。

新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包括电子版)3张)。

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公司新入职办理续保员工通过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次月,由员工填写社保保险转移申请(附表三),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上报集团主管领导签批。

人力资源部按签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员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3张,保险(中)终止及转移单)。

单位缴费=员工社保缴纳基数×1%。

个人缴费=员工社保缴纳基数×0.5%;4、工伤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5、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6、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员工公积金缴纳基数×12%。

五险一金管理办法

五险一金管理办法

五险一金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职工保险方面的福利待遇,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激励与稳定人力资源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岗的全体员工(不含返聘、借调、实习生、兼职及临时工)。

3职责和权限3.1行政人事部人员起草;总经理审核、批准;公司各部门执行。

3.2行政人事部是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交操作相关事宜。

3.3财务部负责社保/公积金费用的缴交相关事宜。

4术语和定义4.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4.2住房公积金是公司及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5文件内容5.1原则5.1.1公司员工只能在一地缴纳五险,不得重复缴纳。

5.1.2原则上五险一金关系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关系所在地、档案所在地、工资发放地保持一致。

5.2社保参保资格条件及范围5.2.1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其中男职工60周岁(含)以上、女职工50周岁(含)以上可不参保。

5.2.2身份证位数必须是18位的方可参保。

5.2.3新员工在15号之前进入公司的当月给予增员参保,15号(含)之后入职的次月参保。

5.2.4新增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后,行政人事部则为其办理“五险”手续,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5.2.5社保缴纳为每一名员工应尽义务及享受权利,公司将为每一名入职后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实习生、兼职不购买保险),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不予录用;其中,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参加单位缴纳社保的员工,单位不做折合成现金或银行转账等其他方式补偿给员工个人)。

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管理规定公司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范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涉及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

1. 社会保险管理规定1.1 养老保险1.1.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1.1.2 员工入职后,应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养老保险的登记和缴纳手续。

1.1.3 员工应向公司提供真实的工作履历,保证养老保险的连续缴纳。

1.1.4 员工离职后,可选择继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或进行退保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2 医疗保险1.2.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

1.2.2 员工应及时办理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并提供真实的家庭成员信息。

1.2.3 员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按照规定提供真实的就医凭证和报销材料。

1.2.4 员工离职后,可选择继续缴纳个人医疗保险或进行退保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3 失业保险1.3.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1.3.2 员工入职后,应办理失业保险的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3 员工离职后,若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4 工伤保险1.4.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1.4.2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事故调查材料。

1.4.3 若员工因工伤需要休假治疗,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公积金管理规定2.1 个人缴存2.1.1 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将个人工资中规定比例的金额缴存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1.2 员工入职后,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手续,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依法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 第三条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种类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公积金指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缴纳原则# 第四条缴纳责任公司和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基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 第五条缴纳基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根据员工的工资收入确定,并根据国家规定定期调整。

第三章缴纳程序# 第六条缴纳流程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算员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比例。

2. 财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信息,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并计算公司应缴部分。

3. 财务部门负责将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按时足额缴至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 第七条信息申报公司应定期向社会保险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员工的缴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四章员工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员工权利员工有权查询个人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

# 第九条员工义务员工应配合公司完成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条变更与转移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变更或转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关系的,公司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一条补缴与追缴对于因故未能及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公司应及时补缴,并可依法追缴员工应缴部分。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社会保险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管理办法一、缴费依据缴费依据地方政策和公司相关规定,地方政策发生变化时,公司规定服从地方政策及时更新调整。

二、缴费基数首次确定、二次核定、不断更新1.当年缴费基数的首次核定(1次/年):公司内部核定时间暂定为每年1月10日前,核定时暂不考虑缴费基数上下限,员工个人签认,完成时间暂定为1月15日。

2.当年缴费基数的二次核定(1次/年):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对基数的核定,社平工资公布后,保险专管员按照上下线对个别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后通知到员工个人。

3. 缴费基数的更新,员工工资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按照原核定缴费基数缴纳时,需要调整时,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调整。

4.新增员工缴费基数核定(1)招聘专员安排新增人员入司时尽量安排在当月16日之后,招聘时有保险承诺的需提前通知保险专员。

(2)公司保险专员在接到新增员工通知后,需要求新增员工阅读《新增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告知》,并签认《新增员工个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核定单》。

三、具体代扣缴费内部流程1.保险的代扣代缴采取提前一个月扣缴的方式,当月扣缴下月保险个人部分,除特殊保险外其他保险必须当年代扣完毕。

2.每月15日前,保险专员准确提供月度《各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减报表》,经劳资代扣后,签字确认27日前反馈给保险专员。

3.次月保险专员持劳资人员签字确认后的《各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减报表》,提交到财务成本核算人员审核签字后付款。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1.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险代扣代缴。

2.保险专管人员负责对任何保险基数的调整做出解释。

3.保险专员做好资料的归档保存。

4.本规定未尽事宜,特殊处理。

5.本规定通过后限于公司内部使用。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2017-02-21 18:32 | #2楼一、为了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社保”)、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及时、足额上缴,规范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中节能潞安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中节能潞安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中节能潞安余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控制人工成本,维护员工利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下属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具体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第二章养老保险第五条公司为已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交养老保险,缴交起始日期为入职后的次月1日。

第六条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与个人共同缴交。

第七条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员工个人基本工资,最低为上一年度山西省城镇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最高为300%。

缴费比例公司为20%,个人承担8%。

第八条新入职员工在原单位已经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并缴费的,公司将协助其完成养老保险调入手续。

未曾建立个人账户的,公司在新员工入职后的次月为其新建个人账户并开始缴交养老保险。

第九条公司按月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交部分由公司在当月工资中予以代扣。

工资不够代扣,需个人另行在缴交保险前向公司补足不足部分,否则公司将暂停缴交。

第十条员工离职当月,公司即停缴其的养老保险,并协助其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因员工本人原因造成的养老保险迟缴、断缴,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三章医疗保险第十四条公司为已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交医疗保险,缴交起始日期为入职后的次月1日。

第十五条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与个人共同缴交。

第十六条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员工个人基本工资,最低为上一年度山西省城镇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最高为300%。

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

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

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促进员工的稳定性和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和合同工。

3. 社会保险缴纳3.1 缴纳范围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3.2 缴纳比例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比例将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公司将按时按比例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3.3 缴纳方式公司将通过与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4. 住房公积金缴纳4.1 缴纳范围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4.2 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将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公司将按时按比例缴纳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4.3 缴纳方式公司将通过与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5. 员工权益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缴纳情况,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权益。

6. 违规处理对于故意逃缴或虚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审批流程员工申请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变更或退费,须经过所在部门的审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8. 公告通知公司将及时向员工发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的更新或变化,并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工具或其他适当的渠道向员工进行公告。

9. 生效和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后方可生效。

注意: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和员工的权益保护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1. 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和条件:规定了哪些员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参保的条件和要求。

2.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和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比例和标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 社会保险费的计算和缴纳方式: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方式,包括个人和单位缴纳的比例和时间。

4.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和申领规定:规定了员工在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和申领方面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养老金、医疗补助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1.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和条件:规定了哪些员工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缴纳的条件和要求。

2.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和标准: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和标准,一般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

3.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提取规定:规定了员工在购房、还房贷、租房等方面可以使用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程序。

4. 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规定: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设、变更、销户等管理事项。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国家、地区或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执行和管理。

XX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XX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XX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XXXX公司制定了本《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具有法定和约定的调整和解释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XXXX公司的全体职工,包括合同制和临时工。

三、社会保险1.五险一金:公司将为所有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员工工资的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由个人缴纳,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

2.医疗保险:员工在医院就医需出示医保卡,并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比例为90%。

3.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养老金的金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住房公积金1.缴纳比例:公司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

员工应提供相关证件,在入职时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

2.提取规定:员工可以在购房、建房、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特定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管理与绩效1.监督管理:公司将会定期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绩效评估:公司将会根据员工的缴费情况和工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评估员工的绩效,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六、违规处理1.对于故意拖欠或虚报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公司将会视情况采取扣减奖金、停发福利、解雇等纪律处分措施。

2.若有涉及违法行为,公司将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补充说明本制度具有法定和约定的调整和解释权,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以上即为XX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内容,公司将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公司也将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员工的实际情况。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XX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确实保障员工利益,加强对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员工。

三、缴费原则:XX公司实行全员参保、应保尽保的原则。

四、社会保险本地化管理原则1、原则上在员工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

2、YY地区:在YY地区工作的在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由YY市外派到的人员在YY地区参保。

3、XX公司当地聘用人员,符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条件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接洽,根据当地社会保障管理条例及征缴办法,参照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四、职责:1、人事行政部:(1)负责XX公司本部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2)指导、监督各车间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负责协调各车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结转事宜。

(4)配合事业部接受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专项检查;(5)组织XX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2、各车间职责(1)各车间负责当地招聘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所有相关业务;(2)落实完成本车间在YY地区参加各项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变更、统计汇总及其他相关管理事宜,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相关报表;(3)负责办理与事业部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结转事宜。

(4)员工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代缴户籍在各分(子)公司所在地而调往其它地区工作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各项事宜。

(5)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专项检查;(6)组织本车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五、管控说明:(一)缴费管理:缴费标准按照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部门所确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

1、在YY地区参加社会保险职工的缴费统计及汇总:(1)每年年初,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根据本年度确定的缴费基数制定《缴费基数花名册》(见附表一)报人力资源部,以后每月填报《××年××月社会保险缴费变化一览表》。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则第一章总第一条为完善、强化公司本规定涉及的社会保险为基本养老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第三条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四条本规定中涉及的“正式在册员工”为已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人事档案已调入公司的员工。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条公司为正式在册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

第三条员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2000年度按缴费工资基数6%缴纳,2001、2002年度按7%缴纳,2003年度以后按8%缴纳,公司按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条公司每月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9%缴纳。

第五条公新调入员工在原单位已上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且连续缴费的,司按个人账户转移单为其续上养老保险,当年缴费工资基数按个人账户转移单记载的工资基数确定。

若原单位缴费截止时间超过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公司将退还原单位该部分款项。

第六条以前上过养老保险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员工,经社保中心核定缴费记录后,公司从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起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第七条以前上过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但中断缴费的员工,公司从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起为其续上养老保险。

第八条从机关事业等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调入的员工,经社保中心核定工龄后,公司从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起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不能确定上年月平均工资的员工,调入当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第十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公司从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起为其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转正当月工资(基础工资)确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为每年4月至次年3月。

个人缴费基数每年1月由社保中心核定,一经确定缴费年度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及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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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公司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理顺管理关系,依法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人资部
负责指导、协调所属各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3.2 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
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

协助委托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工作。

3.3 委托单位
负责及时足额向代管单位缴纳各项保险、公积金费用。

在代管单位的协助下,办理部分社保及公积金具体业务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管理的原则
4.1.1 依法管理原则。

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在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4.1.2 协调一致原则。

代管单位依据公司人资部的调动通知单对委托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本单位职工同标准、同管理。

4.1.3 足额缴纳原则。

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和委托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

4.1.4 属地化管理原则。

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须遵照所在地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业务。

新成立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所在地进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缴纳各项费用。

暂不具备社保登记条件的单位,保险关系由公司人资部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单位代管。

4.2 社会保险
4.2.1 缴费基数申报
4.2.1.1 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和委托单位按照社保登记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缴费时间、缴费比例、缴费上下限,根据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收入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4.2.1.2 缴费基数申报时,除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明确
要求的,个人和企业缴费基数一律按月保留整数(向上取整)。

4.2.1.3 申报的具体程序按社保登记单位所在地的政策规定办理。

4.2.2 保险关系转移、新建
4.2.2.1 各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将本单位职工保险关系整体转移到本单位社保账户自行管理。

4.2.2.2 职工在不同参保单位之间调动时,调出单位负责提供调入单位所在地规定的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调入单位做好保险的接续工作。

4.2.2.3 职工在不同参保单位之间调动时,涉及到跨统筹区域且暂时不能实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的,可由调出单位暂时代管社会保险。

4.2.2.4 职工在不同参保单位之间调动时,调入调出单位原则上应在职工调动的当月完成社保账户的转移接续工作。

4.2.2.5 新入职员工所在单位应自职工参加工作当月,为其建立社保账户,社保缴费时间应同参加工作时间保持一致。

4.2.2.6 职工由集团公司系统外调入时,调入单位应认真核对原参保单位缴费信息,对原单位存在欠缴、漏缴等缴费问
题,应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告之职工,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装入职工人事档案。

4.2.3 职工退休手续
4.2.3.1 委托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办理退休公示及离职等手续后,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代管单位。

4.2.3.2 代管单位协助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4.2.3.3 因委托单位原因,不能完整提供办理职工退休所需资料,延误职工退休手续办理的,责任由委托单位承担。

4.2.3.4 代管单位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后,报请公司人资部将退休职工转入代管单位管理。

4.2.4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4.2.4.1 委托单位负责在代管单位所在地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特种病认定及医疗费用报销等材料交送代管单位。

超过规定时限或材料不完整的,相关责任由委托单位承担。

4.2.4.2 代管单位协助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认定、报销手续。

4.2.5 工伤申报
4.2.
5.1 委托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12小时内,须将情况及时通报代管单位。

并按代管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及时提供办理工伤认定所需的证明资料。

4.2.
5.2 代管单位协助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办理工伤申报、工伤医疗待遇审批手续。

4.2.
5.3 由于委托单位申报不及时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完整,延误的工伤待遇给付问题,由委托单位承担。

4.2.6 生育保险备案
4.2.6.1 委托单位应将本单位职工生育备案所需材料在职工怀孕七十日内交送代管单位。

职工生育后十五日内,委托单位将生育报销材料交送代管单位。

超过规定时限或材料不完整,影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责任由委托单位承担。

4.2.6.2 代管单位协助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生育备案手续、生育报销手续。

4.3 企业年金按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4 补充医疗保险执行公司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4.5 住房公积金
4.5.1 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各单位一律自行参保,暂不具备自行管理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人
资部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单位代管。

4.5.2 申报缴费基数时,除当地公积金经办机构有明确要求的,个人和企业缴费基数一律按月保留整数(向上取整)。

4.5.3 住房公积金随职工在不同单位之间的调动,由调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帐户转出手续,调入单位办理接续手续。

5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5.1 主要风险
5.1.1 单位缴费基数虚报、瞒报受到行政处罚。

5.1.2 个人缴费基数少报,造成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低。

5.1.3 职工调动账户接续不当,造成账户中断或重复建立。

5.2 关键控制
5.2.1 缴费基数核定要根据政府出台的征缴条例、申报缴纳办法、各项保险费率和企业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收入、财务报表等,实事求是进行申报。

5.2.2 各单位要建立职工收入台帐制度,涉及职工收入信息的数据,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劳动工资主管人员负责向社会保险主管人员提供。

避免收入统计失误造成职工缴费基数失真的情况。

5.2.3 职工调动,调入、调出单位之间要做好工作联系,严
格按照调令停薪、起薪的时间,做好账户的转移和建立(或者封存),避免发生账户重复建立或者中断情况。

6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办法由人资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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