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地税二分局着眼“三个重点” 推行“政策套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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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年工作要求的二十项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地税纳[2003]430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日期】2003.07.28【实施日期】2003.07.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年工作要求的二十项措施》的通知(京地税纳[2003]430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市局党组提出的2003年作为北京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的工作要求,把“非典”对税收工作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挽回损失,促进首都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年工作要求的二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对应本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力争年底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新面貌。

二、各局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京地税纳〔2003〕429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一窗式服务的通知》(京地税纳〔2003〕428号)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街道一门式办公的通知》(京地税纳〔2003〕427号),尽快制定落实优化纳税服务措施的具体办法,并请于8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告市局。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年工作要求的二十项措施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纳税人和支持首都经济发展,全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我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树立北京地税新形象”的工作要求,制定优化纳税服务的二十项措施:一、不断完善“12366”北京地税热线管理水平,扩展热线服务功能。

改善办公环境,增加热线坐席,提高接通率;设立税务专家坐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优化服务质量;逐步实现热线与区县局咨询电话的链接,建立北京地税热线咨询网络,全方位搭建征纳双方联系的畅通渠道。

加强部门配合 实现信息互通

加强部门配合 实现信息互通

中国税务报:加强部门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山东省省长韩寓群在近日召开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强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定期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向税务部门传递涉税信息,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

韩寓群充分肯定了山东省税务部门2004年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

同时强调,2005年,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积极运用财税杠杆,体现政府限制和支持的政策导向,努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积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税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韩寓群指出,各级税务部门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持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增长。

要建立完善税源动态监控体系,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重点税源控管,着力解决漏征漏管、偷逃骗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前不久,万家超市济南分公司会计张洪梅没想到,能在公司门口恒隆广场自助办税终端系统(ARM)上,顺利完成当月网上申报;三亚市民秦女士没想到,她可以自主选择离购车地最近的办税厅,2分钟就办妥了车购税手续;湖南速递物流公司钟建军没想到,在芙蓉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就能享受到长沙市国税局值班纳税服务专家的服务……实际上,类似的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更令人兴奋的是,随着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将享受到更多便捷的办税服务。

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发布,公开了87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对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

对违反规定者将严肃追责,从而拉开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序幕。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

深化“三个”服务 构建和谐税收——湘潭市地税局和谐税收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深化“三个”服务 构建和谐税收——湘潭市地税局和谐税收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口设 置 、 创新缴税 方式 、 化办税 程序 简 等有效措施 , 高了办税服 务的质量和 提
效率 , 切实 减 轻 纳 税 人 负 担 。 时 , 立 同 建
直部 门作风建设 活动 中 , 我们深入全市
大 型 项 目和 重 点 企 业 进 行 明查 暗 访 , 听
扶持力度 , 积极配合地 方政 府经济发展 思路 , 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从 2 0 06 年 的 1 亿 到 20 0个 09年 突破 2 0个亿 , 湘潭地 税实现 了三年 总体收 入翻一 番
念, 积极推动构建和谐税收的探 索与实
践 , 力促 进 了湘 潭地 税 各项 工 作 的顺 有
利 开 展


立足社会和谐 。 深化 三个认识
10 0 个重点帮扶企业 ,为每个帮扶对象 制定一 套帮扶方 案 ,切实 提高帮扶 效 果; 在政策服务上 , 通过编印宣传资料 、
上 门 纳税 辅 导等 多 种 形 式 , 时 帮助 纳 及
源 、 力之 本 动
注真心 、 倾注真诚 、 倾注真情。 我们将严 格执法 与优化服务结合起 来 , 在税收工
作 中倾注真心 、 倾注真诚 、 倾注真情 , 树 立严明执法形象和优质服务形象。 一方
面, 在全局 系统开展 “ 税源 管理示范 单 位 ” 建活 动 , 力 实行分 行业 、 创 大 分税 种、 分区域的精 细化管理措施 。深入长
财政收入 、 调控经济 、 调节 分配的职 能
构建和谐社会 ,具体到税务部 r , j 就是要 足税收 与经济和谐的根本 , 把 握征收与缴纳和谐的关键 , 化治 队与 强 冶税和谐 的保障 , 充分发挥部 门职能作 用, 促进社会协调 、 稳定 、 健康发展 。 第 一 , 建和谐税 收 , 构 必须 以服 务 发展大局为根本 点, 促进税收与经济和 作用 ,更 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2•【字号】常政办发〔2022〕83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2日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要求,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1〕27号)、《江苏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税务为主、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现代化税收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机制1. 共享平台。

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应当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涉税费信息共享。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为涉税费信息共享提供平台支持和数据规范指导,帮助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涉税费数据共享事宜。

2. 共享原则。

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基于履职需要,依法对涉及税费征管的信息进行交换和使用。

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提供部门应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确保所提供的共享信息与本部门所掌握信息的一致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3.26•【文号】税总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税总发〔202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但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意见》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多方面重大意义。

(一)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行研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意见》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集成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服务征管举措,不仅将有力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不断走向深入,而且为“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确立了总体规划和蓝图框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3.28•【文号】税总纳服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税务总局决定,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切实做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

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开发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

升级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优化网页端扣缴功能,丰富扣缴功能模块,增强实用性、便捷性,更好满足扣缴义务人使用需求;优化手机端界面布局,直观展示办理界面,增加“待办”模块,提供分类细化提示指引,便利居民个人实际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8.05.22•【文号】国税发[1998]78号•【施行日期】1998.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的通知(1998年5月22日国税发[1998]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以及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加以贯彻实施。

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是纳税人检验税务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

它对于增强法制意识、改善征纳关系、规范税收管理以及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及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和深化城市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和深化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对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明确如下:一、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实行相对集中征收(一)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应当本着相对集中、方便纳税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

(二)办税服务场所的名称统一为办税服务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各种纳税服务。

在偏远地区和山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征收点或代征点。

(三)办税服务厅作为一个场所,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允许规模不同,形式各异,不求豪华,但求实用。

二、方便纳税人办税,实行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内要按服务功能设置窗口,使纳税人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务都能方便地在办税服务厅内集中统一办理。

一般设置以下窗口:(一)税务登记:负责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和复业登记,办理验证、换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7•【字号】•【施行日期】2021.08.2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苏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深化、完善、丰富优化高效统一的新征管体系作为重要举措,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确保《意见》全面落实,为切实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意见》落实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作为根本标准;坚持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江苏在新征管体系建设上的先发优势,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在优化高效统一的新征管体系框架内,统筹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2022年,新征管体系成为江苏重点领域改革特色品牌,税务执法规范性、服务便捷性、监管精准性以及智慧税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3年,新征管体系高质量运行,改革先发优势彰显,在省域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税收管理几项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税收管理几项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税收管理几项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2.18•【字号】苏国税发[2004]14号•【施行日期】200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税收管理几项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苏国税发[2004]14号2004年2月18日)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2004年2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加强税收管理几项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布置和强调了当前加强税收管理的几项工作,对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流转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进一步做好当前流转税、出口退税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切实将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真正落实到位,省局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落实支持“三农”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扶持和促进“三农”的发展,是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税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好涉及“三农”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变通方式处理,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及时、全面地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一人一机”的管理。

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一人一机”模式,是总局深化和完善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提高税收信息一体化运用水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按照总局确定的推行目标,确保推行工作如期完成。

1、无论税务端防伪税控运用软件是否升级为网络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必须在2月底前,按照“一窗一人一机”的模式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窗口的调整工作。

溧水县地税局:提升纳税服务 促进经济发展

溧水县地税局:提升纳税服务 促进经济发展
在总局纳税服务“ 三理念” 的指引下 .
提 出一 系列 “ 民 服 务 ” 观 念 和 思 亲 的 人办税。
机会 今年 6月该局对全县建筑企业
路, 坚持科技服 务助 民生 . 辅导评估 看 民情 . 税法宣传解 民意 . 明稽查 文
平 台升级 . 亲民服 务“ 两满 意”
今年 以来 .该局实施流程冉造 .
检查 人员结合讲 评 . 对企业财 由专人开展政策讲解和业务辅导 . 束后 . 申 务管理 、 度建设 、 范运 作等方 面 制 规
服务 “ 两贴 近” 的思路 “ 两贴近 ” 即 税 。该局还对重点企业 、 特殊行业开 提 出建议 . 使企业不因缺乏必要的税 “ 机构向基层贴近 .办公 向纳税人贴 展个性化服务 对重点项 目实施 中层 法知识而蒙受 损失 近” ,该局将原先全部集 中办公 的模 干部跟踪联 系制度 : 为重点税源企业 通过转 变观念 、 新思维 , 创 升级 式. 逐步将三个属地管理分局搬迁至 率先开通专用 电子邮箱. 南责任 管 服务平台和实施文 明稽查等举措 . 努 各 自所辖 区域 中心镇 . 固化各 乡镇片 理员有针对性地第一时间向其发布 : 力打造“ 亲民服务” 同时还 开展 了行 . 管办公点 , 机构更贴近 了基层政府和 为 A级纳税人 、残疾人等特殊人 群 风 明查 暗访 。 人“ 刺 ” 邀 人“ 请 挑 . 揭
该局又提出了亲民服 务的 “ 四个必”
要求 , 新 办企业入 门必辅导 、 即“ 重大 务 ”特殊困难“ 、 上门服务 ”重点 企业 、
2 4
金陵嘹墼 2 0 4 0 82
项 目 必 跟 踪 服
务” 今年该局还 或共性 的问题与需求 进行 汇总与上 与国税局开展个 报 . 为政策宣讲 会和局长办公会的 作

南京地税全力服务“三个发展”以优质服务赢得纳税人满意

南京地税全力服务“三个发展”以优质服务赢得纳税人满意
催 各 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 全市“ 高 . 为 三 引入 东航等 外部 优秀 服务企 醒 、 报 催 缴 、 类 税 收 政 策 宣
0 全 个 发 展 ” 造 良好 的税 收 环 境 . 业 师 资 培 训 办 税 服 务 厅 骨 干 . 营 赢 编 传 等 内容 的短信 2 0多万 条 。
不断拓 展信 息化 服务 的 内 作 .强 化 服 务 意 识 .优 化 服 务方 推 进全 市 办 税 服务 厅 标 识 的规 务厅 .
式. 改进服 务手段 . 为纳税人 提供 范化 管理 . 纳税人 办税 提供 清 容 和渠 道 全面启 用短信平 台提 为 优质 、 便捷 、 高效 的纳税服 务 , 有 晰指示 强 化办税服 务技能 的提 醒 功 能 . 向 纳 税 人 发 送 申 报 提
解答 , 使征纳互动更加快捷直观 .
时 咨询 三 是 完 善 网上 服 务 平 台 . 为
经证 申请 等 5 事 项 实 行 “ 个 免
格 .只要 口头申请 并提供有关资
料 即可 办 理 。 次 , 变更 税 务 登 其 对
. 累计 为 50 00多 人 提 供 了 在 线 实 单 ” 即纳税人 不需 要填写 申请表
市委 、市政府关 于 “ 五服务 深化 税 服 务厅 安 排导 税 员 . 实行 “ 主 务 完善南京地税 门户网站的 网 建 年” 的各项要 求 . “ 把 服务 三个 发 动 引 导 、 需 服 务 ” 增 强 窗 口办 上 办税 服务功 能 . 立 了包括 网 按 , 展” 作为丁作主题 . 大力 加强机关 事效 率 .减 少纳 税人 办税 时间 . 上 申报 、 网上 登 记 、 上查 询 发 网 作风建设 。不断深化纳税服务工 切实提 升服务人性 化水平 。 有序 票 及 税款 等 在 内的 网上 办 税 服

2021年点线连结部门联动大力提升地税全员全程服务水平

2021年点线连结部门联动大力提升地税全员全程服务水平

去年以来,我们XX局以省局提出的“双提高”主题实践活动为重点,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目标,克服纳税服务只是办税服务厅人员职责的片面认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员,人人都是服务窗口的全员全程服务理念,将纳税服务贯穿于征收、管理、稽查、评估等全过程。

在深化纳税服务上做文章,让所有的工作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的税务人员都是服务人员,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整体水平,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主要做法(一)明确思路,找准问题,以解决影响服务质量瓶颈为切入点。

通过开展“我与税收服务”大讨论活动,我们对税收服务工作进行了审视和查摆。

梳理出当前影响纳税服务质量,制约税收服务的瓶颈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涉税资料重复报送。

一是基础性资料重复报送。

如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等基础性资料,在许多办税业务中均需纳税人提供。

二是纸质资料与电子信息重复流转。

一些审批类业务往往先将纸质资料经职能部门和领导审批确认后,再将资料信息数据录入系统传递审批。

2、程序繁琐,效率低下。

一是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仍然存在。

部门间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税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办税效率。

三是办税流程复杂,运行不畅,质效不高。

四是理念陈旧,服务意识不强。

3、布置检查工作缺乏统筹兼顾、科学安排。

诸如涉税信息采集、纳税评估检查等交叉重复,造成“扰民”。

4、征管软件不能兼容,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表现在软件单行开发互不兼容,数据信息不共享,基础数据重复采集,不能有效地传输、导入、导出和生成。

以上问题不仅存在办税服务厅,而且涉及征、管、查、后勤保障等各个部门。

因此,开展全员全程服务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点线连结,部门联动,以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为支撑。

纳税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岗位、各环节、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实现。

我们将每个工作岗位作为纳税服务的一个点,把每个工作环节作为纳税服务的一条线,实现部门联动。

为将点线连接,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我局制定了《XX市地方税务局全员全程服务工作规范》,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办事流程、达到标准、完成时限等进行了细化,使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部门在服务工作运行中实现无缝隙衔接,达到岗责明晰,规范顺畅。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常政办发〔2022〕55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1日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小组〔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532”发展战略。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奋力推动常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1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1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税务总局决定,以更优的方式、更大的力度,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 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更好地满足纳税人对高效便民服务的新需求,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联合办税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领域改革的全面推进,尤其是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广大纳税人对建设法治型、服务型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轻办税负担的要求愈加迫切。

针对新形势新要求,税务总局适时出台和持续升级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合作规范》),着力强化国税、地税合作,持续推进联合办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落实不到位、合作不充分、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深化联合办税的重要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从联合办税“干起来”、联合事项“多起来”的基础上,迈向办税速度“快起来”、纳税体验“优起来”的新阶段。

(一)深化联合办税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8.05.22•【文号】国税发[1998]79号•【施行日期】1998.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8]79号1998年5月2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关于全国税务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具体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附件:关于全国税务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中纪委关于“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对所属基层窗口单位提出行业作风整顿新要求”的精神,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部署,从1998年7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国税务系统基层窗口单位中进行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层窗口单位行风整顿的指导思想行风整顿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风整顿的指示精神为依据,以创建税务文明行业(系统)为目标,坚持“纠风”与“建设”并举、“服务”与“管理”并举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纠正税务系统的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征管工作,实现行业规范化服务,确保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充分认识基层窗口单位行风整顿的重要意义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基层窗口单位进行行业作风整顿,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统一部署的一项新的纠风任务。

因此,要充分认识行风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全国税务系统基层窗口单位进行行风整顿,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有力措施;是落实总局提出的“税收管理年”,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树立税务行业新风、创建文明行业(系统)的基础工程;是建设跨世纪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

税政二股年度工作计划

税政二股年度工作计划

税政二股年度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税政二股的年度工作计划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和有效管理。

具体目标包括:全面完成税收征管任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推动税收管理全面提质增效。

二、工作重点1. 加强税收征管体制建设(1)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健全征管工作职责分工和岗位设置,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3)加强税收征管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税收征管专业水平。

2.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1)加强税收登记信息管理,完善税收征管数据采集和分析,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

(2)强化税收征管核查力度,加大对风险企业的审计力度,减少税收征管漏洞。

(3)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

3. 加强税收执法监管(1)加强税收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管制度,提高执法效率。

(2)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3)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税收风险评估机制,防范风险隐患。

4. 推动税收管理全面信息化(1)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征管数据共享和交换,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

(2)推动电子发票的推行,促进纳税人的电子化备案和报税,提高征管效率和便捷性。

(3)推动电子税务局建设,提高征管服务的便捷性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具体工作安排1. 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1)制定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方案,健全征管工作职责分工和岗位设置。

(2)建立税收征管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3)加强税收征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提高税收征管专业水平。

2.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1)加强税收登记信息管理,完善税收征管数据采集和分析,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

(2)强化税收征管核查力度,加大对风险企业的审计力度,减少税收征管漏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7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依法依规明确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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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式”服务为和谐征纳关系提质增效。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告,引导纳税人全面了解其应享有的权利,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告知纳税人所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方便其准确、快捷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纳税遵从度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强化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全力以赴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华建锋 杨俊德)
金坛市地税局“VIP”税收服务助推民企成功收购德国名企
日前,金坛市一家民营企业——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斥资1亿欧元,成功收购全球著名的机床生产企业——德国埃马克集团50%的股份,在3个股东中成为最大股东并控股,由此创下江苏民企收购外企股权单笔金额最高纪录。这一项目,受到两国领导人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德国副总理兼外长韦斯特韦勒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挖掘政策潜力,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关注、认真分析、细致研究宏观层面经济税收政策的变化,讲究一个“准”字,对税收政策吃透研深,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指导企业用好政策不遗漏,规避风险不受阻,有效解决企业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强调一个“快”字,认真执行备案、申报核查制减免,简化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程序和方法,有效减少审批手续和时间,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体现一个“争”字,对达到一定规模及符合产业政策且有发展潜力但尚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单位,对照规定条件逐一分析,引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早日达标并享受税收优惠。
金坛地税二分局着眼“三个重点” 推行“政策套餐”服务
近期, 金坛市地税局二分局在日常管理中,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分类梳理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在第一时间掌握与已有关的政策信息,对纳税人在税收上存在或可预见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和依法纳税的能力。
着眼于重点税种。针对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较多,企业的房产和土地变动也较大的实际,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列为重点税种,在日常管理和巡查中重点了解实际情况并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熟悉掌握和运用政策,及时足额缴纳房产和土地使用税。
在此过程中,金坛地税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主动融入国际市场经济大潮,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给予企业优质、高效的“VIP”服务:定期问需问计,了解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需求,以最大的限度和诚意开展政策辅导、税收服务,帮助解决涉税疑难,指导企业做大做强;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专家式”服务,事前税收政策宣传,事中主动指导纳税申报、优惠政策辅导、税收协定介绍、中国税制翻译等,事后进行回访,聆听需求与建议;全面启动“税绿江南岸,凤落金沙城”暖巢行动,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税收服务后援”长效机制,让更多的投资人享受到金坛地税税收服务春天般的温暖,吸引更多的“金凤凰”来坛落户,为金坛的经济社会发展添翼。(杨俊德 任晓春 汤娟娟)
严格执法与灵活运用并重。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税收政策,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过分扩大;同时,坚持不死搬硬套,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是否为政策规定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做到“既不放过,又不错过”。
流程管理与方便企业并重。强化流程管理,做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每一步都留下轨迹,方便分清各个环节的责任;同时,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出发,为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提供绿色通道服务。(蒋小平 沈涛)
金坛地税四分局“三并重”助推涉农企业发展
近期,金坛市地税局四分局坚持从维护涉农企业利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强化落实涉农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分类管理与集中管理并重。按照行业类别,把涉农企业从户管中筛选出来,按照农业类别进行细化管理;把同一性质的涉农企业集中起来,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优惠政策辅导,让涉农企业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所带来的实惠。
严把实施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权限和程序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从《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出示、下达,到《税务检查工作底稿》、《税务稽查报告》的文字记录、语言表述,及对违法案件的调查询问和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等都做了统一规范,既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提高税务检查的工作质量。
近年来,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依靠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实力不断增强,同时坚持走产学研、国际化发展道路,通过与瑞士苏拉纺机集团的合资合作抢占国际市场,其较强的市场开发和资本运作能力,吻合了埃马克集团的需求。这次并购,更为金昇向高层次跨越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由此,金昇转型升级、大步迈入国际市场的巨大平台已经搭建成功。去年企业销售收入26亿元,今年预计销售收入将一举突破70亿元。
严把审理关。对提交审理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从违法的事实和性质、证据资料的齐全和完整、税务文书的使用和填制,到适用法律的准确和恰当、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步骤加以全面细致的审核,及时调整与纠正执法检查的偏差,避免检查风险,起到防止检查风险的屏障作用。
金坛地税六分局严把“四关”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金坛市地税局六分局紧紧围绕“三个一流”工作目标,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为突破口,坚持严把“四关”,加强日常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日常检查质量和水平。

严把选案关。坚持把案源的科学选定作为日常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严格把关,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和涉税环节,有针对性地实施监控;将重点税源户、近两年未被检查户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分析、比对,依法、科学地确定检查对象,全面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创优服务举措,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坚持服务制度化,通过地税网站、新闻媒体、印发资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税收新政策,不断提高知晓度;坚持税收政策解读日制度,定期将各种税收政策进行集中发布和解读,与纳税人互动交流涉税疑难点;突出服务品牌化,开展广受纳税人欢迎的“订单式”、“免填单”、贴心导税、双向预约、绿色通道等品牌服务,创新纳税提醒服务方式,帮助纳税人规避风险,提升纳税遵从度;注重权益保护亲民化,结合“纳税人之家”建设,聘请会员代表直接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纳税评估及稽查典型案例点评等工作;健全民主听证和监督评议机制,邀请纳税人代表定期对地税纳税服务情况和税务人员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政策执行等情况监督评议,保障纳税人的建议和监督权。(冯息保 杨俊德)
金坛地税二分局完善“四项制度”助推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金坛市地税局二分局始终瞄准企业发展需要,注重发挥服务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强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完善跟踪管理制度。坚持定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变化情况,提供特事特办、绿色通道、上门办税等服务,着力打造“一对一”服务平台,实现管理促服务、服务促发展的目标。
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科学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发展意识,主动站在全市经济发展的高度看待、分析和开展税收工作,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全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大力扶持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软件信息产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积极引导全市建筑业房地业、餐饮服务业等健康发展,做大做强一般预算收入总量。
金坛市国地税组建税收专家服务团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日前,金坛市地税局联合国税局成立税收专家服务团,由国、地税20名业务骨干组成,全部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格;税收专家服务团的组建,旨在进一步强化税务部门纳税服务意识,细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发挥税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职能作用,争当推动跨越发展的排头兵。
完善税源分析制度。定期召集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税源分析座谈会,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并对各类经营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辅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为企业降低成本、优化结构、拓展市场献计献策,共促企业发展。
完善纳税辅导制度。开展企业财务管理、税收政策业务培训,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帮助中小企业用足、用好下岗再就业、涉农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科技创新及对微利企业减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定期组织新办企业培训,辅导其建账建制,促进加强财务核算,控制生产成本。
着眼于重点企业。将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列为重点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巡查中着重宣传所得税相关规定,并对企业纳税所得额的核算进行事中监控;深入企业,突出纳税服务,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提高生产的社会化水平,使其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努力做大做强。
着眼于重点监控。将日常纳税申报中长期零申报和税负异常企业列为日常重点监控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巡查中带着问题到企业,督促企业整改,涉及偷漏税的,及时上报处理;贴近企业,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购、产、销、存情况,从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上进行监控,及时帮助企业采取措施,堵塞税收漏洞。(季俊 徐旭平)
“保姆式”服务为鼓励自主创业全力以赴。充分运用“纳税人之家”、“税收宣传月”等各类载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家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税收政策,鼓励和扶持刚创业、刚起步的个体、民营等弱小企业以及各类中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其竞争力,抓住机遇、做大做强;大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结合部门实际为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市场、人才和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帮扶,解决创业者的办税难题,增强创业者的自信心,激发创业者的积极性。
“引导式”服务为产业结构升级快马加鞭。最大限度地发挥税务部门的政策优势,继续引导企业利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调整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开展对全市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五大新兴产业的专题调研,通过税收研究和经济对比分析,不断总结产业、行业发展运行的规律,从税收角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助推企业走科学发展道路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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