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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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

卫计委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

卫计委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
【年(卷),期】2016(17)9
【摘要】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指导各地加强“十三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管理.其中规定医疗机构的设置
以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服务能力、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千人口医师数(千人口中医师数)和千人口护士数等主要指标进行宏观调控,具体指标值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规划纲要》控制指标.
【总页数】1页(P16-16)
【关键词】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服务能力;《规划纲要》;床位数;
中医师;宏观调控;人口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3
【相关文献】
1.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
2.医疗机构设置须遵循中西医并重原则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版)》(征求意见稿) [J], 任壮
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 [J],
4.深圳市卫计委公布《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J],
5.国家卫计委发布公告:废除《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等6项规章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博罗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博罗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博罗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为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的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惠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市委发电[2016]54号)、《关于印发惠州市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惠市卫[2016]299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规定,结合我县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围绕“建设卫生强县,打造健康博罗”,牢牢把握强基创优建高地的主线,加快卫生发展转型、提升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科学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快医疗资源的均衡优质布局,建立健全多层次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为全面惠及全县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现状分析“十二五”以来,我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城乡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基本形成了布局逐步合理、层次逐步清楚、功能逐步到位、分工逐步明确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状况博罗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珠三角的东北端,惠州的西北端,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106.28万人,城镇化率55.67%;全县户籍人口88.38万人。

其中男性人口为44.82万人,女性人口为43.56万人。

户籍总人口中农业人口为49.51万人,占56%,非农业人口为38.87万人,占44%。

人口出生率为12.75‰,比上年下降0.18个千分点;死亡率为5.79‰,比上年下降0.1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6‰,比上年下降0.02个千分点。

北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北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2)二、规划依据 (2)三、规划时限: (2)四、现状分析 (2)(一)基本状况 (2)(二)主要问题 (3)五、北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必要性 (3)六、目标及基本原则 (3)(一)规划目标 (3)(二)规划原则 (4)(二)人员 (10)七、建设时序 (12)(一)近期建设:2014年—2017年 (12)(二)中期建设:2018年—2020年 (12)(三)远期建设:2021年以后 (12)八、保障措施 (12)(一)加强领导,完善配套政策 (12)(二)强化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 (13)(三)合理配置、调整医疗资源 (13)(四)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13)(五)积极鼓励多元化办医 (13)(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3)(七)人防建设 (13)(八)实施与评估 (13)九、规划的评价和修订 (1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适用于北流市辖内的所有医疗机构。

一、指导思想以北流市城乡居民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的,根据“全域覆盖、分级配置、突出重点、凸显效率”的规划目标,将各级各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现医疗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依据1.《北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北流市各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5.《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版征求意见稿)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精神文件三、规划时限:2014年—2020年其中:近期:2014年—2017年中期:2018年—2020年远期:2021年以后四、现状分析(一)基本状况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北流市辖2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国营林场、290个村民委员会、4482个村民小组。

杭州市余杭区医疗机构设置三年规划

杭州市余杭区医疗机构设置三年规划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医疗机构设置三年规划(2017-2019)》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5日杭州市余杭区医疗机构设置三年规划(2017-2019年)前言规划目的:为适应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余杭区城市、产业、人口发展变化的趋势,按照我省卫生资源配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等相关规划政策的要求,特组织编制《余杭区医疗机构设置三年计划(2017-2019)》,分级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明确社会办医机构布局方案,为“十三五”期间引导和配置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提供重要依据。

规划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1 -3.《综合医院建设标准》;4.《中医医院建设标准》;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6.《浙江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2011-2015年)》;7.《浙江省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8.《杭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实施意见》;9.《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10.《杭州市余杭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 2 -11.《杭州市余杭区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12.《杭州市余杭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年)》;13.《余杭区“十三五”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规划》;14.《杭州市余杭区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15.《余杭区区域总体规划(2007-2020年)》;16.《余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7.《临平副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8.《杭州未来科技城概念性总体规划》;19.《杭州市余杭区良渚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21.《杭州市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2.《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23.《余杭区发展战略规划(2015-2030)》;24.《余杭区区域总体规划(修编)》;25.《大径山发展与控制规划》;26.《余杭区“十三五”空间发展战略一张图规划》。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1•【字号】开州府办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98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开州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日重庆市开州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为深入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社会经济发展慨况。

我区位于重庆市东北部,幅员面积3959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7个街道、430个村、94个社区,总人口168.35万人。

2016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360.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8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61元。

(二)居民健康水平。

2016年底全区“八苗”全程接种率为99.61%,乙肝疫苗接种率为100.00%、首针及时接种率为99.44%,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9.94%,乙脑疫苗接种率为99.94%,预防接种率保持较高水平。

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13种3490例,死亡49例,发病率为298.11/10万;丙类传染病6种4584例,发病率为391.56/10万。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指对医疗机构的功能、结构、设备、人员等方面进行科学性规划的过程。

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是医疗机构建设的基础,它对医疗机构的效益、服务质量、资源利用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将从医疗机构的分类、设置原则以及规划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机构一般可以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基层卫生机构。

综合医院具有综合诊疗能力,可以提供各种综合的医疗服务;专科医院则侧重于其中一领域的医疗服务,如儿科医院、妇产科医院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定位于提供基础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并且与居民生活较为接近;基层卫生机构包括卫生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提供基础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工作。

在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中,需要遵循一些原则来确保医疗机构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首先,医疗机构的设置应根据人口的数量和分布进行科学规划,保障人们的医疗需求能够得到合理的满足。

其次,医疗机构的设置应考虑到区域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避免资源的过度集中或者过度分散。

再次,医疗机构的设置还应结合医疗技术的发展,保障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能够得到提高。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机构的功能划分和布局设计。

医疗机构的功能包括门诊、急诊、住院、手术、检验、放射等各个方面,通过对不同功能的划分和合理布局,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次是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和设备配置。

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应以病人的医疗需求和医疗服务为中心,合理布置各个功能区域,并考虑到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

设备配置则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和技术水平进行合理配置,确保医疗机构的设备能满足医疗需求。

再次是医疗机构的人员组织和管理。

医疗机构的人员组织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服务需求进行科学的编制和分工,确保医疗机构的人员能够高效运转和提供优质服务。

另外,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1.12
•【文号】国卫医发〔2022〕3号
•【施行日期】2022.01.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
2025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12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03•【字号】兰政办发〔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3日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满足区域内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和《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纲要》、《兰州市“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全市医疗资源发展现状和兰州新区等其他开发区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医疗卫生资源现状1.人口和面积。

兰州是甘肃省省会,现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五个区和榆中、永登、皋兰3个县;2010年8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了兰州新区(本规划数据包括兰州新区)。

市域总面积1.31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631.6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364万。

2.医疗机构总数。

截止2015年底,兰州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304家,其中市级医院7家、县级医院19家、乡镇卫生院6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5家、村卫生室749家、民营医院73家、小型医疗机构1095家、有一定规模的厂矿医院17家。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等规定,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医疗机构设置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含义《规划》是以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可及地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

有利于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率和效益,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适应我国国情、人口政策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可及原则。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

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统筹规划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属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三)科学布局原则。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即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

(四)协调发展原则。

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宁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宁波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宁波卫生健康委员会

目录
一、现状概况............................................................................................. 1 (一)区域概况................................................................................. 1 (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2 (三)医疗资源配置现状................................................................. 2
二、主要问题............................................................................................. 3 三、指导思想............................................................................................. 4 四、规划原则............................................................................................. 5
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加强对宁波市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及合理配置,推动各级各类医 疗机构分工协作,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 计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纲要(2015—2020 年)》、《浙江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年)》、《浙 江省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宁波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 三五”规划》、《宁波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 年)》和《宁波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 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 国家、省市深化医改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深圳市卫计委公布《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深圳市卫计委公布《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INDUSTRY VIEWPOINT / 行业视点
亿元,血站类建设项目54个,共7亿亿元。

按省份统计,四川59个项目获财政投河南43个项目获得财政投资19.7亿元,这是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实施后首批下达的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涉及健康扶贫、公共卫生和妇幼保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医疗技术水平差距,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此前印发的《关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除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外,还将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

咸阳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咸阳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咸阳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宏观管理,按照“增加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稳步发展”的方针,科学整合优化配置全市医疗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咸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共建西咸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特制定《咸阳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咸阳市区,包括咸阳市主城区、高新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东新城、秦汉新城、空港新城、泾河新城)和北塬新城。

2.规划期限:以2013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

二、现状分析(一)人口与经济社会概况我市辖1市2区10县,总面积10196平方公里,含151个镇办(街道),2766个行政村,149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492.86万,非农业人口166.3万,人口密度为518人/平方公里。

此次市区新区规划包含了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及泾阳县- 1 - / 174个县市区的30个镇办(街道),411个行政村,164个社区居委会,现有人口123.3万。

新区规划控制区面积1082平方公里,属于咸阳的土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73.6%。

近期2015年确定人口规模为150万人,远期2020年西咸新区人口规模将达到300万人,将新增人口176.7万人,医疗服务需求大幅增加。

(二)医疗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目前,西咸新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71个(含村卫生室),其中三级医院7家(三级综合医院4个、三级中医医院1个、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1个、三级妇幼保健院1个),二级医院10个,卫生院2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3个,村卫生室451个,民营、厂矿医疗机构41所,专科医院2所,门诊、个体诊所390所,县级中医医院1所,妇幼院(站)3所。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7•【字号】扬府办发[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七日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6-2020年)根据《扬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01-2010年)》、《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卫生资源分布状况,从满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出发,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是扬州市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和市区医疗机构设置的重要依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规划区域内设置医疗机构应遵守本规划的规定。

第二条规划目的、范围和期限目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公平有序的医疗秩序,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范围:本规划涉及的医疗卫生资源为全市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的医疗卫生资源,包括区域内各部门、各行业兴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军队对地方开放的医疗卫生资源,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医疗卫生资源。

期限:2005年为规划基准年;近期:至2010年;中期:至2015年;远期:至2020年。

第三条规划原则1、协调发展的原则。

以城市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正确处理控制与发展的关系,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2、资源整合的原则。

以需求为依据,根据城乡发展规划和医疗需求,对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合理配置,不再以扩大医院规模的方式扩大服务,积极引导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城市和农村社区。

中山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

中山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

中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2017年~2020年)根据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需求,特制定《中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设置规划(2017年~2020年)》。

一、背景和现状中山市位于珠江口西岸,下辖1个国家级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5个街道办事处,18个镇,150个村民委员会,127个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

截至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20.96万人,其中公安户籍人口158.68万人。

2016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为250.2万人,其中职工155.55万人,城乡居民99.85万人;补充医疗保险参保29.7万人;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为130.74万。

2016年末,全市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共计725个,其中医院5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67个,门诊部(诊所)320个。

全市52家医院中,三级医院4个,二级医院11个。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31个,民营医院21个。

中医类医疗机构总数57个,其中中医院3个,中医类门诊部6个,中医类诊所48个。

全市实际拥有床位13704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的卫生机构床位数为4.24张。

全市共开设零售药店2868家,其中单体药店2106家,零售连锁企业13家,下属连锁零售药店762家。

我市整体药店市场连锁率26.6%。

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310家,定点零售药店606家。

平均每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8072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平均每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490名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详见附件)。

遍及城区、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单位网络体系已初步形成,基本适应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需求。

“十三五”时期,是中山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
2020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6.05
•【字号】安府函〔2017〕56号
•【施行日期】2017.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年)的批复
安府函〔2017〕56号
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审定<安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安市卫计呈〔2017〕6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有序发展的要求,持续优化我市医疗机构布局,努力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市居民提供安全、
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推进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与管理。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项目安排、政策实施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市卫生计生委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规划》实施工作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动《规划》全面实施。

2017年6月5日。

《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出台

《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出台
义。
智 能核心共 性技 术的瓶颈 ,研发一 系列 国际首创 的创
新应 用 。资料显示 ,联影 医疗 成立于2 0 1 1 年 ,总部位
于上海 ,是一家 高端 医疗 设备和 医疗信息 化解 决方案 提供商 。
1 0 Ch i n a He a l t h V i s i o n
1 0 月1 8日, 《 江苏 省三级 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 ( 2 0 1 7 — 2 0 2 0)》 ( 以下简称 《 规划 》 )出台 。根 据规划 ,至 2 0 2 0 年底 ,全省将增加4 3 个三级 医疗机构 ,其中南京
地 区增 加6 个 。统计 数据显示 ,截至2 0 1 6 年底 ,全省 已有 三级医疗机 构 1 5 4 所 。其中 ,南 京地 区共有 2 5 所 三级 医院 ,包括9 所 综合 医院 、5 所 中医院 、2 所 妇幼
健康述 。 妊 /J 、 ‘ 角
Wl DE ANGL E
1 0 月1 8日,深圳 市卫计 委发 布 了 “ 市 卫生 计生 委等 部 门关 于 印 发深 圳l 市基 层 中 医 药服 务 能 力提 升 工程
《 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2 0 1 7 - 2 0 2 0 )》出台
保健 院和9 所 专科 医院 。按 照 《 规划 》,未来3 年, 全
省 三级 医疗机构将 增至 1 9 7 所 ,南京地 区将从 现有 的
2 5 所增至3 1 所。
更是 为中医药事业打下了 “ 强心剂 方 公众号消息 ,联影 医疗 注资 3 亿元成立的人工智能子公司将于近期 完成 工商注册 , 正 式投入运 营 。关于新公 司的研发 重点 ,联影 医疗 人 工 智能子公 司主要 负责人 沈定刚 表示 ,联 影会针 对 目 前 智能 医疗 领域 的痛点 ,着力突破 一批大 数据和 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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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XX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各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

1.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XX自治区辖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

2015年,全区常住人口为2511.04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3%。

其中,城镇人口为1514.16万人,乡村人口为996.88万人。

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410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6.8%。

全区常住人口较上年增加6.2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为19.36万人,出生率为7.72‰;死亡人口为13.34万人,死亡率为5.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

人口城镇化率60.3%。

2015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32.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1903元,比上年增长7.4%。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5%和10.6%。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10元,比上年增长8.5%。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179元,增长5.7%。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08.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数1285万人。

2.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截止2015年,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885个。

其中:医院70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42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64个;卫生人员21.2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23万人;编制床位13.39万张。

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为6.46人,执业(助理)医师2.55人,注册护士2.44人。

全区基本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资源利用状况。

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025.1万人次。

其中,医院4408.8万人次,占43.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270万人次,占52.6%;其他医疗机构8.6万人次,占0.1%。

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6.6%,医院病床使用率73.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利用率41.23 %。

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6天,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1天。

2015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955.9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9.8%,民营医院450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0.2%。

2015年与2010年相比,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由68.44%下降到66.6%,下降1.84个百分点;医院病床使用率由77.95%下降到73.2%,下降4.75个百分点;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由9.2天上升到9.6天,增加0.4天;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由11天下降到10.1天,下降0.9天。

4.居民健康状况。

全区人均期望寿75.8岁,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35.25/10万降至2015年18.27/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12.31‰降至2015年的5.34‰,且连续5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5.服务需求状况。

第五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区居民两周患病率为31.26%。

其中,城市为31.58%,农村牧区为31.1%。

两周疾病别患病率前五位分别是:循环系统疾病56.75%、营养、代谢和免疫系统疾病11.32%、呼吸系统疾病11.13%、运动系统疾病7.49%、消化系统疾病5.24%。

城乡居民年住院率7.87%,住院疾病居前六位的分别是:循环系统疾病30.72%、呼吸系统疾病13.05%、分娩9.25%、消化系统9.17%、中毒和损伤7.76%,肿瘤6.36% 。

(二)主要问题。

1.资源使用效率不高。

全区医疗机构病床使用效率不高,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3.21%,低于全国85.4%的使用率,并呈下降趋势;全区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1日,高于全国9.6日的水平;全区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1人次和住院2.1床日,低于全国7.3人次和2.6住院床日的负荷。

服务效率和能力有待提升。

2.资源分布不均。

不同区域之间人均医疗卫生资源差异过大,千人口床位最高的乌海市达到6.63张,最低的乌兰察布市只有3.69张。

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差异过大,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

公立综合医院发展较快,专科医院发展较慢,康复、老年护理、儿童医疗等资源短缺,大部分公立医院未设康复科。

公立医院床位占医院床位总数的84%,社会办医床位数仅占16%,公立医院床位比重较大。

3.人才问题突出。

医护人员配备不足,床医比1:0.48、床护比1:0.46等人力资源指标偏低,导致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

医护人员总体素质偏低,二级以上医院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76.89%;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仅占29.89%。

4.功能定位不清和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

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相互之间存在无序竞争问题,城市大中型医院资源被大量用于普通疾病诊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利用率低,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不高。

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联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5.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偏大。

自治区和盟市办公立综合医院单体规模普遍过大,单体规模普遍超过国家指导原则;全区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和内涵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的发展空间,不利于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

(三)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X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医疗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召开的全国和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大会,在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极大地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服务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全区经济总量增加和居民收入增长,公众消费结构加速升级,食物消费比重逐步下降,医疗保健等消费比重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个性化、专业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将逐步显现对不断调整结构、推进社会办医,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加强特色专科建设,走差异化发展之路,促进基本医疗和高端医疗服务双轮驱动、协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预计到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将达到2660万人,增长5.93%左右。

城镇化率达到75%。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全民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会不断释放,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总体水平不高等问题日益凸显。

特别是城镇集聚态势明显,旗县级城镇医疗服务矛盾尤为突出,必须适度加强旗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其服务能力。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以及群众生活方式和人口结构的改变,受环境因素的影响,疾病发生规律发生了新的变化,预计2020年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比例将达到18.5%以上,医养结合、康复护理等需求将急剧增加,慢性疾病诊治任务将越来越艰巨,慢性病医疗服务亟待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居民健康,必须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和结构,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各类医疗资源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加速推进医疗业务流程优化和服务效率提升,将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二、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

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布局和结构,构建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0年XX自治区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注:1.其他公立医院指军队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下同2.表中所指床位均为编制床位(二)基本原则。

1.公平可及原则。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医疗服务网络全覆盖。

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属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3.科学布局原则。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坚持“中心控制、周边发展”,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新增医疗机构。

4.协调发展原则。

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按照“综合控制、专科发展”的原则,控制公立综合医院不合理增长,新增公立专科医院应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为主。

促进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业快速发展。

5.蒙中西医并重原则。

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蒙中西医并重,保障蒙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蒙医中医在治未病、重大疾病诊治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三、机构设置(一)设置思路。

本着“稳增长、优布局、调结构、增效率、提能力”的思路设置医疗机构。

1.促进总量适度增长。

从我区地域广阔、服务半径大的实际出发,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基本需求。

2.优化不同区域布局。

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乌海市等资源相对丰富区域,重在结构调整、内涵发展,保持适度发展,不断优化结构;其他资源薄弱区域加快发展,补齐短板,增加服务供给,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差距,实现全区均衡发展。

3.调整资源配置结构。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扩张,扩大社会办医规模;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加强儿童、精神、肿瘤、老年病、康复等薄弱专科建设;控制中心城区资源,优先布局城镇新区;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从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绩效为主的内涵式发展转型。

4.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在医疗联合体内加快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加强医防结合,适度降低住院率,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病床周转。

五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医学科研、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加强功能整合和分工协作,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综合效能,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二)公立医院设置。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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