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最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最新)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问题愈发凸显。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最新版为GB50720。
本文将对该规范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总则1. 制定目的和依据《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各类建筑、市政、交通等工程项目。
3. 基本要求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三、术语和定义1. 施工现场指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场所,包括施工区域、办公区、生活区等。
2. 临时建筑指为满足施工需要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如工棚、仓库、办公用房等。
3. 易燃易爆物品指在空气中易于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如油漆、气体、炸药等。
四、消防安全管理1. 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应由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等组成。
2. 责任分工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消防安全工作。
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消防检查和应急处理。
3. 制度建设施工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火灾应急预案等。
4. 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消防设施设备1. 消防水源施工现场应设置可靠的消防水源,确保消防用水充足。
消防水源可以是市政供水、自备水池或临时消防水池。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可编辑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P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2011-6-6 发布 2011-8-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2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20-2011,自2011 年8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3.2.1、4.2.1(1)、4.2.2(1)、4.3.3、5.1.4、5.3.5、5.3.6、5.3.9、6.2.1、6.2.3、6.3.1(3、5、9)、6.3.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六月六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 号)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 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市中意一路158 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2011-6-06 发布2011-08-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20-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 2.1、4.2.1(1)、4.2.2(1)、4.3.3、5.1.4、5.3.5、5.3.6、5.3.9、6.2.1、6.2.3、6.3.1(3、5、9)、6.3.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一年六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 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xfbz@ cscec5b. com. 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臵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臵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臵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臵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完整)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1.0。
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1。
0。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
0。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
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
0。
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
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
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
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
1。
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GB50720-201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G 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1 总则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临时用房 Temporary construction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 临时设施 Temporary facility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 临时消防设施 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各类消防设施。
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 临时疏散通道 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GB 50720-20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 50720-20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
范
GB 50720-20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是针对建
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技术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消防设施设计和布置、消防设备的选择与使用、消防水源和供
水系统、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设置、消防器材和救援设备的配置、消防设备的维护
和检查、消防人员的组织和培训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现场,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
它旨在确
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GB 50720-2023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对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更为严格,有助于提升建筑领域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标准的相关
内容可以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获取。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范本1:【文档标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正文内容】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规范性引用文件2. 术语和定义2.1 术语定义2.2 缩略词定义3. 总则3.1 法律法规依据3.2 管理要求3.3 基本原则3.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4.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4.1 家用灭火器材4.2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4.3 消防安全用电4.4 消防设施设备5. 施工现场火灾防护措施5.1 施工现场火灾危险特性5.2 防火分区设计5.3 防火隔离距离5.4 防火门窗设计5.5 防火防爆材料选择和施工6. 施工现场物资和储存管理6.1 施工现场物资分类管理6.2 物资存储场所布置与管理6.3 安全使用和保养7.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7.1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7.2 消防演练8. 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8.1 预案编制原则8.2 预案组织机构与职责8.3 火灾应急响应程序8.4 协调与沟通机制9. 现场施工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9.1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9.2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0. 附录附录A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记录附录B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记录附录C 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模板【文档结尾内容】1.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录A、附录B、附录C。
2.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法律名词1-注释1;法律名词2-注释2。
----范本2:【文档标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正文内容】1. 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规范性引用文件2. 术语和定义2.1 术语定义2.2 缩略词定义3. 总则3.1 法律法规依据3.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标3.3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3.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4.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4.1 灭火器材的选择和布置4.2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4.3 消防安全用电和照明设施4.4 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5. 施工现场火灾防护措施5.1 施工现场火灾危险特性5.2 防火分区划分与设计5.3 防火隔离和防火间距5.4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设计5.5 防火防爆结构和材料6. 施工现场物资和储存管理6.1 施工现场物资分类管理6.2 物资临时储存布置6.3 使用和保养要求7.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7.1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7.2 消防演练计划和组织8. 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8.1 编制原则和要求8.2 预案组织机构和职责8.3 火灾应急响应程序8.4 沟通和协调机制9. 现场施工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9.1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和要点9.2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书10. 附录附录A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记录附录B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记录附录C 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模板【文档结尾内容】1.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录A、附录B、附录C。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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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技术规范。
以下是根据《规范》编写的内容。
一、总则1.1 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施工期间的动火作业、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应急预案等内容。
1.2 目的和意义《规范》旨在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提高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和有效救援,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要求2.1 临时用房2.1.1 临时用房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临时用房应按照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和使用功能进行合理布局,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
(2)临时用房的建筑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确保临时用房的消防安全。
(3)临时用房的电气线路、设备应按照国家电气安装规范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
2.1.2 临时用房的消防设施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保证消防用水。
(2)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3)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及时发现。
2.2 临时建筑2.2.1 临时建筑的设计、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临时建筑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确保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
(2)临时建筑的电气线路、设备应按照国家电气安装规范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
(3)临时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保证消防用水。
2.2.2 临时建筑的消防设施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及时发现。
三、施工期间的动火作业消防安全要求3.1 动火作业的一般规定3.1.1 动火作业应严格遵循以下规定:(1)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明确动火作业的范围、时间、安全措施等。
施工消防规范
一、下列暂时用房和暂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暂时道路;3、给水管网或者管路和配电路线敷设或者架设的走向、高度;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机电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wei )险品库房、可燃材 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暂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2 个。
当确有艰难只能设置 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施工现场暂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1.2 施工现场主要暂时用房、暂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3.2.2 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 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每组暂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 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8m ;2、组内暂时用房之 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5m ;当建造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 3m 。
表 3.2.2可燃材料 堆场及其 易燃、易 爆 物 品发 电 机 房、变配 固 定 动 火 作 业 可 燃 材 料库房 办 公 用房、 名称间距厨 操房 作加工场 炉房办公用房、宿舍发机电房、变配 15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厨房操作间、锅 10炉房可燃材料堆场 10及其加工场固 定动火作业 10场易燃、易爆物品 10库房注: 1、暂时用房、暂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暂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者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暂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2、两栋暂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火灾危(wei )险性的暂时用房、暂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暂时消防车道,暂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暂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 工场的距离, 不宜小于 5m ,且不宜大于 40m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 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暂时消防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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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一般规定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条及第条要求。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防火间距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规定: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表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相互间的最小防火间距(m)注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注 2:两座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注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或在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条的规定设置回转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的在建工程;3 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临时用房。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在建工程或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的长边一侧3、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4 建筑防火一般规定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
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临时用房防火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2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3 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米。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大于0.8米;房间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2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大于0.8米..3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在建工程防火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
在建工程内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0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5 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的防护栏杆;6 临时疏散通道搭设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8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风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外脚手架、支模架等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1 高层建筑;2 既有建筑的改造工程;下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1 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2 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3 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5 临时消防设施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保持同步。
对于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
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至条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
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并应保持连续不间断供电。
.5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6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
5.2灭火器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1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2 动火作业场所;3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4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5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的规定;表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3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有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有可靠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考虑。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的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