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综合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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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综合费率

《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注意,不包含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费,故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综合单价。

其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组合定额子目:一般都是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定额上好几个子目。

(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就是算算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的定额上好几个子目的工程量。(3)测算人材机消耗量: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或项目当地的消耗定额。

(4)确定人材机单价: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资源供求状况确定,并考虑调价系数。

(5)计算清单项目的工程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Σ计价工程量×(Σ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Σ台班消耗量×台班单价)

(6)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

管理费=直接工程费×管理费费率

利润=(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率

(7)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

(8)核定综合费率

综合费率=(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可见综合费率=(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非全费用)

要是再加上规费和税金,那综合费率=(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清单工程量(全费用)以上提到的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都是以清单工程量对应的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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