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doc
工程项目交工缺陷责任期监理规定

工程项目交工缺陷责任期监理规定背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交工缺陷责任期监理规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这个阶段是指在项目完成后,承包商需要负责对项目中的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
在这个阶段,监理的责任是确保承包商履行责任,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
规定内容1.缺陷定义在交工缺陷责任期监理规定中,缺陷被定义为设计或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任何缺陷或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建筑结构的损坏、功能的机能失灵、卫生标准无法得到满足等等。
这些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否则承包商将对任何未解决的问题负责。
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自验收合格以来,承包商需要对缺陷负责的规定时间。
这个时间不仅包括承包商的保修期,还要包括建设法规和合同中规定的期限。
其中,保修期通常为1到2年,具体期限根据不同的合同有所区别。
在这段时间内,承包商需要对所承诺的条件进行满足。
3.缺陷修复在交工缺陷责任期监理规定中,承包商需要尽快解决发现的缺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监理必须对承包商的进度和所使用的材料进行监督,并确保承包商按照最高标准完成工作。
4.监理职责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督。
他们的职责包括:•监督施工进度•检查工程质量•确保材料符合标准•检查缺陷修复工作•确保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监理将确保所有的缺陷被及时发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这有助于确保项目的质量,并保证项目的长期稳定性。
总结交工缺陷责任期监理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十分重要。
它有助于确保项目质量,并确保项目具有长期稳定性。
监理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项目进行监督,以确保承包方履行合同规定,并最终满足客户的需求。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合同可能会对时间和具体职责有所不同,必须对其进行明确规定并力求落实。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方案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方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缺陷责任期监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确保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质量和安全。
本方案旨在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进行详细规划和组织,以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项目目标1.监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2.监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的进度,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
3.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健康。
4.监督建设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并追踪整改情况。
三、服务范围本方案的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各个施工阶段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
2.监督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
3.监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的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5.监督建设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
四、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与业主和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流程。
2.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质量验收:对建设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进度监控:监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的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
5.安全监理: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6.缺陷整改:监督建设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并追踪整改情况。
7.报告和总结: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五、工作标准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前言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建筑施工完工后,一般都会有一定时期的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
在这个期间,监理的工作尤为重要,它能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排除缺陷,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因此,建立完善的保修阶段监理制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监理工作制度保修阶段监理任务1.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间维修、修补、翻新、更换工程质量负责。
2.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间的翻新、加固、扩建等变更工程进行监管,确保变更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3.对施工单位进行设备性能测试,确保设备保养得当,用于检验项目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4.对施工单位进行统筹协调以及协助施工单位整改缺陷的工作。
监理工作的流程1.监理人员应在保修阶段开始前,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明确其在保修阶段期间的监督工作流程和策略。
2.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频次对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和维护工作。
3.监理人员应向业主提交详细的监督报告,并且标明监督记录、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和相关措施等细节信息。
4.监理人员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及相关的事宜。
监理人员的职责1.确认施工单位所维护的质量标准符合资格和要求。
2.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保修要求进行确认,确认后若出现质量问题则要求施工单位重做。
3.对施工单位在维修、翻新、变更、后续扩建等方面进一步监督,检查它是否符合资源值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4.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维保,同时制作并妥善处理必要的文件和报告、交流方式等。
监理人员的能力标准1.具有相关的设计、建筑、工程学、质量控制、监理及安全措施;有工程工作经验;具备问题解决的能力,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具备探究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2.擅长交流和沟通,能够与施工单位、维护人员和业主进行协调和协商,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
3.具备监督能力,能够全方位监督施工单位和维护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结尾建立完善的保修阶段监理制度,将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明标、维护和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工程师仍将按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做好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保修阶段满后,我监理部将积极配合业主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做好施工期间及保修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利于审计工作的进行。
第一节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一、工程状况的检查1、例行检查时间在项目投入使用的第一个月按时行检查,到第三个月无异常情况,可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2、检查的方法与内容监理工程师将采用访问调查法,调查用户的使用情况;用目测法观察、检查装饰、给排水等工程的外观质量,用仪器测量法检查建筑物的沉降、位移等状况。
二、质量问题的鉴定平时对工程状况的定期回访检查,是发现质量问题,收集相关数据的重要手段。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从质量表现的形式入手,结合观察、访问、量测的各种数据分析事故的成因,鉴定质量缺陷责任。
1、监理人员到场后首先检查和记录业主提出的工程缺陷,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的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2、监理人员监督、检查承包单位修复工程质量缺陷部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4、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原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核实承包单位的修复费用,确认无误后签署工程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当工程出现较多质量缺陷时,本公司将重新组建项目监理部以原项目监理部人员为主,再次进场进行工程质量缺陷期整改工作,完成质量整改工作直到达到重新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6、监理人员应做好工程保修期的工作记录和资料收集,报公司总办验证。
7、本公司将组织跟踪检查工程保修期合同履约情况,确保质保期监理服务质量。
8、工程缺陷期满后,我公司将质保期的资料收集整理交业主存档。
利于后期工程质量的维护和保养。
三、督促和监督保修工作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鉴定,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维修。
并将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的所有资料归档整理,书写清楚,订成册,交业主有关部门保存。
: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工程管理办法

附件十天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缺陷责任期工程合同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明确各级工作职责,规范审核程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缺陷责任期是指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十天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内所有分项工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职责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工程内容包括施工质量缺陷、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损坏及工程设计完善。
第五条项目办、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分别成立缺陷责任期现场管理机构并常驻工地现场进行缺陷责任期工程管理,承担缺陷责任期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项目办工程科负责缺陷责任期工程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审批工作,质量安全科负责缺陷责任期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承包人负责对所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内容的维修和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已完工程的质量巡查和对质量缺陷维修和补充增加工程施工的监理。
第八条对项目办安排的工作任务,监理单位应按期完成,否则,项目办将按相关规定酌情扣除监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每日上路巡查制度,并填写《十天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巡查记录表》见附件1,每半月(15日之前)上报项目办,如在项目办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监理单位对此问题未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较严重损坏或需完善设计、补充增加的工程,按工程设计变更报批,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第十二条对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十三条监理单位要随时组织组织施工单位对所辖合同段内的工程进行缺陷检查,正常情况下每半月(15日之前)向项目办上报《十天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缺陷排查表》(见附件2),排查记录作为监理计量依据。
第十四条对排查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单位应第一时间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并填写《十天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缺陷电话通知记录》(见附件3),如施工单位3天内未到达施工现场,及时上报项目办质安科。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1]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faeaf95f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2b.png)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1. 引言在工程设计、施工以及交付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缺陷。
为了防范和控制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工程监理流程中,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2. 界定保修阶段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若经过一定试运行并达到验收标准,则进入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限为1年。
在此期限内,施工单位对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安全和功能进行保修,承担相应的缺陷责任。
3. 监理工作职责在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应明确职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缺陷责任期监理计划制定缺陷责任期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内容。
包括验收时间节点、巡视检查时间节点、问题整改时间节点等。
3.2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保修工作的合理性、有效性以及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缺陷问题。
具体内容应包括工程结构、安全、水电、室内装修等环节。
3.3 保修资料管理做好保修资料的审核、备案、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完备性和及时性。
3.4 合同履约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和业主在保修阶段中合同履约情况,确保双方的权益。
4. 监理工作流程根据保修阶段监理职责,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流程如下:4.1 缺陷责任期监理开展前的准备工作(1)建立监理档案,明确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任务等方面的信息(2)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工作开展的时间、内容及要求(3)制定巡视检查方案,明确巡视检查的范围、方式、周期及责任4.2 巡视检查在保修期内,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缺陷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4.3 缺陷问题的整改施工单位应针对巡视检查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4 整改情况的监督对整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4.5 验收对整改到位的工程进行验收,确认缺陷问题的修复。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一、缺陷责任期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交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基础、结构等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期限,水电、暖通、装饰工程2年,屋面防水5年)起算日期必须以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2、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二、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2、检查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三、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工程进入保修阶段,承包商已撤离现场,而监理单位则应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可以不设项目监理机构)宜在参加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必要的人员。
2、监理人员要与业主方密切联系,关注工程使用状况是否正常,随时听取用户意见同时,与有关承包商保持电话联系,并且要求承包商指定一名联系人。
3、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督促承包商向业主方提交《质量保修书》,其内容为具体保修项目,期限以及有关承诺。
4、组织承包商对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质量回访,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为宜并在气候突然变化如暴雨过后组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按单位工程进行登记。
5、在工程保修期1年即将到期的前1~2个月,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方以及承包商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需要维修的内容按单位工程列表登记。
6、监理人员对用户反馈的意见和以上质量回访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与缺陷发现的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并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设计人员和承包商共同研究确定原因,关键是要确定该工程质量缺陷是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生的,因为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均应由承包商负责,无条件保修监理人员及时发出《工程维修通知书》要求承包商在接到通知书十日内派人进行维修比较重大的质量缺陷,如基础不均匀沉降和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经过监理、设计人员、业主方共同审批后,由监理人员监督实施处理。
缺陷责任期验收管理办法

(新建、移交)排水设施竣工资料要求明细
管线工程缺陷责任期满验收管理办法
一、依据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拟接管但是未签订缺陷期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的项目。
对于已签订缺陷期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的项目参照合同执行。
三、缺陷责任期:按照工程的保修时间,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鉴定书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时间范围内为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四、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因工程施工质量或原材料质量原因导致的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
五、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由该工程的施工单位提出缺陷责任期验收书面申请,建设单位组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主要相关单位参加,对该工程进行缺陷责任期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认缺陷责任期终止检查报告,该工程整体正式移交管理单位。
六、工程缺陷责任期责任界定:
七、说明:
1.该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施工质量的原因、施工
疏忽,或者工程材料本身质量的原因发生以上“现象”时,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
2.当各方确认以上“现象”是由于管理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时,责任
由管理单位负责。
3.若各方对以上“现象”责任的界定意见不统一,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缺陷责任期终止检查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2缺陷责任期检查问题汇总表(管理单位填写)
3缺陷责任期检查问题整改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缺陷责任期检查问题汇总表
注:本表由管理方填写。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范文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范文1. 背景为确保企业在施工、交付后的保修阶段(也称为缺陷责任期)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缺陷问题,并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特订立本监理工作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规范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减少缺陷责任期内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开纠纷发生。
3. 管理标准3.1 监理工作职责3.1.1 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交付后的保修阶段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建设标准。
3.1.2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加施工、交付及保修阶段的工作,并对施工缺陷、隐患等进行记录和整改跟踪。
3.1.3 显现施工缺陷或质量问题时,监理部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承包人通报,并跟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1.4 监理部门应提交保修期内的监督检查报告,评估施工缺陷的严重程度,并提出整改建议。
3.2 监理工作流程3.2.1 监理人员应在交付后的第一个月内进行初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记录,并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2.2 监理人员应每季度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缺陷是否得到及时整改,以及新显现的问题。
3.2.3 显现施工缺陷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监理人员应进行再次督促,并向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报告。
3.2.4 在保修期末,监理人员应进行最终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和建设标准。
3.3 信息记录和报告3.3.1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发现的施工缺陷、隐患及整改情况,并进行认真的文字描述。
3.3.2 监理部门应定期提交监督检查报告,包含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和建议。
3.3.3 监理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的档案,保管至少十年,以备核查和追溯。
4. 考核标准4.1 监理工作满意度考核4.1.1 建设单位可以对监理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包含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协调本领等等。
4.1.2 监理部门应定期征求建设单位的看法和建议,以连续改进工作品质。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doc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1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提要: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来自物业管理资料下载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1、交工与交工证书的类型合同工程交工证书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应及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
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应书面指出承包人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部分工程交工证书按照上述精神,就下列情况可以向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1)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完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2)合同中规定有不同交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3)已由业主占用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2、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承包人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工程确实完成;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及施工安全。
工程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以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
现场清理完毕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包括临时用地、材料场、取土场和弃土场等。
交工资料确认承包人根据合同已完成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
3、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确定工程满足上述交工条件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检查工作,并成立有业主、监理、设计部门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
承包人应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小组检查工程时所需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工作提供服务。
交工检查小组的任务是:(1)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2)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3)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4)根据以上情况写出交工证书。
公路建设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建设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实施细则公路建设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实施细则1.1 工程交工与交工证书1.1.1 交工验收的前提1.1.1.1承包人提交交工申请:驻地办审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交工申请报告。
交工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过程描述、交工工程数量、交工工程质量评定情况、质量缺陷处理情况、剩余工程及完成计划、交工资料整理情况、现场清理情况和有关合约事宜办理情况等。
1.1.1.2工程实际已经完成:驻地办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可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施工安全。
1.1.1.3 工程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结果符合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驻地办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签发的监理指令均得到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解决,且证明资料齐全。
1.1.1.4现场清理完毕:驻地办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经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工程现场、临时用地、材料场地和取弃土场地等),结果令人满意。
1.1.1.5 交工资料齐全:业主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所有的交工资料,并整理装订成册。
1.1.2 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1.1.2.1 成立交工验收小组:交工验收由总监办或委托驻地办主持,邀请质监、设计、管养等有关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组成交工验收小组。
承包人参加,并提供检查资料和为交工检查活动服务。
1.1.2.2制定工作规划:交工验收小组制订交工验收工作计划。
1.1.2.3审查交工申请报告:审查的要点是交工工程范围是否明确,质量评定是否真实,质量缺陷处理是否得当,交工资料是否全面符合规范,剩余工程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
小组应书面写出审查意见,并明确表明是否接受交工申请,进行工程现场检查。
1.1.2.4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分成外观检查、实测实录和现场清理三部分。
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与缺陷应进行详细的记录。
检查小组应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分析工程缺陷是否已被修复或可立即修复或可作为剩余工程完成。
缺陷责任期验收管理办法(内容清晰)

(新建、移交)排水设施竣工资料要求明细管线工程缺陷责任期满验收管理办法一、依据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拟接管但是未签订缺陷期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的项目。
对于已签订缺陷期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的项目参照合同执行。
三、缺陷责任期:按照工程的保修时间,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鉴定书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时间范围内为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四、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因工程施工质量或原材料质量原因导致的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
五、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由该工程的施工单位提出缺陷责任期验收书面申请,建设单位组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主要相关单位参加,对该工程进行缺陷责任期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认缺陷责任期终止检查报告,该工程整体正式移交管理单位。
六、工程缺陷责任期责任界定:序号现象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备注1 井盖损坏(破损、断裂、裂隙)2 井盖防盗链断开、合页断裂●3 井圈损坏(破损、断裂)●4 井圈防响、防震动胶条损坏或丢失●道路上5 因工程质量导致井圈周围道路塌陷或破裂●分析原因6 ●7 子盖破损●8 子盖丢失●9 井圈下井座或井筒破损●10 井座位移●11 踏步活动●12 踏步断裂或脱落●13 踏步锈蚀●14 井筒内壁脱皮●15 流槽破损●16 ●17 检查井下沉●18 管线上方地面沉降●19 污水管线渗水、雨水管线渗水严重●20 管材破损或变形●21 管线断裂●22 检查井盖板断裂、井墙开裂●23 私接支线●24 穿凿检查井或管线●25 设施占压●26 绿地上检查井高度超高或过低●27 预留备管未封堵●28 检查井未标识井号●29 其他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的问题●七、说明:1.该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施工质量的原因、施工疏忽,或者工程材料本身质量的原因发生以上“现象”时,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
监理服务承诺(协调、工期延期、缺陷责任期)

监理服务承诺(协调、工期延期、缺陷责任期)-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协调与工程实施相关各方关系的承诺1 积极协调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关系,明确职责、团结互助、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打造出一个高效、廉洁、团结、进取的监理团队,做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2 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协调好与发包人的关系,建立与发包人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在工程管理思想上、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上与发包人保持一致。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绝不瞒报、漏报,不超越监理权限下任何指令、签署任何文件,使监理的工作能得到业主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为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监理工作。
3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好与承包单位的关系,以一切为工程服务、一切为完成工程的各项目标工作的理念与施工承包单位统一立场,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的主管能动性,以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客观的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意见和分歧,创造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
4 以科学的态度协调好与勘察设计单位的关系,尊重勘察设计单位的劳动,不随意变更设计,积极配合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的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虚心向勘察设计单位请教,为设计和施工架起沟通的桥梁。
5 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协调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进场后积极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当地对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的要求,遵守当地的建设政策及地方标准,使监理工作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认真对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作的检查,积极认真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
6 不泄露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推迟,投标人对延长工期内监理费的优惠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推迟,我单位不增收监理费。
1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设备不能全部到位或未能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处罚,并可单方面解除委托监理合同。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缺陷责任期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缺陷责任期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上级单位文件精神,规范缺陷责任期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促进通车项目按照节点高质量完成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各参建单位履约责任,努力创建优质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缺陷责任期质量管理第二条通车项目缺陷责任期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建设项目公司应依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于缺陷责任期的合同条款约定,成立通车项目缺陷责任期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项目公司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公司各部门、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质量管理人员的领导机构。
明确监理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履约人员,监理范围及责任;明确施工单位缺陷责任期内的专职人员。
第三条建立缺陷责任期质量管理巡查制度:.(一)结合通车项目试运营特点,项目公司制定印发缺陷责任期质量巡查制度,巡查分为一般巡查、专项巡查、特殊巡查,一般巡查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基本要求及外观质量为主要巡查内容,巡查频率不低于3次/周;专项巡查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关键项目为主要巡查内容(必要时采用试验仪器检测),巡查频率不低于1次/周;特殊巡查为气象部门及相关部门预报的不利天气下开展的巡查,主要以防护、路基排水工程、桥下排水工程为主巡查内容。
(二)巡查制度采取“清单制、销号制、验收制、闭合制”,针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及问题,采取严格质量管理。
第四条质量缺陷责任的划分与界定:项目公司质量缺陷责任期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依据缺陷类别进行质量缺陷责任的划分与界定,划分与界定基本原则为:(一)涵洞、通道基础、台背沉降类,土建单位承担质量责任;防护、排水工程勾缝脱落导致的水毁,土建单位承担质量责任;路基边坡冲沟,土建单位承担维护责任;桥梁隧道工程混凝土温缩裂缝、受力裂缝,土建单位承担质量责任;路面裂缝依据芯样反射裂缝方向界定,如由上向下,路面单位承担质量责任,由下向上,土建单位承担质量责任;路面松散、拥包、车辙、泛油、乏油、坑槽、网裂、泛浆、唧泥,路面单位承担质量责任;交安工程护栏板镀锌层脱落、紧固件不牢、线性不顺,交安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挖方段立柱埋深不够,交安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填方段立柱埋深不够,交安施工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分别承担质量责任。
建设缺陷责任期管理

十七、建设缺陷责任期管理
第一条为落实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责任,切实加强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管理,为某高速公路的运营养护提供良好的条件,根据《厅工程处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缺陷责任期界定系指从交工证书签定之日起,各项工程招标文件中之规定期限。
第三条各合同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时,必须明确保证缺陷责任期内人员、机械配置满足要求,一旦发现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的要求或在业主通知期限内进驻现场,限期不到位者,建设单位将重新选择施工单位予以修复,费用从其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第四条对于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单位必须在细致的技术调查后,严格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及处理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对于出现的重大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研究处理方案。
第六条对于全线重要工点(隧道、大桥、高路堤、高边坡等),各责任单位必须在缺陷责任期安排相应的责任人布置相应的变形观
测点进行定期及雨季的观测,掌握其动态变化,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即使修复处理。
第七条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属合同单位履行条款,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缺陷修复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存档。
第九条待缺陷责任期完成后,结合建设期和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对全线各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其今后从业业绩和信誉的重要指标。
项目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每一个工程项目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下进行,并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三、工程质量缺陷的定义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工程的性能、安全、功能和外观等问题。
四、工程质量缺陷管理责任制1. 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管理和把控,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2.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执行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3. 施工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4. 设计单位负责对工程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五、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流程1. 工程质量缺陷发现阶段: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等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后,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2. 工程质量缺陷登记阶段: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认定和登记,并安排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 工程质量缺陷整改阶段: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在项目负责人的安排下,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4. 工程质量缺陷验收阶段: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缺陷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得到合理的解决。
六、工程质量缺陷管理记录1. 工程质量缺陷发现记录: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发现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人等信息。
2. 工程质量缺陷整改记录:记录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的措施、时间和结果等信息。
3. 工程质量缺陷验收记录:记录工程质量缺陷的验收情况和结果等信息。
七、工程质量缺陷管理考核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项目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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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1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提要: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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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
1、交工与交工证书的类型
合同工程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应及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
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应书面指出承包人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按照上述精神,就下列情况可以向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1)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完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2)合同中规定有不同交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
(3)已由业主占用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2、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承包人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
工程确实完成;
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
工程时,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及施工安全。
工程检验合格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以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
现场清理完毕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包括临时用地、材料场、取土场和弃土场等。
交工资料
确认承包人根据合同已完成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
3、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
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确定工程满足上述交工条件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检查工作,并成立有业主、监理、设计部门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
承包人应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小组检查工程时所需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工作提供服务。
交工检查小组的任务是:
(1)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
(2)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
(3)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
(4)根据以上情况写出交工证书。
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
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交工工程的外观质量、质量缺陷的处理、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剩余工程的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写出书面审查报告。
对基本符合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检查小组应予接受,但必须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的意见。
现场检查与评价
检查小组应对交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看质量、外形尺寸、各类构造物及工程范围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
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详细描述及记录。
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是否可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作为剩余工程留缺陷责任期完成,并与承包人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
检查报告
无论检查小组是否同意签发交工交接证书,均应提交一份交工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概述:承包人申请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工程完成情况及提出申请的过程
交工检查小组的邀请信及任务;
检查小组名单;
检查活过程;
现场检查的内容;
小组的评议:是否接受交工,对工程缺陷的讨论,检查小组的结论。
工程是否已经完成,是否接受剩余工程计划,同意于何时签发交工证书。
附件:主要内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组成交工检查小组的文件;检查活动计划;现场检查的工程缺陷一缆表及被批准的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签发交工证书
工程交工的日期以检查小组决定的签发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
工程交工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获得交工证书的工程范围;
工程获得交工证书的日期;
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
交工证书的签字人。
4、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与《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
缺陷责任期
根据合同规定本工程交工后缺陷责任期为二年,起算日期为签发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本工程路基中小桥涵和大桥、特大桥的缺陷责任期分别以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内容
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提要: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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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承包人进行调整。
检查已完工程
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缺陷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
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最终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整个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与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大体相同,最终当收到检查小组的报告,并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应向承包人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