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污水提升设备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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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污水提升设备技术标准
第一节目的
本技术标准的制定用于指导明宇集团公司开发项目的设备招投标及采购。
第二节应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明宇集团公司所有的开发项目。
2.本标准适用于不能自流排放的污水系统。
第三节执行标准
1.《潜水排污泵》CJ/T3038-1995
2.《潜水电泵试验方法》GB/T12785-91
3.《泵可靠性验证试验》JB/T6881-93
4.《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GB/3214-91
5.《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4942.2-85
6.上述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考虑使用最新版本标准的可能性。
7.本标准未涵盖产品应执行的所有技术标准。
8.设计院提供的设计要求。
第四节技术要求
1.供货范围
必须包括潜水式切割泵两台、污水容器(包含连接管路、连接密封件),液位传感器、控制箱等所有设备成套。
2.产品
2.1一体化污水提升设备所配套的潜污泵须能泵送卫生间污水,并带有切割功能,潜污泵需带热保护功能,并自带不少10米潜水电缆。潜污泵应该为自耦式安装,以方便检修。
2.2污水容器的容积不低于500L,材质为工程塑料或不锈钢,容器内应没有泵送死角,且需留有潜水泵检修及排气口。
2.3液位传感器: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应设定停泵水位、启一台泵水位、启两台泵水位、超高水位报警四个水位。因传感器为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元件,因此液位传感器须采用原装进口的FLYGT、SJE-RHOMBUS、KEY等品牌之产品。
2.4控制箱为液位控制,应具体手动及自动启动功能。主要元件应该为西门子、ABB、施耐德等品牌。控制箱应配备显示屏显示污水容器内的液位,具备相关保护功能;具备水泵故障、液位传感器故障、超高水位报警功能。
2.5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为成套设备供应,除外接进出水管以外,不再需要招标人提供任何外接件即可正常使用。投标人须提供指导安装及调试服务,技术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6控制箱可通过相关国际通迅协议,将水泵的运行状态、故障等信号传送给中央控制系统(此功能只预留接口);
2.7设备供应方需提供五年内相关零件(含配件)更换的价格清单表,价格清单表应包括零件维修时的材料更换费用、人工费用、零件运输费用、零件供应周期时间。
2.8设备供应方提供的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必须是供应方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批次。2.9设备供应方为我司培训不低于2名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的操作工,并提供相关培训教材,此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培训人员由我司指定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参与。
2.10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相关检测证明、使用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等。
第五节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产品标志内容如下:
a)产品名称、规格标记、标准编号、商标。
b)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5.2包装标志应包括:产品包装材料外表面的收发货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装标志应符合GB 191、GB/T 6388的规定。
5.3产品应随带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安装说明书、随机备附件清单等文件。
5.4产品运输时应防止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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