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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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争创柳州市及以上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提高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编制依据:

(1)项目总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6)《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B50210-2001)

(9)《建筑采暧与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0)《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奖罚对象:

(11)项目管理人员;

(12)项目工程的材料供应商;

(13)项目所有施工队及其班组和工人。

二、奖则

2.1、每个月的月度的质量检查,各个分项工程达到优良的班组,项目经理部将给予该施工队一次性奖励800元,给予该施工队队长一次性奖励300元。

2.2、每月在施工过程中,凡是“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建立完善,资料填写无误,提交及时,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超过65%的工种,项目经理部将给予该施工队一次性奖励500元,给予该施工队长一次性奖励200元。

2.3、对于在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及班组,项目经理部将视情况及贡献的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2.4、在材料进场过程中,物资部对材料控制严格,无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项目经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物资部的采购员进行一次性200~1,000元的奖励。

2.5、项目在科技推广、质量创新及QC小组活动中,获公司及以上优秀成果奖的,项目经理部给予相关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

2.6、在当月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中,达到以下情况当中的一条,项目部对该施工队一次性奖励500元,对该队队长(或工长)一次性奖励200元:

(1)不出现轻微不合格品及以上的质量问题;

(2)项目部每月的质量检查评比中受到书面或口头表扬的;

(3)当月的工程质量情况明显比上月有了很大进步。

三、罚则

3.1、施工队因其工人水平低下、施工中粗心大意,而造成轻微不合格品出现或产品外观有明显缺陷的,项目经理部除勒令停工、赔偿返工材料外,还将对该班组处以100~500元罚款。

3.2、施工队各班组因尚未建立起完善“三检”制度,而在工序交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对该施工队处以200~500元罚款。

3.3、施工班组每道工序的自检资料及相关隐蔽工程资料提交不及时形成工程报验延误或资料缺失,质保部按情况对该班组处于100~300元的罚款。

3.4、质保部在日常质量检查中发现有以下质量问题的,除返工达到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应损失外,按每项每处对施工队、队长、班组长或工人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兼中兼罚:

3.4.1、砖、石砌体工程:

(1)砌筑用砂浆随意搅拌、不按配合比;砂浆搅拌时不进行计量,私调配合比;

(2)砂浆砌筑时,对落地灰不采取收回利用,形成材料浪费并

影响现场清洁的;

(3)拌和的砂浆没有在4小时内用完,形成浪费或砂浆强度降低;

(4)当班砌筑完工后,对现场剩余砂浆不采取处理并遗弃在施工现场的;

(5)砌体中拉结筋未埋设或埋设位置不准确;

(6)砌块在砌筑前没湿水;

(7)砂浆饱满度差,低于80%;

(8)石砌体的灰缝厚度大于50mm;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20mm(每间房屋超过3处);

(9)砌体轴线偏差大于允许偏差(砖:10 mm,石:20 mm)的1.5倍;砖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0 mm)的1.5倍;

(10)砖砌体平整度偏差大于允许偏差(8 mm)的1.2倍;

(11)砖砌体中长度大于300 mm的通缝每间房屋超过4处,且通缝在同一墙面上;窗间墙有四皮砖以上的通缝。

(12)石砌体厚度偏差大于50 mm,超出允许偏差的1.5倍;

(13)砌体没有上下错缝、内外搭砌,采用包心砌法;

(14)门窗洞口两侧用的砌块没有按配合比灌混凝土或用砂浆代替混凝土;

(15)门窗洞口留设位置及标高不准确或该部位砌筑方法不正确;

(16)砌体在砌筑过程中不拉线、不挂皮数杆;

(17)压顶砖砌筑时,墙体砌筑时间不到7天;

(18)砌筑留槎随意、砌体转角和交接处不同时砌筑且未作斜槎处理;

3.4.2、模板工程:

(1)梁、柱、墙模板截面尺寸不准,误差在15mm以上,板面较严重扭曲变形;

(2)墙、柱垂直度或轴线位移偏差超出允许偏差的1.5倍;

(3)模板支撑体系不牢固,或拼缝不严,发生严重涨模,漏浆和错台现象;

(4)模板安装时未刷脱模剂;

(5)跨度较大的梁、板未按施工要求作起拱设置,未按规定起拱;

(6)模板安装后,不浇水湿润,且浇水后模板底部的积水不清理的;

(7)施工缝及模板底部清理不干净而造成夹渣或墙、柱底烂根。

(8)预埋件或预留孔洞遗漏1处以上,或中心位置严重偏离大于等于20mm;

(9)柱子根部未清理、凿毛,柱钢筋表面砂浆未清理干净,柱子钢筋位移未处理就私自封模板或封模后柱子根部未留清扫孔;

(10)模板拆除时,对模板不加以保护,且乱丢乱放,造成模板损坏的;

(11)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出现负偏差;

(12)模板拆除过早形成构件变形、沉降、裂缝、缺棱掉角,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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