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二、垄断的分类
1.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 2.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 3.我国立法中规定的垄断
公用企业滥用经济优势、搭售和其他附加不合理条件交易、串通招投标、 地方政府实施的行政垄断。
三、反垄断法
广义:反对垄断(独占垄断、寡占垄断和联合垄断)的法律
+ 反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
狭义:反对垄断的法律
名称:
美国:“反托拉斯法”;(《谢尔曼法》、《克莱顿法》 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德国:“卡特尔法”,也称反对限制竞争法 日本:“禁止私人垄断法”,也称公平交易法 法国:“公平交易法” 俄罗斯:“限制垄断活动的法律” 欧盟称:“竞争法”,欧洲许多国家也称之为竞争法
特点
规制控制市场的行为 规制一切对市场竞争设置障碍的主体的行为 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总和
四、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
经济学基础 伦理学基础 法学基础
五、反垄断法律关系
1.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
①垄断行为的实施者
②垄断行为的规制者 ③垄断行为的受害者 2.反垄断法律关系的客体: 国家法律极力予以维护的公平竞争秩序。 3.反垄断法律关系的内容: 包括反垄断中的权利(或职权)、义务(或职责)。
第二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法律规制
第十四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反垄断法概述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法律规制 限制竞争协议行为法律规制 企业合并法律规制 行政性垄断行为法律规制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与域外效力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一个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是市场秩序法的核心。学习本章,应 掌握垄断和反垄断的基本问题、各种法律 规制。
反垄断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垄断行为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
本文将以2010年发生的腾讯与360的“3Q大战”为例,分析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件背景1. 腾讯公司简介腾讯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即时通讯为核心,集社交、游戏、媒体、广告等多元化业务于一体的互联网企业。
旗下产品包括QQ、微信、腾讯游戏等。
2. 360公司简介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网络安全为特色的互联网公司。
旗下产品包括360安全卫士、360杀毒等。
3. “3Q大战”起因2010年9月27日,腾讯公司在其QQ客户端中擅自将360安全卫士列为恶意软件,导致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使用QQ。
随后,360公司宣布推出“360隐私保护器”,监测并曝光腾讯QQ的隐私问题。
双方在网络安全、用户隐私、市场垄断等方面展开激烈争论,引发“3Q大战”。
三、案件分析1. 腾讯涉嫌垄断的行为(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腾讯在即时通讯领域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其通过擅自将360安全卫士列为恶意软件,限制用户选择其他安全软件,损害了市场竞争。
(2)不正当竞争腾讯在“3Q大战”中,利用其市场影响力,恶意攻击360公司,损害了360公司的商誉。
2. 360公司涉嫌垄断的行为(1)不正当竞争360公司在“3Q大战”中,利用其安全卫士产品,强制推广自身产品,损害了用户权益。
(2)滥用用户数据360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收集用户隐私数据,涉嫌侵犯用户隐私。
3. 反垄断法律制度在案件中的应用(1)反垄断调查在“3Q大战”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腾讯公司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2)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360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3)用户权益保护《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反垄断法律制度实施现状
立法体系
我国已建立起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包括相关法规、规章和指南在内的反垄断法律制 度体系。
执法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包括查处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
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反垄断民事、行政案件,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
完善立法体系
进一步细化反垄断法律制度, 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预见
性。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 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强化司法保障
完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降 低原告举证难度,提高司法救 济效果。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反垄 断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
击跨国垄断行为。
06 反垄断法律制度国际比较与借鉴
01
02
03
初步调查
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初步 了解,收集相关证据和信 息。
立案调查
对初步调查认为存在垄断 行为的,进行立案调查, 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调查措施
采取询问、查询、查封、 扣押等措施,确保调查顺 利进行。
反垄断审查程序
申报与受理
相关经营者向反垄断执法 机构申报,执法机构受理 申报。
审查内容
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滥 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进 行审查。
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 力排除、限制竞争。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
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 法处理的建议。
公司反垄断制度
公司反垄断制度
反垄断制度是针对市场中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和限制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措施。
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的公正性,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主要的反垄断制度包括竞争法、反垄断法和监管政策等三个方面:
竞争法:竞争法是一种反垄断法律工具,用于规范市场竞争的行为。
它通常包括限制垄断行为的法规,并规定了禁止操纵市场、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竞争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预防和惩罚垄断行为,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一种特定的法律框架,旨在防止和打击垄断行为。
这些法律规定了垄断行为的定义、禁止和处罚措施。
反垄断法通常包括对市场份额、市场进入和市场竞争的监管,以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监管政策:监管政策是政府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确保市场的公正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监管政策可以包括限制垄断行为的规定、制定市场准入规则、监督市场竞争等方式来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建立和实施反垄断制度,政府可以有效监管市场,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确保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权和更好的价格。
这有助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的繁荣和稳定。
1。
第十四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①维持转售价格行为的动因:维持转售价格的产 生是因为上游制造商与下游销售商之间的利益并 不总是协调一致,可能是以制造商为导向的,也 可能是以销售商为导向的,还可能是双方为了共 同利益协同、合谋的。销售商可能想厚利少销, 从而阻碍了制造商通过市场需求带动生产规模的 扩大,形成规模效益,以增加市场份额意图的实 现,这时制造商可能会限定最高转售价格。
(2)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危害:
①行政性垄断扭曲市场机制。
垄断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②行政性
③行政性垄断削弱企业竞争能力。④行政性
垄断背离WTO规则。
2.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及其认定:
(1)地区垄断。
(2)部门垄断。
(3)行政性强制交易。
(4)行政性限制竞争协议行为
(5)行政性垄断的构成要件
③限制竞争协议妨碍竞争机制发挥功能。
2. 限制市场竞争协议的表现形式 (1)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它是指在生产或者销售
过程中处于同一层次的经营者之间的限制竞争协议。 ①固定价格的协议。 ②市场划分协议。 ③控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协议。 ④联合抵制协议。 ⑤其他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④导致限制竞争的后果。
(2)限制竞争协议的豁免的条件:
①有助于改进商品的生产或者流通,或者促
进技术或者经济进步;
②使消费者公平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③除非为实现这些目标所必须者外,对有关
行为人不强加限制;
④对于可能性。
(3)限制竞争协议的申报与批准:即使企业之间 签订的限制竞争协议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的豁免情 形,但其仍然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即进行 申报并获得执法机关的批准。
美国德国反垄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美国德国反垄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在当今全球经济格局中,反垄断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和德国作为世界上两个重要的经济体,其反垄断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本文将对美国和德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美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之一,其反垄断法律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
1、立法背景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美国经历了大规模的企业兼并浪潮,许多行业出现了垄断组织,严重限制了市场竞争。
为了应对这种局面,美国于 1890 年颁布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这是美国反垄断法的基石。
2、主要法律除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美国还有《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主要对可能导致垄断的企业兼并、价格歧视等行为进行了规范;《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则设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执行反垄断法。
3、执法机构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包括司法部反垄断司和联邦贸易委员会。
司法部反垄断司主要通过刑事诉讼来打击严重的垄断行为,而联邦贸易委员会则侧重于通过行政程序来处理反垄断案件。
4、法律适用原则美国反垄断法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本身违法原则”认为某些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垄断行为,无需考虑其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直接判定违法;“合理原则”则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目的、效果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垄断。
5、典型案例美国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反垄断案例,如标准石油公司案和微软案。
标准石油公司因被认定垄断石油市场而被拆分;微软案则涉及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行为。
二、德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德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也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优势。
1、立法背景德国在二战后经济迅速复苏和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垄断问题。
为了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德国制定了反垄断法。
第八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三节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
案例:微软黑屏事件 2008年10月20日,微软
中国正式宣布,将从即 日起同时推出两个重要 更新,使用WindowsXP 专业版盗版系统与 OfficeXP、Office2003、 Office2007盗版软件的 用户将分别遭遇电脑 “黑屏”与“提醒标记” 等警告措施。
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 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 的其他因素。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反垄断法》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 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 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 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
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 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 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 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类型
1、垄断高价
2、掠夺性定价 3、拒绝交易
四、纵向的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14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
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 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 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 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五、反垄断法的豁免制度
《反垄断法》第15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 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 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 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 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 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反垄断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垄断行为产生,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管理机制。
反垄断法律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竞争和创新发展。
首先,反垄断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垄断机构。
反垄断法是对垄断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法律,包括禁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经营者集中等内容。
反垄断机构是负责执行和监督反垄断法律的专门机构,例如中国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其次,反垄断法律制度在执行中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市场竞争的重要性。
反垄断法律制度旨在促进市场竞争,打破垄断局面,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突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律制度旨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垄断行为的发生,并对已经发生的垄断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
三是注重企业合规和监管。
反垄断法律制度要求企业合法经营,不得进行垄断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监督。
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实施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能够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通过规范市场竞争行为,防止市场被少数企业垄断,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
其次,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
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降低价格,增加消费者福利。
再次,能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通过限制经营者集中和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最后,能够促进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
反垄断法律制度可以平衡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公正。
总的来说,反垄断法律制度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竞争和创新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各国都在不断完善自己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以应对全球范围内的垄断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
反垄断法律解读
反垄断法律解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垄断经营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各国纷纷采取了反垄断法律来规范市场行为。
本文将对反垄断法律进行解读,并讨论其在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性。
一、反垄断法律的背景与定义反垄断法律是一种旨在防止和打击垄断行为的法律制度。
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美国,当时工业垄断形成,导致市场竞争受到严重损害。
为了恢复市场竞争,美国通过了《谢尔曼反垄断法》。
此后,各国纷纷效仿,出台了相关的反垄断法律。
根据反垄断法律的定义,垄断行为是指一个企业或少数企业通过建立市场壁垒、限制竞争或操纵市场价格等手段,控制市场份额,排斥竞争对手,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反垄断法律主要通过禁止或限制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反垄断法律的原则1. 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市场公平竞争是反垄断法律的核心原则。
公平竞争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价格,最终造福消费者。
反垄断法律通过禁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受到垄断压迫的竞争对手利益。
2. 经济效率原则反垄断法律还注重保护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
垄断行为通常会限制市场参与者的自由,阻碍资源的优化配置。
反垄断法律通过限制或减少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的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
3.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反垄断法律视消费者权益为重要出发点。
垄断行为常常导致价格上涨、质量下降等不利于消费者的现象。
反垄断法律通过打击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三、反垄断法律的实施机构与措施不同国家的反垄断法律由不同的机构负责实施。
例如,美国有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反托拉斯律师局(Antitrust Division)等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并打击垄断行为,处理反垄断纠纷,并对有垄断行为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
反垄断法律的具体措施多种多样,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常见的措施包括罚款、并购审查、限制垄断行为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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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垄断与反垄断法
(一)垄断的概念 1、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
2、法律意义上的垄断
垄断的定义: 1、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 2、滥用已经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通过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
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 4、依法应予规制的行为 简言之,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
第一节 反垄断法基本原理 第二节 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第三节 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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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反垄断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市场 规制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垄断和反垄断法的界 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集 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概念、特征、表现方式;反垄断 执法体制的类型、执行的一般程序,反垄断法域外效力的含 义,适用除外的条件和范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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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垄断法的概念 1、实质意义的反垄断法 2、形式意义的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定义: 根据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部门法的定义规则,反垄断法 是调整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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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
(一)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基础 (二)反垄断法的法学基础 (三)反垄断法的其他学科理论基础 (四)反垄断法的定位
(1)行为主体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 (2)行为目的是维持或提高市场地位,获取超额垄断利益 • (3)行为后果是对市场竞争的实质性损害或损害的可能性 • (4)行为没有正当理由
• 含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 配地位所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的违法行为。
(一)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管辖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八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一节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第二节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第三节反垄断的调查与处理第一节垄断与反垄断概述一、垄断(一)垄断的含义经济学上的垄断,是指少数大公司、企业或者若干企业的联合独占生产和市场,他们控制一个或几个部门的生产和流通,在经济活动中取得统治地位,操纵这些部门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某些生产资料的购买价格,以保证获得高额利润。
法学意义上的垄断法学中的垄断,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和协同行动,或者通过滥用经济优势地位,排斥或者控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济活动,在某一生产领域或者流通领域内实质上限制竞争的行为。
垄断行为有两个特征:(1)危害性;(2)违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3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二、反垄断法(一)反垄断法的定义反垄断法,是指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企业与企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反垄断法的作用1.保障企业自由2.打击行政性垄断3.消灭企业差别待遇制4.维护竞争秩序和市场的自由、统一、公正详见187---190页(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介1.《反垄断法》的立法历程1994年,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8年,再次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该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2004年,国务院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2月,《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12月,商务部称《反垄断法》修改审查已获较大进展。
2006年3月,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2006年6月,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八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八章讲义3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反垄断法律制度(一)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1.特征:(1)垄断的客观方面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2)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者利益代表者(例如各种行业协会)。
2.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和行政性垄断。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新增):(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对于多个经营者可能共同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或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这些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注意1】对于多个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注意2】市场份额不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的和绝对的标准,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注意】第2~6条的关键词为“没有正当理由”,而第一条不需要正当理由。
3.法律责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P455)【例题·单选题】(2011年)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是()。
A.划分市场B.联合抵制C.固定价格D.掠夺性定价[答疑编号56770802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所实施的妨碍竞争的行为。
这是一种重要、常见的垄断行为之一。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主要有:(1)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2)掠夺性定价;(3)拒绝交易;(4)独家交。
2021年第九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3、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 1)规制的行为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诚信 原则和商业道德以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垄断是 禁止和限制竞争。
▪ 2)规制行为的主体不同。垄断行为一般由具有垄 断地位的大企业所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则所有市 场主体都可能成为其主体。
▪ 3)反垄断法有适用除外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则 不可能有。
▪有的具有积极意义,有的具有消极意义
▪ 行为主义的垄断:
▪ 企业除了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外,还滥用这种 市场优势,实施了反竞争的行为,才被视为垄 断。即 “垄断”可以理解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占有率高并不违法,只有当企业利用在 某个市场的支配性地位设置障碍阻止其他竞争 者进入,或者以“捆绑销售”等方式在另外的 市场进行不平等竞争,才构成需要反对的“垄 断”行为。
四、现代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 (一)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变; ▪ (二)合理原则优位于本身违法原则; ▪ (三)反垄断法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 (四)调整范围的泛化(包括主体与客体的泛化
) ▪ (五)经济政策、经济学理论对反垄断法的影响
越来越大
经济学理论的两个流派
哈佛学派——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 为产生市场绩效。因此,反垄断法关注的重点不是 企业行为,而是市场结构;
别是当垄断组织有意实施各种限制行为时会产上许多
严重后果:限制中小企业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扭
曲价值规律,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调节经济作用
反垄断法的主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反垄断法,又称反托拉斯法,是指旨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法律规定。
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1. 立法目的(1)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2)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国家经济战略目标。
2. 基本原则(1)公平竞争原则:禁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市场准入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3)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反垄断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4)经营者自主原则:尊重经营者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得干预企业合法经营活动。
三、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1. 主体范围(1)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2)涉及垄断行为的经营者、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
2. 地域范围《反垄断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垄断行为,包括境内企业、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
四、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1. 垄断协议(1)垄断协议的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为限制竞争而达成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2)垄断协议的类型: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3)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损害消费者利益。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一个或多个经营者控制一定市场份额,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具有重大影响,能够排除、限制竞争的地位;(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拒绝交易、搭售、限定交易、不公平价格等;(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损害消费者利益。
3. 经营者集中(1)经营者集中的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合并、分立、收购、合并、控股等;(2)经营者集中的认定标准: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损害消费者利益。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谷歌搜索案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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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搜索案概述
欧盟委员会指控谷歌在搜 索排名上偏袒自家服务, 对竞争对手不公平,违反 了欧盟反垄断法。
反垄断指控
欧盟委员会认为谷歌利用 其在搜索市场的优势,将 竞争对手排挤在外,损害 了消费者利益。
判决结果
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处以巨 额罚款,并要求其改变搜 索算法,确保公平竞争。
化。
CPTPP包含竞争政策章节,要求 成员国制定竞争法律和政策,制 止反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
市场环境。
CPTPP的竞争政策章节为成员国 提供了一个框架,促进各国竞争 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信息交流,共
同打击跨国垄断行为。
欧盟竞争法
欧盟竞争法是欧盟经济一体 化进程中的重要法律之一, 旨在维护欧盟内部市场的公 平竞争。
欧盟竞争法规定了一系列反 垄断规则,制止企业间的串 通、价格固定、市场分割等 反竞争行为。
欧盟竞争法还设立了欧盟委 员会作为监管机构,负责监 督实施竞争法律和政策,对 违反竞争法的企业进行罚款 等处罚。
此外,欧盟竞争法还具有域 外效力,可以适用于在欧盟 境外实施反竞争行为的企业 。欧盟竞争法为维护欧盟内 部市场的公平竞争发挥了重 要作用,也为其他国家提供 了借鉴和参考。
THANKS。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汇报人:XXX 202X-XX-XX
目 录
• 反垄断法概述 • 垄断行为认定 • 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与程序 • 反垄断法的国际合作 • 我国反垄断法的实践与挑战 • 案例分析
01
反垄断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核心内容
详细描述:反垄断法是政府用来限制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维护公平竞争为核 心,防止市场垄断和经营者集中;二是通过制止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等行为,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三是 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监督和制裁,以保证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一节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与民商法制度之中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私人所有权制度和合同自由原则制度的关系。
1.私人所有权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制度。
如果一个国家可以随意没收私人财产,如果一个人的财产可以随意遭他人抢劫,那么任何人都不会创造财富,国家和社会就不会得到发展。
市场经济保护私人所有权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减少人们以暴力和欺诈手段剥夺他人财产的欲望;二是,激励人们的生产经营活动,激励人们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如果一种所有权会长期导致垄断经营活动,并由此导致社会经济效益的低下,这种所有权不会得到保护。
如美国历史上曾拆分过不少大垄断企业,1982年对电信垄断企业AT&T的判决中,强迫该企业向竞争对手开放电信网络,这实际就是对私人所有权的一种限制。
1984年,美国司法部依据《反托拉斯法》拆分AT&T,分拆出一个继承了母公司名称的新AT&T公司(专营长途电话业务)和七个本地电话公司(即“贝尔七兄弟”),美国电信业从此进入了竞争时代。
2.合同自由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如果市场上如果没有竞争,合同自由原则不可能得以实现。
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实际上就是经济生活不断打破垄断的过程。
竞争法也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合同自由、私人所有权和竞争自由作为市场经济制度的三大支柱,以及这种经济制度下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相互制约,相互依存。
一、垄断(一)含义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合谋性协议和协同行动,或通过滥用经济优势地位排斥或控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济活动,在某一领域或流通领域内实质上限制竞争的行为。
是指各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主体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
法律意义上的垄断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即违法性和危害性。
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或排斥竞争的行为。
反垄断法规章制度
反垄断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爱惜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增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进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阻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到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成效的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那么,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五条经营者能够通过公平竞争、志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操纵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平安的行业和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爱惜,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效劳的价钱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保护消费者利益,增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老实守信,严格自律,同意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操纵地位或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
第九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和谐、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整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和谐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那么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工作需要,能够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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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经济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本章内容框架第一节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一、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及适用除外★★★(一)地域范围(多次考查)(三)适用除外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注意】国有垄断企业国有垄断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但其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受《反垄断法》调整。
【例题·多选题(2017)下列关于《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只要垄断行为发生在境内,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B.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C.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D.只要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选项A正确、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选项C错误、D正确。
【例题·单选题】(2014A)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在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所应考虑的因素的是()。
A.商品的功能及用途B.商品间的价格差异C.消费者的消费偏好D.其他经营者的转产成本『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一般考虑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
三、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以行政执法为主、民事诉讼为重要补充的“双轨制”模式。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14考查)(二)反垄断行政执法(多次考查) 1.反垄断机构:双层制模式★★★【例题·单选题】(2017)根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负责不涉及价格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工作的机构是( )。
A.国家工商总局 B.商务部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国家工商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
2.反垄断调查措施★★★(14考查)3.反垄断调查程序(了解) 立案→调查→处理。
4.经营者承诺(了解)调查—承诺限期消除—中止调查……恢复调查本节小结第二节垄断协议规制制度一、垄断协议的类型★★二、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注意】对于前述第1至第5项垄断协议的豁免,反垄断法要求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四、“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五、行业协会垄断协议行为的认定★★★1.制定、发布各种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业协会文件。
2.召集、组织或推动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各种垄断协议。
(在此情况下,行业协会实施了垄断行为;参与的经营者也实施了垄断行为。
)六、宽恕制度(理解,15年考查概念)概念:对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减轻或者免除其处罚。
本节小结第三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一、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法律规制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正当理由:★★★(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
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间接方式拒绝交易,如通过设定过高的销售价格或者过低的购买价格,变相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交易等。
正当理由:★(1)交易相对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出现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等情况,可能会给交易安全造成较大风险;(2)交易相对人能够以合理价格向其他经营者购买同种商品、替代商品,或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向其他经营者出售商品;(3)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正当理由:★★★(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2)为了维护品牌形象或者提高服务水平的;(3)能够显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的;(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如在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费用;对商品的销售地域、销售对象、售后服务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等。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除价格外的其他交易条件:(了解)(1)实行不同的交易数量、品种、品质等级;(2)实行不同的数量折扣等优惠条件;(3)实行不同的付款条件、交付方式;(4)实行不同的保修内容和期限、维修内容和时间、零配件供应、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条件。
正当理由:回应竞争对手的竞争;成本不同。
7.与知识产权行使有关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主要包括:(1)拒绝许可。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在其知识产权构成生产经营活动必需设施的情况下,拒绝许可其他经营者以合理条件使用该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
(2)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不得实施下列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的行为,排除、限制竞争:①要求交易相对人将其改进的技术进行独占性的回授;②禁止交易相对人对其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③限制交易相对人在许可协议期限届满后,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利用竞争性的商品或技术;④对保护期已经届满或者被认定无效的知识产权继续行使权利。
(3)专利联营中的滥用行为专利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通过某种形式将各自拥有的专利共同许可给第三方的协议安排。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专利联营管理组织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利用专利联营实施以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排除、限制竞争:①限制联营成员在联营之外作为独立许可人许可专利;②限制联营成员或者被许可人独立或者与第三方联合研发与联营专利相竞争的技术;③强迫被许可人将其改进或者研发的技术独占性地回授给专利联营管理组织或者联营成员;④禁止被许可人质疑联营专利的有效性;⑤对条件相同的联营成员或者同一相关市场的被许可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4)标准必要专利滥用行为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实施该项标准所必不可少的专利。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实施下列排除、限制竞争行为:①在参与标准制定的过程中,故意不向标准制定组织披露其权利信息,或者明确放弃其权利,但在某项标准涉及该专利后却对该标准的实施者主张其权利;②在其专利成为标准必要专利后,违背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实施拒绝许可、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的不合理条件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本节小结第四节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一、经营者集中的情形1.合并;2.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一)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二)营业额计算的具体规则(理解)如果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或者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和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之间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应当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第三方经营者之间的营业额,且此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如果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则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的合计营业额不应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任何一个共同控制他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或与后者有控制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营业额。
(三)申报豁免★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已由同一控股股东控制)(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三、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一)两阶段审查★★★(最长时限:180日)(二)简易程序★四、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实体标准★★★在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过程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考虑下列因素:1.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3.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4.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5.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总结】对市场竞争、消费者、经营者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例题·多选题】(2011)在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审查并作出是否禁止该集中的决定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主要考虑一些经济因素。
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类经济因素的有()。
A.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市场的控制力B.相关市场的集中度C.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D.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的影响『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在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过程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考虑下列因素:1.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3.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4.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5.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选项ABCD均正确。
五、审查决定★(二)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3.业务剥离的实施★★★(多次考查)六、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的调查处理(了解)我国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制度,采取的是集中实施前经营者主动申报审查模式。
《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节小结第五节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一、主体的范围1.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二、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注意理解)3.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包括对外地投标者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