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改制具体操作指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改制具体操作指南
来源:
第一节组织实施
第二节全面清查
第三节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第四节资产评估
第五节股权资产划转
第六节制定方案
第七节名称核准
第八节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节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第十节评估备案
第十一节产权登记
第十二节公司登记注册
第十三节校企分开
第十四节制度建设
第一节组织实施
一、学校应成立包括校领导在内的高校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改制工作
(一)领导小组
高校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必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挂帅,并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研究确定改革改制方案,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改革改制中的重大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协调同级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商和税务等部门,支持高校企业改革改制,确保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有序进行。
(二)工作小组
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各项工作,配合中介机构,有计划、按步骤地完成改革改制
任务。
二、由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改革改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校办企业改革改制的指导性文件,应报学校批准,并同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确保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实施方案中应明确的主要内容有:关于企业的领导管理体制;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关于对企业的规范管理;关于企业职工劳动人事关系的处理原则;关于对企业员工的激励政策;关于实施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落实等内容。
第二节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学校应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校办企业的普查,普查的重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学校或学校下属单位出资兴办的企业(包括子公司、孙公司和参股企业);二是冠有学校名称或简称的企业。
一、工作目的
1.摸清学校投资企业的现状,为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与改制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以制定有针对性、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改革改制方案。
2.全面清理资产,特别是被校办企业无偿占用的学校资产的情况,明确界定、划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
3.理顺投资关系,明确校方的对外投资比例及内容;明确其产权归属(学校、企业、个人)。
二、工作步骤
1.全面清理学校财务账面的对外投资数,清理时应包括所属各院系的对外投资。
2.到相关的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冠有学校名称(含简称)的公司情况。查询时应注意股东中有学校,但学校账面对其没有投资(主要是以无形资产投资)的企业,以及在企业名称中含有学校名称或简称的企业,查询他们的工商登记及变更情况。
3.设计企业核查登记表,对各校办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登记。
4.对学校和校办企业之间的人、财、物进行界定、划分。
在核查各校办企业基本情况的同时,应注意了解企业的人员情况及其与学校之司的关系;了解企业主要的财产情况,即是否有无偿占用学校资产的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等。
三、工作成果
1.校办企业核查登记表。
2.校办企业核查结果总结及分析报告。
3.学校与校办企业投资关系图。
4.校办企业占用学校资产情况表。
5.根据清查情况对企业下一步处置提出初步方案,或划入资产公司或保留在学校。通过核查结果,对于那些学校直接投资但经营状况特别差、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全资及控股企业要进行清算关闭;对于学校直接投资但融资和创收能力比较差的全资及控股企业要进行整合;对于非控股的上述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股权转让出售的具体方案。
四、全面清查流程
第三节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一、工作目的
在学校对校办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通过聘请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完成清产核资审计。
1.依据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益提出鉴证证明,将清
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和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及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根据清产核资核实结果批复进行调账,对资产损失、潜亏挂账等进行账务处理。
2.通过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确认,理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资产与财务关系。
3.采用组建资产公司和全资企业改制同时进行的企业改革改制方式的,可同时进行全资企业资产审计、评估。
二、工作步骤
(一)清产核资
1.对校办企业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明确清产核资范围,问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及国资部门申报清产核资立项,在获得批复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校办企业情况简介;
(2)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原因;
(3)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清查时点);
(4)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5)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方式;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成立专门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
(2)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基本情况;
(3)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方式;
(4)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
(5)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6)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及工作纪律;
(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在此阶段应注意:由于各校办企业普遍存在产权不明晰;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划分不清;学校与企业、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由于未及时对账等原因造成学校投资账面金额与企业的实收资本账面金额不符;学校与企业及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账面金额不符等情况。故在此阶段,校办企业应与学校及其他单位核对往来账,若发现不符的,应查找原因并及时更正错账,对无法收回和不需支付的往来款项重点列示,搜集证明材料,作为上报核销不良资产的必备资料。
召开全校范围的清产核资动员会,应有学校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处室、持有企业股权的下属院所以及各校办企业等参加,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培训。
3.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并由其编制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操作指南,并以国资委发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等有关清产核资的规定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各校办企业进行培训,提出取证要求,协助企业搜集资料,同时为下一步资产评估做资料准备。
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操作指南不仅要包括资产损失认定标准、资产损失经济鉴证的判断标准、清产核资中的特殊问题及解决方案、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应提供资料清单等具体内容,同时还要关注投资清查,包括所有者权益构成、实收资本来源和产权登记等事项。
4.聘请中介机构编制清产核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方案应明确清产核资的目的、清产核资的范围、清产核资的基准日、审计关注重点及程序要求、业务报告格式、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安排等具体内容。
5.各校办企业在中介机构的辅导下,按照清产核资工作具体操作指南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