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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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建设发展型机关和业务精、作风硬、纪律明、形象清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行为的要求,制定本规范。一、政治坚定思想解放第一条认真学习、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定、指示、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上来,恪守组织原则,不得发表与中央和省、市委不一致的言论。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不准搞无原则的纠纷,闹不团结。第四条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积极研究探索组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力戒思想僵化、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第五条政治敏锐,头脑清楚,不听信、不传播、不扩散政治性的小道消息和谣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领导权威。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第六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办事,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五湖四海,不准任人唯亲,搞团团伙伙。第七条坚持干部标准,注重群众公论,客观公正地考察、评价和使用干部,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严禁以任何形式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第八条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敢讲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如实反映干部考察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中掺杂个人好恶,弄虚作假。第九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第十条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认真履行干部管理职责,不准违规干预干部任免。三、严守纪律按章办事第十一条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第十二条严格按照干部工作规定和程序办事,不准违反干部工作程序或超越权限擅做主张、随意表态。第十三条严格保守干部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干部保密工作规定,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第十五条不准在不适当的场合谈论与当事人有关的干部工作业务。四、求真务实作风优良第十六条深入实际,讲求实效,力戒作风漂浮,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第十七条密切联系群众,热忱为基层、为工作对象服务,力戒官僚主义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习气。第十八条工作细致、严谨、缜密,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第十九条实行工作首问责任制。对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要热情周到,文明用语,做好联系和衔接工作,尽心竭力帮助解决问题,不准推诿拖拉、态度生硬。第二十条对外交往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不准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要自觉维护组织部门的形象。五、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经得起名利、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不准有以下行为: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任何照顾; 2、利用权力和工作之便打招呼联系工程和参与经商; 3、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接受工作联系单位或工作对象的礼品和礼金; 5、利用工作影响,长期无偿占用工作对象和单位车辆、设备; 6、要求工作联系单位、工作对象提供超过政策规定的特殊照顾和服务; 7、参与带有赌博和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六、淡泊名利品行端正第二十二条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坚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认真履行职责,刻苦钻研业务,埋头苦干,甘为人梯,不争名图利、患得患失。第二十三条坚持真理,有错必纠,知错必改,不文过饰非,争功诿过。第二十四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第二十五条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第二十六条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听信或者传播小道消息。第二
十七条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反对一切形式的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第二十八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