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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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待遇,其业务主要包括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为保证员工公积金业务顺利办理,保障员工权益,现将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提示如下:
一、开具公积金证明
1、需员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总厂人力资源部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单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登记并留本人联系电话。
2、总厂人力资源部将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单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盖章工作,员工于第五个工作日以后(含第五个工作日)的时间,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总厂人力资源部取证明。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员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可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房产共有人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需偿还代还款本息或分期付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不超应还金额或分期付款当期实际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分期付款最后一期应在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付款发票(银行开出的当月还款明细加盖公章)、契税完税发票、分期付款发票、贷款合同;若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配偶单位证明。
(二)、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使用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公积金,申请使用公积金应在施工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结婚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批准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权属证明。
(三)、旧城改造中签有回迁协议的职工,新旧房屋有差价的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新旧房屋差价的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回迁协议、缴款单据。
(四)、职工参加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或集次建房的,经过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并经中心批准后,参加购房的职工在购房一年内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申请、建盖该经适房或集资房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员名单。
(五)、职工已经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离、退休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提取转移证明。
(六)、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户口在昆明户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已经满两年或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男职工已满50岁,女职工已满45岁;户口不在昆明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本人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
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调动文件、调入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能办理转移的证明、职工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的申请(原单位加盖公章)。
(七)公积金关系转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调动文件、处境定居迁移证明、护照。
(八)应征入伍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入伍通知书。
(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年收入的25%的职工(以公积金缴费基数为依据),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房租总额或租房到期年度内应付房租总额。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协议。
(十)、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十一)无行为能力的职工可以有监护人申请提取公积金。
所需材料:职工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公证书。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财产继承人申请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死亡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死亡证明或火化证、遗嘱、遗嘱公证或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
(十三)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房屋重修或修复所需费用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当地民政部门证明。
(十四)、职工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一定限额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及其夫妻双方的父母)之一患有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性障碍贫血、白血病的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实际治疗所需费用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单位提取证明、患者及提取人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医疗交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用结婚证,子女和父母关系用户口册)。
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年度最低生活标准总额50%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低保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是街道办事处证明和待业证、结婚证。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
通大学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提取用于子女上学的学杂费(一年一次)。
所需材料:低保证(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子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交费发票或交费通知、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册)。
三、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
(一)、单位开具提取证明:需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到总厂人力资源部开具提取证明。
(二)、中心审核:员工根据本人提取原因提供相应材料至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期为两个工作日。
(三)、办理公积金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员工通过中心的审核后,由本人带齐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提取窗口办理,或到受托银行窗口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宝善分理处)。
总厂人力资源部
20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