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五联疫苗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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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五联疫苗使用指南
(白喉+百日咳+破伤风+脊髓灰质炎+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者简称白百破)、脊髓灰质炎(脊灰)、流感嗜血杆菌(流感菌)感染是常见的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五种疾病,预防接种是控制这些疾病的最经济有效的措施。通常预防这五种疾病需要分别接种白百破疫苗、脊灰疫苗和流感菌疫苗等3种疫苗,按标准接种程序完成接种需要12剂次。接种剂次多,给受种者带来麻烦和痛苦,还增加接种服务成本和预防接种安全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10年批准了一种接种1剂即可预防上述五种疾病的联合疫苗产品(以下简称五联疫苗)在中国上市,按标准接种程序接种五联疫苗仅需4剂次。
为规范五联疫苗在上海的使用,我中心召开了五联苗接种程序专家论证会。论证过程中,与会专家充分参考了中华预防医学会制订五联疫苗应用技术指南,并结合上海市预防接种的现况,制定了本指南。
为了便于管理,上海市将该疫苗产品的制品种类定义为五联疫苗,即预防白喉、百日咳、破伤风、脊灰、流感菌疾病等五种疾病的疫苗。今后如有预防上述五种疾病的其他五联疫苗产品上市,可参考本指南执行。如果其他五联疫苗产品预防的疾病种类与上述五种疾病不完全相同,应按为其制订的新指南执行。
一、接种要求
接种原则:五联疫苗目前在上海市作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费自愿”的原则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接种对象:≥2月龄人群。
接种程序和剂量:2、3、4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
1、2、3剂之间每剂次间隔≥28天,第3、4剂之间间隔≥6个月。每次接种0.5ml。
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接种部位:婴幼儿接种于大腿前外侧,还可接种于上臂外侧三角肌。
操作方法:接种前应将白百破+脊灰联合疫苗混悬液注入装有流感菌疫苗干粉的西林瓶内复溶(对于无附带针头的预填充注射器,独立的针头必须旋转1/4圈后牢固地固定在注射器上),振摇直至干粉完全溶解(复溶后的混悬液呈混浊白色属正常现象),复溶后必须立即使用。不可使用其他流感菌疫苗替代原包装内产品。
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其他事项请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二、疫苗替代和总剂次数
在接种白百破疫苗或脊灰疫苗或流感菌疫苗后,可以使用五联疫苗替代上述三种疫苗进行后续接种。
在接种五联疫苗后,仍可以(不推荐)再使用白百破疫苗或脊灰疫苗或流感菌疫苗进行后续接种。后续接种使用的疫苗,建
议首选与五联疫苗同品牌的疫苗,其次可以选择其他品牌的疫苗。
白百破疫苗、脊灰疫苗、流感菌疫苗等三种疫苗在接种程序中的总剂次数均为4剂。无论使用五联疫苗,或五联疫苗与三种疫苗交替使用,折算为白百破疫苗、脊灰疫苗、流感菌疫苗的总剂次均不得超过4剂。
三、接种登记和评估
接种五联疫苗后,应在接种证上及上海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进行登记。在接种证上登记的要求见《上海市多联疫苗接种证登记要求示例》。接种卡登记要求参考接种证。
五联疫苗接种后,将其对应的白百破疫苗和脊灰疫苗剂次的应种数/实种数统计到上海市接种率监测数据库中白百破疫苗和脊灰疫苗相应剂次的应种数/实种数栏,同时统计到五联疫苗产品的剂次数栏。
接种率评估时,将五联疫苗拆分为对应的白百破疫苗和脊灰疫苗剂次,按后两者的接种率评估要求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