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合同法详解与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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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立合同的基本程序
(一) 要约 1. 要约的概念及其具备条件: 定义: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
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 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 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 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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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构成要件 :
(1)要约必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例: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
(三)拍卖
拍卖是卖方在众多的竞买人中选择报 价最高者并与之订立买卖合向的方式。
一般来说,拍卖人的广告或宣传,每 次叫价均为要约邀请,竞买人出价属于 要约,而拍卖人击锤为承诺。
[交错的要约]
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拟以1万美金 将一部汽车卖给乙,乙在收到甲的要约前, 就去信表示愿意以1万美金购买其汽车, 尽管此信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相同,但也 不能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只能视为交错的 要约,双方没有成立合同关系。
(4)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大陆法 国家的要求,英美认为要约可以向全世界 发出)
A、要约的当事人:包括要约人和受要约 人;
B、要约的形式要求: 要约可以用书面形 式,也可以用口头或行动作出
要约邀请
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对
方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②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 ③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
思一思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练一练:某外贸公司业务向外商发出信 函:“现有优质在大豆5000包,交货地 大连,6月中旬交货,价格以交货当天 国际市场价格为准……”
对于这份信函,你认为它的货物质量、 数量和价格条件是否明确?能否构成一 份要约?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 效。
例:交错的要约
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
(2)不要式合同 5、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1)主合同 (2)从合同 6、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 (1)有名合同(2)无名合同
三、合同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四、关于商事合同的国际统一法、 惯例及其主要国家的国内立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和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国际统一合同 法运动的两大重要成果。
下列各项活动哪些是要约,哪些是要约 邀请?
(1)悬赏广告 ;(2)自动售货机; (3)在马路上行驶的公告汽车; (4)拍卖中的竞价;(5)电视购物; (6)在柜台中标价出售的商品; (7)虚盘。
(一)悬赏广告
1、悬赏广告的定义。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 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行为的任 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
问:(1)日本A公司与大连B公司之间订购水 产品的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是否有效?
(2)根据前述合同分类的内容,分析一下日 本A公司与大连B公司之间的汇票质押合同。
答案:(1)无效。
(2)单务、明示、实践、要式。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一 、要约与承诺 二、对价与约因 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的形式 五.合同的内容 六、合同的抗辩 七、合同的解释
2、悬赏广告的性质。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 有的认为是单方行为,有的认为是双方法律 行为,教材采单务合同说。因其内容明确具 体,我们认为应将其解释为要约为宜。
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悬赏广告。现实 中,出现了“失物招领公司”对失主收取一 定费用。
教学录像:一诺千金
(二)在马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
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 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属于默 示表示合同成立,即“承诺 ”。
练一练
日本A公司向大连B公司订购一批水产品, 双方通过电话商谈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大连B 公司同意在1年内向A公司发出10批货物,总 价款30万美元左右,以实际交货为准结算。 为保证付款,日本A公司将一张1年期的远期 汇票质押给大连B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 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票据质 押应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
1970年,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 彻斯特议会决定出让议会的房子.就写信 给原告吉布逊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 格约有2725英镑, 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 写信申请。原告写好了申请并回了信.但 这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 定不出让该房子了. 原告遂要求法院强 制执行.法院认为信中如你想买的话,请 正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即请原告向 议会提出要约,市议会后来未接受要约, 所以合同没有成立,原告败诉。
第三章 国际合同法
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
的合同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狭义的合同指民商法上的合同。
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合同 是2人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设立合法义务而 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美国《合同法重述》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一 个允诺或一系列的允诺,对违反这种允诺, 法律将给予其补偿或将强制其得到实际执行。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地位的基 础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分类
1、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 (1)双务合同 (2)单务合同 2、根据合同的表现形式可分为: (1)明示合同 (2)默示合同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1)诺成合同(赠与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2)实践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要件: (1)要式合同(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
《德国民法典》305条规定依法律行为设 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除法律另有 规定外,应依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法国民法典》1101条规定合同是一种 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 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 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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