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硕考研-民法笔记(5)民事关系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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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联考民法必知的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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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联考民法必知的知识点整理民法在法硕联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知识点繁多且复杂。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法硕联考民法必知的知识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则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成立需要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等条件。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

物的分类有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其中财产权又可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其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

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所谓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就是指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条件,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即要发生变更。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定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享有民事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二方则是义务主体。

但是由于权利和义务的相对性,在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一方当事人都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具有双重主体身份。

例子:赠与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每一方主体既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复数的。

例子:共有关系;多数之债。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都是特定的,但其义务主体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是由法律规定的。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法律为保障民事主体实现某种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由民法规范所确定的,包括:(1)在法定范围内有权决定为或不为一定的民事行为;(2)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性质有权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或不影响权利的实现;(3)当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法院给予保护。

民事义务民事义务是民事权利的对称,权利的实现往往须借助其他人义务的履行。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了实现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而使自己的意志受到限制的状态,即民事主体一方为满足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或不影响其权利的实现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包括:(1)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一定行。

民法笔记

民法笔记

民法笔记绝对民事法律关系,指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支配权为要素形成的法律关系)相对民事法律关系,指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也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请求权为要素形成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一、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二、内容:权利、义务、风险、权能、法律约束力等;三、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1)物权---物与权利;(2)人格权---人格利益(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3)身份权---身份利益(同居、忠实、抚养、赡养、扶养);(4)知识产权---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记(作品、技术方案、标记);(5)债权---给付(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

买卖汽车的合同,客体是交付汽车并移转所有权的行为,以及支付价款并移转所有权的行为;汽车不是合同的客体(标的),汽车是标的物;标的(客体)≠标的物;给付=行为;给付,指义务人有目的增加对方财产的行为。

好意施惠关系的法律效果:一、不产生合同关系(不产生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二、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好意施惠关系中,另有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发生时,仍可成立之债)。

关于彩礼的三种例外规定: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彩礼,离婚后,给付一方因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有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彩礼。

形成权,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合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类型:一、财产法上的:1、债法上的: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法定抵销权、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间接代理中第三人的选择权;2、物权法上的:典物回赎权、共有物侵害请求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二、身份法上的:1、继承法上的形成权:遗嘱撤销权、继承权抛弃、受遗赠权抛弃、遗产侵害请求权;2、婚姻法上的形成权: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离婚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公民、法人、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素: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1、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它具体包括:2.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财产权与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3)绝对权与相对权;(4)主权利和从权利;主要应掌握第(2)种,即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所做的区分:支配权是对于作为权利客体的事物直接支配、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请求权是特定人(请求权人)对于特定他人(义务人)能够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形成权是依照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是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

法律教育网3、民事权利行使应遵循的原则(1)公共利益原则。

(2)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民事权利保护的方法(1)自我保护(自力救济):1) 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自助行为。

(2)国家保护(公力救济):1)民事诉讼保护;2)刑事诉讼保护;3)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保护。

5.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适应同时并存,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有义务必有权利与其相适应,义务的履行则是权利的实现。

法考民法钟秀勇总结笔记(全)

法考民法钟秀勇总结笔记(全)

一、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事实1.分类图(P17段波)2.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1)好意施惠关系(不产生合同关系但是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2)法外空间:一般自然现象和日常活动;引发恋爱、友谊、宗教等关系的客观状况(3)婚约(彩礼的支付是民事法律事实)(4)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貌似合同,但性质不适用合同法)(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2.内容:以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3.客体:物权法律关系——物和权利债权法律关系——给付(作为或者不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人身权法律关系——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二、民事权利概述(一)民事权利的分类概述1.按照权利作用分类: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请求权2.权利标的属性: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社员权、继承权、著作权)(二)形成权1.概念: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2.类型(1)债法上的形成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认可权(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债务免除权(间接代理中的)第三人选择权法定抵消权(2)物权法上的形成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典物回赎权(3)继承法上的形成权:遗嘱撤销权继承权抛弃受遗赠权抛弃遗产分割请求权(4)婚姻法上的形成权:(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撤销权收养关系解除权离婚请求权PS:债权人撤销权和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催告权不是形成权3.行使(1)行使方式:可以明示也可以是默示大多数形成权不需要诉讼行使,但是形成诉权必须诉讼行使:(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撤销权、情势变更中的合同变更和解除权(2)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设置条件或者期限,但是如果条件成就与否依据相对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就可以(3)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但并不绝对,如:离婚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就不适用除斥期间;一些不是形成权的权利也适用除斥期间,如:占有回复请求权、债权人撤销权、保证期间4.特点(1)无对应的义务(2)具有从属性,不可与依附的基础法律关系分离而发生转移(3)行使形成权的行为都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4)形成权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三)抗辩权1.特点:承认他方请求权的存在,功能在于阻碍请求权行使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抗辩权法定(抗辩权不等同于抗辩事由)除不安抗辩以外,抗辩权行使以请求权行使为前提(四)请求权1.类型:P23示意图2.特征: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原则上没有排他性请求权变动不以公示为生效要件因为一定的基础权利而产生(基础权利不一定要受到侵害)PS:支配请求权≠支配权受到侵害后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支配请求权:不以加害人具有过错为条件不要求权利人遭受损失,只要遭受损害不适用诉讼时效三、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一)自助1.构成要件(1)必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请求权PS:包括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经过的请求权或依性质不得强制执行的请求权不能自助(如:提供劳务请求权)(2)情势紧急,来不及寻求公力救助,并且不自助会导致请求权难以实现或者无从实现(3)不超过必要限度,否则构成侵权(4)事后要及时寻求公力救济,否则构成侵权(二)紧急避险1.构成要件(1)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2)主观上有避险目的(3)必要性(4)相当行2、法律效果避险不当或者超过限度会构成侵权避险适当时,损害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引起险情发生者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没有引起险情者,由受益人适当补偿第二章: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一般情况下死亡顺序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1.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民法笔记

民法笔记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含义:(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2)包括三大要素,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二、具体分析三大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民事主体,是指国家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A.民事权利能力:a.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国家通过法律确认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b.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两个不同的含义: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享有的某种权益,表现为享有权利的人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

在必要时可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护其利益。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要实际取得权利,还必须参加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c.民事权利能力具有的特点:第一,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义务能力;第二,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的;第三,民事权利能力只是一种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第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和资格,与主体人身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

B.民事行为能力:a.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b.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第一,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国家通过法律直接确认的;第二,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任的能力;第三,民事行为能力是以民事主体现实的能力为基础的,即只有在自然人智力和体力发育到一定程度,能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或者在具有能够独立表达意思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的条件下,法律才确认他们的这种能力,使之上升为民事行为能力;第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民事关系三要素

民事关系三要素

民事关系三要素民事关系,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场热闹大戏,而这出戏有三个重要的角色,也就是民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先说这主体吧,主体就像是戏里的演员,是参与民事活动的各方。

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咱们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也可以是法人,比如那些大公司、大企业,它们在民事关系里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

你想想,要是没有这些主体,这民事关系的大戏还怎么开场呢?好比一场戏没了演员,那还能叫戏吗?再说说客体,客体就像是舞台上的道具。

它可以是物,比如说你心爱的手机、房子;也可以是行为,像是提供服务、完成工作;还可以是智力成果,像发明创造、作品啥的。

没有这些客体,主体们的活动就没了依托,就好像演员在空无一物的舞台上干巴巴地表演,多无趣啊!最后讲讲内容,内容就是演员们在舞台上的具体表演啦,也就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比如你买了个东西,你有要求质量合格的权利,商家有提供合格商品的义务。

这权利和义务就像是一场精彩表演的脚本,规定了各方的动作和台词。

要是没了这个,主体们不就乱套了,这戏还不得演砸喽?咱们在日常生活中,到处都能看到民事关系三要素的影子。

你租个房子住,你和房东就是主体,房子是客体,你付租金、房东保证房子能正常使用,这就是内容。

你去商场买东西,你和商家是主体,商品是客体,你给钱买东西、商家保证商品质量,这也是内容。

民事关系三要素,就像一个稳固的三脚架,缺了哪一条腿都不行。

它们相互依存,共同支撑起民事关系这个丰富多彩的大舞台。

要是不明白这三要素,遇到民事纠纷的时候,那不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还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所以啊,咱们得把这三要素弄清楚,这样才能在民事活动的大舞台上,演好自己的角色,过上安稳踏实的日子!。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种类型。

当某一社会关系具有权利义务内容并由法律保障实现时,该社会关系为法律调整的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立法借助于法律关系用以规范法律关系参加人的相互行为,以解决利益冲突。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法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三)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关系(四)民事法律关系是受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和相应性△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私人利益,民事主体有较大自治权,表现在发生上的任意性、变更上的任意性、消灭上的任意性、内容上的任意性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一)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这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格和身份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

这种区分的意义主要有三方面:1.适用的法律原则不同;2.保护方式不同;3.权利义务的可让与性不同。

(二)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这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范围和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毋需义务人以积极作为协助即可实现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

如所有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须义务人协助才能实现其权利的法律关系,其义务人是特定的当事人。

债权债务关系是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

实现条件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这种区分的意义主要有两个方面:1.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2.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方式不同。

(三)单一法律关系和复合法律关系这是以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复杂程度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考研民法总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复习笔记

考研民法总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复习笔记

考研民法总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复习笔记(1)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当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

民事法律关系在什么人之间发生,谁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都涉及到民事主体问题。

(2)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还取决于能力,民法将此能力分解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A.民事权利能力,是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B.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自己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法成认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

A.自然人是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B.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

C.国家有时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D.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存在。

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他们实际上不是完全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是作为公民的具体形态出现的,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

(1)物A.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

B.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

C.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表达,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2)行为A.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

B.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3)智力成果A.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市民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具有法律规范性的关系。

它是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和自愿约定的结果,也是市民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基础。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三要素以及附属关系等内容。

一、主体要素主体要素是民事法律关系形成的基础,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的个体,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他组织则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这些主体作为市民的代表,通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建,实现个人或集体的意愿和目标。

二、客体要素客体要素是指法律规范所保护的利益或权益。

客体可以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自由权益等。

例如,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财产权益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自由权益包括言论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

客体要素是民事法律关系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它是市民在社会生活中获取利益和保护权益的对象。

三、三要素三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即权利、义务和法律行为。

权利是主体享有的合法权益,可以是主体间约定的权利,也可以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义务是主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可以是主体间约定的义务,也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行为是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方式和方式,包括合同、侵权、遗嘱等。

三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制约,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

四、附属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还包括附属关系。

附属关系是特定的法律关系从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的情况,如担保关系、保险关系等。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附属关系起到保护利益、强化责任和保障权益的作用。

例如,在合同关系中,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在被侵权人与侵权人之间,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侵权责任。

总之,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三要素以及附属关系等。

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民事法律关系的结构和内容。

只有通过有效的主体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保护客体权益,实现法律行为的合理性,加强附属关系的约束和保护,才能维护公平、公正和有序的社会秩序。

考研法学民法知识点详解

考研法学民法知识点详解

考研法学民法知识点详解在考研法学中,民法是一个重要且内容丰富的学科。

民法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着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些关键的民法知识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的基础概念。

它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等。

内容即为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就是主体,买卖的物品是客体,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和取得物品的权利,以及卖方交付物品的义务和收取价款的权利就是内容。

二、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笔记

民事法律关系笔记

重点: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权力滥用之禁止紧急避险与自助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法律事实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二、分类:(一)绝对民事法律关系(以支配权为内容)要素: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权利客体、内容(二)相对民事法律关系(以请求权为内容)要素:同上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瓜西必须具备的因素。

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

注意:客体不是标的物。

作品是无形财产(intangible property)不同的权利所对应的客体不同。

所有权对应的是物,而著作权对应的是作品辉瑞共识获得药品“伟哥”的专利权。

①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这一发明的技术方案(scheme),即权利要求书(claim)描述的全部技术特征所构成的完整技术方案-——发明专利(patent)。

②辉瑞公司生产的一颗药丸是物,为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民事法律事实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分类::行为导致的法律事实属于事件(不受意志控制).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的区别在于是否有意志的参与(为要素)。

一般来说,创作作品,拾得遗失物,无主先占都属于法律实践。

法律行为和准法律行为什么是法效意思下列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①好意施惠关系(又称情谊关系)。

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

法律效果:不产生合同关系;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

甲乘坐朋友乙的便车时,因乙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给甲造成人身损害。

甲不能对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有独立的侵权事实发生,甲可对乙主张侵权责任。

②法外空间。

指自然现象和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起床,睡觉)以及引起宗教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恋爱关系的客观情况。

③婚约。

在中国大陆,婚约不是民事事实,不具有法律效力,婚约不是合同。

2024法硕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2024法硕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2024法硕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主体●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内容●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并不等同于民法中所谓的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总是要有多方主体参加。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并非总是只有一人,也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单一主体、多数主体之分。

●内容●概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概述●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特征●(1)权利人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自由。

●(2)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实现某种利益的自由。

●(3)这种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它表现为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具有请求有权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性。

●分类●1.人身权和财产权●划分标准●权利的客体的不同。

●具体内容●人身权●是指以实现人身利益的自由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是指以实现财产利益的自由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

如物权、债权等。

●其他权利●有一些权利不能简单概括为人身权还是财产权,例如股权等。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划分标准●权利的作用的不同。

●具体内容●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3.绝对权和相对权●划分标准●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

●具体内容●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

如所有权、人身权等。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均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的积极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

法硕(非法学)考研:民事法律关系

法硕(非法学)考研:民事法律关系

法硕(非法学)考研: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或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作为民法中的人有两个基本要点:1、客观存在。

2、为法律所承认。

民法中的人只是有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可能性,他只有参与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主体。

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相对而言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并非总是只有一人,也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有单一主体和多数主体之分。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特定主体和不特定主体之分。

只有义务主体才有特定或不特定之分,任何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具体而言他包括三个方面的可能性。

1、权利人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2、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3、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性。

民事义务和民事权利相对应,他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民事义务体现了主体行为的必要性,而民事权利体现的是主体行为的可能性。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事实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民事法律规范、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

其中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条件,而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

法律事实出现时产生如下法律后果: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019年司法考试重点专题 民法方老师学习笔记

2019年司法考试重点专题 民法方老师学习笔记

司法考试重点专题民法方老师学习笔记民法总编一、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分类、民事权利的救济①民事法律关系①平等主体②生活关系或好意施惠关系或情谊行为②民事权利分类: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①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②请求权(相对权)(对人权)③形成权④抗辩权③民事权利的救济自助行为=情况紧急来不及公力救济④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①避免向一般条款逃避②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利益,违反诚信原则二、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①无人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人③无人行为一概无效。

即使是纯受益行为,也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限人=限人=限人①大额行为=效力待定②小额行为或者纯受益行为=有效③完人①18周岁以上=完人。

②16-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完人④事实行为不启动行为能力制度①事实行为=先占无主物+创作行为+加工行为+无因管理行为②事实行为不适用行为能力制度,直接发生法律效果三、监护①未成年人之法定监护和监护顺序①父母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②成年人之法定监护①配偶;父母、子女。

②其他近亲属。

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③法定监护派生之具体监护形式①遗嘱监护,限于父母可立此遗嘱②指定监护①可由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指定,也可直接申请法院指定②申请人是有关当事人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制定④指定后擅自变更者不免除被指定监护人的责任⑤对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发生争议,才有指定监护的可能④兜底监护人:民政部门,也可以是居委、村委⑤意定监护之附条件委托监护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在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⑥监护人职责①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②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第一篇: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

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一)主体要素: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国家。

(二)客体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称标的,是民事主体之间据以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性事物,是民事主体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为民事主体活动的目标。

就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大致是固定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1.物,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需要并且能够被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

2.行为,指能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的活动。

3.智力成果,指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包括各种科学发现、发明、设计、作品、商标等。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三)内容要素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标,也即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的,这种实现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方式和过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二篇: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三)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享法律关系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构成的绝对权关系中,一方享有权利,他方负有义务,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亲属权、继承权构成的相对权关系中,多数情况为当事人互为权利主体,同时互为义务主体,一方在作为他方的权利人之同时,为他方的义务人。

例如,在买卖这种双务合同中,买受人就标的物之转移所有权,为出卖人的债权人;就价金之支付,他又为出卖人的债务人,就是这种情况。

因此,买卖合同就是两个合同的复合:一个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另一个是就标的物的转让支付价金的合同。

由两个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合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

(完整word版)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重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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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重点版)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念与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2、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

4、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其特征在于:1、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事实,而不是当事人主观的内心意思。

2、法律事实必须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3、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事实,有的是由法律规范的,有的是由道德、宗教等规范的。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1、事件: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2、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两种。

第四节: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概念:是指法律为了保障民事主体的特定利益而提供法律之力的保护。

其特征有:1、民事权利是由民法所确认的由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利益。

2、民事权利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3、民事权利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4、权利是类型化了的利益。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1、财产权、人身权和综合性的权利(内容和性质)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作用)3、绝对权和相对权(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以及权利的特点)4、主权利和从权利(民事权利之间的主从关系)5、既得权与期待权(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第五节:监护一、监护的概念:监护: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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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内涵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必要条件。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不等同于民法中所谓的主体。

民法中的主体,是得到法律的承认,能够以其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存在。

作为民法中的主体有两个基本要件:(1)客观存在;(2)为法律所承认。

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以及其他非法人团体等。

国家作为整体,在一些场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集体”也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任何个人和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由法律赋予其主体资格。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它包括:
(1)权利人依法直挤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自由;
(2)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实现某种利益的自由;
(3)这种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它表现为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具有请求有权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性。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它包括:
(1)义务人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便满足权利人的利益;
(2)义务人只承担法定的或约定的范围内的义务,而不承担超出这些范围以外的义务;
(3)义务人必须履行其义务。

民事义务是一种受到国家强制力约束的法律义务,如果义务人不履行其义务,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五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

其中,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也是物,但不限于物,还包括权利,如权利质押等;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行为的客体包括物和行为;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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