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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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班教师教学规章制度

兴趣班教师教学规章制度

兴趣班教师教学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兴趣班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制定以下教学规章制度:一、教师着装规范1.1 教师应穿着整洁、得体,服装色调以稳重为主,不得穿着过于暴露、花哨或浮夸的服饰。

1.2 教师不得穿拖鞋、凉鞋、短裤、短裙等不符合职业形象的服装。

二、教学准备2.1 教师应提前准备教案和教学材料,确保教学内容丰富、生动。

2.2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灵活应对。

三、上课纪律3.1 教师应准时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保障教学进度的顺利进行。

3.2 教师应认真备课,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和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3.3 教师应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纪律,不得容忍学生迟到、早退、打闹等行为。

四、教学方法4.1 教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4.2 教师应注重互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力。

4.3 教师应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并给予指导,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

五、教学效果评估5.1 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5.2 教师应与学生和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展,共同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六、教师职业道德6.1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侮辱。

6.2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兴趣班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

七、教学管理7.1 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学管理工作,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7.2 教师应与同事协作,共同进步,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八、教学改进8.1 教师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研讨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8.2 教师应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教学工作。

以上仅为兴趣班教师的教学规章制度草拟,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特教资源教室工作制度

特教资源教室工作制度

特教资源教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是为了满足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而设立的,旨在为这些学生提供与普通学生同等的教育机会,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工作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教育法律法规,坚持平等、尊重、关爱和个别化教育的原则,保障随班就读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工作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资源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管理机构应由校长、特殊教育教师、相关学科教师和后勤人员组成,共同参与资源教室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资源教室的高效运行。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第八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手段,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九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教师应定期进行教育教学研讨,分享教学经验和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教师管理第十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特殊教育资格和教学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教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家长、学校和社会密切合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

五、资源管理第十三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建立健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教育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共享。

第十四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包括教学设备、教学材料和人力资源等。

第十五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定期对教育资源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教育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六、学生管理第十六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评估,了解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为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提供依据。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特殊教育教师是指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机构中专门对残疾学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本标准是国家对合格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特殊教育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残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公平公正,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尊重学生权益,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和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三)能力为重将学科知识、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突出特殊教育实践能力;研究学生,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提升特殊教育教学的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维度领域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专业理念与师德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专业知识学生发展知识基本要求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特校老师的规章制度

特校老师的规章制度

特校老师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指校内任职教师、工作人员以及外聘专家等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保证教职员工遵循学校的院规院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所有教职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

第二章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教职员工有享有与其岗位相符的教育教学权利,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六条教职员工有维护正当权益、尊严和荣誉的权利,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七条教职员工有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有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第八条教职员工有遵守学校的院规院纪,服从学校领导的义务,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

第九条教职员工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学术讲座的义务,有提高教学水平的义务。

第十条教职员工有相互尊重、团结协作、教学互助的义务。

第三章教职员工的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做到上课准时、认真、负责。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在与学生的交往中,要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尊严,不得体罚学生,不得歧视特殊学生。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要保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秘密,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要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旷工、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要维护学校的公共秩序,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要爱护学校公物、设施,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第四章教职员工的奖惩机制第十七条教职员工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需要进行约谈、批评教育的,学校将通过工作会议、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教职员工涉嫌严重违纪,学校将立即停职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教职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学校将取消其职务,并追究教职员工法律责任。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特殊教育教师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工作者,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标准和素质。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是指特殊教育教师在专业领域内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态度和能力的要求。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特殊教育教师的行为,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质量。

首先,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特殊教育教师应熟悉特殊教育领域的理论知识,了解特殊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特殊教育的教学技能和教育评估方法。

特殊教育教师还应具备心理学、教育学、康复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不同学生的特殊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开展个别化教学和辅导工作。

其次,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怀。

特殊教育教师应以爱心和耐心对待特殊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关心特殊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关注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生活品质。

特殊教育教师应坚守教育教学的职业操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专业素养,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特殊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特殊教育教师在工作中需要与家长、学校、社会各界等多方面进行合作与沟通,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合作,共同为特殊学生的教育服务工作。

最后,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识。

特殊教育教师应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以更好地满足特殊学生的教育需求。

综上所述,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是特殊教育教师在专业领域内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态度和能力的要求。

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怀,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识。

这些都是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也是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重要保障。

特教老师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特教老师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特教老师岗位职责职位要求特教老师是指专职从事特殊教育课程教学并协调相关工作的教师。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为特殊教育学生提供智力、情感、社交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以下是特教老师岗位职责和职位要求的具体介绍:岗位职责1. 跨学科协调:设计、制定和实施针对特殊教育学生的个性化教学计划和评估计划,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包括教育心理医师、家庭成员、治疗师、缩写医生等;2. 特殊教育教学:编制符合学生个体差异和教学目标的教案、教学计划和评估方案,设计个性化的教学课程、实施多元化的教育教学活动,调整课程进度和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学习与发展;3. 内部协调:负责个别化教育方案的实施和执行,与班主任、年级组长等内部教育协作配合工作,为普通教育学生和特殊教育学生之间的平衡和过渡搭建桥梁;4. 家校配合:和家长交流,提供家长相关指示和支持,为家长制定适合的家庭教育计划,与家庭积极沟通,并互相协调,将专业的特殊教育政策转化成实践;5. 学校支持:与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团队保持沟通,分享教育教学方法、经验,为团队标准化办公、规范教学提供支持和建议。

职位要求1. 具有师范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特殊教育相关专业背景优先;2. 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特殊教育学等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和熟练应用ABC模式,以及不同道德高度(ethic)和文化背景下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和思维方式;3. 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并对特殊教育学生有较深的关注和热情,并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4. 具有很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良好地处理好人际关系,及时解决教学管理难题;5. 具有团队协作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团队会议和交流,与团队共同解决教学和管理问题,提高学校综合素质。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范的自查报告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范的自查报告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范的自查报告1. 引言特殊教育学校是为残疾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特殊学校。

为了确保学校的办学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要求,我们进行了自查工作,并制作了本报告。

2. 办学规范自查情况根据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特点和相关要求,我们对以下方面进行了自查:2.1 学校管理- 学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决策流程等。

- 学校是否制定了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全体教职员工遵守执行。

- 学校是否定期进行管理评估和改进,并记录相关工作。

2.2 教育教学- 学校是否按照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活动。

- 学校是否配备了足够数量和合格资质的教师,并定期进行教师培训。

- 学校是否针对每个学生制定了个别化教育方案,并进行跟踪评估和调整。

2.3 学生管理- 学校是否建立了学生档案,并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和发展情况。

- 学校是否定期进行学生评估,了解学生的研究情况和特殊需求。

- 学校是否提供个别化的学生支持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康复辅导等。

2.4 安全管理- 学校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

- 学校是否进行消防、防护设施等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 学校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

3. 自查结果及改进措施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学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组织结构不清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

- 教师培训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加强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的培养。

- 学生管理方面需要加强个别化服务的提供,满足学生的特殊需求。

- 安全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和演练机制。

为了改进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措施:- 重新优化学校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和工作质量。

- 加强教师培训计划,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 设立专门的学生支持服务机构,提供个别化的学生支持和服务。

-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

4. 结论通过本次自查工作,我们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范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发布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发布
等 ,推 进 基 础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
( 摘 自新 华 网 2 0 1 5年 9 月 2 目)
8 塥止 教 2 0 1 5 . 1 0
பைடு நூலகம்
识 ,尽 快 适 应 小 学 学 习 。
( 摘 自 《 人 民 日报 》 2 0 1 5年 9月 2 2 日)
文 、 学 历 的倾 向 ,并 对 农 村 和 边 远 地 区教 师 倾
斜 。③ 全 国 将 设 立 1 0 2个 艺 术 试 验 测 评 区 。
④ 多 地 拒 绝 高 中 借 读 , 出 台 禁 止 择 校 时 间 表
校 、 中 小 学 、 幼 儿 园 、 进 修 院 校 、教 科 研 机 构 的退 休 教 师 : 自愿 到 重 点 县 支 教 , 原 则 上 应 具 有 副 高 及 以上 职 称 ,小 学 、 幼 儿 园 退 休 教 师 可 放 宽 到 中 级
教 育 质 量 :二 是 依 法 强 化 家 庭 监 护 主 体 责 任 ,支 持 、 引 导 、 帮 助 家 庭 落 实 和 提 高 监 护 能 力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留 守 儿 童 关 爱 缺 失 问 题 ;三 是 创 新 学 校 教 育关 爱 工 作机 制 ,聚 焦双 亲外 出 、 母 亲 外 出 、 独 居 儿 童 、 留
教 育 部 9月 1日发 布 《 特 殊 教 育教 师 专 业标 准 ( 试行) 》。 该
标 准 是 国 家 对 合 格 特 殊 教 育 教 师 的 基 本 专 业 要 求 ,是 特 殊 教 育 教 师 实 施 教 育 教 学 行 为 的基 本 规 范 , 是 特殊 教 育 教 师培 养 、准 入 、培 训 、考 核 等 工作 的重 要 依 据 。 具 体 包 括 师 德 为 先 、 学 生 为 本 、 能 力 为 重 、 终 身 学 习 等 四 项 基 本 技 能 ,基 本 内 容 包 含 专 业 理 念 与 师 德 、 专 业 知 识 、 专 业 能 力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赛教课堂基本功展示活动评分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赛教课堂基本功展示活动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
教学内容(30分)1.教学目标设置符合新课标要求,符合授课对象的
学情和身心发展特点,能体现个别化教学理念。

10 2.教学内容符合学科专业要求,知识结构合理,内
容设计详实,注重教学资源整合。

10 3.教学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教学内容分配合理。

10
教学过程(40分)4.教学环节完整,时间把控适当,能在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教学内容。

10
5.课堂结构严谨,教学活动紧凑,过渡转换自然。

10
6.教学活动灵活多样,教学评价安排合理,能突出
学生在教学过程的主体性。

10 7.教学方法得当,能采用多种教学策略,根据学科
专业特点创设教学情境。

10
教学素养(30分)8.熟练掌握盲文,语言准确,逻辑严密(视障);
口语简洁易懂,手语熟练合理,形态富有表现力(听障);掌握学生特点与行为表现,课堂语言符合其
认知发展水平(培智)。

10
9.仪表整洁,教态端庄大方、亲切自然;普通话标
准,语言清晰生动,富有感染力。

10 10.合理使用媒体、技术与资源,PPT设计美观、合
理,板书书写规范、工整。

10
总分100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课堂基本功展示活动评分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课堂基本功展示活动打分表
授课教师
学生类别
课题
评价项目得分
教学内容
(30分)
教学过程
(40分)
教学素养
(30分)
总分
评委签名:。

特殊教育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特殊教育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特殊教育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权益,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教育学校是为适龄特殊教育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教育机构,其任务是培养和发展特殊教育学生的各项能力,促进他们融入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以特殊教育学生的需求为中心,坚持因材施教,个性化教育的原则,确保每一位特殊教育学生都能获得适合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加强教职员工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特殊教育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二章特殊教育学生的招生管理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符合特殊教育学生资格的学生,包括智力发展迟缓、自闭症、多动症等特殊教育学生。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教育学生进行统一招生考试,确定录取学生。

录取学生分为初中部和高中部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若干个年级。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和录取学生的需求组织教学活动,提高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第八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学生信息,为教学、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应聘用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的教职员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工作。

第十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对教职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员工考核评价制度,激励优秀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按照特殊教育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为每一个学生提供精准的教学服务。

第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评估制度,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特点,及时调整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引进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提高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特教机构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特教机构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特教机构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教育机构的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教育机构是指为残障儿童、自闭症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特殊教育机构的任务是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提高残障儿童、自闭症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水平,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特殊教育机构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第五条特殊教育机构的管理目标是提供优质的特殊教育服务,提高特殊群体的教育水平,促进社会的包容和共融。

第六条特殊教育机构的管理职责由校长负责,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各教职员工配合协作。

第七条特殊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各项工作,维护机构秩序,保障教育质量。

第二章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教职员工享有依法平等对待的权利,有权获得培训和提升机会,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九条教职员工应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十条教职员工应尊重残障儿童、自闭症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人格尊严,关爱他们,提供专业的教育服务。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应保守机构的内部信息,不得泄露学生、家长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有权参加教育教学研讨,提升专业水平,有权参加评比和竞赛,激发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有义务积极协助校长开展管理工作,配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第三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有权享受特殊教育服务。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规章制度,尊重师长,热爱学习,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第十六条学生应尊重教职员工,尊重同学,团结友爱,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十七条学生应保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校风校纪。

第十八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发展自身潜能,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

第十九条学生有义务尊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得参与任何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特殊教育(聋人、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特殊教育(聋人、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特殊教育(聋人、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11•【字号】浙教办基[2012]172号•【施行日期】2012.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特殊教育(聋人、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的通知(浙教办基〔2012〕172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聋人、培智学校:近年来,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努力下,得到迅速发展。

目前,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已基本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加强各聋人学校、培智学校的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国办发〔2009〕41)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3号)精神,在多次征求特殊教育专家,培智、聋人学校校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浙江省聋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和《浙江省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

现将上述两个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省聋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2.浙江省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2年12月11日附件1:浙江省聋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我省聋校规范管理的要求,加强聋校的教育教学的规范管理工作,提升办学质量,根据《特殊教育聋校管理暂行规程》和《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省聋校。

第三条聋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聋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聋生的全面、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特殊学校老师工作制度

特殊学校老师工作制度

特殊学校老师工作制度一、引言特殊教育是为了解决特殊需要学生的教育问题而产生的一种教育形式。

作为一名特殊学校的老师,我们肩负着为国家、为社会、为家庭培养身心健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的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一使命,特殊学校的老师必须具备专业的教育理念、教育技能和教育方法,同时,也需要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来指导我们的工作。

二、工作原则1. 以学生为本。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充分尊重和关心每一位学生,深入了解学生的特殊需要,因材施教,帮助他们实现自身价值。

2. 坚持教育公平。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无论他们的身体、智力、年龄等方面有何差异。

3. 专业引领。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加强自身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满足特殊教育工作的需要。

4. 家校合作。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积极与家长、学校、社会等方面密切合作,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工作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1)制定个别教育计划。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根据学生的特殊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计划,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

(2)组织课堂教学。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好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3)开展个别辅导。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针对学生的特点,给予个别化的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困难。

(4)进行教育教学评价。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了解学生的进步和问题,为下一步的教育教学提供依据。

2. 康复训练工作(1)制定康复计划。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根据学生的康复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康复计划,确保康复目标的实现。

(2)组织康复训练。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采用适当的康复方法和手段,组织好康复训练,提高学生的康复效果。

(3)进行康复评价。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定期对学生的康复情况进行评价,了解学生的康复进步和问题,为下一步的康复训练提供依据。

3. 社会工作(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特殊学校的老师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

特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特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特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作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我们秉承着“关爱、尊重、包容、共融”的教育宗旨,致力于为每一位特殊教育需求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一、学生管理1. 学生入学管理1.1. 学生招生对象为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身心情况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审核录取。

1.2. 未成年学生需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署入学协议书,并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 学生日常管理2.1. 学生需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不得随意请假。

2.2. 学生在校期间需遵守学校规定的学生行为准则,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3. 学生奖惩管理3.1. 学校设立“三好学生”等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

3.2. 学校设立违纪处分制度,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罚。

二、教职工管理1. 教职工招聘管理1.1. 教职工招聘对象需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和教育教学经验,经学校审核录用。

1.2. 教职工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勤勉敬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2. 教职工日常管理2.1. 教职工需按时到岗上班,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2.2. 教职工需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提供耐心细致的教育教学指导。

3. 教职工奖惩管理3.1. 学校设立“优秀教师”等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进行表彰。

3.2. 学校设立教职工违纪处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罚。

三、校园安全管理1. 学校建立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 学校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 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四、学校环境管理1. 学校定期组织环境清洁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

2. 学校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确保校园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特殊学校职业教育规章制度

特殊学校职业教育规章制度

特殊学校职业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学校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学校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要的基本职业素质和技能,促进他们顺利就业,实现自我发展。

第三条特殊学校职业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注重实践和能力培养,促进学生能力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特殊学校职业教育的管理层次分为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

学校领导负责整体管理,教师负责教学、学生负责学习。

第五条学校领导要注重职业教育的特殊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计划和政策。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的入学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规定的招生标准,经过面试和考试选拔。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的管理和调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八条学生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甚至开除学籍。

第九条学生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校内的各类职业教育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第十条学生有权受到教师的关心和指导,有义务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全力配合教师的工作。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一条教师是学校职业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自己。

第十二条教师要遵守教育教学规范,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质。

第十四条教师要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隐私,不得随意批评和伤害学生,努力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第十五条教师要积极参与学生的职业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学生掌握实践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的职业教育教学任务是根据国家教育规划要求制定的,教学计划要切实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的教学要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特长,设计个性化的教育方案。

第十八条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要立足实践,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的职业能力提升。

特殊教育学生的学校行为规范

特殊教育学生的学校行为规范

特殊教育学生的学校行为规范一、引言为了保障特殊教育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公正、有序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二、目的和原则2.1 目的本规范旨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引导特殊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2 原则- 尊重个性,因材施教:充分尊重特殊教育学生的个性差异,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

- 家校合作,共同教育:学校与家长共同参与,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

- 正面引导,激励为主:以鼓励、表扬、奖励等正面手段为主,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规范。

三、具体规范3.1 基本行为规范-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

- 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认真完成作业。

3.2 学习行为规范- 遵守课堂纪律,保持专注,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 尊重教师,不打扰他人学习,不抄袭、不剽窃。

- 认真完成作业,主动请教,努力提高自身学业水平。

3.3 生活行为规范- 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 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不乱扔垃圾。

-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3.4 交往行为规范- 尊重他人,不歧视、不欺负同学。

- 学会倾听,善于表达,与他人友好相处。

- 遵守网络道德,不传播不良信息,不沉迷网络。

3.5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支持和帮助。

- 对于学生的不当行为,学校将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引导学生改正错误。

四、监督与奖励- 学校将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与评价。

- 对遵守规范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扬、奖励等激励措施。

- 对违反规范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警告等惩戒措施,严重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特教机构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特教机构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特教机构的规章制度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构管理,提高特殊教育服务质量,保障残障学生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殊教育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教师、辅导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机构的宗旨是以服务为宗旨,以教育为中心,为残障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机构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五条校长为机构的最高领导,负责机构的整体工作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学工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等。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资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第十条教师应根据残障学生的特殊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教师应注重学生的情感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二条教师应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应根据自身特殊情况,遵守校纪校规,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十四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共同维护宿舍环境。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课外活动第十八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殊情况,合理安排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体育锻炼,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协作能力。

第七章外联合作第二十条学校应积极与社区、行业、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第八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和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服务规范

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服务规范

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服务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关注度不断增加,特殊教育也逐渐成为焦点话题。

特殊教育学校作为为有学习障碍、身体残障或者智力障碍的学生提供专门教育服务的机构,其教育服务规范的质量也关系到这些特殊学生能否获得合适的教育。

本文将从以下12个方面展开回答,讨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服务规范。

第一,教育服务目标的明确。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针对每个学生的特殊需求进行全面的个性化教育。

不同学生的需求和潜能各不相同,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制定适合每个学生的教育目标,帮助他们发挥自身潜能。

第二,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应该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的人员,掌握特殊学生教育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

他们需要具备敏感的观察能力,善于了解特殊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并能够采取相应的教育手段和方法。

第三,个性化的教学计划。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为每个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的优势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个性化教学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学习效果。

第四,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和方法。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提供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音乐疗法、艺术疗法、运动疗法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促进学生的认知、情感和社交发展。

第五,良好的教育环境。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包括安全、舒适的教室和公共设施,以及友好和支持性的教师和同学。

一个积极向上的教育环境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并发展自己的潜能。

第六,家校合作。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与学生的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家校合力。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他们对孩子的情况和需求了解更全面,与学校形成合作关系有助于更好地帮助学生。

第七,评估和反馈。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学习水平和进展情况。

评估结果可以向家长提供及时的反馈,以便于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八,社交技能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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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教育教师常规是指教师必须遵守执行的势头规范。

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的管理,有利于增强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核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使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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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课
备课是进行教学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关键,教师必须认真备课:
1、教师应在认真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学习现状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组长同意,教导处审批后方可实施,中途变更授课计划须报教导处批准。

2、备课立刻银根趋利而无标的需求,一学生为主体学的教学目标;更新教学目标及学生认知规律教材;更新教学规律及学生掌握知识形成既能发电能力的实际需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教师应将备课结果必须在教案之中,教案必须按课时认真编写,教案的详略应以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教龄在五年以内或新任教的教师必须写详案,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一周教案。

教师应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学校领导、教导处和教研组长对教案的检查。

教导处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

教研组长要在教案上签字。

4、教案必须精心设计,与加利用已有课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板书、练习设计
和师生活动设计等,提倡写教后感。

二、上课
上课是把教案转化成教学实践的师生双边活动过程,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正确过用教学方法,恰当有效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1.目标明确。

依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

2.内容正确。

讲究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做到紧扣目标,容量适中,难易适度,重点突出,难点分散,讲有中心,练有目的,精讲精练,分析精当,寓德于教,教书育人。

3.方法恰当。

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学生实际和教师自身特点,充分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的手段,要废除注入式,运用启发式,深入浅出,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促进学生思维,发展学生智力,使学生学得主动,学得积极。

4.基本功扎实。

教师要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具备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使用教具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语言要准确、规范、生动,具有启发性的引导力,要用普通话讲课。

手语要规范、准确、能辅助教学,但不能依赖手语教学。

板书要正确、工整、清楚、精练、布局结构合理,讲课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严谨。

5.讲究艺术。

教学中要讲究语言的艺术、提问的艺术、板书的艺
术、实验的艺术、教态的艺术、学法指导的艺术。

教师要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自然。

6.反馈及时。

根据课堂教学信息传递的多向性,教师要上好每堂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通过学生学习活动信心的反馈,及时调控教学过程,弥补知识,技能缺陷。

7.常规严格。

教师应在上课前两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以示学生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进展有序,面向全体,引导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让学生有独立思想,质疑的时间和机会,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讽刺、挖苦、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要重视教学卫生,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读写姿势,就是要以身作则,上课不迟到、拖课、可提前下课,中途不擅自离开课堂,不随意调课、缺课。

三、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作业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1.练习、作业要有目的。

练习作业要要符合学科特点和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着重于对已学知识的巩固,为学习新知识做准备。

2.设计练习、作业要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并与课堂教学密切配合,要准确、全面地覆盖相关知识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3. 练习、作业设计要具有思考性和可操性,为了有效地掌握和运用知识解决学科实际问题,发展学生智力,教师设计练习、作业时,
习题要典型,题型要多变,主客观兼容,难易适度,分布合理,让学生通过动脑、动口、动手获得良好的发展。

4. 练习、作业分理要适当,教师要精选和编制练习作业,注意课内外练习、作业合理配置,一般情况下,低年级不留课外作业,中高年级段每天只能有半小时作业,凡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都必须先做。

5. 练习、作业要有规格要求,各学科都要有体现本学科技能特点的规格要求。

作业要做到步骤完整,行款规范,字迹工整,标点正确,作业整洁,并要求学生按时、独立完成。

6.认真批改,及时反馈矫正,作业批改一律采用等级制。

7.教导处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作业大检查,教研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作业检查。

四、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辅助形式和必要补充,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重要措施,是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培养特长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1.辅导目的要明确,准备要充分,要在分析学生学习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分类辅导对象和所要解决的问题上,做到因材施教,使各类学生都能在各自的水平上得到提高。

2.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和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

3.早读课教师要深入课堂解答疑难问题。

五、实验
实验是课堂教学的形式之一,是增强学生动手操作能力,让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获取知识的有效途径。

实验教学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确立科学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规定的实验课题,在学年或学期初教师要编制实验计划,安排实验课题,做好所需仪器、材料、工具的准备。

2.实验应明确目的要求,确定方法、步骤和操作程序,熟悉实验过程,实验前教师应先试做,以保证实验效果。

3.实验前要做好分组准备,每组人数不宜过多,以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实验操作的机会。

4.实验课要讲清目的、步骤、仪器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难做的关键性实验,教师应先演示。

5.学生实验时,教师应巡视指导并在实验室管理员的配合下,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中的困难,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实验完成后,要指导学生写出实验报告,要对实验情况进行登记。

六、成绩考核
考试是教学控制系统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的综合检查,是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

1.明确考试目的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每学期学校只能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

2.上好复习课,复习要全面、系统,突出知识的内在联系,对知
识要综合归纳,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记忆,巩固技能技艺,形成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复习要突出薄弱环节,有的放矢。

3.做好命题工作,命题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全面考查学生的能力,试题的难易要从易到难。

题型设计应体现多样性,做到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多角度对学生进行考试查。

4.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既有统一标准又要灵活掌握,看答题思路,鼓励学生创新,重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5.考试后及时进行试卷质量分析总结经验与教训,弥补学生知识与能力方面的缺陷,尤其要引导学生自我分析,剖析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学习方法。

6.积极创造条件,改革考试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素质。

七、教学研究
实施素质教育,要更新教育理念,加强教学研究,探索教学过程中如何实现向素质教育转变的途径和规律,积极进行教学方法、学习方法的指导和考试方法的改革。

学校在教学过程管理中,要加强教研组建设,健全教学研究的制度,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规和有关素质教育的论述,掌握教学规律、原则、策略、方法和模式,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学习可采用教师自学的办法进行,每个教师要有学习笔记,每学期写一篇学习和实践的体会文章,学校不定期组织专题讲座,组织专项检查和考核。

2.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编制学科教学目
标体系(包括认知领域、情感领域、操作领域的知识能力体系),训练体系,学法指导体系和教学评估体系,制定学科教学改革方案,开展说课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设计水平。

学校要定期检查、评估教案,定期展示优秀教案。

3.组织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开展课堂教学研究,组织教师从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旧,汲取营养,引导教师着力解决在教学中如何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指导学生会学习,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探索素质教育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

4.积级开展教学专题研究,加强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增强教师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努力构建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研究型、创新性教师队伍,学校应组织教师通过专题调查,经过总结、实验探索、文献分析等方法研究教学思想、课程设置和内容、教学目标和管理、教学原则和策略、教学方法和模式、学法指导、教学艺术、教学手段等。

每人每学期至少与一篇有学术价值的论文,争取在省、市级等刊物上发表。

特殊教育学校 201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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