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关于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安徽省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质监局

2017年3月27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4/T2806-2017

竹拉丝

2017-3-30

2017-4-30

2

DB34/T2807-2017

油茶扩根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3

DB34/T2808-2017

油茶中幼林整形修剪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4

DB34/T2809-2017

枫香大径级无节材培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

DB34/T2810-2017

水稻白叶枯病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6

DB34/T2811-2017

水稻稻曲病抗病性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7

DB34/T2812-2017

水稻稻曲病菌PCR快速筛查法

2017-3-30

2017-4-30

8

DB34/T2813-2017

梨炭疽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9

DB34/T2814-2017

玉蜀黍赤霉检疫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10

DB34/T2815-2017

羽绒羽毛中沙门氏菌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法

2017-3-30

2017-4-30

11

DB34/T2816-2017

转基因水稻品系Bt汕优63定量检测方法微滴式数字PCR法

2017-3-30

2017-4-30

12

DB34/T2817-2017

禽类产品中杆菌肽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13

DB34/T2818-2017

茶鲜叶中氯噻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14

DB34/T2819-2017

畜禽产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15

DB34/T2820-2017

中草药中33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串联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16

DB34/T2821-2017

豆芽中植物生长促进剂残留量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17

DB34/T2822-2017

植物源产品中22种三唑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18

DB34/T2823-2017

菌类产品中石蜡定性鉴定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19

DB34/T2824-2017

中草药中4种砷形态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20

DB34/T2825-2017

畜、禽产品中苯海拉明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17-3-30

2017-4-30

21

DB34/T2826-2017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017-3-30

2017-4-30

22

DB34/T2827-2017

蒸压砖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017-3-30

2017-4-30

23

DB34/T2828-2017

3G/4G图传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2017-3-30

2017-4-30

24

DB34/T2829-2017

超厚电解铜箔技术条件

2017-3-30

2017-4-30

25

DB34/T2830-2017

棕榈藤复合装饰板

2017-3-30

2017-4-30

26

DB34/T2831-2017

湿地植被修复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27

DB34/T2832-2017

沥青砂处治水泥路面裂缝技术实施指南

2017-3-30

2017-4-30

28

DB34/T2833-2017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通道设计规程

2017-3-30

2017-4-30

29

DB34/T2834-2017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通道施工规程

2017-3-30

2017-4-30

30

DB34/T2835-2017

船闸运营人员服务规范

2017-3-30

2017-4-30

31

DB34/T2836-2017

链条式自动循环菜肴输送机技术规范

2017-3-30

2017-4-30

32

DB34/T2837-2017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数据接口规范

2017-3-30

2017-4-30

33

DB34/T2838-2017

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2017-3-30

2017-4-30

34

DB34/T2839-2017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2017-3-30

2017-4-30

35

DB34/T2840-2017

岩棉保温防火复合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与质量要求

2017-3-30

2017-4-30

36

DB34/T2841-2017

MPE双壁波纹管通用技术要求

2017-3-30

2017-4-30

37

DB34/T2842-2017

珠宝玉石饰品标识

2017-3-30

2017-4-30

38

DB34/T2843-2017

高温超导叠制造工艺及试验方法

2017-3-30

2017-4-30

39

DB34/T2844.1-2017

大型低温超导磁体结构部件设计准则第1部分:应力术语

2017-3-30

2017-4-30

40

DB34/T2844.2-2017

大型低温超导磁体结构部件设计准则第2部分:金属部件

2017-3-30

2017-4-30

41

DB34/T2844.3-2017

大型低温超导磁体结构部件设计准则第3部分:非金属部件

2017-3-30

2017-4-30

42

DB34/T2845-2017

大型游乐场所防雷技术规范

2017-3-30

2017-4-30

43

DB34/T2846-2017

硫肥合理施用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44

DB34/T2847-2017

硅肥合理施用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45

DB34/T2848-2017

自走式精细旋耕施肥(药)机

2017-3-30

2017-4-30

46

DB34/T2849-2017

猪链球菌病防治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47

DB34/T2850-2017

番鸭细小病毒PCR检测方法

2017-3-30

2017-4-30

48

DB34/T2851-2017

番鸭细小病毒防控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49

DB34/T2852-2017

茶尺蠖测报与防控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0

DB34/T2853-2017

玉米秸杆揉丝青贮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1

DB34/T2854-2017

皖北地区夏芝麻高产栽培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2

DB34/T2855-2017

皖南花猪

皖D/XM06-87

2017-3-30

2017-4-30

53

DB34/T2856-2017

家蚕蛹虫草人工培植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4

DB34/T2857-2017

皇菊栽培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5

DB34/T2858-2017

茶花生产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6

DB34/T2859-2017

奶牛核心群组建和选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7

DB34/T2860.1-2017

水稻秸杆还田小麦精确定量栽培技术规程第1部分:沿淮区域

2017-3-30

2017-4-30

58

DB34/T2861-2017

水稻“一种两收”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9

DB34/T2862-2017

烟稻轮作生产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60

DB34/T2863-2017

稻麦轮作秸杆全量还田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61

DB34/T2864-2017

水稻机穴播生产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62

DB34/T2865-2017

铸造企业能耗规范

2017-3-30

2017-4-30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检结果显示洲星绊塘马蹄粉均不合格

中国质检网消息2011年1-2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质检机构对广州市生产领域的蔬菜制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产品合格率为81.25%。其中广东省赫赫有名的洲星马蹄粉、绊塘马蹄粉质检均不合格,老百姓对此大失所望。 本次抽查依据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监督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对外观及感官、水分、食盐、总酸、氨基酸态氮、总糖、还原糖、砷、铅、锡、铜、山梨酸、苯甲酸、胭脂红、苋菜红、甜蜜素、糖精钠、亚硝酸盐、大肠菌群、致病菌、黄曲霉毒素B1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检16批次,经检验合格13批次,不合格3批次。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 规格型 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 检验结 果 不合格项目 1 纯正马蹄粉广星 500g/ 包2011-01-0 2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勤星星光马蹄 粉厂 合格 2 马蹄粉畔康250克 /盒 2011-01-0 2 广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合格 3 霸王花干方华称量 2010-10-2 9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丰华果蔬加工 厂 合格 4 脱水菜心粤清香175克 /袋 2011-01-1 广州市清香农产有限公司合格 5 绿色蔬菜粉合生元 36克/ 盒2011-01-0 8 合生元(广州)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合格 6 冬菇实丰200克 /包 2011-01-0 1 广州市实丰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合格 7 猴头菇颐润 200g/ 包2011-01-0 2 广州市永联盛贸易有限公司合格 8 冬菇宝丰180克 /包 2011-01-0 5 广州市宝丰兴隆商业有限公司合格 9 小米辣洪波230克 /瓶 2010-12-1 8 广州市白云区老兵坛子调味品厂合格 10 甜酸五柳菜天美320克2011-01-2广州南方天美食品有限公司合格

1.11粤质监〔2013〕32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介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 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工作,加强对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称充装单位)的监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等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在《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以下统称《许可规则》)适用范围内,并有气体经营行为的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及其监督。 第三条充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下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充装活动。 第四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充装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下称许可实施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充装单位的许

可和监督。 第二章许可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许可规则》所规定的相应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第六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七条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下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规则》的相应规定,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书应当采用统一格式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附件二);非法人分支机构单独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单位授权书。 第八条许可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发出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的,应当终止办理;形式审查通过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下称监管系统),并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或者《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申请被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及时约请有资格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含必要的整改情况确认)

发改委试题

2010年3月13日下午国家发改委面试真题 1谈谈对4万亿投资的认识。 【试题分析】 综合分析类试题中的社会现象题目,主要是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时政把握能力。【解题思路】 考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解答此题: 阐述出台此政策的背景、积极意义——介绍4万亿元资金的投资去向——如何确保此政策的贯彻执行。 【参考答案】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台了4万亿元投资的一揽子计划,这不仅仅给中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而且也带动了世界经济的恢复,是一剂强心剂。从投资构成可以看出,这四万亿主要的投资方向是民生、“三农”需要、基础设施的建设、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 生态保护和保护环境以及用于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的投资。中央采取了很多措施,出手快,出拳重,措施准,保证这些资金花到刀刃上。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说明这四万亿投资的意义。一是大大提高了或者振奋了市场增强了我们战胜金融危机的信心。 二是扩大了有效需求。 这四万亿的投资计划,使得我国的投资空间和需求空间进一步明确,所以.也就为我们资金的投向确定了一个明确的方向。三是通过这一个投资计划,加强了我们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因为这些投资方向都是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些薄弱环节、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四是大大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最后,四万亿的投资计划,不仅对中国振奋市场信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全世界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于鼓励我们战胜金融危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在使用四万亿的时候,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突出重点,认真选择,加强管理,提高了质量和效益。要把促进增长和深化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二是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坚持按程序办事,阳光操作;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相信,在全国上下不懈努力下,在4万亿投资的拉动下,中国经济形势一定会逐渐向良好的方向发展。我国政府的4万亿投资投在其时,用在其地,解在其难。是利国、利民、利世界的伟大举措,也必将造福我国13亿的人民。 2.小王和你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你们又分到了同一个单位,你认为你自己在学校的表现要优于小王,但领导常在你面前表扬小王,有人还告诉你,小王常在别人面前说你的不足。你该怎么办? 【试题分析】人际关系题目,主要是测查考生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如何处理和同事的关系。这道题有以下几个题眼:首先,你和小王是大学同学;并且毕业后分配到了同一个单位,这样你们有同事之情;其次,你的自我知觉告诉你,你比小王优秀;第三是领导表扬小王没有表扬你;第四是有人想挑拨你和小王的关系,说小王经常说你的不足。这些都需要考生在答题时一一进行回答。 【解题思路】考生把握住几个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和谐、尊重、学习、工作为重。在此原则指导下.展开此题的解答。 【参考答案】 小王和我是大学同学,到了新单位,我们是同事,我一定要转变思维、转化角色、摆正心态、积极工作。在工作中,和小王成为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的同事;在生活中做小王的亲密朋友,共建良好的人际关系。具体,我会从以下几方面做起.首先,善于学习。领导多次表扬小王,那说明小王有比我更多的优点,我要积极向小王学习。社会和学校不一样,学校更加注重的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决定书 穗南市质监管撤字〔2018〕20号 被许可人: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丽娟 注册号:4401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HCL9X 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5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3栋1402房C01(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房设计服务;计算机电源制造;计算机电源修理;机械配件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登记机关: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核准设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2018年6月15日,我局接到关于姚丽娟的申诉举报线索,其举报身份证被冒用注册为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要求撤销该公司的注册登记。 经查档,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05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是姚丽娟,登记的股东是姚丽娟、刘兵,之后没有新的登记。 经我局核实,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中股东姚丽娟的全部签名均非其本人签署,其本人对该公司的注册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况毫不知情。另查知,该公司现已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18年7月25日对姚丽娟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其不知情公司登记情况。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技术把关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结合XX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省内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检验机构责任 第四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X,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本检验责任区内完成各项法定和质监部门委托的检验任务,重特大危险源设备检验覆盖率达到100%; (三)在核准X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四)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对涉及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XX义务; (五)发现检验检测不合格、超期未检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报告; (六)应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实时数据传输、信息共享;

江苏省质量监督局申请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页,方式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实验室名称: 地址(注册、办公不一请分别填写): 邮编:传真:E-m 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手机:联络人:职务:电话:手机:1.2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 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 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4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其他□1.5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依法授权的质检机构填写)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依法设置的质检机构填写)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4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授权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验收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认可产品领域: 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 4.实验室资源: 4.1实验室总人数:名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其他名,占% 4.2实验室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台(套) 产权状况:自有□% 租用□% 合资□% 4.3实验室总面积m2 检测室面积:m2温恒面积:m2户外检验场地面积:m2 4.4多场所名称、地点(适用时):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及药款结算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财社[2012]24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28 【实施日期】2012.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及药款结算工作的通知 (财社〔2012〕24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 见》(皖政办〔2011〕61号)精神,切实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及药款结算等工作,保障基层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含补充药品,下同)药品集中采购及药款结算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认识,强化工作推进。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及按时足额支

付,是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久发展的民生之举。各级财政、卫生、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能动性和协调性,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定,把药品集中采购及药款结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规范、配送及时、结算有效、库存合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运转和药品供应商合法权益,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纪律,强化省级统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应急采购除外)一律通过省药采中心网上平台统一采购药品,不得擅自开展自行采购。各级卫生部门要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的时点,统一提交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所辖县、分局和直属技术机构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市质监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人事劳资科、法制宣传科、质量监督科、食品监督科、特种设备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稽查大队、监察室、10个职能科室,辖管\县局、分局(筹建中)、分局,拥有直属技术机构2个,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特种设备检验所。其主要职责是:(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制订机关办公室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单位、挂靠单位有关行政事务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内外关系和有关公务接待工作。 (二)计划财务室 组织编制全市本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管理本局财务及本系统的财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内部审计、信息和统计工作;管理本系统物价工作和规费收缴工作;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防伪技术管理和实施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 宣传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复议和协调大要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民事、行政、经济等法律法规事宜及其与执法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协助省局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有关工作;组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的调查研究;管理和组织法制宣传和新闻发布、报道工作;编制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四)质量监督科 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和拟定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计划和意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本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指导查处无证产品。 (五)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发布市级农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制订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省局委托组织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推进电子监管码商品条码、机构代码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计量工作规划;推行国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 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办[2014]26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28 【实施日期】2014.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 通知 (皖政办〔2014〕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8日

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为高水平做好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感 编制好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日趋增多的情况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省“十三五”规划,对于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密切合作,以改革创新精神,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导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的成果,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我省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 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把握五个方面的导向:一是突出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迈出更大步伐的新要求。充分衔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深入分析支撑条件,实事求是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战略举措,在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征程上迈出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附件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实行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组织监督抽查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抽查对象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抽查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销售者履行首负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完善质量监督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六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七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

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八条各级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监督抽查应当与风险监控相结合,运用风险管理手段,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第十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各市县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省质监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我省产品质量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并向社会公布。 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省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报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省质监局可依据监管工作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各市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依据计划制定下一年度本地区监督抽查计划。各市局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抽查产品6个月内不得与省质监局的重复。 省质监局发现市局监督抽查计划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定时,应当责令相关市局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对违反规定重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关于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安徽省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质监局 2017年3月27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4/T2806-2017

竹拉丝 2017-3-30 2017-4-30 2 DB34/T2807-2017 油茶扩根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3 DB34/T2808-2017 油茶中幼林整形修剪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4 DB34/T2809-2017 枫香大径级无节材培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 DB34/T2810-2017 水稻白叶枯病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6 DB34/T2811-2017 水稻稻曲病抗病性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7 DB34/T2812-2017 水稻稻曲病菌PCR快速筛查法 2017-3-30 2017-4-30

8 DB34/T2813-2017 梨炭疽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9 DB34/T2814-2017 玉蜀黍赤霉检疫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10 DB34/T2815-2017 羽绒羽毛中沙门氏菌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法 2017-3-30 2017-4-30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概况

个人收集整理-ZQ (安徽省纺织服装监督检验中心)概况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隶属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上接受中国纤维检验局领导,是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地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对全省化纤、棉、麻、毛、茧丝等纤维及制品实施质量监督检验;组织开展棉花、生丝等纤维地公证检验;开展纤维、纤维制品和纺织品地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仿制和保存棉纤维实物标准;对商业、纺织、农业等部门地纤维检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统一检验技术;负责全省纤维及制品质量地行政执法工作,对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纤维专用计量器具地检定、量值传递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纤维质量监督和检验技术地宣传、培训、科研、统计等工作;承办中国纤维检验局和省质监局交办地其它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现有人员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现有人员中大中专以上学历达%以上,其中博士人,硕士人,大学本科人,具有中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含特聘技术专家).年,安徽省质监局批准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筹建“安徽省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年“安徽省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省级“二合一”评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审查认可(验收)、中国实验室认可地检验项目为化纤、棉纤维、麻纤维、丝、纱线、纺织品、服装、土工合成材料等共八大类个产品和个参数.现有办公检测用房面积平方米,其中检测实验室平方米,恒温恒湿室面积平方米,主要仪器设备余台(套),价值余万元,拥有万能材料试验机、强力机、条干均匀度测试仪、热收缩仪、缩水率试验机、透气量仪、阻燃性能测试仪、纤维细度仪、电子织物顶破强力机、织物胀破强度仪、渗水性测定仪、缩水率试验机、防紫外线测试仪、抗静电测试仪、进口大容量棉花综合测试仪()、进口气质联用仪、进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日晒色牢度仪、全套生丝检验设备、全套土工合成材料检验设备和微生物检验系统等,具备功能纤维及纺织服装产品地检验能力.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近年来,安徽省纤维检验局尤其注重强化人员和科研能力建设,省纤检局成立了安徽省纤维及纤维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建立了标准与科研项目库,分别与东华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等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聘请东华大学材料学院地位教授为我局地技术顾问、学科带头人,参与了“非织造布吸声性能与纤维细度关系”等项目地科研工作.目前已完成个地方标准地制定工作,有四个地方标准正在申报立项,参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非织造布吸声性能与纤维细度关系研究”科研项目,与东华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地科研项目合作也正在申报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功能纤维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拟开展碳纤维、芳纶、阻燃、抗菌、远红外纺织品等功能纤维,土工合成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以及部分常规化纤和普遍纺织服装产品地检测工作,具体能开展物理力学性能(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等)、化学稳定性、热性能、分散性、黏结性、材料屏蔽效能、远红外性能、抗静电性能、抗紫外性能、抗菌性能、透湿性、保暖性能、抗氧化性能、色牢度、纤维含量、耐气候性能、耐化学腐蚀性能、燃烧性能、耐磨性能、生理舒适性、化学指标(甲醛、值、禁用偶氮染料、灰分、重金属含量、有毒有害物质)、卫生指标等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检验项目参数地检测.努力实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地建设目标,填补我国功能纤维检验检测领域地空白,为我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附: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检测能力认可范围 年月日 1 / 1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发布日期】2016.08.04 【实施日期】2016.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推动和规范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5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和省

委、省政府部署,围绕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大力推广特许经营,着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切实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示范带动。政府要集中力量做好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精心筛选特许经营示范项目,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扩大项目覆盖面。 2.协议约定,保障权益。政府应与经营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3.明确职责,风险分担。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原则上,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建设、运营风险,政府承担法律、政策调整风险,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4.完善机制,公开透明。完善制度设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确保项目实施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稳妥推进。 二、明确特许经营领域及模式 (三)明确适用领域。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广泛筛选适宜开展特许经营的项目,深化前期研究,谋划重点推进项目。 (四)选择适合模式。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即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移交政府后,由政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件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肇质监[2006]47号 关于印发《肇庆市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技术标准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标准专家在推进我市技术标准战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保证技术标准评审活动科学、公开、公正地进行,根据省质监局、省科技厅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精神,参照“广东省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市质监局和市科技局联合牵头制定了《肇庆市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执行。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技术标准专家管理办法通知抄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06年4月10日印发肇庆市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肇庆市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保证技术标准评审活动科学、公开、公正地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实现技术标准评审专家的资源共享,消除行业局限,结合肇庆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全市统一的跨步门的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 第三条市质监局和市科技局是评审专家库的管理部门,设立评审专家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部门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入选专家实施日常管理,对专家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评审专家库管理的日常工作由肇庆市质监局标准化科承担。 第四条评审专家库下设电子机械、轻工化工、食品医药、农业和旅游服务业等专业技术委员会,每个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专业技术委员会一般设在行业协会、学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也可以设在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并由行业协会、学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负责日常运作。 第五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标准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了解标准化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主要业务工作; (四)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技术标准制修订、评审等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博士生、硕士生导师、

安徽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就斐然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二站 一,引言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也是相关行业赖以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各行各业百业待兴,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业的崛起,全国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房屋拆迁,道路改造,新建厂矿,给建筑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好时机.然而,刚刚起步的建筑业却处在一个混乱无序的状态,工程质量事故频发,严重制约着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使建筑业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需要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以更好地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当时,我国各类试验室大多是作为企,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主要承担本单位科研和试验任务,不能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求,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检测机构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1985年建设部颁发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全国各地相继建立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站,试验室.从此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逐步展开蓬勃发展局面. 二,检测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1984年,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批转了《全省建筑业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纪要》,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尽快建立检测机构, 1985年省建设厅委托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所承担省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工作.1986年颁布了《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暂行条例》,使全省检测工作有章可循. 全省现有两个省级检测站(即检测一站,二站),17个市级检测中心(站),76个县级检测站或试验室.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检验人员1100多人,技术员以上人员占80%,仪器设备6800多台套,计算机360多台,试验室累计面积30000多平方米. 1.省级检测机构 (1)省监督检测站 根据省厅建管字[1985]156号文件,省建设厅批准成立了我省第一家省级检测机构"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该中心挂靠于安徽省·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原为安徽省水科所),依托其雄厚的科研力量又赋予新的职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时任站长路观平,副站长聂玉昌.站下设土工,材料两个检测室,共计26人,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占65 %以上.1987年和1988年,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抽调苏军同志参加全国预制构件生产质量大检查工作,随后在全省开展了预制构件质量大检查和预制构件生产厂发证工作,1989年,1990年和1991年由省建设厅和省技术监督局委派省检测中心,承担全省预制构件质量检测和预制构件生产厂家申证产品资料的初审工作.1989年省建设厅与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共同协商,将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更名为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省监测站),并将其作为"建筑工程"这一特殊产品的授权机构进行审查认可与计量认证,首次认证项目为16类90项参数,认可项目为10类55项参数.省监测站成为安徽省最高法定检测单位. 1986年初,省监测站开展桩基静测工作,并对桩基荷载传递机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1987年利用水电效应法展开了桩基低应变动测研究和测试工作,1995年通过建设部桩基考核,获得桩基高应变和低应变动测资质,持证检测人员12人,通过了历次复查换证.现拥有桩基静载设备16套,最大荷载1600吨;动测设备3套,高应变组装锤26吨. 1996年省监测站领导班子调整,崔德密担任第二任站长,王维雅,闪黎,伍宛生任副站

发改委红头文件(1)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皖发改政策函〔2010〕375号 关于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应用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活动专项工作方案》和我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9月1日期,企业在参与我省重点建设项目投标时,必须使用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1 —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施工类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将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依据。招标人应在保证投标竞争充分的前提下,规定某类信用等级作为投标资格的必要条件,该条件必须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2.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施工类招标项目,招标人在将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依据的基础上,应在评标办法中考虑企业信用等级优劣情况。 3.服务类招标项目,设置企业信用报告评分可参照《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示范办法》。资信评分项目的设置在对投标人本身采用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评分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项目实际对拟派项目管理班子进行适当评分。 4.招标人在设置企业信用评级报告评分时,可以调整评标示范办法中的各类信用等级的具体得分,但最高分值不得突破相应评标示范办法的最高分。 二、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由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坚持公平、独立原则,依据省发展改为委制定的《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要求,按照规范程序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出具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可重复使用。 省外投标企业可向属地或我省信用评级机构申请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报告采用我省制定的“标准”和“格式”。 三、省发展改革委在省内择优选择一批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2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 办法的通知(2018)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府办规[2018]1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19 【实施日期】2018.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府办规〔2018〕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9日 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树立质量先进标杆,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市政府表彰和奖励,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产品、服务、工程质量以及环保治污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或国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评审以“好中选优、树立标杆”为宗旨,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向企业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评出获奖企业或组织不超过5家。对于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质量奖或其他项目。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日常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抽查是指按计划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为跟踪问题产品、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应对突发事件或者按照政府组织的专项行动要求开展的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统筹、公正公开原则,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日常监督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第五条日常监督抽查纳入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抽查计划、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归集信息、统一结果处理。 第六条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实施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并组织省级监督抽查。市、县级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并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配合上级委托的抽样机构开展工作或承担监督抽查抽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抽查对象(包括生产者、经营者)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产品。 第八条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部门)不得向被抽查对象收取费用。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第九条被抽查对象应当配合、协助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第十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本辖区该被抽查对象的该种产品(同一品种同一型号)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一条组织监督抽查部门依法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应用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按要求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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