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垄断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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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市场的危害与防范

垄断市场的危害与防范

垄断市场的危害与防范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是至关重要的,而垄断行为则是阻碍竞争和造成市场失衡的一个主要因素。

垄断行为不仅会削弱市场的活力,降低经济效率,还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本文将探讨垄断市场的危害,并提出一些防范垄断行为的方法和措施。

一、垄断市场的危害1. 降低市场竞争性垄断市场存在的最大危害就是降低市场竞争性。

垄断企业在市场上形成了一种“独苗”地位,它可以通过垄断价格、限制消费者的选择和削弱竞争对手的优势等手段,将竞争对手挤出市场、限制新进企业的发展。

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选择减少,质量水平可能下降,而价格则可能高出合理范围。

2. 损害消费者利益垄断企业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手段来占据市场份额,等一旦成为市场“独苗”,垄断企业可以为所欲为,消费者被迫接受高价低质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还没有其他的选择。

这样消费者的权益就将受到严重的损害。

3. 破坏社会公平垄断企业往往是某个或某些行业的代表性企业,一旦占据市场“独苗”地位,会对其他的企业形成强大的压力,最终导致整个市场的失衡。

一方面会破坏社会的公平,另一方面还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

二、防范垄断行为的方法和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防范垄断行为,长期的治理工作离不开政府的参与。

政府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从法律层面上加强对垄断行为的惩罚和监督,制定更为完善的垄断法规和制度,防范垄断行为的产生。

2. 建立市场竞争监管机制政府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对市场上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督和惩罚。

应当成立专门的市场竞争监管部门,对垄断企业进行长期的监督,依法惩罚垄断行为。

3. 减少行政干预,增加市场自由竞争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已多次强调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取消了一部分行政干预,营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

政府应当减少行政干预,进一步加强市场自由竞争,逐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地位,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可靠的环境。

如何预防垄断现象

如何预防垄断现象

如何预防垄断现象1. 引言垄断现象是指一个企业或一小群企业具有统治市场的能力,通过控制市场上的供应和价格来排斥其他竞争对手。

垄断不仅对市场竞争产生负面影响,还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公平的价格和低质量的产品。

因此,预防垄断现象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本文将探讨一些可行的措施来预防垄断现象。

2. 加强监管机构的角色和能力为有效预防垄断现象,应加强监管机构的角色和能力。

这包括提供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以便监管机构能够更加有效地执行其职责。

监管机构应与不同部门合作,包括政府、法院和其他相关机构,以确保垄断行为得到及时和公正的处理。

3. 制定和执行反垄断法规建立和执行反垄断法规是预防垄断现象的核心措施之一。

反垄断法规应包括禁止垄断行为、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并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竞争对手的权益。

此外,政府应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来处理垄断案件,并确保反垄断法规的执行得以彻底和不偏不倚。

4. 促进市场竞争加强市场竞争是预防垄断现象的关键手段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开放市场、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新进入者和创新,来促进市场竞争。

此外,政府还应监控市场状况,确保市场上的企业没有过度集中的现象,从而保证市场的多样性和竞争的公平性。

5. 鼓励消费者组织起来消费者是市场竞争的受益者,他们应被鼓励组织起来并发表他们的声音。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鼓励消费者提供反垄断案例、投诉和建议,以帮助监管机构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6. 加强国际合作垄断现象不仅在国内市场存在,还可能跨国界影响到其他国家。

因此,国际合作在预防垄断现象中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可以与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和政府合作,分享经验和信息,联合制定和执行反垄断政策,以确保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

7. 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垄断现象的认识是预防垄断现象的关键步骤之一。

政府应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和宣传,使他们了解垄断现象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影响,以激发公众对预防垄断现象的关注和行动。

反垄断法律风险分析

反垄断法律风险分析

反垄断法律风险分析反垄断法是一项旨在促进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措施。

它的实施对于维持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至关重要。

然而,与之相关的法律风险也同样不容忽视。

本文将对反垄断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探讨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一、反垄断法规定的限制行为反垄断法旨在限制企业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根据具体的反垄断法规定,一些常见的限制行为包括:1. 价格垄断:企业以操纵价格的方式排除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利益。

2. 垄断协议:企业之间达成协议,限制市场竞争,如价格协议、市场分割协议等。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主导企业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损害竞争对手利益。

以上仅是一部分限制行为的例子,每个国家的反垄断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二、反垄断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1. 罚款和损害赔偿:如果企业被认定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和损害赔偿。

这不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造成压力,还可能严重损害企业的声誉。

2. 营业许可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企业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限制其经营范围。

这将导致企业无法在市场上继续经营。

3. 调查和听证:如果企业被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相关机构可能会对其展开调查,并举行听证会。

这将耗费企业大量时间和资源。

三、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的建议1. 充分了解当地法律法规:企业应加强对当地反垄断法律法规的了解,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

2. 建立合规制度和流程: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规制度和流程,包括反垄断培训、内部合规审查等,确保员工遵循反垄断法规定。

3. 密切监控市场环境:企业应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行为和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避免涉及反垄断法律风险。

4. 寻求法律意见:如果企业面临反垄断法律风险,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合理的应对策略。

结论反垄断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不容忽视,违反相关法规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反垄断法律风险

反垄断法律风险

反垄断法律风险在当代市场经济中,垄断行为往往会对正常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不同的反垄断法律和政策。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若违反反垄断法律,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相应的法律制裁。

本文将就反垄断法律风险展开论述,并分析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一、反垄断法律的基本原则反垄断法律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各国的反垄断法律在宣告垄断行为无效的同时,还会对垄断企业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以消除市场排斥和扭曲竞争的不良影响。

反垄断法律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 禁止协议限制竞争:反垄断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签订垄断协议,如价格垄断、限制销售地区或对象、市场分割等。

2.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律禁止市场主体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排斥或限制其他竞争对手,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3. 禁止市场集中:反垄断法律限制企业之间存在的垄断或垄断趋势,防止企业通过收购或合并等手段增加市场份额,从而损害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

二、反垄断法律风险对企业发展的影响1. 法律制裁风险:企业若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律的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制裁。

根据不同的反垄断法律,政府可以对企业实施罚款、撤销特许经营许可、终止合同、查封资产等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 可信度和声誉风险:一旦企业被曝光存在垄断行为,其声誉将受到极大的损害,可能导致消费者的不信任。

在当今社交网络普及的环境下,负面舆论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企业的信誉恢复将变得异常困难,长期影响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3. 经营策略调整风险:为了规避反垄断法律的风险,企业需要对其经营策略进行调整。

合法的经营行为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和调整,可能需要与竞争对手进行更为激烈的竞争,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增加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

这些调整将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营成本和运营风险。

4. 推动市场竞争的机会:反垄断法律的执行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为其他竞争对手提供了机会。

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企业防范垄断行为的法律手段

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企业防范垄断行为的法律手段

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企业防范垄断行为的法律手段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垄断行为一直是经济领域的一大难题。

垄断现象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建立一个反垄断合规体系成为了企业防范垄断行为的重要法律手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垄断的概念。

垄断是市场上一个特定市场领域内的生产和销售活动由一个或极少数企业所控制的情况。

这种市场结构会导致企业在设定价格、限制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控制权,进而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竞争环境。

为了避免垄断行为的发生和扩大,企业应该积极合规。

其次,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成为企业防范垄断行为的一项重要法律手段。

这个体系包括了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的企业内部制度和有效的监管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禁止垄断行为并对其进行惩罚。

在这方面,反垄断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

它规定了垄断行为的种类和取证标准,使得企业能够更加明确地了解何为垄断行为,并据此合规经营。

此外,政府还应该建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其次,企业内部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合规制度,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首先,企业应建立垄断风险评估制度,对企业的市场地位、价格控制能力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垄断行为。

其次,企业应建立反垄断培训体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员工对垄断行为的认知和识别能力。

同时,企业应建立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垄断行为,为举报者提供保护和奖励,从而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

最后,监管机构在反垄断合规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监管机构应该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罚垄断行为。

此外,监管机构还应该与企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反垄断合规体系。

总之,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是企业防范垄断行为的重要法律手段。

这一体系涵盖了政府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合规制度建设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等多个方面。

如何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

如何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

如何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反垄断法律和法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反垄断法的制定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权益,防止产生垄断和不正当市场行为。

作为企业或经营者,了解和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的方法和策略,帮助企业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

1. 组建合规团队首先,建议企业组建专业的合规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法务、市场部门和高层管理人员等,他们拥有丰富的垄断法律和法规知识,并能够监测和分析市场动态。

合规团队应定期更新和提供最新的反垄断法律准则和指南,确保企业在业务运营中始终保持合规。

2. 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与培训内部审核是确保企业按照反垄断法律执行的有效手段。

企业应定期对其市场运作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

这可以帮助企业发现任何可能存在的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此外,培训员工是预防反垄断法律风险的关键。

企业应提供反垄断法律培训,让员工了解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提高他们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 建立合规框架和制定明确的规范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框架,并制定明确的反垄断法律规范。

这些规范应涵盖诸如价格歧视、垄断协议、虚假广告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员工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制定反垄断法律规范时,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参考当地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加强监测和风险评估企业应加强对市场竞争环境的监测和风险评估。

监测市场动态并分析竞争状况,有助于发现可能导致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风险评估旨在识别并评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应对。

企业可以评估自身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格局、产品定价等方面的因素,并了解当地监管机构的法律要求和预期。

5. 积极与监管机构合作企业应与监管机构保持积极的合作与沟通。

主动与监管机构分享合规情况和市场竞争信息,可以获得更多的指导和支持,并及时了解任何法律变化和风险提示。

垄断行为的政府管制与防范措施

垄断行为的政府管制与防范措施
垄断行为的政府管 制与防范措施
• 引言 • 垄断行为概述 • 政府管制措施 • 防范措施 • 政府管制与防范的实践案例 •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展望
目录
Part
01
引言
背景与意义
垄断行为的定义
垄断行为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控 制市场份额、限制竞争等手段, 获取超额利润并损害消费者权益
的行为。
垄断行为的危害
垄断行为的影响
损害消费者利益
பைடு நூலகம்
破坏市场秩序
垄断行为往往导致价格上升、产量减 少,损害消费者利益。
垄断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降低了市场效率,影响了社会经济 的健康发展。
阻碍技术进步和创新
由于缺乏竞争压力,垄断企业可能缺 乏创新动力,阻碍技术进步和产业升 级。
Part
03
政府管制措施
立法管制
完善法规制度
随着反垄断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 ,未来将对新型垄断行为进行更 加明确的界定,并制定相应的处 罚措施。
推动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垄断行 为的监督,形成政府、企业、社 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加强执法力度
政府将加大对垄断行为的执法力 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Part
06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展望
政府管制面临的挑战
法规制度不完善
当前反垄断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对新型垄断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 不够明确。
执法力度不足
部分地区和领域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导致垄断行为得 不到有效遏制。
监管资源有限
政府监管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资源有限,难以对所有垄断 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处理。
报告范围

创业公司涉及垄断行为如何规避

创业公司涉及垄断行为如何规避

创业公司涉及垄断行为如何规避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创业公司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然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一些创业公司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涉及垄断行为,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商业损失。

因此,了解并规避垄断行为对于创业公司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垄断行为。

垄断行为通常包括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

达成垄断协议指的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比如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则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实施不公平的交易行为,如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拒绝交易等。

经营者集中是指企业之间的合并、收购等行为,如果这种集中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构成垄断。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要规避垄断行为,首要的是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创业公司应当依靠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赢得市场份额,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除、限制竞争。

要明白,只有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市场也才能保持活力和创新。

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要特别注意与竞争对手的交流和合作。

避免与竞争对手进行任何可能被视为达成垄断协议的沟通和行为。

例如,不要共同商讨产品价格、产量控制、市场划分等敏感问题。

即使是在行业协会的活动中,也要谨慎发言,以免被误解为参与垄断协议的达成。

同时,创业公司要密切关注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和行为。

如果公司在某个细分市场上逐渐取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甚至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更要谨言慎行。

不能凭借这种地位实施不公平的交易行为,比如对上下游企业施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歧视性对待交易对手等。

在进行商业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比如,在推出新的商业模式或产品时,要评估是否可能对竞争对手造成过度的挤压,是否会导致市场竞争的失衡。

如果有可能产生这种影响,应当提前调整策略,或者采取措施减少不利影响。

创业公司如何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

创业公司如何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

创业公司如何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创业公司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之一便是反垄断法律风险。

反垄断法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防止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

对于创业公司而言,了解并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一、反垄断法律风险的来源创业公司可能面临的反垄断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份额的快速增长如果创业公司在短时间内迅速占领市场份额,引起竞争对手和监管机构的关注,可能会被怀疑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面临反垄断调查。

2、与竞争对手的合作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合作,如联合定价、划分市场、限制产量等,都可能触犯反垄断法。

即使合作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但如果方式不当,仍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3、收购与合并创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进行收购或合并活动。

如果这些交易导致市场集中度提高,削弱了竞争,也可能引发反垄断审查。

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果创业公司在特定市场中取得了支配地位,并滥用这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如拒绝交易、歧视性待遇、搭售等,就可能触犯反垄断法。

二、反垄断法律风险的影响反垄断法律风险对创业公司的影响是巨大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制裁一旦被认定违反反垄断法,创业公司可能面临巨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分企业等严厉的法律制裁,这将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和经营困境。

2、声誉损害反垄断调查和处罚会对创业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影响消费者和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任,进而影响企业的市场份额和业务发展。

3、经营限制反垄断法的执行可能会对创业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商业模式产生限制,使其无法自由地开展业务活动,影响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能力。

三、创业公司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的策略为了有效应对反垄断法律风险,创业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建立合规制度(1)制定反垄断合规手册明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准则,包括禁止与竞争对手进行价格协商、划分市场等行为,以及规范收购与合并活动等。

法律知识:如何规避反垄断法律风险

法律知识:如何规避反垄断法律风险

法律知识:如何规避反垄断法律风险反垄断法是国家为防止市场垄断而制定的法律,对于企业而言,违反反垄断法可能会受到罚款、被责令改正或解散等严厉的惩罚,所以如何规避反垄断法律风险是每个企业必须面临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讨论:一、营销活动的合规性从广告、促销、市场调查等方面开始,一步步确认与反垄断法相关的营销活动是否合规,这是企业在规避反垄断法律风险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其中,广告是企业宣传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广告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情形。

促销行为也需要遵守反垄断法,例如进行联合促销时,各方必须保持公正和公平,不得任意操纵市场竞争,否则就会受到反垄断法的惩罚。

此外,市场调查可能涉及到竞争对手的机密信息,在进行消费者调查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否则就会被认定为侵犯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从而触犯反垄断法。

二、在制定价格政策时要谨慎制定价格政策是企业日常经营中需要频繁做出的决策之一,如果企业在制定价格时不慎触犯反垄断法,那将会损害企业长期的利益和声誉。

在制定价格时,企业必须要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和竞争对手的反应,不能进行不正当价格垄断,或者价格欺诈等违法情形,同时,企业也需要注意在制定价格时应当遵循诚信经营的原则,根据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规定来制定,不能进行恶性价格战,或者通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打击市场竞争对手。

三、在市场竞争中要遵守公平原则市场竞争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之一,但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公平的原则。

例如,企业不能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来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进行排挤、打压等行为,否则就会触犯反垄断法。

此外,企业之间的合作、独立经营以及合规竞争等方面也需要遵守反垄断法中的规定,不得进行捆绑销售、限制营销等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以免触犯反垄断法。

四、构建合规的企业文化构建合规的企业文化是企业防范反垄断法风险的基础。

企业要在内部建立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合规规范等制度体系,完善内部审计、外部评估等管理手段,以便及时发现、处置反垄断法风险,避免不法行为在企业内部恶化蔓延。

合规风险防范措施之二:反垄断管理制度建设

合规风险防范措施之二:反垄断管理制度建设

合规风险防范措施之二:反垄断管理制度建设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多数国家的反垄断立法也越加严谨化。

反垄断法是一个国家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现有效地保持了市场机制的公平性和竞争性,调整了市场结构,提升了国家整体竞争力,也防范了市场垄断对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

那么,在企业营销活动中如何建立反垄断风险管理制度,通过预防反垄断风险,降低企业的反垄断违规风险呢?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一、建立反垄断风险防范意识早在企业最初进入市场前,就应有清晰的反垄断意识。

可以制定企业反垄断宣传计划,包括反垄断法概要、反垄断法条款详解、反垄断违规案例等内容,让每一位企业员工都了解反垄断的重要性、合规要求、不同国家的反垄断法规等,并在企业内部设立反垄断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管、检查和指导企业营销活动、管理和服务的规范性。

二、建立内部合规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内部合规管理机制,可以规范企业内部从策划到实施的整个营销过程,防止企业在市场营销过程中出现反垄断违规行为。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清晰的采购和供货标准,企业需遵守公平竞争和公正合理原则,避免通过行贿、设计独家合作等方式实施反垄断。

2.相关销售人员必须了解企业的反垄断法律法规,以便在销售产品及服务时遵守相关规定。

3.建立合规培训的制度,每年进行多次培训、考试、问卷调查等工作,向所有员工传达反垄断知识和意识,避免在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

4.建立反垄断风险点清单,按摩工作流程和索引固定风险点,并从员工对个人行为的监管、设立审批机制、监控内部通信等途径规范和约束各部门的从业人员行为,保证企业规范运行。

三、增加对反垄断的监管和防范对于反垄断行为的发现应及时并妥善处理,以避免日后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减少反垄断违规行为的发生,企业应该增加对营销活动的监管力度并及时调整执法部门的策略,强化打击反垄断违法行为的力度。

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当检测、回顾已经执行的销售和营销合同,以确保其合规性。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防止垄断行为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防止垄断行为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防止垄断行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防止垄断行为市场竞争是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基本运行原则,能够促进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市场竞争并非总能健康进行,甚至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出现。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与政策。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促进行业公平竞争,首先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行政法规等。

这些法律法规应明确禁止和打击市场操纵、垄断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市场竞争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垄断行为监管除了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也是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打击垄断行为。

同时,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起到震慑效果。

三、推动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自律和监管除了政府的监管,行业协会和商会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它们可以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建立公平竞争的框架和机制,在行业内部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同时,行业协会和商会还可以加强行业间的交流合作,避免不正当竞争的产生,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设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对于促进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市场监管机构应强化自身的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种市场不正当竞争的投诉和举报。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鼓励企业守法经营,惩戒违法行为。

五、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并重在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时,不仅要重视竞争,还要注重创新。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其竞争力。

同时,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新者的权益,为创新提供有力的保护和支持。

总之,促进行业公平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

公司如何规避反垄断法的风险

公司如何规避反垄断法的风险

公司如何规避反垄断法的风险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反垄断法已成为企业运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法律规范。

公司若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规避反垄断法带来的风险。

首先,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要深入理解反垄断法的内涵和适用范围。

这意味着不仅仅是法务部门,全体员工都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通过定期的内部培训、研讨会等形式,让员工了解诸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关键概念,以及这些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只有当每一个员工都清楚知晓法律的红线在哪里,才能在日常工作中避免无意识地触碰。

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制度是规避风险的关键一步。

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反垄断合规手册,明确各项业务活动中的合规操作流程和标准。

例如,在采购和销售环节,规定不得与竞争对手达成限制价格、限制产量或划分市场的协议;在市场推广活动中,避免强制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同时,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或岗位,负责监督和审查公司的业务决策,确保其符合反垄断法的要求。

对于重大的商业决策,如并购、合作项目等,应当提前进行反垄断合规评估,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在市场竞争中,公司要保持谨慎的竞争策略。

避免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采取不公平的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比如,不能利用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来说,更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市场行为,不得滥用这种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定价策略上,应当基于成本和市场供需情况进行合理定价,而不是通过操纵价格来获取垄断利润。

与竞争对手的交流和合作也需要格外小心。

行业协会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中,要避免参与可能被视为垄断协议的讨论和协商。

即使是看似无害的信息交流,如市场份额、价格信息等,也可能引发反垄断调查。

此外,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协议中,不得包含限制竞争的条款。

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不能利用技术优势或专利垄断来阻碍市场竞争,而是通过创新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解析反垄断法避免不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风险

解析反垄断法避免不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风险

解析反垄断法避免不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风险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旨在防止垄断企业通过不当竞争手段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为了避免不当竞争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深入了解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

本文将对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不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以及企业应该采取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解析。

一、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是促进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其核心目标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市场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禁止垄断协议和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禁止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如价格垄断、地域性垄断等。

同时,也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如垄断定价、捆绑销售等。

2.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不允许市场主体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例如垄断定价、拒绝交易等行为,以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3. 保护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的核心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避免垄断企业损害消费者权益。

二、不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企业需要认清不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并且明确规避措施。

1. 横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企业间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协议,如价格垄断、地域性垄断等。

企业应当避免与竞争对手达成此类协议,否则可能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2. 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生产商与经销商、供应商之间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协议,如垄断定价、独家经销等。

企业应当谨慎处理与经销商、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避免签订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的协议。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在市场具有一定的支配地位时,必须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垄断定价、拒绝交易、歧视性定价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引起反垄断法的注意。

三、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确保自身合规。

1. 建立合规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反垄断合规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全员具备反垄断法规的认识。

防垄断措施

防垄断措施

防垄断措施引言垄断是指市场上只有一个供应商或者少数供应商垄断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情况。

垄断市场往往导致供应商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提高价格,从而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为了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采取了一系列防垄断措施。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防垄断措施,并探讨其对市场和消费者的影响。

垄断的危害垄断市场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

首先,垄断市场上的供应商通常可以控制价格,因为消费者没有其他选择。

这可能导致价格过高,消费者不得不支付更多的费用来购买商品或服务。

其次,垄断经常导致供应商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他们可以限制竞争、阻碍其他供应商进入市场,从而保持其垄断地位。

这使得市场上的其他参与者无法公平竞争,限制了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可能性。

另外,垄断对消费者和社会也有一些负面影响。

当消费者只能购买来自垄断供应商的产品时,他们可能无法获得最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此外,垄断市场往往缺乏竞争刺激,使得供应商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提高产品质量或降低价格。

最后,垄断经常导致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

市场上其他潜在的供应商可能被排挤在市场之外,从而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选择。

防垄断措施为了遏制垄断的不利影响,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采取了一系列防垄断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高效运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防垄断措施:1. 反托拉斯法反托拉斯法是指对垄断行为进行立法和监管的法律框架。

这些法律旨在限制垄断行为,例如价格操纵、限制竞争、控制市场份额等。

反托拉斯法规定了垄断行为的禁止和违规行为的处罚。

各国的反托拉斯法略有不同,但其目标都是类似的,即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反托拉斯法的执行由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

2. 垄断调查垄断调查是指政府或监管机构针对垄断行为进行的调查和审查。

这些调查通常会收集证据,分析市场情况,评估供应商的市场支配地位和其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垄断行为,监管机构可以采取行政手段,要求其改正行为或者处以罚款等处罚。

反垄断协议书法律要点解析与风险把控

反垄断协议书法律要点解析与风险把控

反垄断协议书法律要点解析与风险把控一、引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市场主体利益,反垄断法立足于防止并制止垄断行为的出现。

针对反垄断法的要求,许多企业在业务合作过程中会制定反垄断协议,以确保合规经营。

本文旨在解析反垄断协议书的法律要点,并就风险把控提供相关建议。

二、反垄断法规的主要内容反垄断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其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

反垄断法规禁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

1. 垄断协议禁止垄断协议一般包括价格垄断协议、限制生产、销售商品的数量或者经销市场的范围、分割市场、串通招投标等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企业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实施是违法行为。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指企业具有某种程度的市场支配力量,以不公平的方式进行价格歧视、限制交易、拒绝交易等行为。

反垄断法规限制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3.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的范围和审查程序,包括并购、合并等行为。

在经营者集中过程中,如果该行为可能导致排除、限制竞争,从而对市场和消费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需要进行反垄断审查。

三、反垄断协议书的法律要点为了确保企业业务合作符合反垄断法规,反垄断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法律要点。

1. 免责声明协议书应明确标注参与方之间的关系为合作关系,并声明双方自主决策、自愿签署协议。

此举旨在强调反垄断协议书并非排除竞争或妨碍市场竞争的目的,而是建立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的合作。

2. 相对市场份额和生产能力限制协议书中不得包含限制市场份额和生产能力的条款,以避免形成垄断或限制竞争的结构。

3. 定价与销售政策协议书应当明确规定价格、折扣等经营政策,并说明价格差异背后的合理原因,避免出现价格歧视的情况。

4. 非竞争协议限制协议书中不得约定双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与竞争对手进行交易,或者限制竞争对手与其中一方进行交易。

这种限制将被视为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电力部门反垄断法风险防控措施建设情况

电力部门反垄断法风险防控措施建设情况

电力部门反垄断法风险防控措施建设情况
电力部门反垄断法风险防控措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电力部门积极采取各项举措加强反垄断法风险防控措施建设,不断完
善行为准则,建立依法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业务开展可持续管理,进一步维护正常公平的市场竞争。

首先,从机制层面积极出台反垄断法管控办法,规范交易行为,强化持续监测,对损害公平竞争的违规行为提出严格的责任要求。

同时,在公众参与和市场运行工作中,制定详尽的反垄断法监管办法,把握公众利益,保障竞争状况合理公平。

其次,制定能够保障公平竞争的有效机制,积极部署资源竞争管理,重点打击
集中资源弊端,严明全面保护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价格监管和竞争机制保障,避免市场参与者单方面开展垄断性配套活动;同时,强化监督执法,依据反垄断法约束企业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惩罚措施,维护市场正常公平的竞争环境。

再次,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及时修订《垄断协议及行业关联行为管理办法》,
坚持依法反垄断,严厉封堵各类不合理垄断行为,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综合管理,增强发挥政策监督功能,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准则,及时发现和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

总之,电力部门正在积极建立针对反垄断法的防控机制,打造市场竞争秩序,
努力加强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规范,维护正常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创业公司如何规避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风险

创业公司如何规避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风险

创业公司如何规避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风险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创业公司在追求发展和成功的道路上,面临着诸多法律挑战,其中之一便是如何规避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风险。

反垄断法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防止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创业公司而言,虽然在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上可能相对较小,但仍需对反垄断法保持高度警惕,以免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法律困境。

首先,创业公司需要深入理解反垄断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规定。

反垄断法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的市场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

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或者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此类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则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合理地利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市场竞争。

经营者集中是指企业通过合并、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企业施加决定性影响。

为了避免触犯垄断协议的规定,创业公司应当保持独立的经营决策,不与竞争对手进行协同定价、划分市场、限制产量等行为。

即使在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活动中,也要谨慎发言和行动,避免参与或促成任何可能被视为垄断协议的讨论或安排。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他们明白什么是合法的商业交流,什么可能构成违法的垄断协议。

在市场竞争中,创业公司要时刻审视自身是否有可能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虽然创业公司通常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但如果其产品或服务在特定领域内取得了显著的优势,也不能掉以轻心。

例如,不能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对交易相对人实施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如强制搭售、限定交易等。

也不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服务,以排挤竞争对手。

对于经营者集中的规定,创业公司在进行并购、合作等商业活动时,需要评估这些行为是否达到了反垄断法规定的申报标准。

如果达到标准,应当依法向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申报,并等待审批。

在未获得批准之前,不得擅自实施集中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计划中的城市市场秩序与垄断

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计划中的城市市场秩序与垄断

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计划中的城市市场秩序与垄断一、引言城市市场秩序与垄断是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计划中的重要议题。

秩序良好的城市市场环境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而垄断行为则会严重侵害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本文将就城市管理执法局在维护城市市场秩序与防范垄断方面的工作计划进行探讨。

二、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强对城市市场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首先,加强市场巡查,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建立市场秩序监测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和监测指标,及时预警市场异常情况,为实施精准监管提供依据。

此外,加强市场管理与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应对市场失范和垄断行为。

三、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局应加强市场秩序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合规运营。

首先,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和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其次,要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侵权盗版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要加强对市场价格、市场竞争以及行业规则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公正公平。

四、打击市场垄断行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积极打击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首先,要强化对市场垄断行为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查处垄断行为。

其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对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严肃处理。

此外,要完善市场反垄断法律制度,提高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市场氛围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市场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首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市场秩序与垄断问题的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对相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

其次,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增强自律能力。

此外,要加强与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市场秩序与垄断问题,形成良好的社会共识。

做市商垄断的风险防范

做市商垄断的风险防范

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功能、影响与趋势研究一、引言在任何一个证券市场中,交易制度都是价格形成与发现的根本性机制,而至今为止,各国证券市场中的交易制度总体上可分为竞价交易机制、做市商制度和混合交易机制三种制度安排。

也就是说,做市商制度是资本市场中交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从而也是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market microstructure theory)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1]。

做市商(market maker)制度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证券柜台交易市场。

随着70年代初电子化即时报价系统的引入,传统的柜台交易制度演变为现代意义上的场外交易市场(OTC),并形成了规范的做市商制度。

目前在全球前十大交易所中,已经有NYSE、NASDAQ、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Euronext、德国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交易所等八家交易所,均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做市商交易制度;特别是在全球主要的场外交易市场中,都实行了做市商制度。

那么,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做市商制度对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的影响是什么?其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引入规范的做市商制度有何启示?这些问题即是需要我们给以理论阐释和研究的。

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是:第二部分从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入手,揭示其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中主要交易制度的原因所在;第三部分我们在对传统做市商制度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考察了垄断性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对市场微观结构的不同影响;第四部分研究了传统做市商制度的缺陷以及混合型做市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第五部分为论文小结,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提出了对我国资本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启示。

二、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对做市商功能的理论揭示首见于Demsetz(1968)[1]的研究:由于交易指令流的不确定性,证券的供求双方在时间和数量上很难达到一致,使市场不可能在同一时点上出清所有的买卖交易指令,这就需要能够提供即时交易服务的独立市场参与者——做市商,做市商的功能即在于通过设立买卖报价提供即时性服务,以出清所有满足价格要求的交易指令,保证了交易的即时性和证券价格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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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功能、影响与趋势研究一、引言在任何一个证券市场中,交易制度都是价格形成与发现的根本性机制,而至今为止,各国证券市场中的交易制度总体上可分为竞价交易机制、做市商制度和混合交易机制三种制度安排。

也就是说,做市商制度是资本市场中交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从而也是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market microstructure theory)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1]。

做市商(market maker)制度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证券柜台交易市场。

随着70年代初电子化即时报价系统的引入,传统的柜台交易制度演变为现代意义上的场外交易市场(OTC),并形成了规范的做市商制度。

目前在全球前十大交易所中,已经有NYSE、NASDAQ、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Euronext、德国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交易所等八家交易所,均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做市商交易制度;特别是在全球主要的场外交易市场中,都实行了做市商制度。

那么,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做市商制度对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的影响是什么?其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引入规范的做市商制度有何启示?这些问题即是需要我们给以理论阐释和研究的。

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是:第二部分从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入手,揭示其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中主要交易制度的原因所在;第三部分我们在对传统做市商制度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考察了垄断性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对市场微观结构的不同影响;第四部分研究了传统做市商制度的缺陷以及混合型做市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第五部分为论文小结,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提出了对我国资本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启示。

二、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对做市商功能的理论揭示首见于Demsetz(1968)[1]的研究:由于交易指令流的不确定性,证券的供求双方在时间和数量上很难达到一致,使市场不可能在同一时点上出清所有的买卖交易指令,这就需要能够提供即时交易服务的独立市场参与者——做市商,做市商的功能即在于通过设立买卖报价提供即时性服务,以出清所有满足价格要求的交易指令,保证了交易的即时性和证券价格的连续性。

自上述Demsetz的开创性研究之后,大量的对做市商制度功能的研究文献开始不断出现。

这里我们从做市商制度与竞价交易机制相比较的角度入手,揭示做市商制度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以说明其被各类资本市场采用的原因所在。

(一)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之一:保持市场的流动性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表明,流动性是一个市场是否有效和稳定的根本性要素;同时,流动性也是衡量一个证券市场交易成本高低的最主要的指标之一:如果一个市场的流动性越强,投资者就越能够迅速、有效地执行交易,同时在交易过程中所花费的成本也越低;反之则反是。

从理论上看,竞价交易机制的流动性主要是靠限价订单提供的,在给定的信息变化条件下,某一价格水平买卖限价订单的数量与市场流动性成正比,如果买卖订单出现不平衡,一部分投资者的买卖订单将得不到执行。

在买卖订单的不平衡程度很大时,交易甚至出现中断[2]。

而在做市商组织的市场,流动性是由做市商提供的,做市商的职能就是在各种市场条件下提供连续的双向报价,投资者可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随时买进或卖出,不会出现买卖双方的供需不平衡而导致的交易中断,这就避免了买卖指令的执行风险,并能保证大宗交易在短时间内迅速完成。

(二)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之二:有利于大宗交易完成的同时维护了市场的稳定性在连续竞价市场,如果投资者提交正常市场规模的委托,一般能够很快成交,而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很小。

然而当投资者提交大额委托时,将会使市场买卖委托数量出现失衡,大额委托很难得到执行,或者使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

此外,连续竞价市场要求所有的交易集中在场内进行,然而大宗交易往往需要交易双方在场外充分地协商沟通才能成交,因此竞价市场的大宗交易撮合效率较低。

进一步看,在竞价市场,竞价的结果使得只要买卖盘出现不平衡,价格就会立即发生波动,若买盘大于卖盘,价格则会逐步上扬;反之,若卖盘大于买盘,价格则会下跌。

交易价格总是随着买卖双方力量的变化而不停地波动,如果双方力量对比悬殊过大,价格会发生异常波动,这就使得投资者难以把握价格趋势,可能产生错误的预期,结果是增加投资成本,降低投资收益,投资信心受到打击。

而在做市商市场,交易必须通过做市商完成,做市商可以运用灵活的处理手段,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宗交易的撮合效率;而且,做市商在一段连续交易时间里给定双向报价,使得价格不会随着供求关系变化而在短期内过度波动,并能有效地使供求关系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三)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之三:有利于市场有效性的提高和证券的推介在运转良好的金融市场中,价格反映了所有相关信息,这样的市场就被称为有效市场或效率市场(efficient market)。

效率市场理论(EMT)认为,如果市场是有效的,证券价格即反映了所有相关信息,或者说,在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信息是完全且对称的。

然而,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都证明,在目前的全球资本市场中,还没有哪个市场是完全有效的[6],这也就使得现实中的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

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后果之一是影响证券的市场定价——现实中,投资者对某证券的了解程度越低,该证券的市场定价就越倾向于被低估。

做市商一方面具有资产定价的专业优势,而且一般来说每一家做市商都仅做市几种证券,使得其对所做市证券的分析、挖掘和估值能够达到相当深入的地步,从而做市商通过双向报价,为市场交易直接提供了股票市场价格的参考。

这无疑降低了投资者的信息不完全。

另一方面,在做市商市场,由于做市商的做市收入取决于其做市证券交易的频率,为了增进投资者对做市商做市证券的了解,增强对交易该股票的兴趣,做市商普遍都有很强的动机向投资者推介自己做市的证券。

这又极大较低了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这些情况表明,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有效性的程度。

进一步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其根本原因之一即在于中小企业与资金供给者之间存在着强烈的信息不对称。

而做市商通过对做市证券、特别是其做市的中小企业证券进行信息处理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并向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研究报告及投资建议,这对于提高中小企业证券的知名度,改善其证券定价低估的状况,并最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以上的研究可见,相比竞价交易机制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三大功能[7],即有利于保持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大宗交易完成和维护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市场有效性的提高和证券的推介。

这也正是做市商制度成为全球大多数资本市场所共同选择的交易制度的原因所在。

三、传统做市商制度的缺陷与混合型做市商制度的产生传统做市商制度的最大缺陷之一就在于做市商利用自身做市的优势地位侵害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对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研究是Christie和Schultz(1994)[6]做出的。

他们发现,在选取的纳斯达克市场大盘股样本中,有近一半的股票没有按照1/8的奇数倍进行报价[9]。

特别是,当他们的研究被《华尔街日报》转载后,其研究中所揭示的曾采用1/8偶数倍报价的4只股票突然开始引入1/8的奇数报价,使这四只股票的价差大幅度缩小。

这一现象引发了大规模的讨论,人们开始怀疑做市商制度的公平性,并引发美国证监会于1994年秋对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展开了正式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做市商在最小报价档位限制、报价数量限制、信息交换、成交报告的及时上报等方面都出现了违规行为。

之后美国证监会又对1999年至2003年间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专家公司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专家存在以下三类违规行为:(1)抢在客户指令前交易,即为了获得一个更好的成交价格,专家公司不顾客户已经提交的指令而抢在客户指令之前为自己的帐户进行交易;(2)“插队交易 (interposition) ”,或者称为抢得价差交易(penny jumping),即专家公司在两个交易单中间介入,抢先获得价差优势;(3)“冻结”(freezing),即将其他的委托指令搁置起来使之不能成交,以便专家公司自己能够进行第一个交易。

上述情况说明,无论是垄断性做市商制度还是竞争性做市商制度,都有其“天然”的缺陷,即利用自己所处的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侵害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1996年8月美国证监会推出了新的委托处理规则OHR(order handling ru les),试图彻底改变纳斯达克市场的运行方式。

这一规则主要包括两方面改革:1,限价委托显示规则,要求优于做市商报价的限价委托必须在其报价中显示,或传递给另一机构显示;2,新的报价规则强制条款,要求做市商不得在纳斯达克和ECN[10](ele 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电子通讯网络)中显示不同的报价,除非ECN显示的最优价格能够为所有市场参与者观察到并可与之交易。

1997年1月首批50家股票开始执行此规则,到1997年10月13日所有的股票全部适用该规则。

新委托处理规则对纳斯达克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加速了竞价交易方式在纳斯达克市场的应用,使纳斯达克由传统的竞争性做市商制度演变为了做市商制度与竞价机制相结合的混合型做市商制度。

所谓混合型做市商制度即混合交易机制,它是通过在做市商制度的基础上引入竞价交易机制(如1997年以后的纳斯达克)、或者是在竞价交易机制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制度(如1986年以后的伦敦交易所)而形成的。

换言之,混合交易制度的形成有两个途径。

第一个途径是原先采用传统做市商制度的市场逐渐引入竞价交易制度、实现由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向混合型做市商制度的过渡,其典型代表即上文所揭示的纳斯达克,1997年OHR规则实施后,至今纳斯达克已经建立起了竞价制度+竞争性做市商制度的混合模式。

第二个途径是原先采用竞价制度的市场引入竞争性做市商制度。

在这种方式下,做市商的双边报价与投资者的委托共同参与集中竞价,交易仍然主要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进行,做市商或者承担连续报价的义务,或者只承担特定情况下报价的义务。

这种混合型做市商制度的典型代表是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 St ock Exchange,LSE)[11]。

2003年11月3日,伦敦证券交易所启用了新交易系统SE TSmm,交易对象主要为原来在SEAQ(securities exchange automate quotation——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交易的FTSE250股票以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中盘股(mid-caps)。

该新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充分发挥SETS(securities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及SEAQ之优点,结合SETS电子化自动交易指令簿和做市商制度的优点,对不同股票实行不同的交易制度:流动性较好的股票改为竞价交易方式,而流动性较差的则由注册做市商竞争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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