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与案例分析15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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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上请求权
契约上请求权基础的探寻,需同时思考以下问题: 1、契约的类型? 2、契约成立? 3、契约有效? 4、契约存在? 指契约本身是否因撤销、解除 等事由而消灭; 5、对方当事人有无抗辨权?何种抗辨权?
广 义 的 抗 辨
诉 讼 上 抗 辨
抗 辨 权
契约不成立 无行为能力 权利障碍 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之抗辨 违背公序良俗 不依法定方式 清偿 提存 权利毁灭 抵销 之抗辨 免除 混同 给付不能 消灭时效抗辨权 免责事由 同时履行抗辨权 保证人先诉抗辨权等
2、掌握法律条文的最好方法是,多作实例,多 写读书报告,多研读判例,多参加研讨会。背 诵记忆法律条文,不求甚解,易于记忆。经由 深刻思考,亲身体验应用的条文,将成为一个 法律人生命的法律细胞,终身难忘。
请求权方法:处理关于“以请求权关系为内容” 的实例,以请求权基础(请求权规范基础)为 出发点。即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寻求该 请求权的规范基础的方法。
基本模式
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有所主张。
权利 债 权 物 权 人 格 权
身 份 权
请求权
请求权基础的检查次序
一、契约上请求权
丙无权占有
丙
法 律 效 果
请求返还电机
案例二(见第二章课件)
北京甲于十月一日发信函给商业上素有来往之 莺歌瓷器制造商人乙:“以十万元订购日前鉴 定之A瓶,到外地参展,甚急,即寄广州丙公 司。” 问:(1)若乙于十月二日将A瓶交丁物流公司 运送后,获知有人愿出更高价购买该瓶,即派 人途中取回之。甲查知其事时,向乙请求交付 A瓶,有无理由?
法律思维与案例分析
一、法律人的思维——法律人的能力培养 法律知识 二、案例事实 法律思维 解决争议
(一)解题中的案例事实与实务中的案例事实:
案例题上的事实,被假设为真实,无须证明;
法院实务中则须认定事实,审查证据;
两种情形下皆需判断某事实是否与适用法律有关;
(二)案例事实中的基础问题:
1、可以藉此养成慎密深刻的思考习惯。
2、可以避免遗漏。
案例一
甲于2006年7月1日出卖某电机给乙,价金3万 元,约定于7月3日交付。届期乙如约付款,甲 表示拟借用3天,乙欣然允之。该电机于7月6 日被丙所盗。
问:乙得否向丙请求返还电机?
让与合意
乙为所有人 乙
物权法34条
构 成 要 件
交付—— 占有改定 效果:乙取得 电机所有权
案例五
甲与乙相邻而居,隔一小巷,素不睦。乙宅失 火,家中无人,甲始则以事不关己,坐视不救。 其后见火势迫近己宅,乃速购两只灭火器,共 支出1000元,参与救火,使用一只灭火器后, 火即熄,甲的衣服被火烧毁。又甲于救火时不 慎撞毁乙的花瓶。
请用“请求权方法”作出图示并分析之。
名家语录
1、请求权的竞合的问题,对债权人及债务人 均具重要意义,因其涉及不同的要件、举证责 任及消灭时效抗辨等。每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 人必须掌握每一个得竞合的请求权,始能在诉 讼上或诉讼外作适时必要的主张或抗辨。实例 研究是为实务而准备,故在解题时“切勿”任 意选择一个请求权基础而作答,必须通盘检讨 所有可能成立的请求权基础。此所涉及的不仅 是当事人的利益,也是严谨法律思考的训练。 ——王泽鉴
二、甲得依135条之规定向乙请求交付A瓶。
问题(2)思考过程:
一、乙可得对甲请求支付价金之请求权基础:
159、160、161条。
1、价金请求权之发生:甲乙间成立买卖契约。 141条第2款第(一)项、145条。
2、是否已为对待给付?(买卖标的物已交付?) 二、乙得依159、160、161条之规定向甲请求价 金。
二、无权代理等类似契约关系上请求权
三、无因管理上请求权
四、物权关系上请求权
五、不当得利请求权
六、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七、其他请求权(遗失物拾得人之费用、报酬 请求权等)
请求权基础通盘依序检查的必要
民法上主要请求权基础检查的次序,除所提出 的问题指明特定请求权外,原则上应依上列次 序通盘检查,主要理由是:
(2)设A瓶于运送途中因意外车祸灭失时, 乙得否向甲请求支付价金?
问题(1)思考过程:
一、甲可以对乙主张交付A瓶的请求权基础: 《合同法》135条。 1、甲之要约:电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乙之承诺:
(1)甲的要约声明承诺无须通知。26条第1款
(2)有可认为承诺之行为:乙发送A瓶。
3、买卖契约有效成立:25条、44条。
1、当事人——最需注意的是年龄;
2、时间——消灭时效、除斥期间、要约及承 诺期间、清偿期等; 3、地点——清偿地,多涉及风险负担等问题;
案例分析方法之一——历史方法
历史方法,又称法律关系分析法,是指就案例 事实发生的过程,依序检讨其法律关系。
售A画,价金100万,须于3月10日前函复。” 该信于3月3日到达乙。乙决定购买该画,于3 月7日函复,3月9日到达甲。甲于3月4日获知 丙愿以120万元购买,当即致函于乙,表示撤 回前函,于3月6日到达。问甲乙间的买卖契约 是否成立?
案例三
甲向乙购物,价金10万元,届期未付,甲乃将 其对丙的15万债权让与乙,以代原定价金债务。 乙向丙请求给付时,丙表示该项债权请求权早 已过了诉讼时效。乙即向甲表示撤销该项债权 让与,并向甲请求支付10万元,有无理由?
案例四:某日清晨细雨霏霏,甲骑其新购的机
车送6岁之幼女乙上幼稚园,其妻丙于巷口微笑 招手。甲刚转入快车道时,被丁驾车违规超速撞 到,甲当场死亡;乙被摔到草坪,身受重伤;机 车毁损。丙目睹其事,身受惊吓,昏倒于地,住 院3日期间家中遭盗,财物损失5万元。丙出院后 精神衰弱,放弃其电脑打字工作,减少收入3万 元。又甲曾与戊女同居,怀胎儿庚,戊女3日后 知悉甲遭车祸死亡,深受刺激,心脏病复发住院。 经查甲对车祸的发生有3/10的过失。试问丁对甲、 乙、丙、戊、庚应负何种责任?
案例一:甲于3月1日致函于乙,谓:“愿出
案例二
A于4月1日借某名贵照相机给B,B于4月3日擅 自出售该照相机于善意的C,C再将之让售于恶 意的D,并即交付之。问D是否取得该照相机的 所有权? 注1:简明的图示,是掌握复杂案例事实的最 佳方法。 2:法律关系分析法亦是学习民法的基本方法!
案例分析方法之二——请求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