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2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2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1.25•【文号】•【施行日期】2024.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2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1月25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商标领取介绍信模板
尊敬的商标局:我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我单位(全称)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需要向贵局领取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为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现特向贵局出具此介绍信。
一、介绍信目的1. 我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简要介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 我单位(全称)拟申请注册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服务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为确保商标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单位(全称)需向贵局领取以下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1)商标注册申请书;(2)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3)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4)其他相关文件。
二、介绍信内容1. 我单位(全称)保证在领取上述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 我单位(全称)同意将商标注册申请材料提交给贵局,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 我单位(全称)承诺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积极配合贵局的工作,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确保商标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我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单位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全权代理人,代表我单位与贵局进行沟通、协调和办理相关手续。
5. 我单位(全称)承诺对代理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三、介绍信期限本介绍信自出具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日期)止有效。
在此期间,代理人可凭本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如需与我单位(全称)联系,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2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2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9.09•【文号】•【施行日期】2024.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2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9月9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一、领取途径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网络商标注册介绍信模板
尊敬的[收件单位名称]:您好!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蓬勃兴起,网络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企业或个人的网络商标权益,我们特此向您介绍网络商标注册的相关事宜,并提供以下介绍信模板,以供参考。
【网络商标注册介绍信】致:[收件单位名称]尊敬的[收件单位负责人姓名]:您好!我方系[企业/个人名称],在经营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品牌建设,注重网络商标的保护。
为了更好地维护我方合法权益,提高品牌知名度,现向贵单位咨询网络商标注册事宜,并请求贵单位给予支持和指导。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商标已成为企业或个人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
网络商标注册不仅可以保护企业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还能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因此,我方决定对以下网络商标进行注册:1. 商标名称:[商标名称]2. 商标类别:[商标类别]3. 商品/服务项目:[商品/服务项目]二、注册目的1. 保护我方在网络空间的商标权益,防止他人恶意抢注或侵权。
2. 提升我方品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3. 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三、注册程序1. 查询商标是否已被注册: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我方将对拟注册的商标进行查询,确保其未被他人注册。
2.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我方将准备以下材料:(1)商标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商标图样;(4)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我方将按照我国商标局的要求,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商标局。
4. 受理审查:商标局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如符合要求,将予以受理。
5. 审查公告:商标局将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提出异议。
6. 注册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将予以注册,并公告注册信息。
四、合作意向鉴于贵单位在商标注册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我方希望与贵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网络商标注册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1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1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1.22•【文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1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月22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2018-2019】领取商标的介绍信-精选word文档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领取商标的介绍信篇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介绍信介绍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我是,现委托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请予以接待!谢谢!申请人章戳(签字)年月日篇二:领取商标注册证介绍信篇一: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一、领取途径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续展,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
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篇二: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介绍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我是,现委托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8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8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施行日期】2024.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8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0月28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0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0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4.01•【文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0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4月1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0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0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1.11•【文号】•【施行日期】2024.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0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1月11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商标查询介绍信模板电子版
[公司/机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日期]致:[相关机构名称][地址]尊敬的[相关机构名称]负责人:我方[公司/机构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因[具体业务需求,例如:商标注册、商标维权、商标转让等],特向贵机构申请进行商标查询。
为确保查询过程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一、背景信息1. 公司名称:[公司/机构名称]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3. 注册地址:[公司/机构地址]4.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5.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二、查询目的我方本次商标查询的主要目的是:1. 了解特定商标的注册情况,为商标注册提供参考;2. 查询与我方商标相似的商标,以避免商标侵权;3. 了解市场上与我方商标相近的商标使用情况,为市场策略提供依据;4. 为商标维权、转让等业务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三、查询内容本次商标查询的主要内容如下:1. [具体商标名称]2. [商标类别]3.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4. [商标申请人/注册人]5. [商标注册日期/申请日期]6. [商标专用权期限]7. [商标状态(注册、申请中、无效等)]8. [商标图形、文字、颜色等详细信息]四、查询方式我方将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商标信息:1. 登录贵机构官方网站,使用在线查询系统;2. 提供查询申请表,由贵机构工作人员协助查询;3. 邮寄查询申请表至贵机构,由贵机构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五、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将以以下形式提供:1. 电子版查询报告;2. 纸质版查询报告;3. 查询数据光盘。
六、查询费用我方将按照贵机构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查询费用。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方联系。
七、保密条款为确保查询信息的保密性,我方承诺:1. 未经贵机构同意,不将查询结果用于任何商业目的;2. 未经贵机构同意,不将查询结果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 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商标法律法规,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
八、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与我方联系: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感谢贵机构对我方商标查询工作的支持与协助,期待与贵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3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3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2.05•【文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3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2月5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商标代领介绍信模板
[公司/机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日期][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职位][收件人单位名称][收件人地址][收件人邮编]尊敬的[收件人姓名]:您好!我单位[公司/机构名称],因[具体原因,如:商标注册成功、商标注册申请需要领取相关文件等],特此委托[代领人姓名],持本介绍信及相关证件,前往贵单位办理[商标名称]商标的代领手续。
以下为代领人及被代领商标的相关信息:一、代领人信息1. 姓名:[代领人姓名]2. 性别:[代领人性别]3. 身份证号码:[代领人身份证号码]4. 联系电话:[代领人联系电话]5. 电子邮箱:[代领人电子邮箱]二、被代领商标信息1. 商标名称:[商标名称]2. 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号]3. 注册类别:[商标注册类别]4. 申请日期:[商标申请日期]5. 注册公告日期:[商标注册公告日期]为确保代领手续的顺利进行,特此说明如下:1. 代领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本介绍信;(2)代领人身份证;(3)被代领商标的相关申请文件;(4)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2. 代领人应遵守贵单位的相关规定,配合办理代领手续。
3. 如代领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代领人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以便我单位协助解决。
4. 本介绍信自发出之日起[有效期限,如:三个月]内有效。
如需延长有效期,请提前与我单位联系。
敬请贵单位予以支持与配合,特此函达。
特此函告![公司/机构名称]盖章[公司/机构负责人签名]附件:1. 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2. 被代领商标相关申请文件[请注意,以下内容为模板补充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删除]补充说明:1. 本介绍信仅作为代领商标的证明文件,不作为任何法律效力的依据。
2. 代领人需在代领商标后及时与我单位联系,以便我单位办理后续事宜。
3. 如代领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4. 请代领人妥善保管好代领证件,确保安全。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1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1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1.18•【文号】•【施行日期】2024.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1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1月18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3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3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2.02•【文号】•【施行日期】2024.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3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2月2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商标查询档案介绍信模板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日期]致:[收件单位名称][收件单位地址][收件单位邮编]主题:关于[商标名称]商标查询档案的介绍信尊敬的[收件单位名称]领导:您好!我单位[公司/机构名称],因[具体原因,如:项目申报、法律诉讼、市场调研等],特此向贵单位申请查询[商标名称]商标的相关档案资料。
为确保此次查询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单位的要求,特此出具本介绍信。
一、关于[商标名称]商标的基本情况[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号为[注册号],申请日期为[申请日期],注册人为[商标注册人名称],注册类别为[商标注册类别],注册号为[注册号]。
二、查询目的1. 了解[商标名称]商标的注册历史、使用情况及相关争议处理情况;2. 评估[商标名称]商标的市场价值及风险;3. 为我单位相关业务提供决策依据。
三、查询内容1. [商标名称]商标的注册档案;2. [商标名称]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3. [商标名称]商标的转让合同;4. [商标名称]商标的争议处理档案;5. [商标名称]商标的市场调研报告;6. 其他与[商标名称]商标相关的资料。
四、查询方式1. 请贵单位协助我单位查询[商标名称]商标的相关档案资料;2. 如需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请提前告知,以便我单位准备;3. 查询结果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提供。
五、保密承诺1. 我单位承诺对查询到的[商标名称]商标档案资料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2. 我单位将对查询到的[商标名称]商标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毁。
六、联系方式1.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2.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3.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敬请贵单位予以协助,并给予关注。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特此函告。
[公司/机构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附:[商标名称]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本介绍信一式两份,一份由我单位留存,一份寄送贵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3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3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9.18•【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3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9月18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44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44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7.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44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7月15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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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篇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介绍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我是,现委托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请予以接待!谢谢!
申请人章戳(签字)
年月日
篇二:代领商标数字证(原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书介绍信
篇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介绍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我是,现委托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请予以接待!谢谢!
申请人章戳(签字)
年月日篇二: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商标代理机构要成为商标局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视为同意遵守《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视为承认该“商标数
字证书”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载体。
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商标代理组织持“商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请系统。
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数字证书”流程如下:
一、在线填写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
1、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点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再点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指南”,然后再点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仔细阅读该文档。
点击文档后的“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2、提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
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必须使用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下载pdf格式的《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是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信息生成的,申请人应立即下载该《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同时还应下载《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二、准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应递交一式一份申请材料。
(一)每份申请材料包括以下书件:
1、《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
2、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3、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持证人(保管数字证书载体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1、第1至第2的书件均是在步骤一下载后打印的。
2、上述材料都应加盖数字证书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公章。
(二)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的填写要求:
1、1、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注:此处系申请表)内容必须与数字证书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的数字证书电子申请表的内容完全一致(注意:下载pdf格式的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后,应正反面打印)。
2、所有书件都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
否则,承担相应后果。
4、申请材料都应签章。
三、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的递交方式
可以邮寄或直接递交。
1、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商标局计算机处。
邮编:100055。
收信人:商标数字证书负责人。
2、直接递交地址:北京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商标注册大厅9、10号窗口。
四、“商标数字证书”的领取方式
“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刊登数字证书领取通知,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到商标局直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直接领取数字证书,应当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商标局计算机处领取;领取时,应当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前述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应当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收到“商标数字证书”后,务必牢记“证书唯一信任号”,因为办理数字证书后续业务需要该号。
篇三:数字证书续用单位介绍信
数字证书续用单位介绍信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我单位于办理的“万翔商城”用数字证书即将到期,兹有我单位同志,前往你处办理数字证书续用。
请予以接洽。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篇三:领取商标注册证介绍信
篇一: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
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续展,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
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篇二: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介绍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我是,现委托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请予以接待!谢谢!
申请人章戳(签字)
年月日篇三:领取证书介绍信
介绍信
xxx部:
兹有我公司_ ,身份证号码为,前往你处领取_ xxx 培训证书,身份证号码为,接洽为盼。
此致
敬礼!
xxx公司
xxxx年 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