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1,发货人:填合同中的卖方;2,收货人:一般填合同中的买方,证书中不要求打上收货人的,可留空;3,货物名称:按实填写货物的中英文名称;4,H.S编码:根据海关公布的H.S编码填写,每份申请单一般可填5个不同的编码; 5,产地:填报检货物生产所在地县(市);6,数/重量:填货物具体数量,如衣服的件数,重量填净重,饮料填填容积(如升);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数/重量;7,货物总值:根据合同或发票的金额填写并注明币种,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金额、币种;8,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货物的外包装种类(如纸箱、木箱等)及包装种类代码和具体的件数;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包装种类及数量;10,运输工具名称号码:按运输工具的类别填写(如海运、空运等)及运输工具名称(如船名等);9,贸易方式:按实际的贸易方式填写(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等);10, 货物存放地点:填写货物存放具体地点;11, 合同号:填外贸合同号(或内贸合同号);12, 信用证号:用信用证结汇的要填写信用证号码,没有的可留空;13, 用途:填写入境货物用途;14, 发货日期:按货物实际发货日期填写;15, 输往国家(地区):填货物到达国家或地区填写相应代码;16, 许可证/审批号:对需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证或出口审批的货物填写许可证号或卫生许可证号或审批单号,不需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证或出口审批的货物可留空;17, 启运地:填货物出运的港口;18, 到达口岸:填货物到达的港口;19, 生产单位注册号:填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编号;20,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按实填写,不用集装箱运输地可留空;21, 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合同、信用证上有条款或有其他要求(如在检验检疫证书上要注明信用证号码等)的应写明,没有要求的可留空;22, 标记及号码:根据所附单据上的唛头填写。
出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出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1,收货人:填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2,企业性质:如果收货人是三资企业的就在对应的口内打勾,其他企业可留空;
3,发货人:填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4,货物名称:按实填写货物的中英文名称;
5,H.S 编码:根据海关公布的H.S 编码填写,每份申请单一般可填5 个不
同的编码;
6,原产国(地区):填入境货物地原生产国或地区;
7,数/重量:填货物具体数量,如衣服的件数,重量填净重;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数/重量;
8,货物总值:根据合同或发票的金额填写并注明币种,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金额、币种;
9,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货物的外包装种类(如纸箱、木箱等)及包装种类代码和具体的件数;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包装种类及数量;
10,运输工具名称号码:按运输工具的类别填写(如海运、空运等)及运输工具名称(如船名等);
11,合同号:填外贸合同号;
12,贸易方式:按实际的贸易方式填写(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等);13,贸易国别(地区):按买卖合同中卖方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填写;14,提单/运单号:填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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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1、编号:企业发送电子报检信息后,收到尾号为“E”预报检号,正式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 位为申报地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 位为报检类代码(入境01,出境02),第8、9 位为年代码,第10 至15
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应中英文对照填写并录入其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代码。
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 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
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目前为10 位。
录入次序为应先录入法检货物,然后为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应按00 类包装编码申报,最后为001 类的集装箱(散货除外)。
9、原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有产地证的,以产地证标注的为准。
10、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单位为准,并与提单和箱单相符。
11、货物总值: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出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出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电子报检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准确填写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一般要求用打印机打印。
1. 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2. 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
3. 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的日期。
4. 发货人:根据不同情况填写。
预验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
出口报检的,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
5. 收货人:按外贸合同、信用证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
6. 货物名称:按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及规格填写。
7. H.S编码:填写本批货物的商品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8. 产地:指货物的生产(加工)地,填写省、市、县名。
9. 数/重量: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填写。
重量还应填写毛/净重。
10. 货物总值:填写本批货物地总值及币种,应与外贸合同、发票所列货物总值一致。
11. 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材料的种类及数量。
12.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名称和号码。
13. 合同号、信用证号:填写外贸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用信用证结汇的还应填写本批货物对应的信用证号码。
14. 贸易方式:填写本批货物的贸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边境贸易、无偿援助、外商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区货物、退运货物、过境货物、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保税区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口留购货物、展览品、样品、其他非贸易品、其他贸易性货物。
15. 货物存放地点:填写本批货物存货地点、厂库。
16. 发货日期:填写出口装运日期,预验报检可不填。
17. 输往国家和地区:指外贸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或合同中注明的最终输往国家或地区。
18. 许可证/审批号:对已实施须办理出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报检单报检单位 (加盖公章):*编号报检单位登记联系电报检日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要求:1.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并盖报检单位印章。
2.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构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目,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实行电子报检后,该编号可在受理电子报检的回执中自动生成。
3.报检单位登记号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4.联系人填写报检人员姓名。
5.电话填写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6.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填写。
7.发货人/收货人指该批货物的贸易关系人,发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卖方填写,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买方填写。
对于无合同/信用证的,可按?发票?的买/卖方填写。
若检验检疫证书对发货人/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备注栏声明。
8.货物名称填写出口贸易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名称及规格,货物名称的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并与随附单据一致,对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子、轻工、食品罐头等还应填写货物的型号、规格。
编码根据所申报的货物,按照《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分类填写。
.编码涉及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报关等环节,因此必须准确无误。
10.产地按货物的原产地填写,填写本货物的生产或加工地的省、市和县名称。
11.数/重量填写本货物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重量还应注明毛重或净重,填写时应注意计量单位。
12.货物总值按所申报货物的货值填写,货值必须与合同或?发票?一致,填写时应注意币种。
13.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应注明包装的材质。
14.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运输工具的类型、名称及号码,如?船舶?填写船名、航次,飞机填写航班号等。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①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有权从事报检业务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②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编号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
检后生成的正式报检
号。
电子报检后自动
生成的15位数字
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
验检疫机构备
案后取得的10
位数代码。
联系人:
报检这批
货物的报
检员(姓
名)
电话:
报检人员的联
系电话
报检日期:
检验检疫机构接
受入境货物的
收发货人或受
其委托的代理
报检企业报检
的日期
①直通式电
子报检中,
数据发送的
日期一般=
受理报检日
期
②非直通式
电子报检
中,受理报
检的日期和
企业发送数
据和制单的
日期往往不
同。
年月日
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
方)(中文)
注意1:出现贸易商和最终生产加工单
位
不一致情况下,收货人还是合同的收货
方。
企业性质(划“√”)✍合资✍合作✍外资(外文)注意2:在录入电子报检数据时,须同时录入收货人的备案登记号。
发货人(外贸合同的发货方)(中文)
注意:由于入境货物的发货人一般为国外公司,没有相应中文名称之下,此处填写“***”
(外文)
[1-2。
如何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
知识点拨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如下:
•
1・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验受理人填写,前6位为 检 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验类代码,第8、 9位 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
号码;
• ■ Ii 11 11
注:有“ •”号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壊写
合同号
提单./运单号 许可证/审批号 入境口岸 目的地
【添加1【修改1【刪除1 CNJP802 COBLOOOQ161
名古屋 名古屋
货物存放地点 用途 •外商投资败产(划y
NAGOYA CY 食用
口是□否
•检验检疫费 总金额 (人民丘元)
计费人
收费人
领取证单 日期 签名
报检单位登记号:32000001066 联系人:藤原久美子 电话:0081-3-33736131 报检日期:2010年3月5日
(中文)日本三井株式会社
收货人
(外义 J JAPAN MITSUI COMPANY LIMITED (中文)中国世格贸易有限公司
发货人
(外文)CHINA DESUN TRADING CO., LTD.
选择 O
货物名称(中/外文)
洋菇讓头瘗粒) CANNED WHOLE MUSHROOMS
H.S编码 2003101100
原产国(地区) 数厘童
中国
1560箱
企业性质(划吋)口合资口合作口外资
货物总值
包装种类及数量
USD21840.001560 箱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TBA
资易方式
一般贸易
到货日期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说明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说明入境货物报检单报检单是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检疫、鉴定工作的需要,为保证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而设制的。
它是报检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对其某种货物实施检验检疫、鉴定意愿的书面凭证,它表明了申请人正式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以取得该批货物合法进口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
报检单同时也是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起动检验检疫程序的依据。
入境货物报检单所在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没有内容填写栏目以斜杠“/”表示,不得留空。
报检单位、登记号、联系人、电话填写报检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并准确填写本单位报检登记代码、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报检的应加盖代理报检机构在检验机构备案的印章。
编号本栏目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
报检日期应在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日现场由报检人填写。
收货人填写合同上的买方或信用证的开证人,可只填英文。
企业性质根据收货人的性质勾选。
发货人填写合同上的卖方或信用证上的受益人,要求用中文、英文,填写时要一致。
货物名称(中/外文)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名称所对应国家检验检疫机构制定公布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所列的货物名称填写。
H.S.编码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填写8 位数。
原产国(地区)指货物的原始的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数/重量填写报检货物的数/重量,并注明计量单位,如:乘以乘以乘以乘以PC。
注意该数量和计量单位既要与实际装运货物情况一致,又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报关单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
(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包装种类及数量指本批货物运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单及数据录入须知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单及数据录入须知一、基本规定:1、报检单必须使用国家局统一制定并统一印刷的报检单,目前使用的出境货物报检单格式编号为[1-2(2000.1.1)]。
2、出境报检以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并存的形式进行,必须确保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完全一致。
3、报检单必须按照所申报的货物内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随附单据相符,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的栏目或无此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写“***”。
4、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关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手签,注意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5、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随附单据一致,防止因填单差错而延误办理报检手续。
6、原则上一批货物填写一份报检单。
“一批货物”是指:同一合同、同一类货物、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
特殊情况除外。
7、其余规定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
二、填单制单说明:1、发货人/收货人:是指该批货物的贸易关系人,发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卖方填写,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买方填写。
对于无合同/信用证的,可按发票的买/卖方填写。
若检验检疫证书对发货人/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备注栏声明。
2、货物名称:按所申报的货物填写,货物名称的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并与随附单据一致,对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子、轻工、食品罐头等还应填写货物的型号、规格。
3、H.S.编码:根据所申报的货物,按照《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分类填写。
H.S.编码涉及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报关等环节,因此必须准确无误。
4、产地:按货物的原产地填写。
5、数/重量:按所申报货物的数/重量填写,填写时应注意计量单位。
6、货物总值:按所申报货物的货值填写,货值必须与合同或发票一致,填写时应注意币种。
7、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货物外包装的种类和数量。
8、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运输工具的类型、名称及号码,如船舶填写船名、航次,飞机填写航班号等。
报检单填制规范
实例三: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填制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7字
总结词: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是用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出入境集装箱的信息,包括集装箱号、箱体尺寸、箱体材 料等。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6字
2. 根据集装箱的不同种类和用途,选择正确的HS编码, 确保准确申报集装箱的信息。
报检单的填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和检验检疫标准,确保合法合 规。
报检单填制的未来发展
信息化发展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未来报检单的 填制将更加便捷、高效,实现电子化、无纸 化。
数据共享与互认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检验检疫机构的合作,推动 报检单数据共享与互认,简化进出口贸易流程。
智能化辅助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开发智能辅 助系统,帮助企业快速、准确地完成报检单 填制。
报检单的用途
报检单主要用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鉴定等事 项,包括商品的质量、安全、卫生、 环保等方面的检测和监管。
在国际贸易中,报检单也是海关、税 务等部门进行监管和核查的重要依据 。
报检单的种类
根据检验检疫事项的不同,报检单可以分为进口报检单、出口报检单、旅检报检单等。
详细描述
常见的格式问题包括字体、字号、排版不统 一,信息项之间没有对齐或间距过大等。为 确保格式规范,填写人员应参照报检单填制 指南或模板,统一填写格式,并注意信息的 清晰度和可读性。
填写步骤遗漏
总结词
遗漏填写步骤会导致报检单信息不完整,影响报检结果和后续处理。
详细描述
在填写报检单时,应按照规定的步骤逐一填写各项信息,确保没有遗漏。如有不确定或无法填写的内容,应先空 缺并备注说明。同时,填写人员应仔细阅读报检单填制说明,确保每一步骤都已完成。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28.用途: 指本批货物的用途,如种用、食用 、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 用、加工等。
29.随附单据: 按实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 单据,在对应的“□”打“√”。对报检单上 未标出的,须自行填写提供的单据名称。
30.标记及号码: 按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标记填 写。如没有标记,填写N/M。,标记栏不够位置 填写时,可用附页填写。
10.包装种类及数量: 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 种类及件数。
11.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 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 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 车牌号码、火车车次)。
12.合同号: 指贸易双方就本批货物所签订的 书面贸易合同编号。
13.贸易方式: ①一般贸易、②来料加工、③ 进料加工、⑨其他等。
4.企业性质: 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 “□”打“√”。
5.货物名称: 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的货物名称, 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或牌号。货物名称不得 填写笼统的商品类,如“陶瓷”、“玩具”等。货 物名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日用陶瓷” 、“塑料玩具”。不够位置填写的,可用附页的形 式填报。
A. 外销合同 B. 发票 C. 报关单 D. 内销合同
三、判断题: 请对下列各题作出判断,答对得分 答错扣分,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
1.填写报检单、报检时随附的单据应在相应栏 目中划“√”或者补填。( )
2.《出境货物报检单》上的生产单位注册号 是指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代码。 ( )
6.H.S.编码: 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填 写8位数或10位数。
7.原产国(地区): 指货物原始生产/加工的 国家或地区名称。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⑵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 涂改(修改过的项目,需有报检人签 字),项目填写齐全;对栏目内容确 实无法填写的,应注明“无”或“/”; 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已受理报检的单 据。
⑶中英文内容要求完全一致,报检单必须 用打字机缮制。
⑷详细填写联系人、电话号码,加盖报检 单位公章;报检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 报检日期填写。
注意:
由持有报检员证的人员认真填写“入境 货物报检单”,内容应按合同、国外发票、 提单、运单上的内容填写,报检单应填写 完整、无漏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且 中英文内容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货物名称:商品的名称、规格、牌号、货号应 与合同、信用证一致,合同与信用证不一致时,以 信用证为准;此栏加填生产批号。
9、H.S编码:按《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中 所列编码填写。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 类为准。 10、产地:货物的实际产地(例如:产地是南昌 的货物不能直接填写南昌而应填江西南昌市);该 栏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时坚持产地检验检疫的 重要依据之一。
②合同或信用证有要求的,应与合同或信 用证一致,并且注明是单独出证或合并出证, 是分批还是并批;若对检验检疫、签证有特 殊要求的,必须详细列明,并注明证书英文 名称。 ③货物输往国对检验检疫、签证有特殊要 求的,在此栏详细列明。
1、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输入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或免装运前预 检验证书; 2、进口货物的监管条件中包含有“L”的或进口货物是玩具 产品的,若有3C证书的需输入3C证书号;若免于办理的,需 输入《免于办理中国强制认证证明》号码或《进口CCC认证 商品确认报检工作联系单》号码;若无需办理的,则输入中 文“无需3C 认证”; 3、办理入境流向的货物需输入异地收货单位,联系人及电 话; 4、贸易方式属于出口退货的需输入中文“ 出口退货”; 5、贸易方式属于来料加工需输入来料加工手册号码; 6、进口油漆需输入备案书号; 7、若有异地入境检验检疫调离通知单无电子货物信息而采 用电子报检的,需要输入异地入境检验检疫调离通知单上 的转单号; 8、对检验检疫的特殊要求。
报检基本规定及填单要求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报检基本规定及填单要求
一、基本规定:
1、报检单必须使用国家局统一制定并统一印刷的报检单,目前使用的入境货物报检格式编号为[1-1(2000.1.1)]。
2、入境报检以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并存的形式进行,必须确保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完全一致。
3、报检单必须按照所申报的货物内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随附单据相符,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的栏目或无此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写“***”。
4、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关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手签,注意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5、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发送数据和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随附单据一致,防止因填单差错而延误办理报检手续。
6、原则上一批货物填写一份报检单。
“一批货物”是指:同一合同、同一类货物、同一运输工具、来自同一地点。
特殊情况除外。
7、其余规定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
二、填单制单说明:
1 发货人/收货人:是指该批货物的贸易关系人,发货人按合同/ 信用证的卖方填写,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买方填写。
对于无合同/ 信用证的,可按发票的买/卖方填写。
2、货物名称:按所申报的货物填写,货物名称的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并与随附单据一致,对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子、轻工、食品罐头等还应填写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报检单填制规范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报检单填制规范
为保证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业务档案和统计数据源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和《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业务数据规范》,制作本指南。
报检数据由报检单位按照检验检疫报检数据规范的要求,通过电子报检系统录入。
录入人员应审核报检数据的齐全性、正确性与有效性,遵循如实申报的原则。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无申报内容的栏目应以斜杠/表示,不得留空。
)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报: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填写报检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已做报检专用章备案的企业可加盖报检专用章)。
报检单位登记号: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的十位数代码。
联系人:填写报检单位联系人姓名。
电话:填写联系人电话。
报检日期:此栏不需填写,自动显示检验检疫机构电子平台系统日期
编号:此栏不需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15 位数报检流水号。
发货人:填报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全称及注册号,包括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单位或外贸代理单位。
(注:需要出具证书的,中英文名均为必录入项;只出具通关单的,只录中文名。
)
收货人:填写外贸合同中的买方,英文名需录入。
货物名称:录入HS 编码条目名或货物的实际名称及规格(需与发票上所列货物的规格和名称一致),含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的品名须逐一列明,超过20 个品名的需分单报检。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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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1. 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 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 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 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人员填写。
5. 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6. 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 货物名称(中/外文):填写本批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 H.S编码:填写本批货物的商品编码。
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9. 原产国(地区):填写本批货物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
10. 数/重量:填写本批货物的数/重量,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数/重量一致,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为准,并应注明数重量单位。
11. 货物总值:填写本批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12. 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应注明包装的材质。
13.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本批货物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
14. 合同号:填写对外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15. 贸易方式:填写本批货物的贸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边境贸易、无偿援助、外商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区货物、退运货物、过境货物、保税区进出境仓储物、转口货物、保税区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口留购货物、展览品、样品、其他非贸易品、其他贸易性货物。
16. 贸易国别(地区):填写本批货物的贸易国别(地区)。
17. 提单/运单号: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18. 到货日期:填写本批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19. 启运国家(地区):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国家或地区。
20. 许可证/审批号:需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1. 卸毕日期:填写本批货物在口岸卸毕的实际日期。
22. 启运口岸:填写装运本批货物运输工具的启运口岸。
23. 入境口岸: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时首次停靠的口岸。
24. 索赔有效期:按外贸合同约定的日期填写,特别要注明截止日期。
25. 经停口岸:填写本批货物启运后,到达目的地前中途运输工具货物在运输中曾经停靠的外国口岸。
26. 目的地:填写本批货物预定到达的交货地。
27.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28. 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特别订立的有关检验检疫的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29. 货物存放地点:填写本批货物存放的地点。
30. 用途:填写本批货物的实际用途。
31. 随附单据:按实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单据,在随附单据的种类前划“√”或补填。
32. 标记及号码:填写本批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一致。
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33. 外商投资财产: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34. 报检人郑重申明:由报检人员亲笔签名。
35. 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
36. 领取证单:报检人在领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及领证人姓名。
报检人要认真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内容应按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运单上的内容填写,报检单应填写完整、无漏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且中英文内容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出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报检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准确填写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一般要求用打印机打印。
1. 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2. 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
3. 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的日期。
4. 发货人:根据不同情况填写。
预验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
出口报检的,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
5. 收货人:按外贸合同、信用证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
6. 货物名称:按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及规格填写。
7. H.S编码:填写本批货物的商品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8. 产地:指货物的生产(加工)地,填写省、市、县名。
9. 数/重量: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填写。
重量还应填写毛/净重。
10. 货物总值:填写本批货物地总值及币种,应与外贸合同、发票所列货物总值一致。
11. 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材料的种类及数量。
12.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名称和号码。
13. 合同号、信用证号:填写外贸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用信用证结汇的还应填写本批货物对应的信用证号码。
14. 贸易方式:填写本批货物的贸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边境贸易、无偿援助、外商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区货物、退运货物、过境货物、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保税区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口留购货物、展览品、样品、其他非贸易品、其他贸易性货物。
15. 货物存放地点:填写本批货物存货地点、厂库。
16. 发货日期:填写出口装运日期,预验报检可不填。
17. 输往国家和地区:指外贸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或合同中注明的最终输往国家或地区。
18. 许可证/审批号:对已实施须办理出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19. 生产单位注册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号或加工厂库注册号码等。
20. 启运地:货物最后离境的口岸及所在地。
21. 到达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
22.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23. 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疫的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24. 标记及号码: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一致。
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25. 用途:填写本批货物的用途。
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26. 随附单据:按实际情况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单据。
在随附的单据种类划“√”或补填。
27. 报检人郑重申明:报检人员必须亲笔签名。
28. 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
29. 领取证单:报检人在领取证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及领证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