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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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意大利两国发展中小企业的经验及借鉴

法国、意大利两国发展中小企业的经验及借鉴

和 极微 型 企 业 ( 员 0~ 9 ) 雇 人 。
项 措 施 : 种 是相 互 依赖 程 度 高 并 在 社 会 福 利 税 收 上 对 增 招 雇 员 一
通过 相 互 参 股形 成 企 的 企业 给 予 减 免优 惠 ;同时按 中 按 欧盟 的企 业划 分 标 准 , 国有 的小 企 业 , 法 中小 企业 2 0万家 ,占企 业 总数 业 集 团 , 其 能像 大 企 业那 样 发 小 企业 提 供 就业 机 会 的 多少 , 4 使 给
比较 多 的 国家 。中小企 业 对 国 民 年 法 国公布 《 中小 企业 法 》 极 大 ,
每 经 济 发展 起 着重 要 的作 用 。 盟 地 促 进 了 中 小 企 业 的 发 展 , 年 欧 成 立 后 , 一 了 中 小 企 业 划 分 的 大 约 新 增 2 个 中 小 企 业 。 统 万 标 准 ,法 、意 两 国 都 执 行 这 一 标 意 大 利 制 造 业 企 业 总 数 中 有 在 欧 洲 ,在 总 体 税 收 规 定 上

■ 梁 燕 君 天 津财 经 大 学

1 人 的 占4 , 佣 2 ~ 4 人 小企 业形 成产 、 、 9 % 雇 0 9 供 销和 配套 服务

两 国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的 占 4 。 法 国 的 中 小 企 业 有 %
概 述 Βιβλιοθήκη 条龙 的 网络化 生 产模 式 。 中 集
5%和 2 %的所 得 税优 惠 。为 加 投 资 , 享 受免 税 优 惠 。税 额 相 小企业 设 备贷款 银 行与 中 小企业 0 5 可
速 企业 继承 , 定企 业主 在 6 规 5岁 当于 用于 研 究项 目投 资 的利润 额 担 保 银行 。 小 企业 设 备 贷 款银 中 之 前 交 班 、 出 企 业 , 承 税 减 免 的 3 %, 每 个 企 业享 受 的此 项 行 为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银 行 的 全 资 子 交 继 O 但 分 5 %;6 —7 0 5 5岁之 间交 出, 减 免 优 惠 总 额 不 得 超 过 3 万 欧 元 , 0 且 公 司 , 管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的 金 融

金融危机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述评及国际比较借鉴

金融危机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述评及国际比较借鉴
但是 . 中 央 部 门政 策 效 应 分 散 、 合 力不 强 , 而 且 与
上 了 多元 化 、 规 范 化 的融 资 轨 道 。但 是 。 由于 中小企 业融 资 是 一 项 系 统 性 的世 界 性 难 题 , 而 且 我 国各 地 中小 企 业 差 异 性 大 、 个体性强 , 中小 企 业 融 资 满 足 率
小 企 业 融 资 政策 需要 在 以下 方 面 完善 改进 : 如 信 用 担保 体 系 建设 中存 在 政策 真 空 、 有 关 政策 缺 乏 适 用 性 、 资金 扶 助 政 策 多头 分 散 、 税 费优 惠政 策缺 乏 稳 定 性等 。
【 关 键 词 】中小 企 业 融 资 ; 微型企业 ; 信用担保 ; 创 业 板
【 中图分类号】 F 2 7 5 . 6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0 0 6 — 1 6 9 X( 2 0 1 3 ) 0 7 - 0 0 3 9 - 0 5
中国 人 民银 行 南 昌中心 支行 课 题 组 组长 : 潘 淦; 成员: 颜凌 , 贾健 , 李 海平 , 温 智 良, 陈森 。 ( 江西 南 昌 3 3 0 0 0 8 )
( 一) “ 一行 三 会 ” 金 融政 策 自2 0 0 8年 以 来 , 为有 效 引 导 与促 进 我 国金 融机
会 议 提 出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四大 政 策 措 施 等 , 这
构 扩 大 融 资 ,缓 解 中小 企业 融 资 难 题 .中 国人 民银 行、 中 国银 监 会 、 中 国证 监 会 、 中国保监会 ( 简称 “ 一 行 三会 ” , 下 同) , 从信 贷 准 人 条 件 、 综合授信管理、 贷 款 审批 环 节 、 贷 款 利率 与 企 业 融 资 成本 、 信 贷 产 品创 新、 信贷激励与约束 、 直接 融 资 、 中小 企 业 征 信 管 理

美中中小企业政策比较研究

美中中小企业政策比较研究
1 法 . 立
据美 国联邦中小企业局( 以下简称S A)o7 B 2o 年提交布什总统的 ( 06 ( 0 年度小企业经济报告》 2 , 20 年 ,美 国有小企业 ( 06 按美 国 《 小企业规模标
准 》50 员或 资本 金 50 美 元 以下 的企业 为 小 :0 雇 0万 企业 ) 20 万 家 , 近 70 占企 业 总数 的9 .%, 造 了超 99 创
法 律 和优 惠政 策 。第 一 阶段 : 要 目标是 反 垄 断 。 主
最早 的法律体 现是 19 年 的 《 尔曼反 托拉斯 80 谢 法》 第二阶段 :0 。 5 年代末开始 , 主要 目标是维护小 企 业 的竞 争性 地位 。对小 企业 的保 护与 扶 持 日益 加强 , 政策也逐渐完善和系统化。第三阶段 : 进入 8年代末 , O 政策 目标是鼓励和发展小企业创新 , 各 种 优 惠政 策和扶 持措 施 日臻 成熟 。
努力逐步建立健全 了一整套激励 、 扶持 、 服务 中小
颁布2o 年起施行的《 o3 中小企业促进法》 20 年8 ,07 月3 日颁布将于2 0年8 1 0 0 8 月 日起施行的 《 反垄断 法》 但 比较单薄、 等。 空泛且远未成体系。 贵州省 《 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 草案 ) 目前 已通过省人大财 》 经委 、 制委论 证 。 法
年设立了中小企业局 ,同类职能的机构还有乡镇 企业局等 。20 年 , 07 贵州省在9 00 50 多户注册企业 中, 小企业 占9 . %, 9 8 提供了 占总额6 . 9 1 %和6 . 4 1% 1 的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 、5 7 %以上的城镇就业 , 吸
纳 了7 %以上 的农 村 富余 劳动力 。 0
总额逾40 5 亿美元 的商业贷款 、贷款担保 和超过 10 3亿美元 的风险投资 ,还 有5 亿美元 的赈灾贷 0 款, 是美国五大联邦信贷机构之一 , 小企业最强大 的财政支柱 。但“B 不 向从事投机买卖 、 SA 借贷、 投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民营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促进就业、保障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其规模较小、资金需求大、信用较低等特点,民营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融资政策来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的发展。

与国际上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还存在不足之处。

国际比较和借鉴对于完善中国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美国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之一,其对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政策值得借鉴。

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政策,包括提供低息贷款、对小微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等措施。

美国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如美国小型企业管理局(SBA),通过担保、贷款、培训等方式来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美国政府还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并对这些金融机构提供一定的激励政策。

二、德国德国作为欧洲经济大国,其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德国政府通过银行、国家机构等多种方式来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德国的“中小企业银行”是专门为中小企业而设立的银行,其主要提供中长期的融资支持,包括贷款、担保、融资租赁等。

德国政府还通过向银行提供部分担保或风险补偿来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德国政府还将研发补贴、创新引导基金等政策与融资政策相结合,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三、日本四、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比较与借鉴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进行比较与借鉴,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1.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相结合。

上述国家在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中,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相结合,既通过政府机构的直接支持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也通过激励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来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多元化的融资支持体系。

上述国家均建立了一整套多元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在贷款、担保、信用评级、风险投资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政策安排,保障了中小企业全方位的融资需求。

【doc】美、日、欧盟等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比较及其启示

【doc】美、日、欧盟等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比较及其启示

美、日、欧盟等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比较及其启示美,日,欧盟等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比较厦共启示工商管理理论论坛美,日,欧盟等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比较及其启示口林汉川魏中奇126一我国即将制定中国第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根本太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迫切需要制定合理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将对中小企业发展得较好的美国,日本,欧盟和中国台湾省最新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进行比较,并详细分析其成因,在此基础上得出几点启示,以期以我国台理确定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有所裨益.一,美,日,欧盟及台湾省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比较美,日,欧盟和台湾省中小企业界最新界定标准的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通过对表l中美国,日本,欧盟和台湾省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的比较,可以发现他们当前采用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都有各自特征,现分析如下.美国当前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最突出的特征是简单明了.目前在美国有关中小企业的定义中,一般使用一种比较简单的划分方法,即雇工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这种简单明了的界定标准有利于在各个不同的部门形成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但也有其缺点,它不能反映不同行业的不同特征,也限制了政府制定政策时的灵活空间.因而实践中有些部门有可能采取相应变通措施,如规定服务业中雇工人数不超过100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以符合服务业的行业特征,有时采用.一个企业只要在其行业内不占统治地位就是中小企业"这样的定性界定标准以增加政策的灵活性等.日本当前中小企业界标准具有两个特征,分行业制定界定标准和采用复台界定标准.不同的行业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技术特征各异,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对此应有所体现.日本对制造业等行业,批发业,零售业和服务业分别制定了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比如从业人员标准在以上行业中分别为300人以下,100人以下,50人以下和100人以下,这样就考虑了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较为合理.日本中小企业界表1是,日,歇盟和台湾省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一览表最新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美国雇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日本制造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本额3亿日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i00人以下或资本额l亿日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服务业:从业人员i0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致盈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下并且年产值不超过4000万埃居.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埃居,并且不被一个或几个太企业持有25%以上的股权.其中:雇员少于50人,年产值不超过700万埃居.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帮不超过500万埃居并且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为小企业§育者制造业:经常雇员人数在200人以下或资本额在8000万元新台币以下矿业与土石开采业:经常雇员人数在200人以下或资本额在8000万元新台币以下服务业:经常雇员人数在50人以下或营业额在l亿万元新台币以下资料来源:美国国会:'美国小企业法',2001年版;日本中小企业厅'日本中小企业白皮书',2000年版,Activitiesin~avourofSMEsandthecrahs~ctoT(EuropeanCommision,1998PP15).及于宗先,王金利着:'台湾中小企业成长'(台湾中国经济企业研究所,2000定标准的另一个特征是采用了复合标年版)等资料编制而成.*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贷助项目子课题,批准号为79930400本文得蓟国务院发展中心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陈小洪研究员的指导与帮助,在此对他表示衷心感谢.准,即从业人员和资本额的复合,而且符合任一个条件的企业便可视为中小企业,这样就增加了政府制定政策时的伸缩余地.日本这种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尽管不如美国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简单明了,但更能反映经济现实,又增加了政府的灵活性,因而应该是更为合理的做法.欧盟当前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具有3个特征,即复合性,将小型企业界定标准单独列出和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企业的法人地位.欧盟当前中小企业界标准的复合性特征不同于日本中小企界标准的相应特征.日本规定凡符合从业人员条件或资本额条件之一的便可界定为中小企业;欧盟则规定凡符合雇员人数250人以下并且产值不超过4000万埃居"或"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埃居并且不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以股权"条件之一的为中小企业,同时每一个条件其实又都是两个次级条件的复合,并且需同时具备两个次级条件.这样看来,欧盟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复合性尽管增加了政策伸缩空间,但由于受同时具备两个次级条件限制,其灵活性要小于日本的做法.欧盟当前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第二个特征是将小型企业界定标准单独列出,这样就可以制定专门针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政策的选择空间.欧盟当前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第三个特征是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企业的法人地位,体现在"不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以上股权"和"有独立法人地位",这样就将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排除在中小企业行列之外.台湾省当前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总体上说与日本相应界定标准的特征接近,都是具有分行业特征和复合性特征.台湾省中小企业界定标准中对行业的划分与日本不同,日本采用的是"制造业等行业,批发业,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四分法,而台湾省采用的是"制造业,矿业与土石开采业和服务业"的三分法,比较而言,日本的划分方法更为合理一些.就复台性而言,日本各行业的复合标准都是从业人员和资本额的复合,台湾略有不同,制造业和矿业与土石开采业采用了经常雇员人数和资本额的复台,服务业则采用了经常雇员人数和营业额的复合.总体而言,美国,日本,欧盟和台湾省的最新《管理世界》(月刊)2002年第1期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各有特色,但也都有不足之处.通过比较可知日本和台湾省的做法更值得我国大陆借鉴.二,美,日,欧盟及台湾省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形成过程及原因分析美,日,欧盟及台湾省当前所采用的界定标准都有其各自的成固,对这些形成过程和成固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深刻地理解这些国家或地区为何采用当前的界定标准,也可帮助我们科学地借鉴其成功之处,从而为中国大陆制定合理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提供有价值的建议.1美国最新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形成过程及原因分析.美国当前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形成过程如表2所示.可见,美国1953年颁布的《小企业法》规定中小企业界定标准为"私人所有,独立经营并且在所经营的行业中不占支配性地位".这一定义没有定量指标,使得操作起来任意性太大.后来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规定资产额在1000万美以下或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这一数量指标较为明确,但资产额这一数量指标在实施中存在以下障碍:(1)中小企业尤其是家族式中小企业,企业资产与家庭财产难区分; (2)无形资产进入总资产的情况下,评估的技术可操作性差;(3)资产总额常随企业经营环境,负债状况和销售难易等因素而起伏不定;(4)信息不对表2走国当前中草薜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彤成过程袁阶段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第一阶段1953年《小企业法》规定为:私人所有,独立经崔并且在所经营领域中不占支配性地位第二阶段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最初定义资产额在1000万美以下或从业人员在500人下第三阶段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修改后的定义雇工人数在500人下或营业额在500美元以下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的定义:符合下列条件中两项(或上):(1)企业所有者同时也是经营者;(2)企业的资本是由一个人或几个人提供的:(3)企业产品的销售范围主要在当地;(4)与同行业的太企业相比规模较小口:雇工人数500人以下资料来源根据机械工业部科学技术情报所译:《美国小企业洼》机械工业出版社.1987年版;《美国法典商业贸易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袁美娟:《世界小企业的发展与借鉴》王津^民出版社,1994年版和美国国会:《美国小企业法》,2001年版等资料编制而成.——127——美,目,欧盟等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比较震共启示工商管理理论论坛锘i造业等批发业零售业服务业1999年从业人员300^从业人员100人从业人员5O人以从业人员100人下或资本额3以下或资本额1下或资本额5000以下或资本额亿日元下亿日元以下万日元以下5000万日元以下1963年业J\员300k从业人员1O0人从业人员50人以从业人员50人以以F或资本额1以下或资本额下或资本额1000下或资本额1000亿日元下3000万日元以万日元以下万日元以下1950年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本额1000万日元以下1946年从业人员200人以下1940年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注:(1)表中制造业等牺盖矿业建筑业,电气,燃气,供热,东遭业运输,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和不动产业等;(2)表中批发业中包括饮食业.(3)从业人员包括经常性雇员,十人业主.有薪管理者,无薪的家旗暇工等但不包括企业各分所,分社与分店的职员.资料来源:表中l940l946,1950年数据取自日本官方法规,1963,l999年敷据取自(小企业基本告》《中小企业白皮括》和其他官方法规文件.称条件下,一些业主为使自己的企业加入中小企业行列获得优惠条件而可能隐瞒其资产量,而事实上这些企业不应在中小企业之列.出于以上原因I,J,企业管理局对原来的界定标准作了修订,规定雇员人数在500人以下或营业额不足500美元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营业额指标尽管比资产额指标更易于获得,但仍然要受到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于是出现了与小企业局界定标准并存的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的标准,即凡符台以下四项指标中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这四项指标是指企业的所有者同时也是经理,企业的资本是由一个或几个人提供的,企业产品的销售范围主要在当地以及与同行业的大企业相比规模较小.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和经济发展委员会的界定标准不尽一致,有时会引起混乱,于是美国便形成了目前比较一致的单一界定标准,即规定雇工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2.I:1本最新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形成过程及原因分析.日本当前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形成过程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la本政府早在1940年就对中小企业有了简单明确的规定,即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平均从业人员增加,于是1946年ILl本将从业人员标准提高到200人以下.由于单一界定标准限制政府政策活动空间,1950年开始la本采用从业人员和资本额复合标准,并且将从业人员提高到300人以下.1950年界定标准比以前界定标准有所进步,但仍没有考虑不同行业的不特征,于是一128—1963年日本《中小企业基本法》开始分行业制定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对行业划分采用了"制造业等行业,批发业,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四分法.与1950年界定标准相比,1963年标准又是一个质的飞跃,但随着经济的发展,1963年标准仍需进一步调整.1999年标准(沿用至今)对各行业的资本额标准都有较大提高,从业人员标准基本未变(只是服务业由50人以下调高到100人以下),这是因为日本企业平均资本额大大增加,而平均从业人员变动不大(服务业除外)所致.3.欧盟最新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形成过程及原因分析.欧盟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演变过程和表4所示.欧盟前身欧共体1989年对欧洲中小企业界袁4欧盟(噩其成员国)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演变过程表珩段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第一阶段1989年欧共体对中小企业界定为企业职工人(欧共体)数在500人以内,固定资产值不超过7500万埃居,被大企业所持有的固定资产比重低于1/3第二阶段德国:工业部门中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营业(各成员额在1亿马克下,批发业中职工^数在200国各自人以下,营业额在200万马克下,零售业中职为政)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营业额在200万马克以下,手工业中职工人数在5O人以下,营业额在200万马克以下.法国雇用职工9人以下为特小企业.1O~49人为小企业,50~499人为中型企业.意太利唐用职工100人下为小企业,100--499人为中型企业西班牙职工人数在l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lO~49人为小企业,50~249人为中型企业荷兰雇员人数在150人以下为中小企业第三阶段1996年欧盟委员会界定标准为:雇员人数l~9 人的为非常小的企业,l0~49人的为小企业.50~249人为中型企业.幕四阶段1998年欧盟委员会界定标准为:企业雇员^数(当前)在250人以内且年产值不超过4000万埃居,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埃居且不被1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上股权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资料来埠根据欧共体企业政策文件:《斯亲西斯报告》,1989年版;罗虹波,戒殿新主编《眺盟中小企业与巾一欧合作》,t国经济出版社,2(101年版,EnterprisesinEurope(EuropeanCommls~ sion,FourthReport.1996)&Activitiesinm…,oSSMEs口ndthe…sector(EuropeancommissionI998)等资料编制定为:"企业职工人数在500人以内,固定资产值不超过7500万埃居,被太企业所持有的固定资产比重低于1/3的企业.这一界定采用的是复合标准,并且需3个条件都具备,相当严格,而且资产值这一指标操作中存在3大障碍(如前所述),因而许多欧盟成员并不愿采用.后来许多欧盟成员国规定了自己的标准,有的是简化标准(如荷兰),有的以雇员人数为标准并将中小企业作进一步细分(如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还有的采用分行业界定标准(如德国).为改变这种各自为政的状况,1996年欧盟委员会制定了新的界定标准,即雇员人数单一标准,并对中小企业作进一步细分.到1998年,为增加政策灵活性,欧盟再次采用复合标准(但不同于第一阶段的复合标准),这一标准沿用至今"4台湾省最新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形成过程及原因分析.台湾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演变过程如表5所示台湾省自1967年开始制定中小企业界定标准,采用分行业("制造业,矿业与土石开采业和服务业"三分法)界定法.并使用了复合标准,其中制造业和土石开采业采用经常雇员人数和资本额的复合,服务业采用经常雇员人数和营业额的复合.这样界定中小企业既考虑了不同行业的同特征,又增加了政策伸缩余地,因而1973年3月,1977年8月修订时界定方法未变,只是指标数值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有所提升.制造幢,服务业自1982年7月至1995年9月中断采用经常雇员人数标准l3年,矿业与土石开采业白1978年2月至1995年9月中断采用经常雇员人数标准l7年,这主要是因为这段时间台湾省劳工在企业l流动性大为增加,减少r经常雇员人数标准的准确性,但价值指标(资本额,营业额)一直采用,并逐步提升.从1995年9月开始,界定疗法又采用丁复合标《管理世界》(月刊)2002年第1期准,主要是考虑到单一标准限制了政策的灵活性, 而且劳工在企业间的流动也趋于正常;同时,价值指标数值随经济的发展而提高.2000年1月界定标准与1995年9月界定标准做法一样,仅是价值指标数值有所提高,这同样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平均资本额和营业额增加所致.三,借鉴与启示通过以上对美国,日本,欧盟和台湾省最新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比较,以及对各自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演变过程的回顾和成因的分析,笔者认为,我国大陆在制定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时,可资借鉴之处主要有以下4点:1.界定标准要繁简适度.一方面,按大的行业分类制定标准后,一般不需要进行过度细分.如台湾省1973年规定制造业企业经常雇员人数在100人以下为中小企业,同时规定其中制表,制鞋,电子类企业经常雇员人数在300人以下,食品类企业在200人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后来的界定标准便取消了这一繁琐的规定.另一方面,在中小企业内进行规模细分时,只需分出小型企业即可,没有必要再分出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亚类.最后,对界定标准的动态调整要避免过于频繁,以免给人以无所适从之感.2界定标准要有灵活性.可从3个方面考虑:(1)经常雇员人数,资本额和营业额3项标准中符合其中两项便可界定为中小企业;(2)不同的部门,由于特殊的政策要求,可以(下转第15l页)表5台湾省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演变过程表制造业矿业与土石开采业服务业经常雇员人数资本额(新台币)经常雇员人数资车额(新自币)经常扈自^羲营业额(新台币)1967年9LO0』,以下500万元以下100』,以下500万元以下5O人以下500万元以下1973年3j_咖^nFc其目500万元以下LO0』,以下500万元以下50』,以下500万元以下表,制.业300,k,食生20(^")l977年8300』,以下2000万元以下100^以下500万元以下5O人以下2000万元E^FL978年2300』,以下2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50』,以下2000万元以下L982年7一4000万元以下一2000万元以下4000万元以下【g91年lI4000万元以下一2000万元以F4000万元蹦下L995年9200人以F6000万元以F200』,以下6000万元以下50』,以下8000万元以F2000年l200人以下8000万元以下200』,以下8000万元以下50』,以下1亿元"F 资料来源:根据台湾经济部叶】小,处:《中小企业融资指南》,1994年:台湾省经井耕巾小企业处:《r小帝业苎己展条侧》,1998{.于采T尢,I.盘千叮井.舟博巾小企业成》.台湾巾国鲐济廿=业研究所.2000午及棚羔同站资料编制而成一l29—的犯罪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一种体制问题.即个人贡献所得与公司绩效的严重偏离.既然我们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尊重』,的经济』,本性.就必须使报酬与业绩相吻合否则.储时健现象就永远不会消除.因此,解决我国公司治理中的激励问题.关键不在于运用何种激励手段,而在于如何用制度来保库报酬与业绩的吻合第四,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上,作者分析了美英为代表的外部控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和以日德为代表的内部控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劣利弊,指出综合型公司治理将是全球公司治理发展的必然方向.从中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理状看.似乎更接近于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但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因而远不是我们所要建立的目标模式.作者指出,既然公司治理的必然趋势是向综合型发展,我们就不必再绕弯子,从单极的内控型或外控型公司治理人手,待成熟后再发展另一极.而应同时从两极^手,一方面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发展和规范公司控制权市场和经理市场,同时强化银行的监控作用.这种观点是裉有道理的.概括起来.该书有3十特点一是重视对中国公司治理问题的深层次的锶度根源的挖掘和解剖.二是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治理的比较分析.三是许多资料的获取是通过作者自己的问卷和典型调查.这三个方面在理有的公司治理研究中是不多见的.在现有的公司治理研究中.大多比较注重公司治理机关的构成情况.而且主要限于上市公司,所用资料也主要是有关上市公司的统计出版物.我们并不否定这种分析的重要意义.但有一定的局限性.公司《管理世界》(月刊)2002年第1期治理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制度,但更主要的还是一种形式.公司治理机关健全井不意味着治理效率一定会高.如果公司治理机关不是由市场经济的内在机锶来决定.而是由凌驾于公司的某种人为的因素来决定.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这种治理机关的效率永远不会实现最大化. 在这里,是计划制度还是市场制度来决定公司治理机关, 对公司治理效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公司治理的研究对象看.可能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资料容易获取.因而大多数研究局限于上市公司.然而,上市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只是所有国有企业的一小部分,非上市国有企业的治理同样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应加大研究力度,可实际情况却远不尽如人意.对后者的研究严重滞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类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即使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研究.通常也以公开出版的数据为依据.众所周知,由于制度映位及由此引发的上市公司运作的不规范,上市公司公布的数据井不能令人荫意,甚至包含许多虚假的数据(从这方面诉讼案件的频频发生中不难看出这一点),以此为依据得出的研究结果的科学性也就大打折扣.这样.以实际调查和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的实证研究也就显得异常重要.在该书中,作者运用大量亲身调查数据.对上市与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对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治理(包括约束和激励)都进行了锶度上的反思和讨论,这是难能可贵的.总之,该书是一部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可读性很强的一部着作,读者不妨一读,相信会有所稗益.(作者单位:中国琏革研完基金奇)(上接第129页)适当调整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如劳动部门为扩大就业,可以放宽雇员人数标准);(3)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较大,对不同地区执行界定标准时亦可辅之以一定百分比(如10%)的调整空间.3.界定标准要具有动态性.随着各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平均资本额,营业额往往呈扩大趋势,平均雇员人数也呈现出先上升,然后趋于稳定(并且个别行业如高科技行业还有可能下降)的趋势,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应该随之作出动态调整.4.界定标准要考虑不同行业的不同特征.不同的行业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技术特征各异,。

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及借鉴

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及借鉴



词: 中小企 业融资 ; 国际经验 ; 鉴 借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6 34 (0 2 0 — 0 3 0 10 — 5 4 2 1 )2 0 1— 4
中图分 类号 : 805 F 3 .1
中小 企 业是 推动 我 国经济 社会 发展 的 主要 力 量
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制订 的依据 , 被誉为“ 中小企业宪
1 . 完善 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 。 为了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 , 二战后 , 国、 本 、 美 1 德国等西方发 3 达国家相继制订并颁布了以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为 目的的法规 , 成为运用法律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 的典
范 。 1本 为 例 , 以3 日本政 府在 总结 多年 来保 护 中小企
含 融 教 学 与研 究
21年第2 总第 12 02 期( 4 期)
政府 支持 中小企业 融资的 国际经验及借鉴
汤志江 ,苗 绘 , ,, 一 史雪娜 李海 申1 , , 2
(. 1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 保定 0 15 ;. 7 0 12河北省科技金融重点实验 室, 河北 保定 0 15 ; . 7 0 1 3河北工业大学, 天津 3 0 0 ) 0 4 1
足 、 资 困难 是 我 国中小 企业 发 展过 程 中遇到 的最 融
大 问题 。


政府支持 中小企业融资 的国际经验
2对 中小企业实行倾斜的税收优惠政策。 . 为减 少 中小企业负担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许多国家制定 了各种中小企业免税或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 ,99 19年 英 国降低 了对 中小企业的公司所得税 , 税率 由3% 0 降至2 %, 0 降幅高达3 . 紧接着 , 国政府又 于 3 %。 3 英 20 年提高了中小企业纳税起征点 ,起征点由原来 00

比较美国和中国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比较美国和中国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比较美国和中国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Introduction>中小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都是经济增长的引擎之一。

创新作为中小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已成为全球中小企业的必备条件。

其中,美国和中国都是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代表国家。

本文将比较美国和中国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分别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人才资源和科技支持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

<Part One>政策环境政策环境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美国,政府通过多种形式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例如专利制度、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扶持等。

此外,美国政府还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署,以协调和实施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相比之下,中国政府也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

例如,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例如免税或减税政策、研发资金支持、发明专利奖励等。

此外,中国政府还成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和支持。

<Part Two>市场环境市场环境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在美国,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的机会来拓展业务。

美国独立的市场和自由竞争环境,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了广泛的空间。

相比之下,中国的市场环境相对复杂。

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带来的竞争和机遇可能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中国的市场环境还受到政策调控和市场准入壁垒的影响。

<Part Three>人才资源人才资源是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核心驱动力之一。

在美国,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高质量的人才资源来驱动创新。

美国培养了大量的科学家、技术专家和商业管理人才,这些人才能够快速驱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相比之下,中国的技术人才数量庞大,但有一些技术人才和总体素质略有欠缺。

中国的教育体制和人力资源市场也存在一些缺陷,为中小企业创新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Part Four>科技支持科技支持是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比较及借鉴

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比较及借鉴

各个 角落 、 个 领 域 支 持 中 小企 业 融 资 的 网络 系统 。 各
英 国 政 府 专 门 于 2 0 年 4 月 设 立 了 小 企 业 服 务 局 00 ( B . 为 小 企 业 提 供 企 业 咨 询 和 信 息 服 务 外 , 负 责 S S) 除 还 管理 和实施 一系列政府 扶持 中小企业创 新的相 关计划 ,
地 制 定 了 “ 企 业 创 新 研 究 计 划 ” “ 企 业 小 企 业 融 资 的 做 法 比 较
( ) 立 专 门机 构 , 支 持 中 小 企 业 融 资 提 供 组 织 保 证 一 设 为 美 l 于 15 国 9 8年 成 立 了 联 邦 政 府 机 构 — — 小 企 业 管 理 局 ( B ) 并 于 19 SA , 9 8年 由 副 部 级 升 为 正 部 级 , 的 重 要 职 它 能 之 一 是 负 责 为 中 小 企 业 提 供 一 系 列 融 资 服 务 , 有 总 拥 额 逾 4 0 亿 美 元 的 商 业 贷 款 、 款 担 保 和 风 险 投 资 以 及 5 贷 5 0亿 美 元 的 赈 灾 贷 款 额 度 , 助 小 企 业 解 决 资 金 不 足 的 帮 问 题 。但 是 , B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直 接 贷 款 比 重 小 , 要 是 SA 主 通 过 担 保 等 信 用 加 强 措 施 , 励 或 发 动 金 融 机 构 发 放 小 鼓 企 业 贷 款 或 进 行 风 险 投 资 。目 前 , B 在 全 美 设 立 了 近 百 SA 个 区 域 和 地 区 性 直 属 办 公 室 . 理 、 系 着 一 个 遍 布 全 国 管 联
支 持 政 策 。本 文 在 比 较 目 霉 主 要 做 法 的 基 础 上 , 出 解 提 决 我 圆 中 小 企 业融 资难 问题 的对 策 建议 。 《 企业法 》 政策 基础 , 定了《 小企业投 资法》 《 小 为 制 中 、 中 小 企 业 经 济 政 策 法 》 《 小 企 业 技 术 革 新 促 进 法 》 《 企 、中 、小 业 投 资 奖 励 法 》、 机 会 均 等 法 》 2 《 等 0多 部 法 律 法 规 , 特 并

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在 国内转移时扣除全额所得 , 向国外转移时扣除 5 0 %。
2 . 选 择 性政 策 。
发达 国家( 地区 ) 对 中小企业 实行的选择性政 策大致 : ( 1 ) 对 新建 企业 的支 持 , 并鼓励 中小企业在落后地区发展 。实践表明 , 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 、 技 术创 新 、 促进经济增 长 、 满足人们 日益
中小企业职工进行知识更新或改行培训的职业 教育 中心 ,经费

账, 可提取 1 6 o / t /  ̄为积累; i 实行促进创业和技术高度化的税制 ; 对 人才并加强职员培训 , 发达 国家( 地区 ) 制定 了相应 的专项政策 。 固定资产 的特别处理 , 如对企业 协会 、 医院或诊疗所等所拥有 的 固定资产 以及环保设施 中的特定固定资产 , 免征固定资产税 。 此
和借鉴 , 进 而促进我 国中小企业实现健康、 持 续和快速发展 。
关键 词
中 小企 业
财 税 支持 国 际 比较
目前 , 中小企业在促进我 国经济发展 、 增加就业 、 推动创新 、
创办 中小企业所得税和法人税实行免三减二 , 即开始三年免 税 ,
催生产业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
小法人的法人税率 , 如资本金在 l 亿日 元 以上 的普通法人的法人
税税率为 3 7 . 5 0 1 0 , 而对资本金在 1 亿 日元 以下 的中小法人的年 度所得分两部分征税 , 即8 0 0万 日元 以下按 2 8 %的税率征税 , 超
过 8 0 0万 日元 的部分按 3 7 . 5 %的税率征税 。对具 有公 益法人性
优 惠政策 。
( 地区) 对新建 或扩大投资 的中小企业给予 了较大扶持 , 对落 后 地区的中小企业也实施 了某 些特殊 的政策 和措施 。如德 国对 在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民营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资金匮乏、信用记录不佳等原因,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

因此,加强融资支持是促进民营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就国际上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其借鉴作用进行探讨。

一、美国美国的小企业融资政策历史悠久,已形成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

美国政府除了提供财政支持外,还通过设立社交平台、金融机构等支持渠道,引进风险投资,扶持小企业发展。

1、政策支持美国政府推行的政策主要包括:提供税收减免、创业贷款、培训、技术转化等方面的支持;设立小企业发展中心,为小企业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支持、市场信息等服务,并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2、金融支持美国政府还成立了多个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如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绿色银行、地方发展银行等。

此外,美国还形成了成熟的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市场。

3、社交平台支持美国政府还鼓励发展社交平台如Kickstarter、Indiegogo等,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借鉴作用: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创业贷款政策、小企业发展中心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合作等多元融资体系。

此外,我国可重视引进风险投资,扶持小企业成长。

二、德国德国历史上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小企业创业的国家之一,其经济中小企业发达,经验值得借鉴。

德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如授权税收减免、小型企业档案和统计调查、对小企业和创新项目的资助及金融补贴、对创业团队进行培训等。

德国政府通过建立政策性银行、发展风险投资等方式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德国社会大学生普及创业观念,筹备创业计划,部分项目获得城市发展资金、私人创业基金等支持。

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的政府与社会多元融资体系,并通过专业培训,加强小企业管理素质。

三、日本日本在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政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企业非常重视,对融资提供了大量支持,扶持小企业成长。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中小企业是指那些经营规模比较小,作业人员比较少,资本额和销售额都不大的企业;从近几年来的发展来看,不管是美国、俄罗斯、英国、东欧,还是东南亚各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已成为抑制这些国家经济衰退,维持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他们的一系列成功经验,值得我国中小企业借鉴;一、美国:完善立法,援助中小企业科技开发及成果转化在市场竞争结构安排上,美国一直鼓励竞争,是世界上执行反垄断法最坚决的国家;自1890年以来,美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反垄断法和小企业法规,为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并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如成立各种小企业领导和管理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贷款担保、市场信息和各种技术与管理知识等;同时,美国政府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它主要通过立法,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硬性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计划提供资金,用于援助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主要是资助具有技术专长和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创建高科技企业,以促进他们的专利发明转化为生产力;因此,中小企业在计算机、程控仪器、电子元件、工程和科学仪器等行业占有很大比例;二、德国:政府资助,以社会力量为主导,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体现在对职工技术教育方面的帮助,各地都有政府部门开办的为当地中小企业培训学徒工、对中小企业职工进行知识更新改行培训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经费由政府拨款;政府也帮助一些中小企业就近到有条件的大企业培训职工,甚至在必要时提供资助;德国政府还规定企业必须从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一定经费用于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后续教育;职工就业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一定的职业技能认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三、葡萄牙:政企共同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葡萄牙政府设立了一种名为PMEIAPMEI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共计3亿多欧元;该项基金交由葡萄牙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中小企业资本公司、葡萄牙商业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共同管理;葡政府希望利用该基金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四、日本:大集团在高新技术领域控制中小企业创新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基本上是在少数大企业集团的控制下来完成;日本70%的企业产权属于法人股东,以三井、三菱、住友等垄断财团为核心横向结合的企业集团基本上控制了日本经济的命脉,而多数中小企业进入这些大财团的系列化生产体系,对这些大企业存在较强的依附性和从属性;尽管近年来日本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禁止垄断和保护、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垄断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掠夺,但同一行业的中小企业必须要靠大集团的帮衬才可完成,日本战后崛起的一些企业集团,如丰田、松下等,集中在高技术尤其是电子信息业领域内,这些集团控制着大量的中小企业创新;五、东南亚国家: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提供资金融通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看到了金融危机中大企业纷纷落马而小企业充满活力,也开始把注意力转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上来;马来西亚政府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机构,重点加强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联系,以进行技术转让活动和拓展海外市场;它还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提供多方面的财务津贴,包括科研开发和开发工作耗费的资金、企业职工技术培训的学费超过50%,以及参加国内外商品展销会的开销等;泰国政府除了向致力于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的私人投资者发放长期、低息贷款外,还承担这类企业的部分科研咨询费用;印度政府近年来利用德国和丹麦的援助,在全国设立了5个新的培训中心,帮助其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帮助其达到国际质量标准,获得IS09000证书;六、英国:营造公平、开放和宽松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创新、提高生产率、降低价格,对企业研发、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英国贸易投资署UKTI和12个地区发展署RDA负责实施地区扶助政策、管理欧洲地区基金的使用及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主要支持措施有:1、英国政府科技创新资助英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给予以下四类资助:1小型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10人的企业,实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成本开发项目,最多可给予2万英镑的资助;2创新型研究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50人的企业,实施期限在6~18个月的创新型研究项目,最多可给予万英镑的资助;2创新型开发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250人的企业为某一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或流程进行的开发项目,最多可给予20万英镑的资助;4重大科研项目对于雇员数少于250人的企业开展对行业有战略意义和广泛经济效益的重大科研项目,最多可给予50万英镑的资助;2、优惠的减免研发税收措施所有在英企业当研发投入超过1万英镑时,均可享受税收减免,但对中小企业制定了更为优惠的税收减免标准;按欧盟中小企业标准,对于雇员少于250人,年收入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资产少于4300万欧元的中小企业,其应缴税额可在税前收入中按研发投入的150%扣除,而大企业仅按125%扣除;3、尤里卡计划英国参加了欧洲尤里卡计划,因此其中小企业也享受该计划对企业研发创新的资助;其资助项目的标准主要包括:①市场导向的高技术研发项目;②参与方至少来自2个有利卡计划成员;③研究开发领先的产品、流程或服务;④资金来自开发方或公共资助;资助项目的主要领域包括:医药、生物技术、工业流程、信息技术、交通、能源、环境、电信;4、欧盟研发资助欧盟将其2007年~2013年的研发预算增加至700亿欧元,增长了一倍;其主要资助领域包括:健康、食品、农业、生物技术、纳米技术、信息技术、交通、能源、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电信、社会经济和人文科学等;如果英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符合相关条件,将可以享受欧盟资助;5、中小企业培训英国政府制定了培训与企业发展战略,在全国建立了80多个培训与企业局TECs,Training and Enterprise Councils,主要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和科技创新实力;6、发展科技孵化器英国政府将发展科技园及企业孵化器Science Parks and Business Incubators视为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目前英国有超过100个科技园,约3000家入园企业,其中有450家海外企业,所有园内雇员约万人;英国科技孵化器多依托研究机构和高校设立的科技园为企业提供前沿技术、人力资源和商业支持,由地方政府、大学及工商界设立,受英国政府、欧盟和地区发展署的资助;主要机构为英国科技园协会UK Science Park Association;主要科技孵化器包括:剑桥科技园、伯明翰科技园、曼彻斯特科技园、谢菲尔德科技园、牛津科技园、肯特科技园、爱丁堡科技园、卡地夫科技园等;此外,英国有超过325个企业孵化器,为生物、信息技术、创意等产业的创业企业提供支持;主要有谢菲尔德生物孵化器、伦敦数字孵化器、圣约翰创新中心、哈维尔国际商务中心等;。

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比较分析

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比较分析

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比较分析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化,中小企业作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对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增强社会活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比较分析,揭示两者在融资环境、融资渠道、融资政策等方面的异同,进而为优化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融资效率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小企业在国内外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其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通过对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梳理,分析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特点和主要问题。

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深入探讨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在融资渠道、融资政策、融资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和共性。

结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和发展策略,以期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国内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虽然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政策往往难以完全覆盖到所有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那些处于初创阶段或者规模较小的企业。

从融资渠道来看,国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有限。

虽然银行贷款是主要的融资方式,但由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足够的抵押物和信用记录,很难获得银行的青睐。

债券和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门槛较高,难以触及。

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相对较高。

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较高,因此往往要求更高的利率和更严格的还款条件。

这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上升,进一步加大了经营压力。

再者,中小企业融资的周期较长。

由于审批流程繁琐、材料要求严格等原因,中小企业往往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才能获得融资。

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也可能错失市场机遇。

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也亟待改善。

虽然政策层面有所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

法、意两国发展中小企业的经验及借鉴

法、意两国发展中小企业的经验及借鉴

每个企业享受 的此项优惠总额不得超 过 2 万 欧元 , 5 且 不得享 受与研究有关 的其他优惠 。
二 、 、 两 国 为 中小 企 业提 供 的 法 意
几 种 融 资 渠道
( ) 行 信 贷 一 银
1法国采 取的措 施 . 法 国为中小企业贷款 的主要机构是法 国中小企业 发 展银行 (D M ) 成 立于 19 BPE , 9 7年 , 注册 资 本金 32 . 亿欧元 。法 国中小企 业发展银行 是 国家控股 的投 资银 行, 在全 国各地设有 3 个分 支机 构 。支持企业开展 国 7 际化经营是中小企业 发展银行 的主 要任 务之一 。主要
( )以“ 同投资 ” 4 共 的形式 向企业注入 自有资本 。 中小企业发展银行还通过其 资本投资部 门参与风险资 本公司对 企业的投 资, 资领 域不限, 投 内部扩 张型和外 部扩张型项 目均 可。 投资方式包 括购买金额在 1 0万欧 元和 2 0 欧元之 间的公 司股票和可转换债券。 3万 另外,
3 如果小企业将一部分利润进行研究项 目的投资, .
可享受免税优惠 。 税额相当于用于研究项 目投资的利润 额 的 3% 0 ,但每 个企业享受 的此 项优 惠总额不 得超过 3 万 欧元, 0 且不得再享受与研究有关的其 他优 惠。 4 在对工业技术进步和改善技术 出口状况有重大 . 意义 的领域活动的小企业 , 均可享受减税优惠 。 减税额 相 当于研 究费用的 3 % 但在 每个年度税 收期 内, 0, 每个 企业享受此项优惠 的总额不得超过 3 万欧元 。 0

维普资讯
F A C F M I N EO E中小企业 蠢圈豳 N S
为鼓励 中小企业 的科技再投资 , 意大利 规定: 对于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及借鉴【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了国外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并与我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进行比较分析。

首先介绍了国外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概况,然后分析了不同国家的政策特点与差异,并总结了各国政策的借鉴经验。

通过国际比较案例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国家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的优劣势。

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启示与展望,以及政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可以为我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推动我国民营小微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国际比较、借鉴、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外、正文、国际比较案例、我国、现状、启示、展望、政策建议、总结。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民营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这些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其规模小、资金紧张、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它们的发展。

在国际上,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政策,以支持和促进这些企业的发展。

一些国家通过设立基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简化融资程序等方式,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和更优惠的融资条件。

一些国家还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并推动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风险。

在这样的背景下,比较国外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特点、经验和效果,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做法,对我国进一步完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国外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进行概述、比较分析和经验总结,并通过案例分析和我国现状的对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能够推动我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民营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比较与借鉴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比较与借鉴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比较与借鉴
剧烈变化而完善各种制度 , 如稳定经营、 顺利转换事 业、 建立救济制度, 完善破产法制等; 英国在 1971 年在 工业部设立了“ 小企业服务局”美国联邦政府于 1958 ; 年颁布了《 小企业管理法》 专门设置了小企业管理局 ,
偿后保险公库向信用保证协会支付代偿额的70%, 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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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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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比较与借鉴
林榕芬‘
( 福建福州广播电视集团, 福建 福州 350001)
〔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 起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但是中小企业在融资体制 和政策上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成为当 前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及严重障碍。而中小企业的融 资困难, 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本文从介绍和分析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经验入手, 试图提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 融资困难的几点对策建议。 (关 键 词〕 中 小企业; 融资; 比较; 对策 文献标识码: F276 文章编号: 1008 一 4940(2006)10 一 0056 一 004
供金融支特
美国政府直接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有三种: 一是向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 二是向遭受 自然灾害的 小企业提供 自然灾害贷款; 三是向小企业提供 出口信 贷。美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国际贸易信贷计划( ITL) 和出口周转资金贷款计划(EWCP) , 对参与国际贸易的 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日本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力 度更大, 政府主要通过三条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服务: 一是由5 家政府系统金融机构 向中小企业低息 贷款( 国民金融公库、 中小企业金融公库、 中央公库、 环 境卫生金融公库、 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 ; 二是政府 全资或部分出资成立专为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保险 和担保机构;三是政府认购中小企业为充实资本而发 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等。 4、 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 建立为中小企业融 资服务的信用担保体 系 从西方国家的情况看, 由于信用担保服务具有非 盈利性、 非排它性的特点, 因此主要由政府提供。美国 小企业管理局主要通过贷款担保的方式支持金融机构 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小企业管理局向商业银行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担保总额的 75 % 一 80% , 其余部分由商 业银行承担。联邦政府每年都有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 划的预算拨款, 以补充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基金和建立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作者:刘泉红刘健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1年第19期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

各国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各自独特的地方。

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

一、国外中小企业政策的共同点(一)将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置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高度美国政府认为保障自由竞争可以导致国家的繁荣,而扶持中小企业能够消除不完全竞争,因此其把中小企业政策视为其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

日本通产省制定了多项产业政策,给予中小企业很大支持。

政府有针对性的、旨在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强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中小企业成批出现,某种意义上己经形成一种与大企业相抗衡的力量。

欧盟及其成员国一直对中小企业给予较大支持,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2000年3月的欧盟里斯本峰会提出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使欧盟在2005年成为企业欧洲,在2010年前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知识经济区。

2006年3月欧盟25国首脑会议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再次作为推进“里斯本战略”的重要内容被提上议程。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各国都无一例外地相继建立起以官方机构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体系。

美国的小企业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隶属国会的小企业委员会、白宫的小企业会议和作为政府部门的小企业管理局。

小企业管理局是1958年被国会确定为“永久性联邦机构”,依法具有制定、协调政策,资金支持等职能。

日本中央政府的中小企业专门机构是中小企业厅和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

中小企业厅是日本中小企业最高的专门机构,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作为首相府的附属机构,提议或审议各种政策,并与中央政府的各省厅保持密切联络,进行协调。

地方政府的中小企业专门机构一方面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另一方面制定和执行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的一些特殊和具体政策。

国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与启示程璨摘要: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各国政府也都出台了许多经济和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文章通过比较不同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后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充分吸取他们的成功经验,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财政政策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各个国家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各国政府也都出台了许多经济和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帮助这些企业渡过难关。

本文通过比较不同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后在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吸取其成功经验,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和完善。

一、主要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比较1.美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标准,员工人数少于五百或年营业额低于五百万美元的企业,就为小企业。

美国对小企业的发展从税收上给予了如下的优惠政策。

(1)所得税优惠①纳税身份的选择。

美国税法允许小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方式。

主要有:第一,按照15%-39%的超额累进税率的公司所得税;第二,合伙企业纳税,按照10%-35%的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

小企业在选择纳税身份上有更多的选择权,可以减轻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②税率优惠。

美国在小企业所得税上一直都采取低税率政策,并且还在不断降低。

上世纪80年代,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下调至25%;创新型小企业的资本收益税率按14%征收;应税收入五万美元以下的小企业的税率为15%;2006年小企业税率再次下调至10%。

美国长期维持较低的税率,表明了美国政府对小企业的重视和支为核心的会计重心转移到了资产负债表,此种核算方式的改变不仅使我国所得税核算方式更符合国际税法,也更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符合企业盈利价值最大化的财务核算目标。

但从另一方面讲,企业每期必须持续调高企业公允值才能够增加每期账面利润额,以促进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形成,这就需要企业既要为了降低当期成本而重视短期操纵,又要控制远期风险,从而使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及缴纳工作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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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资源★★★内容摘要:美日两国之所以重视小企业发展是因为小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的不可替代作用和大企业无法比拟的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灵活的运营机制。

文章通过与美国、日本的小企业政策进行比较,试图对我国的小企业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应当制定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

政府应当制定和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对小企业支持应重点着眼于提升产业层次,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清洁技术上,这主要有: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积极发展风险投资,拓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渠道等等。

为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和****环境。

关键词:小企业小企业地位小企业政策美日对小企业的定义在美国小企业的定义由小企业管理局(简称SBA)规定:制造业雇员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在8万美元以下。

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根据SBA的统计数据,1990年,美国小企业创造了39%的国民生产总值和52%的企业销售收入。

小企业的就业人数体现了美国小企业的重要地位。

1993年,小企业的数量为2150万个,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54%。

从1981年至1988年间,小企业创造了45%的新增加就业。

但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的其他经济指标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如1958年至1977年间,小企业创造的增加值从占全部企业的52%下降至47%。

同一期间,小企业的营业收入从占全部企业的52%猛降至29%。

销售收入则从1958年的57%下降至1982年的50%,到1990年才恢复到52%。

与美国不同,日本小企业有明确的定义,通产省(MITI)规定雇员不超过300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并且根据雇员人数和资本额明确了在各个行业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

在战后的日本,小企业同样在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MITI1995的统计数据,在制造业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部企业的52%,增加值的57%;在流通领域,小企业占全部批发额的60%,零售额的78%。

并且小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日本小企业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80%。

在所有产业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小企业就业人数占行业就业人数比例最高,而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就业人数的绝对额最多,1994年,这两个行业的小企业提供了2300万个就业机会,占全部小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的56%。

进入90年代后,由于面临自1973年石油危机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以及日圆的升值和不动产价值的下降,造成了日本国内需求增长的停滞,小企业的就业人数有所下降。

如在制造业,在1991年至1994年期间,小企业就业人数出现了自70年代以来的首次下降,但在1994年小企业仍创造了4100万个就业机会。

尽管美国和日本的小企业定义不尽相同,但美国小企业的就业人数远低于日本,美国的小企业就业人数为60%,而日本为80%。

在制造业中,两国的就业人数比例差距很大,日本在该领域的小企业提供近70%的就业机会,在美国则为40%,并且销售收入的差距更大,日本为52%,而美国仅为18%。

美日小企业政策美国小企业政策概述美国对小企业的鼓励政策历经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美国小企业政策的形成阶段,时间大约从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末,该阶段小企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反垄断。

但在50年代末,美国小企业政策进入了第二阶段,该阶段小企业的主要政策目标是维护小企业的竞争性地位。

进入80年代末,美国小企业政策发展到第三阶段,这个时期的政策目标是鼓励和发展小企业创新。

在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面对来自日本和欧洲的强大竞争,美国的传统产业日薄西山,长期不重视经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美国政府,不得不调整政策,力图通过技术领先保持美国的产业竞争力。

同时,长期的实践证明,小企业所体现的企业家精神和技术创新能力超过大企业,美国小企业政策的重点在于激发和维持小企业的创新能力,使小企业成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主力军之一。

实施这个政策的主要措施是财政鼓励加快技术向小企业的转移和资助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美国政府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政策性补助。

美国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创业研究基金”,规定国家科学基金会与国家研究发展经费的10%要用于支援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此外,《小企业技术创新法》还规定,每年研究开发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政府部门,要将财政预算的1.3%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开发活动。

政策性贷款。

即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可以应中小企业的申请,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总金额不超过15万美元、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的政策性贷款。

贷款担保。

美国《小企业法》授权小企业管理局作为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人,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

税收优惠。

美国对中小企业的R&D投资采取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90年代,克林顿政府宣布对企业的R&D投资给予永久性税额减免的优惠待遇,并将中小企业的先进技术长期投资收益税降低50%。

政府采购。

美国联邦采购局专门设有小企业采购代表处,专门负责协调联邦政府向中小企业的商品采购。

美国通过立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23%必须给中小企业。

发展风险投资。

早在1958年,美国政府就推出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该计划允许某些私营投资公司可以向中小企业管理局借到3倍于自身资产的款项,并享受低息及税收优惠,从而进行风险投资。

截至1995年,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所属的500多家小企业投资公司已向近7万个中小企业投入了约110亿美元的风险资金。

实施科技支持计划,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主要是通过实施专门的科技支持计划来实现的。

目前主要有:“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这是一项竞争性极强的科技计划,其宗旨是帮助中小企业参与联邦研究与开发计划,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形成。

它是根据美国1982年《小企业技术创新法》而制定和实施的。

该法规定,凡是年研究开发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实施“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每年拨出法定的一定比例的研究开发经费,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的实施分为启动阶段、研发阶段、商业化阶段,不同阶段资助数额和期限均各不相同。

“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得到中小企业的广泛参与,1982~1996年间,该计划共从中小企业征集到26万多个项目,其中4万多个获得资助,资金总额达65亿美元。

据资料分析,大约20%的项目在第二期经费支持4年后,其研究成果在商业上获得成功。

“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

其宗旨是加强中小企业与非赢利性研究机构(大学、非赢利科研组织和联邦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

“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的实施也分为启动阶段、研发阶段、商业化阶段,不同阶段资助数额与期限也各不相同。

目前,“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每年的资助额约为6000万美元。

日本小企业政策概述日本把小企业政策调整为提高日本产业竞争力,推动和鼓励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分包商,从而提高整个产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促进小企业之间发展的横向合作。

1957年颁布了《小企业协会组织法》,通过税收优惠和金融资助等措施推动建立带有卡特尔性质的小企业合作组织,加强小企业之间协调和信息交流。

自此,大量小企业的产业合作组织和协会应运而生,这些组织对日本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

1963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作为日本小企业政策的基石,提供了协调所有适用于小企业政策的构架,并明确将推动小企业发展作为日本总体产业政策的一部分。

1969年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分包法》,帮助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分包关系。

通过财政提供资金、人员培训和设备更新等措施,建立起从生产零部件的小企业一直到完成最终产品的大型制造企业的分包体系,从而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效率。

日本政策性投资银行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意向,向民间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担保、购买企业债券,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补充融资和奖励。

在对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方面,美、日等西方国家都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法律和政府职能部门。

如美国中小企业局专门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提供贷款、担保、技术与信息服务。

美国政府还通过政府采购等手段对中小企业予以扶持。

具体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在对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环节与方式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支持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为事前扶持与事后鼓励相结合,将对科技开发的重视与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视有机地结合起来。

基本的做法是:建立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制度保证。

政府财政可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投融资及政府采购等手段,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的扶持力度。

为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可从信息、技术人员培训及其他服务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

对我国小企业政策启示我国也是一个中小企业众多的国家。

一方面,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在全国工业产值和实现利税中分别为60%和40%左右,提供了大约75%的就业机会。

另一方面,我国的大多数中小企业仍处在粗放发展阶段,虽然一些中小企业表现出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涌现出像四通、联想、北大方正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但从总体上讲,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还比较低。

美国政府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应当制定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

考虑到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中小企业资金、设备、人才等方面的竞争劣势,我国政府应当制定和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对小企业支持应重点着眼于提升产业层次,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清洁技术上,这主要有: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积极发展风险投资,拓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渠道;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各种不合理负担;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及贴息贷款等等。

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或技术、工艺的更新换代;或者将科研成果、专门技术以优惠价格售予中小企业;或者通过帮助企业培训专有技术、财务管理等专门人才。

信息方面利用政府接触面广,信息全面、快捷的特点,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生产、销售、人才供应状况等多方面信息服务,改变中小企业信息接收和传达不畅的状况。

管理和采购方面要尽量简化中小企业的注册登记、财产评估手续,简化其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盘存规则,节约其财务费用,将政府的采购计划分一部分给小企业;社保支持方面要尽快建立建全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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