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中铁项目管理合同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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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1
中铁轨道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建设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
项目名称:中铁轨道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
项目委托人:中铁轨道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受委托人: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湖南天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南大唐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书
项目名称:中铁轨道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
委托人:中铁轨道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人: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湖南天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南大唐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此三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甲方厂区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切实维护业主利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管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项目及委托管理方式
1、新建长沙重型装备工厂及办公配套设施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实行全程和全面管理,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新建株洲高锰钢辙叉车间及道岔扩能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实行全程和全面管理,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新建四川隆昌高速弹条扣件车间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管理的指导,乙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项目概况及建设目标:
1、长沙重型装备工厂及办公配套设施项目
(1)主要工程量:新建厂房25000平米、办公楼8000平米和综合楼4000平米,以及环境绿化、围墙、大门、装修、室内外地面、安防监控、配套给排水、强弱电、风管、气管、空调等附属工程设施,所有设备基础工程等内容。
(2)项目建设目标:在09年3月以前基本达到正常生产、生活和办公的条件,其中部份车间要在09年1月份达到生产条件(责任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质量全面合格;工程造价控制在甲方认可的水平。
2、株洲高锰钢辙叉车间及道岔扩能项目
(1)主要工程量:新建厂房7500平米、改扩建厂房和综合楼6000平米,以及环境绿化、围墙、大门、装修、室内外地面、安防监控、配套给排水、强弱电、风管、气管、空调等附属工程设施,所有设备基础工程等内容。
(2)项目建设目标:在09年3月以前基本达到正常生产、生活和办公的条件(责任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质量全面合格;工程造价控制在甲方认可的水平。
3、四川隆昌高速弹条扣件车间项目
新建厂房5000平米及其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工程。
三、项目委托管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履行整个项目的管理职责,乙方应当采取科学、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方式与措施,以达到上述的建设目
标。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施工前期及施工中的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缴纳给政府部门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负责组织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其中:设备采购招标代理费用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3、负责协助业主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审核。
5、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监督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6、严格按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合同价格和工期组织施工建设,如有设计变更,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
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甲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并与甲方共同办理产权证件。
8、负责协助甲方对建设期内的设备安装进行协调、管理。
9、负责对中铁轨道四川隆昌厂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进行指导与培训,以使该厂工程项目管理达到规范的要求(隆
昌厂区指导的出差期在七天以内,差旅费由甲方额外支付)。
10、本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承诺。
四、项目委托管理目标:
1、工程管理目标:让甲方满意,包括质量要合格、工期要按时、造价要合理、安全要达标,满足各项目达到生产条件的要求。
2、项目委托管理期限:项目筹建开始至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正式移交给甲方结束。
3、本合同期限:双方所有责任、义务和承诺解除之后。
五、项目委托管理费
金额(大写):贰佰肆拾伍万元人民币
¥:2450000元
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该项目委托管理费包括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责任、承诺和完成工程管理目标所需要的全部费税与利润。
六、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乙双方签认或与专业工作单位三方签认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项目委托管理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补充协议
6、中铁轨道系统集团厂区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当与合同正文发生矛盾时,以正文为准)
七、其它
1、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受委托人支付项目委托管理费。
3、受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义务、责任和承诺。
4、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和湖南天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大唐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本合同的乙方,后两者是具体实施方,前者是保证和担保方,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中铁轨道系统集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章)
法定代表人:
湖南天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湖南大唐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于2008年8月 13 日在株洲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