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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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学校微信微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微信微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利益,维护学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官方账号、教职工个人账号、学生社团账号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学校微信、微博安全管理制度,对平台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微信、微博平台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3. 教职工个人账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4. 学生社团账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不得利用平台进行非法活动。

四、内容管理1. 内容发布(1)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破坏社会稳定、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

(2)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捏造事实、歪曲事实、误导公众。

(3)发布内容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等。

2. 内容审核(1)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要求。

(2)各部门、各单位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教职工个人账号和学生社团账号发布内容,应自觉接受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五、安全管理1. 账号管理(1)学校官方账号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他账号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管理。

(2)账号管理员应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2. 网络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师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定期对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对恶意攻击、黑客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应对。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聘等处理。

2.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微博微信群管理制度

学校微博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博、微信群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家校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微博、微信群,包括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以及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

三、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形象。

2. 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保障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 保障用户权益,尊重用户隐私。

5. 维护网络安全,防范网络风险。

四、管理职责1. 学校微博、微信运营小组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对微博、微信群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管理制度1. 微博、微信群名称规范(1)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名称应使用正式名称,如“XX学校官方微博”、“XX学校官方微信”。

(2)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如“XX班级”、“XX部门”、“XX社团”。

2. 内容发布规范(1)发布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2)发布内容应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不得传播负面信息。

(3)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4)发布内容应尊重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用户管理规范(1)用户注册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用户不得在群内发布广告、垃圾信息、恶意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3)用户不得在群内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4. 违规处理(1)对于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用户,将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发布不良信息的用户,将予以警告、封号等处理。

(3)对于恶意攻击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用户,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障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学校形象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使用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官网微博微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客观;4. 体现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

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平台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2. 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具备一定的信息编辑和发布能力;3. 熟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4. 能够承担平台管理工作。

第六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1. 信息内容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在发布信息前,应提交信息内容至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核;2. 信息编辑: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进行编辑,确保信息格式规范、语言准确;3. 信息发布:编辑后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发布;4. 信息反馈:发布信息后,管理员应关注信息传播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策略。

第七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2. 不得发布虚假、诽谤、侮辱他人、煽动民族仇恨等违法违规信息;3. 不得发布与学校形象不符、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4. 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广告、商业推广等违规信息。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2. 纠正:对严重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在平台上公开通报;3. 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微博、微信作为一种互联网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学校提倡校内各部门、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微博、微信。

第三条凡以校内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账号,均属于学校的官方账号,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或名称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的;由校内各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五条凡以学校、校内各级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均须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微博、微信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确有必要新建官方微博、微信的校内各院(系)、教研部、部门,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开通。

校内各二级单位下设机构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所在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校内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主管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第三章管理维护第七条以学校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任何部门、学院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以仰恩大学的名义在微信、微博上发布新闻和信息。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一、总则作为学校的官方传媒平台,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官媒”)的管理制度起到了宣传推广、信息传递、舆论引导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官媒的运营管理,提高信息传递和宣传效果,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官媒团队的所有成员。

二、官媒运营管理团队1. 官媒团队由相关部门指派负责运营,具体人员由团队负责人确定。

2. 官媒团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新媒体运营经验和文案策划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

3. 官媒团队成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

三、官媒内容管理1. 官媒内容应以学校形象为核心,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成果和重大活动。

所有发布内容必须经过审核,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内容。

2. 官媒内容应以时事热点和学校相关为线索,创造多样化的内容,提高用户关注度。

3. 官媒内容应及时、准确、客观地传递学校最新动态和信息。

任何虚假信息均不得发布。

4. 官媒内容需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撰写,并配以高质量的图片或视频,提升内容质量和用户体验。

5. 官媒内容需根据不同社交媒体平台的特点和用户习惯进行优化和调整。

四、官媒互动管理1. 官媒团队应及时回复用户的留言和评论,解答用户的问题,并向有需要的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2. 官媒团队应始终保持礼貌、专业和客观的态度,对待用户的质疑和批评要积极回应,严禁发表辱骂、挑衅和侮辱性言论。

3. 官媒团队应定期梳理用户的留言和需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官媒内容和运营策略。

五、官媒危机处理1. 官媒团队应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定期组织模拟危机演练,提高危机处理的能力。

2. 官媒团队应对可能引发危机的内容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避免危机的发生。

3. 若发生危机事件,官媒团队应及时发布官方声明,全面解释事实真相,稳定舆论声势。

4. 官媒团队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层汇报并接受指导,确保危机的正确处理和危机后的整改工作。

六、官媒账号管理1. 官媒团队应定期更新、维护官媒账号,确保账号的信息完整和及时性。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微博、(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行为,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真实,并维护公司形象。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

如果涉及信息发布外包给第三方的情况,双方应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1.3 定义1.3.1 微博:指公司通过微博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内容。

1.3.2 (公众平台):指公司通过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内容。

第二章:发布准则2.1 法律合规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2.2 信息准确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应该准确、真实、客观,不得编造、夸大事实,避免误导他人。

2.3 语言规范员工发布的信息应该使用规范的语言,不得使用污秽、低俗、侮辱他人的表达方式。

2.4 保护公司机密员工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权限管理3.1 发布权限公司根据员工职责和需要,授予特定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权限。

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3.2 审核权限公司设立信息审核人员,审查员工发布的信息内容,确保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

第四章:责任与违规处理4.1 发布责任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以公司名义发布违法、不实、虚假信息。

4.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文档相关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附件:1、微博、(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审核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刑法、宪法、民法等。

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第一篇: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1、流程目的为规范公司微信微博负责人的工作,扩大本公司网络影响力,树立网络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2、流程范围企业微信微博负责人3、流程原则保证岗位人员准确无误的管理企业微信、微博;及时将顾客反馈的信息转交于相关部门,以及做相应的处理4、流程职责4.1电商部负责企业微信、微博的建立、信息的编辑与发布、日常维护 4.2电商部负责活动的策划、实施及总结4.3电商部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数据分析及粉丝管理4.4电商部负责协助门店微信号的建立和运营4.5营销中心客服部负责微信微大夫的日常运营、信息回复、资料整理 4.6营销中心客服部负责企业微博投诉的处理5、流程说明5.1电商部负责企业微信每日图文的编辑(图文信息内容:健康第二篇:微信微博微信与微博推广前言:什么是微信: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手机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微信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同时,也可以使用通过共享流媒体内容的资料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摇一摇”、“漂流瓶”、“朋友圈”、”公众平台“、”语音记事本“等服务插件。

现今微信用户达到3亿以上。

在2013年9月12日,第七届达沃斯论坛中,中国移动副总裁李正茂曾说“……微信才是垄断。

”由此可见,微信是一个跨时代的产品。

什么是微博:微博,即微博客(Micro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

用户可以通过WEB(电脑网页)、WAP(手机应用软件或手机网页)等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

微博的定义:微博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

其中有五方面的理解:1、关注机制:可单向可双向两种;2、简短内容:通常为140字(包括标点符号);3、实时信息:最新实时信息;4、广播式:公开的信息,谁都可以浏览;5、社交网络平台:把微博归为社交网络。

学校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学校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政务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保障信息传播安全,充分发挥平台在学校宣传、服务、沟通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2. 实用高效:信息发布要实用性强,便于师生获取,提高信息传播效率。

3. 及时准确: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满足师生需求。

4. 安全保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平台管理职责1.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政务微博微信的总体规划和指导,负责审核和发布重要信息。

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微博微信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3. 平台管理员负责平台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审核、发布、维护等。

四、信息发布管理1. 信息内容:发布信息应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不得发布虚假、违规、违法信息。

2. 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3.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重要信息及时发布,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回应;(2)一般信息按时发布,保持信息更新;(3)信息发布应图文并茂,增强吸引力。

4. 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发布。

五、平台维护管理1.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平台运行情况,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2.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清理过期信息,优化信息结构。

3. 平台管理员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

4.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对平台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将对平台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XX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XX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XX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由区委宣传部统筹负责考核与通报工作。
第五条XX区各部门开设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需在区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做好政务微博的内容规划,明确信息发布的内容、栏目、来源和责任人,规定五大类信息必须第一时间 公布:
(一)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
(二)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关内容;
XX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XX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XX区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充分发挥微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网民的功能 ,经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区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在新浪网、腾讯网、新华网、人民网开设的官方微 博、官方微信。
第三条XX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总体定位为信息公开,确立服务公众、倾听民声、化解矛盾、引导舆论的工 作理念,坚持实时播报、权威发布、反馈舆情、网下办结。
第九条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的单位,不得违法利用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H--)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条本制度由XX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七条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

幼儿园微信微博社交媒体管理制度

幼儿园微信微博社交媒体管理制度

幼儿园微信微博社交媒体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幼儿园在微信和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管理和使用。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定,确保幼儿园在社交媒体上的形象和声誉受到保护,同时提供良好的社交媒体使用环境,以促进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2. 账号管理2.1 幼儿园应当注册并拥有正式的微信和微博账号,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2 幼儿园应当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定期更新密码,并限制账号权限,以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授权使用。

2.3 幼儿园应当对账号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的账号用途和权限区分清楚。

3. 内容发布3.1 幼儿园应当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符合传递正能量和积极影响的原则。

3.2 幼儿园不得发布含有违法、低俗、暴力、色情、人身攻击等内容的消息。

3.3 幼儿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个人隐私。

3.4 幼儿园应当注重内容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以吸引家长关注并提供有益的教育信息。

4. 互动交流4.1 幼儿园应当积极与家长互动交流,回应家长的关切和问题。

4.2 幼儿园应当在微信和微博上设立专门的留言板或信箱,接受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4.3 幼儿园应当及时回复家长的留言,提供必要的解答和帮助。

5. 隐私保护5.1 幼儿园应当保护家长和幼儿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未经授权地公开或传播相关信息。

5.2 幼儿园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家长和幼儿的个人信息安全性。

6. 违规处理6.1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6.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法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散布谣言等行为。

6.3 违规处理主要包括警告、停用账号、申请相关法律机关处理等。

7. 其他条款7.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幼儿园的所有微信和微博账号。

7.2 幼儿园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但需提前告知家长。

7.3 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8. 结束语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促进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幼儿园在社交媒体上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员工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员工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规范,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员工个人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言论和行为,确保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形象相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范要求第四条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2. 尊重他人,不发表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言论;3. 维护公司形象,不发布损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4. 保持客观公正,不传播虚假、不实信息;5. 传播正能量,不发布低俗、恶俗内容。

第五条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不以公司名义发表个人观点,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宣传;2. 不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在工作时间浏览或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3. 不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项目信息、财务信息等;4. 不参与网络暴力和恶意攻击,不传播网络谣言;5. 不发布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信息。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员工在社交平台上的行为。

第七条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员工在社交平台上的行为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记过、降职等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恶意攻击他人等,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账号、员工个人账号等。

易班、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易班、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易班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院内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设和运行,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龙岩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院内各系、班级、团总支等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易班,其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内容。

第四条各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与本单位工作相关,不得发布有损**工程学院声誉的信息,不得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

发布、转发、评论信息时,应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信息发布前须经本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指导老师审核同意。

第五条已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都必须统一报备。

第六条各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

第七条各单位发生可能引发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通报学校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负责开展新闻应对。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单位微博、微信上发布有关信息。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开设和使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

第九条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24日。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九条注册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时,应规范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昵称应包含公司全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至少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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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目录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 (2)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 (2)
第四章内容发布程序 (3)
第四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项目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项目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与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微博、微信就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项目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就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
第五条内容编辑负责对项目指定栏目的内容进行采信、编辑与更新,对微信、微博内容进行策划,组织征稿、投稿,维护微信、微博所需合理的原创性稿源,并生成电子文档。

针对通过审核的文稿,如果需设计制作配图,将电子版传与图片编辑,图片编辑根据内容进行符合主题的图片制作。

并且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系统形象设计与维护,结合各类活动专题的宣传策略制作与维护微信、微博广告图片、背景图片。

第六条内容审核负责对内容编辑的文稿初步审核,微信、微博的内容的编辑上传,微信、微博的信息更新、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更新、社区回复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
第七条发布内容范围: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动态发布;民生信息相关及项目运营活动相关此部分为微博、微信重点发布内容,每条信息必须涉及项目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项目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她信息。

内容编辑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与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内容的采集、审核与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与内容;
第九条内容的采集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流程收集、提交;
第十条信息的审核必须按规定流程实施;
第十一条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信息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人员流动时须及时修改密码;
第十三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与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第十四条对于未通过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微博上发布、转发、评论或者泄漏机密、损害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第四章内容发布程序
第十五条运营或相关部门在项目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提出需求,并交由运营部门内容编辑专员负责编辑整理。

第十六条将即将发布的信息交由内容审核负责专员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发布,未通过的信息交由内容编辑修改或重新整理。

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七条审核通过定稿的信息,要求在当天或择定之日及时发布。

第十八条微信、微博内容发布流程图(见图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运营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图一(信息发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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