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审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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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引言竣工结算审计是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决算工作的基础。

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和法律效力,是维护建设单位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应该积极推动竣工结算审计工作,规范施工企业行为,促进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得到保障。

本文将介绍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包括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概念、流程与要点。

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概念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对施工企业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审计和评审的工作。

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造价核算、质量和安全合规性评价等工作,是建设单位审核决算的重要环节。

竣工结算文件应当按照工程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投标报价单、预算和决算等文件。

竣工结算文件的审核、审计和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严格把关,确保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竣工结算审计的流程与要点竣工结算审计的流程包括初步审核、审计、审核结论汇报和结论出具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初步审核初步审核是指初步审查竣工结算文件,确认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初步审核要点如下:1.检查竣工结算文件的完整性,并确认竣工结算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相符;2.检查竣工结算文件中的价格变动因素,包括物价、税金、利润、优惠、提成等,确认计算正确;3.检查竣工结算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核实各项工程量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审计审计是指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计,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审查各项费用是否合理、合法。

具体要点如下:1.对竣工结算文件中的各项费用进行严格审查,检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对于不合理的费用,要求施工企业重新核算;2.对竣工结算文件中存在的修改和增加工程进行审核和核算;3.审查施工企业的施工计划、进度、质量等方面的资料,确认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有关规定;4.对竣工文件中存在的疑点和争议进行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审核结论。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内部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评价与监督。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审计等。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一) 所有竣工决算审计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一) 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二)实际投资完成额;(三) 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四)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二)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三)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一、审计准备阶段1.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时间,并确定审计人员。

2.收集资料:收集关于工程项目的各项决算资料,包括合同文件、付款证明、工程变更等。

3.建立审计档案:按照审计要求建立审计档案,包括审计计划、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

4.进行初步调查:对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工程项目的运作情况。

二、审计实施阶段1.确认决算真实性:核实工程项目的决算是否真实,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等。

2.评估决算合法性:评估工程项目的决算是否合法,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决算。

3.检查决算合规性:检查工程项目的决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包括是否有超支、滥用资金等情况。

4.进行实地检查: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进展情况。

5.制定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制定审计报告,明确工程项目的决算情况,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报告阶段1.审核审计报告:内部审核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报审审计报告:将审计报告报送给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引导审计报告使用:向工程项目相关方提供审计报告,并引导其按照审计意见进行决算调整或改进。

四、监督和改进阶段1.监督决算调整:对工程项目的决算调整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跟踪改进落实:跟踪工程项目相关方对审计意见的改进落实情况,确保改进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3.总结经验教训:总结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和规范。

以上是关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的简要描述,该制度可以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的决算真实、合法、合规,并为工程项目的改进提供依据和建议。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竣工决算审计流程,保护国家及相关利益人的利益,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序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审计机构竣工决算审计机构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审计师,且具有相关资格认证。

审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具备诚信执业及技术能力,并遵循慎重、公正、客观、保密的原则,优先保障国家及利益人的利益。

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职责1.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对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2.审计机构应当全面收集相关资料,查明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评价工程竣工决算总额的合理性;3.审计机构应当进一步分析工程竣工决算情况,查找有关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处理建议,以维护国家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利。

三、审计方式1.审计依据审计机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审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和历史数据等为基础,对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2.审计程序(1)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进入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收集所需资料;(2)审计机构应当全面理解工程竣工决算数据来源,审计对象,审计范围等内容,进行审计计划的制定;(3)审计机构应当审核工程竣工决算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审查竣工材料单、规费、质保金等内容是否合规;(4)审计机构应当进行内部审计人员双重确认,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签署,编制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四、审计报告和意见1.审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时间;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2.审计机构应当通过审计报告,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以便改正、改进管理,优化竣工决算流程。

五、附则1.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修订本管理制度;2.审计机构应当严格遵循国家之间有关规定和规章,确保审计质量及相关工作的公正、科学合理、客观性和独立性;3.审计机构应当维护竣工决算工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国家及利益人的利益。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随着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和发展,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成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合规性的重要环节。

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一、审计目标和范围1.审计目标:竣工决算审计旨在验证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实际工程量、质量、工期等情况是否一致,评估项目的投资合理性和效益情况,保障国家利益。

2.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包括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工程量与质量验收、工期和进度控制等方面。

二、审计程序和方法2.搜集审计证据: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搜集能够证明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证据。

3.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过程规范、科学和公正,包括开展初步调查、制定审计计划、核实审计对象、分析审计风险、开展审计测试等程序。

4.采用合适的审计方法:使用数据分析、抽样调查、财务核查等方法进行审计,并根据项目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

三、审计重点和难点1.审计重点:重点审计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的合规性;关注工程量与质量验收,确保项目质量满足要求;关注工期和进度控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完成。

2.审计难点:难点在于项目庞大复杂,审计工作需要兼顾多个方面的考量;对于一些具体细节难以获取真实资料,需要对证据进行判断和推断。

四、审计结果和报告1.制定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制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得出的结论和建议进行说明和解释。

2.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以供项目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审计监督和跟踪1.开展审计监督:对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2.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整改和改进。

总之,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具备全面、公正、科学、规范的特点。

只有通过合理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才能有效保障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资金的合规性,并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履约,保障项目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或项目所涉及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包括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审核和审计。

第三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公正、客观、独立、准确。

第四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管理审计事务,保障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审计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应当保护审计报告的机密性,不得随意泄露审计信息。

第八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不受非审计部门干扰。

第二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应包括: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整改、审计报告编制等步骤。

第十条审计立项阶段,应当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和审计计划。

第十一条审计准备阶段,应当对审计对象进行调查和了解,搜集审计证据,制定审计方案。

第十二条审计实施阶段,应当依据审计方案实施审计活动,对审计对象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和审计。

第十三条审计整改阶段,应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审计报告编制阶段,应向审计机构领导报告审计结果,编制审核报告并提交。

第三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内容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材料、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

第十六条工程材料方面,应当审查材料的来源是否合法、质量是否达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等。

第十七条施工质量方面,应当审查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序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达标等。

第十八条工程进度方面,应当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度控制和保证措施等。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方面,应当审查工程造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造价构成是否清晰、造价核算是否合理等。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保障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二、审计机构1.审计机构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主体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审计执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能力。

2.审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部门,配备合格的审计人员和技术设备。

3.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审计准则和伦理规范,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审计程序1.审计程序应当包括: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收集审计证据、进行数据分析、编制审计报告、提交审计结论等环节。

2.审计程序应当合理、全面、科学、严谨,确保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审计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审计范围1.审计范围应当包括:工程竣工决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工程竣工决算成本的计算方法、工程竣工决算结果的真实性等内容。

2.审计范围应当覆盖所有涉及工程竣工决算的资金、物资、劳务、设备等各项费用。

3.审计范围应当明确界定,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五、审计方法1.审计方法应当包括: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核实台账、分析数据、比对账单等手段。

2.审计方法应当科学有效,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审计方法应当符合财务审计的相关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六、审计报告1.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等内容。

2.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审计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委托方和相关部门,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七、审计结果1.审计结果应当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为相关部门和委托方提供决策依据。

2.审计结果应当得到相应的认可和采纳,确保审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审计结果应当得到相关部门和委托方的认可和支持,确保审计工作的效果和价值。

八、附则本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和委托方审批。

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工作组织和领导1.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制。

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决策由审计机构负责领导全面负责。

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对下工程和承包商进行审计监督,必要时作为复核机构负责协助审计监督。

2.审计工作由审计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

审计机构应当保证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并实施不定期的内部培训。

3.审计工作组织和领导应当符合《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承包商的审计章程、审计监督报告和《审计机关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审计工作的分工和协作1.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审计项目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结合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确定审计工作的负责人。

2.审核人员应当依法执行审计事项,并依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全面地审查项目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审计事项。

3.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之间应当相互协作,进行业务交流,及时商讨审计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准确全面地报告审计事项。

四、审计工作程序1.审计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审计事项,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相关书证资料进行审核,并就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进行合法和有效的审计。

2.审计机构对竣工结算审计事项应当进行登记,报审计机关办理审计手续,并报审计机关审批才能进行审计。

3.审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审计法》等规定进行审计工作。

4.审计机构应当依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计事项的决策进行保密,并对审计事项的相关监督人员、审计工作单位和审计工作人员进行保密。

五、审计工作结果的报告和落实1.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对审计事项的结果进行报告。

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事项。

2.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审计负责人、审计监察人员、审计工作单位报告审计事项,并进行相应的落实。

3.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审计监察机关报告审计事项,并配合审计监察机关进行审计监察。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我们需要明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目标。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工程项目的财
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审计,我们还可以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项目管理提
供参考。

我们需要设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范围。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范围应该包括工
程项目的全部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材料的采购、工程设备
的购置、工程人员的薪酬等。

我们需要制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应该包括以
下几个步骤:一是审计前的准备,包括收集相关的财务资料,制定审计计划等;二是进行
实地审计,包括对工程项目的实地考察,对财务资料的详细审查等;三是撰写审计报告,
包括对审计结果的总结,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对改进建议的提出等。

我们还需要设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标准。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标准应该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规性,即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准确性,即工程项目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三是完整性,即工程项目的财务资
料是否齐全、完整。

我们需要设立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监督机制。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监督机制应
该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

内部监督主要是通过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定期对
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外部监督主要是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审计,以确保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完整版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完整版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完整版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施办法一、概述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对项目或企业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法定程序编制的财务决算报表进行的审计工作。

为了保障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审计范围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确认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合规;2. 确认决算报表的数据是否真实准确;3. 确认会计政策的正确性和一致性;4. 确认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否完整透明;5. 确认决算报表的附注信息是否完备。

三、审计程序1.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准备阶段:(1) 审计机构与项目或企业进行初步接触,了解相关背景和编制决算报表的基本情况;(2) 获取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记录和资料;(3) 分析审计对象的企业制度与管理制度。

2.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实施阶段:(1) 确认审计程序的安排和时间表;(2) 进行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3) 对决算报表进行核对和分析;(4) 进行现场核查,包括检查资产、负债和权益的真实性;(5) 检查决算报表的编制过程和依据;(6) 对决算报表的主要科目进行抽样检查。

3.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报告阶段:(1) 撰写审计报告,明确审计意见;(2) 提出审计发现和建议,并说明处理意见;(3) 报告审核和审定;(4) 送达审计报告。

四、审计责任1. 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真实准确地开展审计工作;2. 审计机构应当依法承担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3. 审计机构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严格保护审计对象的商业秘密;4. 审计机构应当与项目或企业所在地的监管机构进行合作,及时汇报审计情况。

五、附则1.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审计机构所有。

六、总结本完整版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准确明确地规定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范围、程序和责任。

通过执行本办法,可以保障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项目或企业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促进经济发展。

竣工决算审计管理细则

竣工决算审计管理细则

竣工决算审计管理细则一、引言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对项目完工后所形成的决算文件进行审计,以确认其真实性、合规性和可比性,并提供审计意见。

竣工决算审计管理细则为规范和指导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审计任务和目标竣工决算审计的任务是对项目完工决算文件进行审核和核对,确认项目实际成本和预算之间的差异,并评估项目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可持续性。

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决算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三、审计机构和人员竣工决算审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执行。

审计机构应派遣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团队,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4.1 竣工决算审计程序 - 审计准备:审计机构与项目方进行沟通,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和审计期限。

- 审计计划: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的时间安排、审核的内容和方法等。

- 数据收集:收集项目完工决算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原始凭证等。

-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并检查决算文件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 审计证据的获取:通过抽样、核对、询证等方法,获取审计过程中所需的证据材料。

- 审计报告的编制:编制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明确审计发现、建议和结论。

4.2 竣工决算审计方法- 文件审计:对项目完工决算文件进行逐项审核和核对,确认决算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抽样核查:对决算文件中的数据进行抽样核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 询证核实:与项目方进行沟通,并通过查询相关方、第三方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五、审计风险和控制竣工决算审计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虚报成本、资金挪用、财务舞弊等。

为了降低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 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决算编制过程中的内部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准则,防止出现审计结果的偏差。

- 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构应自行设置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工程竣工审计制度

工程竣工审计制度

工程竣工审计制度一、目的工程竣工审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审计内容1. 工程质量:审计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缺陷。

2. 工程安全:审计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工程进度:审计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计划要求,是否存在拖延现象。

4. 工程造价:审计工程项目的造价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超支现象。

5. 合同履行:审计各方在工程项目中的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6. 环境保护:审计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四、审计程序1. 审计准备:审计组成立,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制定审计计划。

2. 资料收集:向相关单位收集工程竣工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3. 现场检查: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 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 整改落实: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组。

6. 归档备案:将审计报告、整改报告等相关资料归档备案,作为今后查阅和监督的依据。

五、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

3.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日志等资料,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提供监理资料,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

5. 审计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竣工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施条例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施条例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组织和监督,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活动,保证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质量和效果,根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法》的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组织第三条审计机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由依法设立的审计机构进行。

第四条审计人员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第三章审计方法第五条审计范围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应对有关单位的财务决算进行全面审计。

第六条审计程序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总结等环节。

第四章审计要点第七条关键环节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应重点关注重大资金使用、资产负债情况、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重要环节。

第八条决算信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应核查决算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评价财务决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五章审计结果第九条审计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应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明确审计结果和问题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条审计结果运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应当作为有关单位监督和管理的依据,对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六章监督保障第十一条监督机制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监督,确保审计活动依法进行。

第十二条违法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条例解释对本条例的解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

第十四条施行日期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整版)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完整版)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颁布日期:1996.12.13 实施日期:1997.1.1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机关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其目的是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促进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审计机关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一)“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和合法情况;(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与准确情况。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二)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原因及其影响;(三)实际投资完成额;(四)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实概算总投资;(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其原因,并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批准设计外投资情况。

第七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一)交付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二)流动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移交的真实与合法;(三)交付无形资产的情况;(四)交付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审计机关对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问题。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程序,保障竣工决算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审计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环节。

第三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对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审计规范,确保竣工决算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第五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客观、独立原则,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可靠。

第六条竣工决算送审应当确保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影响。

第七条各级财务审计部门应当建立竣工决算送审的正式登记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竣工决算送审的程序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相关单位应当将竣工结算文件及相关资料送交财务审计部门进行审理。

第九条财务审计部门应当在接到审核文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料核对和审计工作。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原则和方法,对竣工结算文件逐项进行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和准确。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结束后,及时出具审计意见,并报送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审计意见,对审计工作的结果进行确认,并出具审批文件。

第十三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将审批文件及审计意见送交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进行推动和落实。

第三章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责任与义务第十四条各级财务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进行。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的真实可靠。

第十六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审计意见,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并及时推动审计结果的执行。

第十七条相关单位应当配合财务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相关单位应当对审计工作结果负有责任,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和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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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审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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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审计局关于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开工前及竣工后审计规定和学院审计处有关审计制度,为强化投资管理,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监控投资效益加强审计监督,特制订本竣工审计管理规定。

一、项目竣工审计范围。

1 、凡中央财政(国债)项目、银行贷款项目、在市计划委员会立项下达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按规定由市审计局办理审计程序,学院审计处不再内审,基建处将市审计局出据的《审计报告》由基建处向院审计处备案。

2 、属于学院自筹基建(维修)项目(小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学院审计处办理审计程序(以下简称内审)。

二、内审程序。

1 、内审项目按《学院招标管理办法》办理招标和签定施工合同后,基建处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基建处组织竣工结算审定,院审计处参与审定过程,全程监督。

3 、竣工结算审定方式为合同包干结合设计变更和按竣工实际工程量结算两种方式。

4 、工程结算审定完成后,一个月内由基建处向院审计处报送竣工书面工结算审计材料。

5 、报送审计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

三、基建处报送审计材料。

1 、项目招标(中标)过程材料。

2 、施工合同或协议书。

3 、竣工验收记录或验收单。

4 、基建处项目竣工结算全部资料(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件、工程量核准单、施工变更单、经济签证单、结算审定报告单等)。

5 、工程设计、招标、合同、验收、结算等综合说明。

四、院审计报告
1 、院审计处接到基建处内审报告后,在一个月内组织项目结算审计,采取审计处自行审计和委托社会审计部门审计两种方式,审计费用列入该工程项目造价。

2 、审计处完成内审后,编制《审计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院领导和转基建处,基建处据以与施工单位调整结算造价。

3 、内审依据按现行施工定额、造价信息及市场工程造价因素,考虑一定折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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