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农业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doc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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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最新版)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XX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XX市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和《XX 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审计机构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按规定设置财务机构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相应会计制度的规定;(四)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建立、运行是否有效;(五)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四条审计机构对财务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或设置“小金库”等问题;(二)各项收费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无证收费、收费不开票据、收费后未缴入单位法定账户等乱收费、乱集资等行为;(三)是否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是否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

收费票据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类票据申领、启用、核销、销毁等是否履行规定手续,是否按照顺序号使用,是否做好废旧票据管理。

(五)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审计机构对财务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并按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等问题;(二)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三)各项支出是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四)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五)各项支出是否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是否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六)专项资金是否按照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是否按项目核算,是否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七)各项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规定,有无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八)各项支出所取得的效益如何,有无损失浪费等问题,有关部门是否对重大支出项目的支出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九)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华南农业大学财务收支审计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华南农业大学财务收支审计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华南农业大学财务收支审计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华南农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学校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的审计,对与各类资产、各项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相关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判断相关财务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合规性、一贯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被审计单位是指学校及其所属的各部处、学院、研究所(中心)、各级校办企业、后勤集团、附属小学,以及涉及专项资金或专项资产使用、管理的单位。

第四条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揭示和披露被审计单位的各类资金、各类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在相关经济活动中和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经济活动、管理活动良性发展。

第五条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由学校授权或由其主管单位及其自身委托审计处组织实施;学校审计处可根据学校领导或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对有关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第六条学校审计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就地审计或报送审计的方式开展工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七条本条例所称财务收支审计包括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管理活动、经营活动、对专项资金及专项资产管理情况的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价。

第八条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赤字预算;2.各项收入、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3.预算调整有无确实的原因和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和说明,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经批准后执行;4.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最终实际执行结果如何,是否存在差异及存在差异的原因;5.各项收入是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是否及时、足额到位;6.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并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等问题;7.经营收支结余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结余分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8.各专项基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专项核算;9.各项资产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10.各项负债的形成、管理、清偿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11.财务决算编制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数字是否真实、准确,指标的计算和相关的财务分析是否客观。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秩序,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X省内部审计条例》和《X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一级财务机构以及学校二级独立财务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或上级部门审计机构或学校委托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及其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活动。

第四条对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的财经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学校各项事业有序的运行和顺利发展。

第五条财务收支审计由学校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处负责协调和审计质量控制。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六条审计处实施财务收支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重点围绕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收支结余情况开展审计工作。

第七条对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并配备合格的专业财会人员,一级财务是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三)财务管理单位内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并形成了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印鉴是否分别管理;(四)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五)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第八条对会计账簿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账簿设置是否完整、全面;(二)账簿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是否采用正确的更正方法;(三)账簿反映的收支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维护企业的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收支审计必须以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财经审计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为依据,客观公正地检查、鉴证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发现、纠正企业违规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分公司、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凡有财务收支业务的,均属审计范围。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实施财务收支审计,行使审计职权,对主管审计的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部按照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或公司主管审计领导的指示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应根据需要选派审计人员,开展审计调查,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六条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应向被审计单位就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等相关事项提出书面承诺的要求。

审计部按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实施财务收支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单位的相关规定,遵照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真实地披露审计中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不得隐瞒或遗漏。

审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及单位的有关要求进行审计,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1、流动资产和投资审计(1)审查现金、银行存款、内部存款、外币和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审查应收、预付款项的形成是否真实、安全可靠,坏帐准备的提取、处理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有无弄虚作假现象;(3)审查存货帐实是否相符,存货跌价准备的管理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4)审查待摊费用适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发生和摊销是否正确,年末余额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数据是否真实;(5)审查长期及短期投资的形成、收益及帐务处理是否真实、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合规、对外投资的管理是否规范,特别是投资收益回收是否及时,有无体外循环问题。

XX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XX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XX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XX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审计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及学校所属各部门和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及学校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加强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四条审计人员实施财务收支审计时,主要围绕财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净资产管理、财务决算等方面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制度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设置、财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并适应本部门、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二)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规定。

第六条收入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一)是否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确认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收入;(二)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问题;(三)各项收入是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或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四)收费票据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是否建立票据领用、回收制度;(五)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规定。

第七条支出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并按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等问题;(二)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报、虚列支出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三)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四)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及学校招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有无拆分支出规避招投标问题;(五)各项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规定,有无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六)各项支出所取得绩效如何,有无损失浪费等问题。

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一、前言大学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机构,其财务收支情况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经营管理和发展规划。

为了确保大学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以及有效监督和管理学校的经济活动,有必要对大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本文将就大学财务收支审计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大学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审计目标1. 确保大学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 发现和解决大学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3. 评估大学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加强对外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的信任。

三、审计内容1. 财务收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计。

对大学的财务收支数据进行全面审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排除虚假数据和错误数据。

2. 财务收支流程和制度的合规性审计。

审计大学的财务收支流程和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是否合理有效。

3. 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审计。

审计大学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滥用资金、挪用资金等行为。

4. 财务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审计。

对大学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审计,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审计方法1. 文件审查。

通过查阅大学的财务文件和资料,了解财务收支情况和管理制度,为后续审计工作提供依据。

2. 实地调查。

对大学的财务收支流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实际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和风险。

3. 数据分析。

通过对大学财务数据的横向和纵向分析,找出异常数据和规律性问题,为后续审计提供重要参考。

4. 专家论证。

邀请财务专家对审计结果进行论证和评估,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五、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大学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全面、准确地描述,并提出改进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

审计报告应当清晰、简洁地表达审计结论和意见,为大学的财务管理和改进提供有益的参考。

六、结语大学财务收支审计是保障大学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的审计监督工作,更好地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大学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XX大学决算,是指学校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而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决算报表和决算情况说明书,是反映学校年末财务状况、年度收支情况和事业发展状况的书面总结文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XX大学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是指由学校的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的目的是有利于保证学校预算的执行,维护学校预算的严肃性,为学校宏观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所属事业单位(包括院、系、所、中心、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事业单位)。

第二章预算执行审计内容第七条学校预算管理情况审计(一)预算编制是否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是否贯彻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是否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编制的方法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校的规定;(二)预算方案的编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编制超越学校财力可能的赤字预算,是否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是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学校对预算是否经法定程序审批,按规定时间下达;(三)预算调整有无确需调整的原因及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措施和有关说明,预算调整是否编制追加和调整方案,并经法定程序审批后执行;(四)学校预算下达后是否存在不经法定程序随意调整现象,预算支出有无随意增减项目或相互之间随意调剂使用情况;(五)学校预算管理中的内控制度和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有效。

第八条学校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一)学校预算收入项目是否齐全,学校的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隐瞒、少列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行为;(二)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管理、统核算,是否都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有无乱收费、乱集资的问题;(三)学校是否按预算目标积极组织收入,有上交任务的基层单位或部门是否将应上交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交学校,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预算收入或设置“帐外帐”行为;(四)有无利用应付及暂存、代管项目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帐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五)预算收入是否合理、正确,各项收入是否合理分类,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管理、统核算,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六)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法并报经有关物价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收费是否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是否使用财务部门统票据;(七)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保证预算收入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和办法。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1. 引言财务收支审计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活动,旨在监督和评估组织的财务活动,并确保其合规性和准确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个财务收支审计的实施方案,以指导组织在执行审计活动时的流程和步骤。

2. 目标和范围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是确保组织的财务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遵守相关法规法规和内部控制要求。

审计范围包括组织的收入、支出、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系统等方面。

3. 审计团队为了执行财务收支审计,需要组建一个专业的审计团队。

审计团队应包括财务专业人员、审计师和风险管理专家等。

4. 审计流程财务收支审计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4.1 确定审计目标和计划在开始财务收支审计之前,需要明确定义审计目标和计划。

审计目标应包括审计的内容、时间范围和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的时间表、资源分配和责任划分等。

4.2 收集财务信息审计团队需要收集组织的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凭证等。

这些信息将作为审计的基础和依据。

4.3 进行数据分析收集到财务信息后,审计团队应进行数据分析,以识别潜在的风险和异常情况。

数据分析可以采用统计方法、比较分析和趋势分析等。

4.4 开展实地调查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审计团队需要进行实地调查,以核实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实地调查可以包括走访相关部门、查阅支持文件和凭证等。

4.5 进行内部控制评估财务收支审计还应评估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其有效性和一致性。

内部控制评估可以通过文件审查、访谈和流程分析等方法进行。

4.6 编写审计报告在完成财务收支审计后,审计团队应编写审计报告,汇总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的范围、方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4.7 进行审计结果反馈审计报告完成后,应及时向组织的管理层提供审计结果的反馈,并与他们共同制定改进措施和行动计划。

5. 资源需求财务收支审计需要合适的资源支持。

资源需求包括人力资源、技术设备和财务信息系统等。

农业大学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审签实施办法

农业大学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审签实施办法

农业大学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审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大学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审签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大学及所属二级单位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及横向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审签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农业大学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审签工作。

农业大学财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审签的具体实施,对科研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财务决算审计审签流程第五条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要求,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财务决算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六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项目决算资料提交财务部门进行审计。

第七条财务部门收到科研项目决算资料后,应及时安排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

第八条财务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对科研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签。

审签通过的项目,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资金清算手续。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将审签通过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相关资料归档保管,留存备查。

第三章财务决算审计审签要求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保证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虚报、冒领、套取科研项目资金。

第十一条财务决算报告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经费来源、经费总额、支出明细等内容。

第十二条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审计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科研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有虚报、冒领、套取科研项目资金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_范文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_范文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本文是关于范文的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感谢您的阅读!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一)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的法治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财务管理秩序,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单位、校直属(附属)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等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或上级部门审计机构或学校委托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各项资金的拨付、筹集、创收、管理和使用以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对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进一步落实“财务收支两条线”,加强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五条对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二)计财处是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是否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三)财务管理单位内部不相容岗位是否分设,印鉴管理是否相互控制与制约;(四)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五)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第六条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经费收入、经营收入、创收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罚没收入和其它各类收入),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是否真实和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或设置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二)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规、合法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费票据是否规范统一,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自制票据等违规问题;(三)在收入中是否按国家、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将应上缴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第七条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各项支出(包括财政性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和对直属(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是否真实并按预算或计划执行,有无超预算、超计划等问题;(二)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转移、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三)各类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核算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四)各项支出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投资失误或损失浪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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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农业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doc 8)
华南农业大学财务收支审计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华南农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学校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的审计,对与各类资产、各项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相关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判断相关财务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合规性、一贯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被审计单位是指学校及其所属的各部处、学院、研究所(中心)、各级校办企业、后勤集团、附属小学,以及涉及专项资金或专项资产使用、管理的单位。

第四条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揭示和披露被审计单位的各类资金、各类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在相关经济活动中和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经济活动、管理活动良性发展。

第五条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由学校授权或由其主管单位及
其自身委托审计处组织实施;学校审计处可根据学校领导或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对有关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第六条学校审计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就地审计或报送
审计的方式开展工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七条本条例所称财务收支审计包括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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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对被审计单位管理活动、经营活动、对专项资金及专项资产管理情况的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价。

第八条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赤字预算;
2.各项收入、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3.预算调整有无确实的原因和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和说明,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经批准后执行;
4.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最终实际执行结果如何,是否存在差异及存在差异的原因;
5.各项收入是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6.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并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等问题;
7.经营收支结余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结余分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8.各专项基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专项核算;
9.各项资产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10.各项负债的形成、管理、清偿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11.财务决算编制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数字是否真实、准确,指标的计算和相关的财务分析是否客观。

第九条对学校各部处、学院、研究所(中心)、专项资金或专项资产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收入是否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财务管理,有无截留收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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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符合实际需要;
2.会计帐簿设置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合法,记录是否及时、清晰、准确;
3.会计凭证的填制是否符合要求,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及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合法,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归档是否符合规定;
4.各项资产是否达到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要求;
5.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帐实相符,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计价方法是否一贯,相关业务的截止是否准确,资产是否为企业所有,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
6.各项债务的形成、管理、清偿是否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计算是否准确,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
7.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形成、计提、使用等增减变动是否合法、真实,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
8.各项收入是否进行了完整、真实、准确的记录和会计处理,相应的款项是否及时收回,有无截留资金形成帐外资金等问题,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
9.成本费用的结构是否合理,各项支出是否合理,重要的支出是否经过授权,重大支出的内部牵制是否健全、有效,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
10.利润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无隐瞒、夸大等人为调节利润的问题,利润分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各投资方或主管单位认可;
11.各项税金的计提、计算是否合法,对各项税收减免政策是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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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充分使用,税金的缴纳是否符合要求;
12.各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合同的要素是否完备,特别是涉及到基本建设、物资购销、重大投资活动的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审计处在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检查、评价,指出制度本身或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建议;同时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良好的也应予以肯定。

第十二条审计处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程序:
1.审计处根据授权或委托,编制审计计划;
2.审计处派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编制审计方案,提前三天以上发出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承诺书;
3.被审计单位根据通知的要求提供材料;
4.审计小组实施审计;
5.审计小组向各有关单位、个人征求其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应在征求意见函发出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审计小组;
6.审计小组根据反馈的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修改后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处审定,报主管校长审签,由学校批转发文至授权或委托单位,抄送有关领导、单位及个人;
7.被审计单位及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可在学校批转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审计处或学校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述,审计处会同审计小组复议后报学校领导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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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审计单位应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有关建议,并向审计处书面报告;审计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9.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审计档案。

第十四条对有经营活动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一般按年度连续进行。

如被审计年度的有关事项涉及以前年度的经营活动,应进行必要的延伸审计。

第十五条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过程中,涉及到被审计单位之外的校内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

第十六条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外部审计成果,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以及经核实的社会审计成果。

第十七条在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果,审计小组对该审计工作仍应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审计小组在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应就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或涉及个人舞弊等重大问题,应由审计处向学校领导通报,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由学校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决定是否立案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审计小组在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后,应在审计报告中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收支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做出客观判断和评价:
1.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做出判断和评价,即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的各类规章制度;
2.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的公允性做出判断和评价,即财务资料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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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以及现金流量等情况;
3.判断和评价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即在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政策方面有无保持各年度的连续、一贯,方法和政策的变更有无经过适当的批准;
4.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已有的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第二十条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报告,应认真加以研究,根据审计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必要时应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对取得的成绩,应予以肯定,达到条件的给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审计处和审计人员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时,依法享有独立审计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二条审计处和审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有关财
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保守秘密,遵守回避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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