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顶岗跟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学院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习工作程序,增强学生的行为规范,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各系(部)主任为组员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实习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监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收集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学生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格式。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撰写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学工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各系(部)处理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归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归口部门,积极协助各系(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并和各系(部)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
2.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各系(部)是其下属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环节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
为确保顶岗实习工作能保质保量实施,各系(部)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主要职责为:(1)负责落实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系(部)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顶岗实习计划。
(3)本系(部)顶岗实习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顶岗跟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1 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顶岗(跟岗)实习的考核登记表
系(部)名称:
学生姓名
专业及 班级
指导教 师姓名
实习单位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学生顶岗(跟岗)实习方式(请在所选项目打“√” )
□集中实习 □分散实习 □其他
实习期间学生与指导教师联系的形式和次数:
面谈 次,电话联系 次,网络联系 次。
分计; 2、最终评定成绩=学校指导教师考核成绩×20%+企业指导教师考核成绩×30%+ 实习周记成绩×10%+实习报告成绩×40%;
综合评价 3、最终评定成绩按加权平均确定,得分 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 分为良好,
60—75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学生最终成绩等级为:
教研室主任签字:
考核成绩(请在所选□打“√”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备注:实习结束后,将此表上交系(部),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 依据。
7
附件 2 实习单位对学生顶岗(跟岗)实习的考核登记表
单位名称
部门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企业指导
职务及
教师姓名
职称
学生姓名
系别
专业班级
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明确各方权利、
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实习岗位、期限
1.三方同意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
在甲方进行实习。
2.甲方将排乙方的实习岗位在甲方的
部门,实
(完整版)山东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山东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能够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为规范管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职业导师辅导员。
第二条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时间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期间,可结合实习内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
第三条各系部要认真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聘请企业技术岗位人员做兼职教师,同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关系,按教学计划要求保证每个顶岗实习学生的岗位需求。
第四条顶岗实习工作要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实施,系部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的顶岗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第五条各系部要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工作环境。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第六条如顶岗实习接收单位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各系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第七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以企业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生产活动,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第二章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学院设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系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顶岗实习工作。
2024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2024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学生实习工作,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为每位学生的必修内容。
实习形式涵盖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其中,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时长通常不超过两个月,顶岗实习一般为期六个月。
学校可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分阶段或集中实习等方式。
第二章实习组织第三条实习工作由学校就业处依据教学计划统筹安排,确保实习单位合法合规、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就业处需事先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内容涉及单位资质、信誉、管理水平、实习岗位匹配度、工作时长、环境条件、健康与安全保护等。
跟岗实习与顶岗实习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四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执行实习计划,确保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或相近。
实习前,双方共同制定实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准备事项及考核标准,并对实习生进行培训。
学校派遣高素质、责任心强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班主任为首要管理责任人,至少每月两次实地探访学生,就业处亦需定期巡查,处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认识实习与跟岗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可自行选择。
顶岗实习在特定条件下,学生可申请自选单位,需获得监护人同意及学校批准。
自行选择顶岗实习的学生,班主任同样需定期探访。
第六条参与技能大赛备赛、职教高考达标(技能成绩138分以上)或被上一级院校录取的对口单招学生,可视为完成相应实习任务。
三二连读学生未完成实习则不予转段。
第三章实习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领导,副校长主管,就业处与各专业科长参与,全面监管实习工作。
第八条实习前,就业处需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内容遵循国家规定,涉及学校、实习单位及学生家长。
第九条参与跟岗或顶岗实习的学生需取得家长知情同意书。
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笫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XX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笫二条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
笫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教学管理工作第四条各专业要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安排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第五条在学校、企业双方商定下,根据专业技能训练和就业导向要求,各专业应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包括顶岗实习课程目标、教学任务书、顶岗实习指导书等。
笫六条各专业顶岗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
在顶岗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
第七条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各专业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进度,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教学系同意报送实训指导中心审核、教务处批准,更改计划后的顶岗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第八条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原则上由专业、教学系安排并由教学系或专业统一安排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具体可参照《XX理工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若因为工位、就业等问题,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在确认指导教师(含学院、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前提下经教学系审批同意后报实训指导中心备案。
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填写提交《XX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接收证明》、《XX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
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引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实习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院各系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跟岗和顶岗实习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跟岗和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能够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学生实现就业零适应期打下扎实基础。
第四条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及各系负责人组成,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任组长。
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全院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的跟岗和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各系跟岗和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和掌握学生就业签约等情况。
教务处负责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实习工作的全程管理和过程的监控、检查。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顶岗实习是学校授予权限的实习教学模式,符合教学要求且经学校批准,由学生毕业前在合法、安全、专业的单位进行的实践环节。
2.实习单位是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学习和实践的场所,应具有资质、声誉良好、安全、合法且有一定规模,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知识技能的得到提高。
3.学生需要遵守顶岗实习学习计划、实习制度,配合实习单位安排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条件1.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全日制本科学业规划和实习制度要求的时间安排,在毕业前完成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毕业顶岗实习任务。
2.学生必须全面完成专业课程和教学要求,达到实习条件:学分要求达到学生所在专业规定的实习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
3.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实践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应当包括与专业相关的测试内容,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值。
三、实习单位1.满足实习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指定顶岗实习单位,并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安排好实习事宜。
2.实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已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其他合法证照;–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为学生提供相关实习场所、工具、物资支持等必要条件;–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人员培训计划;–提供正常实习生产或服务活动,且具有较强的相关行业经验。
四、实习计划1.实习计划是指学校依据教学计划、专业基本要求和实践能力教育规定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2.学校应将实习计划向实习单位和学生告知,在实践前应进行制定和确认,并严格执行。
3.学生应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在可行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五、实习成果评价1.实习单位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给予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实习生在工作中表现的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
2.实习单位应当在实习事后及时向学校反馈实习生的工作表现以及学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学校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实践结束后进行评价管理,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在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并用于学生实践能力档案的建立和使用。
职业学院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XX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能够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为规范管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职业导师-----辅导员。
(二)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时间不少于半年,毕业设计(论文)可以结合进行,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
(三)各专业要认真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聘请企业技术岗位人员做兼职教师,同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关系,按教学计划要求保证每个顶岗实习学生的岗位需求。
(四)学生的顶岗实习应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五)各专业要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工作环境。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六)顶岗实习接收单位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各系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七)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一)学院设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和系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顶岗实习工作。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教务处、系部和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协调顶岗实习工作,系部负责具体实施。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保障实习过程的安全、有序和有效,特制定以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一、实习基本条件1.实习学时:学生距离完成专业学业的时间不少于1年,实习学时不少于6周。
2.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定,有实习、实践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3.实习导师:实习单位应安排专业技术导师,协助学生开展实习工作。
4.实习内容:实习内容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针对性。
5.实习报告: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实习导师和指导教师应及时评价和给予意见。
二、实习程序1.组织实习: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和安排,制定学生实习计划。
2.协商派遣: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责和责任,派遣学生到实习单位。
3.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4.实习指导:实习导师应了解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习计划,定期进行实习指导,对学生进行实习评价。
5.实习总结: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实习导师和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实习管理1.实习安全:实习单位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2.实习制度:实习单位应制定实习制度,明确学生的实习要求和规定,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3.实习评价:实习导师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提供合理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4.实习证明:实习单位应为学生出具实习证明,证明学生的实习经历和实习成绩。
5.实习宣传:学院应及时进行实习宣传和推广,对学生进行实习意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习意识。
四、实习意义1.培养实践能力:学习书本知识是一方面,能够把书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才是更好的提高知识的一种方法。
学生实习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拓展人际交往:在实习中能够结交新的朋友,学习与人交往的技巧,这将有利于学生日后的生活与工作以及人际关系的处理。
认知实习、跟岗实习管理办法
认知实习、跟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五部门教职成[2023]3号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中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结合中职学校情况和企业用工条件需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就业部学生认知与跟岗实习工作,落实认知与跟岗实习管理,确保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认知与跟岗实习的时间认知实习安排一年级学生在第二学期进行,跟岗实习安排二年级学生在第三、四学期进行,因特殊需要,可以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原则上认知实习时间不超过一周,跟岗实习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第二章实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生认知与跟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立学生认知与跟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就业副校长任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
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就业部、学生处、班主任及实习指导教师组成,就业部负责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招生就业处负责整个实习过程的协调管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 .在学生认知与跟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培训和教育。
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创新精神、职业道德、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以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 .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实习计划及认知或跟岗实习手册,并于实习前一周发给学生。
强化实习的过程管理,避免实习环节的随意性。
3 .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4 .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 .组织对学生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6 .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主要责任:招生就业处1 .负责审查各专业《认知(或跟岗)实习计划》。
2 .负责联系、考察实习单位,向学生提供实习单位及岗位相关信息。
3 .负责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实习生回访;协调处理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学生与实习单位搞好关系。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鲁教高字[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鲁教高字〔2009〕12号)各高等职业院校,各市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鲁发[2005]35号)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规范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高职特色,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顶岗实习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顶岗实习是推进职业教育“职业化”、实现高职实习实训场所与职业工作环境的零距离对接的高职教学基本规范,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关键教学环节,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获得真实职业体验,锻炼提高工作能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加强顶岗实习的规范与管理是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企业与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处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是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学校要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管理。
要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制度,构建顶岗实习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授课1 -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依靠自身知识 和能力,探险一 定规范工作,为 社会贡献同时 取得相应报酬
靠 自 已
自 挣 自 消 费
2、毕业生个人简历中如何上传图片?
珍惜第一份就业工作岗位
二、学生角色与职业角色
2、学生角色向职业角色转换的重要时期 毕业前后的两个阶段:
角色转换 基层定位
①毕业前一年的11份到6月底离校 (实习与就业结合期)
中心 任务 任务 表现 抽象 目的 具 目 体 的 经 济 来 源 依 靠 家 庭 经 济 表 现 纯 消 费 者
角色转换 基层定位
学 生 角 色
学习 为主
接受教育 储备知识 培养能力
通过 学习 完善 自己
提高自身素质, 成长为社会合 格人才
职 业 角 色
工作 为主
行使职权 履行义务 贡献社会
通过 工作 体现 自身 价值
毕业生顶岗实习与入职要求
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目地和意义 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和要求 珍惜第一个就业岗位
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目地和意义
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目地和意义 1、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 践当中,反过来检验书本上理论的正确性。将自己的理论 知识与实践融合,进一步巩固、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 提高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并且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 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市场营销过程的认识; 2、更广泛的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 会的认识,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将自己融合到社会中去, 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缩短我们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工作 人员之间的思想与业务距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 坚实的基础; 3、了解公司部门的构成和职能,整个工作流程,从而 确立自己在公司里最擅长的工作岗位。为自己未来的职业 生涯规划起到关键的指导作用。
顶岗三方协议
协议编号: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甲方:(实习单位)乙方:(学生姓名)丙方: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系二、实习的期限、岗位、地点1.三方同意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甲方进行实习。
2.乙方的顶(跟)岗实习应在甲方的部门,进行等岗位相关工作的实习。
3.甲方安排乙方实习的地点位于。
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为乙方提供安全健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
2.甲方应根据教职成[2016]3号文件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的实习环境,做到学生实习权利保障的“六不得”和工作时间及岗位安排“三不得”(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实习。
3.甲方要根据岗位需要在乙方上岗前对其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凡是无故不参加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丙方,并将乙方情况及时通报给丙方。
4.甲方应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保证要求乙方实习期间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5.甲方应根据丙方对乙方实习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源,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指导教师指导和管理乙方进行实习。
6.甲方应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生活用品,实习期间,甲方将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实习津贴人民币元/月(税前),甲方将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7.甲方可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的实习进行管理和考核,乙方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分或处罚,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给丙方。
8.甲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实习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一条 教育学生遵守学院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 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 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 实习报告。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九条 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 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
顶岗实习一般为 6 个月,由各系(部)根据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具体安排,并将顶岗实习方案提前 1 个月报实训中心 审核。顶岗实习的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
(一)集中实习: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 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 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各系(部)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 形成书面报告。由系(部)组织安排,和实习单位应分别选 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 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第三条 实习是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 教学的重要部分和必修内容,考核结果计入实习学生学业成 绩,成绩合格后学生才能毕业。
第四条 学生通过实习,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生 产实际相结合,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 学生尽快成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术
(四)系(部)协调学院和实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五)认真选派指导教师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六)充分运用《校企无忧顶岗实习管理平台》等现代 信息技术,建立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与实习学生的定 期联系制度,掌握学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七)根据学院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企业指导老师评定 成绩、学生实习周记(日记)、实习总结报告综合评定考核 结果。 (八)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教师实 习材料包括:(1)实习计划;(2)实习检查记录;(3)学生 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 习周记(日志);(3)实习报告。
第十二条 各系(部)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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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产的有关规定,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 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十三条 充分运用《校企无忧顶岗实习管理平台》等 现代信息技术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掌握学 生的实习动态。指导教师需根据各专业实际对学生发布实习 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及时对学生的实习周记和总结 报告进行批阅,并定期与学生进行互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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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实习管理,安排实习应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 的关联性,使得专业对口,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有 利于形成产学结合、工学结合的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有一 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基本具备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 动保护、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条件。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实习教育,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 德教育、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实习工作安排、实习任务、实 习时间、指导教师、提供的实习成果资料和时间、安全和文 明礼貌注意事项、通讯联络方式等。
第十四条 学院各系(部)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应负责 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学 院系(部)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 问题,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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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 第五条 各系部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
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实习 期间充分运用《校企无忧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对实习工作和 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 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制定相关的规 章制度,由教务与科研处、实训中心和各教学系部负责实习 的管理工作。
(二)分散实习:学生经本人申请,系(部)审核同意 后,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 的学生,实习单位要符合“生产育人”的环境条件,有利于 提高职业能力和就业,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 所在系(部)根据实习的目的要求,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 踪了解实习情况。
(三)支持鼓励各专业与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 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顶岗(跟岗)实习管理办法
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根据《职 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 号)等文件精神,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实习,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 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院安排或者经学院批准自行到企 (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 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跟 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 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 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是指初 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 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七条 教务与科研处和实训中心工作职责 (一)教务与科研处职责。下达实习计划,督促检查相 关制度落实情况,协调系(部)开展实习工作,审核指导教 师实习工作量。 (二)实训中心职责 协助系(部)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调不同系(部) 之间的实习地点和岗位;审核系部报送的实习安排方案;运 用《校企无忧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对系(部)实习工作、指 导教师进行检查、评估和质量监控;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完成实习工作量计算。 第八条 系(部)主要职责 (一)结合专业情况,实地考察评估实习单位并形成书 面报告,制订符合本系(部)实际的实习安排方案和具体管 理细则,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二)负责实习基地建设,落实实习岗位,与企业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