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单证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外贸备案登记提交材料(共五则)
外贸备案登记提交材料(共五则)第一篇:外贸备案登记提交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进出口企业代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签章年月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需提交材料一、填写对外经营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验资报告五、上年度会计报表六、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篇:201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所提交材料须知请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各两份)1.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非本县户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协议;4.经营场所平面图;5.从业人员1寸照片各3张;6.从业人员名单;7.《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申请书》复印件;8.供货单位和生产企业资质复印件(具体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卫生许可证,保健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供货企业和供货商档案等);9.经营的主要保健食品品种汇总表;10.填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密切,进出口交易变得越来越频繁。
为了使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国家推行了进出口许可和备案政策。
进出口贸易涉及很多问题,不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要经过很多道程序,那么公司应该如何办理进出口备案呢?不管办理什么业务,主要的就是办理业务的资料,那进出口备案申请要哪些资料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所需要的资料1、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3、《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各1份。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表。
7、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备案表50*36mm椭圆章(公司名称+报关专用章)。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9、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正面)1份。
10、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
11、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12、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1份。
13、外商投资企业需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1份。
二、申请办理流程(一)确认信息1、报关业务负责人信息(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可以是公司法人或经理等)。
2、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并提供学历及电话号码。
4、报关联系人(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
5、公司英文名称(如公章上或银行信息中有,请保持一致),公司注册地址的英文翻译,公司电话,传真号,以及公司邮箱(或报关业务负责人邮箱)、邮编。
6、财务负责人(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
备注:办理电子口岸时需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需要委派一名操作员(可为报关联系人。
操作员要求职位稳定,在职时间长较好,如此可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办理时需操作员带好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办好后,有资料需操作员自行去海关处领取。
外贸备案档案所需材料
某公司外贸备案档案目录一、商务部门备案登记资料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注册表3、湖南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注册表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海关企业注册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报关注册登记证书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3、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4、出资者情况登记表5、企业巡查作业表6、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备案表7、授权委托书8、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0、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1、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12、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1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4、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15、财务主管会计证复印件16、财务主管身份证复印件17、财务主管简历复印件18、会计事务所验资复印件19、公司章程20、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彩照复印件21、法人代表手写签名章、报关章印模22、办公场地及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2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电子IC卡申报资料1、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表一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表二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法人代表和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四、外汇管理局备案资料1、关于办理出口备案登记的申请报告2、关于办理进口备案登记的申请报告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报关注册登记证书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IC卡法人卡、操作员卡复印件五、检验检疫局备案资料1、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2、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理报检企业登记备案申报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报关注册登记证书6、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外贸备案操作流程
企业外贸备案操作流程一、备案前准备工作在进行企业外贸备案之前,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确定备案主体:确定进行备案的企业主体,如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2.注册备案账号:前往相关外贸备案平台,注册备案账号并登录。
3.备案材料准备:准备好企业备案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资质证书:如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公司章程或组织机构章程。
-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进出口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二、备案申请完成备案前准备工作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备案申请:1.登录备案平台:打开备案平台,使用备案账号和密码登录。
2.填写备案信息:按照备案平台的要求,填写各项备案所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备案主体信息:填写企业名称、注册地等基本信息。
-资质证书信息:上传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填写证书编号、有效期等信息。
-联系人信息:填写备案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经营者信息: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3.上传备案材料:按照备案平台的要求,将备案所需的材料扫描件逐一上传至备案平台。
4.提交备案申请: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申请。
三、备案审核提交备案申请后,备案平台将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备案材料审查:备案平台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核对,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备案信息确认:备案平台核实所填写备案信息与备案材料的一致性,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3.备案条件核查:备案平台对企业是否符合外贸备案的相关条件进行核查,包括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等。
4.备案结果通知:审核结果将以系统消息或邮件形式通知备案申请人,通知内容包括备案成功与否。
四、备案成功如果备案审核通过,备案成功。
备案成功后,需进行以下操作:1.备案信息确认:备案成功后,认真核对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或需要更新的信息,及时进行修改。
海关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
海关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一、申请备案资格。
1.1 企业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且已在海关注册备案。
1.2 企业需具备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1.3 企业需具备完善的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1.4 企业需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1.5 企业需具备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和信誉。
二、备案申请材料准备。
2.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企业进出口货物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相关单据。
2.4 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5 企业进出口货物保险单、运输合同等相关单据。
2.6 其他海关要求提供的备案申请材料。
三、备案申请流程。
3.1 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货物备案申请表》。
3.2 将备案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海关备案窗口。
3.3 海关审核备案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3.4 海关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四、备案结果通知。
4.1 海关在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备案结果通知书。
4.2 若备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海关将予以备案,并在备案结果通知书中注明备案有效期限。
4.3 若备案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海关将出具备案不予通过的通知,并说明具体原因。
五、备案后的管理。
5.1 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应严格按照备案内容进行进出口货物申报和报关。
5.2 企业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海关申报变更备案。
5.3 企业应配合海关进行备案核查工作,如海关需要进行备案核查时,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4 企业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文件,并在备案有效期内随时提供给海关进行查验。
六、备案有效期限。
6.1 备案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备案通过之日起计算。
6.2 备案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主动向海关申请续展备案。
6.3 续展备案申请应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提出。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一)、备案资料。
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出口货物INVOICE;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4)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5)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 6)六联单(海运)7)空运单(空运)8)铁路运单(铁路运输)9)邮政运单(邮政运输)10)提单(大提单或小提单)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2、上述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
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要求一致。
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
(二)、保管要求。
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免)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
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其他部门、企业业务员或个人保存)。
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
(三)、装订要求。
按月用线装订成册。
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
(四)、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
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
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
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
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
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一、了解备案条件
1.查询相关规定
(1)查阅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条件和流程规定。
(2)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备案条件。
二、准备备案材料
1.公司信息
(1)准备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等。
(2)如有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经营信息
(1)准备经营范围、产品信息等相关资料。
(2)如有需要,提供产品质量证明、进出口许可证等文件。
三、在线申请备案
1.注册账号
(1)在相关部门或平台注册备案账号。
(2)完善个人或企业信息并进行账号验证。
2.填写申请表格
(1)登录备案平台,填写备案申请表格。
(2)如有需要,上传公司及产品相关资料。
四、提交审核
1.材料审核
(1)相关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2)如有不完整或需要补充的,通知申请人补正。
2.审核结果
(1)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备案信息录入系统。
(2)如审核不通过,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领取备案证书
1.通知领取
(1)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前往领取备案证书。
(2)确认领取时间和地点。
2.领取证书
(1)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备案证书。
(2)确认证书内容无误并签收。
六、后续管理
1.定期更新
(1)根据规定,定期更新备案信息。
(2)遵守备案规定,保持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业务拓展
(1)在备案范围内开展外贸经营活动。
(2)如有变更或调整,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单证备案管理制度
单证备案管理制度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
单证备案必备材料
(一)采购及外销合同、包括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二)银行收汇进账水单
(三)提单(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公路提单)
(四)出口报关单
(五)收货单或者场站收据或者放行通知书
(六)进项发票
(七)出口发票
出口单证备案要求
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第二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
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
单证备案由企业存放和保管,根据相关规定提供虚假的单证备案不得申请免税,要直接征税,而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企业不得擅自损毁备案单证,备案单证保存期5年。
《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1所属期(+批次)
2序号
3出口报关单号
4出口发票号
5备案日期
6备案单证存放处
7页数
制表人:办税员:财务负责人:。
海关备案所需要的材料
海关备案所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银行基本户开立证明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
7、报关专用章(50X36)
8、《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登记表》、《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申请表》(海关领取)
9、《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0、公章
经海关初审通过后,将注册登记材料送报关行预录入,然后海关复审,制发《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签收。
电子口岸备案所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发放)
5、浙江省电子口岸系统代码证书用户资格审核确认表(用户联)(质监局领取)
6、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
7、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
8、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公章
外汇管理局备案所需要材料:
1、《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申请书》(外汇管理局领取)
2、《核销员备案登记表》(外汇管理局领取)附核销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各一张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张且加盖公章)
4、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张且加盖公章)
6、海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审核IC卡(法人卡、核销员卡)。
涉外单位登记备案审所需材料
涉外单位登记备案审所需材料涉外单位登记备案是指在中国境内经营业务的外国企事业单位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外国企事业单位的活动,涉外单位需要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一系列的材料以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下面将详细介绍涉外单位登记备案所需的材料。
1.申请登记备案表。
涉外单位需要填写并提交完整的申请登记备案表。
这一表格是登记备案的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重要信息。
3.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
涉外单位需要填写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授权指定代理人代表单位进行登记备案事宜。
授权书中需要包含代理人的个人信息和授权范围。
4.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是涉外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其中规定了单位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制度、股东权益等重要内容。
涉外单位需要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章程的副本。
5.股权结构证明文件。
涉外单位需要提供股权结构的证明文件,例如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用于证明单位的股权结构。
6.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涉外单位需要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单位经营范围内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例如,在金融行业经营的外资银行需要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业务许可证明文件。
7.注册资本证明文件。
涉外单位需要提供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例如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出具的资本金存款证明等。
这些文件用于证明涉外单位具有足够的注册资本进行经营活动。
8.办公地址证明文件。
涉外单位需要提供办公地址的证明文件,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这些文件用于证明单位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9.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涉外单位需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开具的资信报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等。
这些文件用于证明单位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10.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涉外单位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税务登记证明、外汇管理局备案证明等。
这些材料是涉外单位进行登记备案所需的基本材料。
在提交材料时,涉外单位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准备和整理。
让单证员们很头大的外贸出口之备案资料
让单证员们很头大的外贸出口之备案资料
单证员要及时做好国税局的单证备案资料。
建议每个月月底做好一次备案资料交财务。
千万不要平时从来不做,等国税局老师通知要来查备案资料,再加班通宵赶备案资料哦!
那么亲们很关心的问题备案资料到底要哪些?
1.正本报关单退税联复印件
2.正本提单复印件(提单上英文品名旁边用铅笔注明报关单上的报关中文品名,敲公章,签上国税局备案过的业务员的签名和写上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整柜原则上规定要海单备案。
如果因拼箱无法取得海单,可以用货代提单备案,但是货代提单必须盖上货代公章!同时报关单上备注“拼箱”。
公路运输没提单,用国际道路运单/载货清单代替。
铁路运输,用铁路运单代替。
邮政运输,用邮政收据代替。
3.场站收据(退单下来没场站收据的,用海关无纸化通关放行通知书以及电子口岸打印的无纸化通关协议书代替,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声明“打印单证与原电子数据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字样)。
空运没场站收据,企业可凭空运进(入)仓单暂时备案。
应有相关交接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许诺“业务真实,愿承担法律责任”字样后留存备案。
4.相对应的内陆运输发票复印件。
5.购销合同提醒:备案资料的逻辑要求:单单一致~!所有备案资料上的内容信息必须跟报关单上内容一致!
注意: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该业务业务员签字,并在该资料上书面声明“与原件一致,愿承担法律责任”字样,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除原件及复合上述条件的复印件外,其他的一律以提供虚假备案资料处理的哦!(网络)。
出口企业外汇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出⼝企业外汇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对于那些做进出⼝贸易的企业来说,他们所需要的外汇资⾦是⾮常多的,因此就应该提前备案申请外汇,那么⼤家知道出⼝企业外汇备案需要的资料是什么,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企业外汇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准备资料: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海关⿊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公章法⼈章
复印件:营业执照3份机构代码3份《货物贸易进⼝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1份企业开通⽹上服务平台<确认函>1份都盖章。
外汇管理局备案是办理进出⼝权的最后⼀步,办理完毕后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开展收付汇业务。
⼆、进出⼝许可证的规定
进出⼝许可证是由国家有关机关给进出⼝商签发的允许商品进⼝或出⼝的证书。
进出⼝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普遍采⽤的对外贸易管制⼿段之⼀。
采⽤进出⼝许可证制度,商品的进出⼝都要在申领了许可证以后,⽅可对外签订合同或办理订货⼿续,没有许可证,⼀律不准进出⼝。
进出⼝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进出⼝商国别、期限、总值、运输⽅式、贸易⽅式和⽀付⽅式等等。
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为⼤家分享的出⼝企业外汇备案需要的资料是什么,当⼤家办理完⼀切流程之后,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开展收付汇业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您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申领外贸备案登记表提供材料
申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办事指南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份
(1)新备案企业: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找到“在线上报事项”栏目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填报企业信息并仔细检查后点击“提交备案登记”,提交成功后按提示打印一份,要求正反两面打印,背面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变更备案企业: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找到“在线上报事项”栏目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下载空白表,填上最新数据并正反两面打印,背面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5、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如企业为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需由公证处出具资产证明公证书(公证内容可为银行存款或房产,属资信证明);
7、如变更备案登记,需提供以上材料外加申请报告一份(写明变更事项),并带原有备案登记表前来办理。
注: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旁注“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企业申请进出口权海关备案所需要资料
海关律师解析进出口登记备案制度
汇业海关律师提示,依照我国法律,向工商局注册登记进出口经营范围,并不代表自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质。
如要在海关报关单上体现自己公司为经营单位,必须向中国海关备案注册收发货人。
具体备案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3)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可从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8)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汇业海关律师提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更多关于海关监管法律常识了解,欢迎持续关注《海关法网》由汇业海关律师解答。
新企业开展进出口外贸需办理的几个登记及备案
新企业开展进出口外贸需办理的几个登记及备案(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当地商务局或商务厅1、填写好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二、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当地所属海关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内资提交);3、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验资报告(入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5、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副本复印件;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9、企业公章、法人名章的印模;报关专用章印模、椭圆形(长50mm,宽36mm, “企业名称+报关专用章”字样)。
以上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申请人按照海关规定提交有关文件资料,其中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将正(副)本原件交海关验核。
三、商检备案(报检单位备案登记)(一)、申请流程新注册企业用户1、申请单位登录2、点击“报检单位、报检员注册/备案登记(企业用户)”进入申请界面3、新注册/备案申4、输入9位组织机构代码5、选择:自理备案登记申请6、填写自理备案登记申请信息7、完成填写保存或提交信息8、点击“打印”,打印申请书(备案/注册登记/信息更改/报检员注册)9、结束申请(二)、注册时应提供材料1、提供网上申请成功并打印的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
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进出口备案是指企业向海关申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基本情况和有关单证报送海关备案的一项工作。
进出口备案是进出口货物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进出口货物申报的前提和基础。
下面将详细介绍进出口备案的办理流程。
一、备案申请。
1. 准备材料,企业在申请进出口备案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进出口备案申请表、进出口合同、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单等相关单证。
2. 填写申请表,企业根据海关要求,填写完整的进出口备案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 递交材料,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海关备案窗口,进行初审。
二、初审。
1. 材料审核,海关工作人员对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准确无误。
2. 信息录入,审核通过后,海关工作人员将企业提交的备案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备案号。
三、备案审批。
1. 审批流程,备案信息录入系统后,海关将进行备案审批,对备案申请进行核实。
2. 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海关将颁发备案证书,并将备案信息录入到海关系统中,企业即可进行进出口货物申报。
四、备案登记。
1. 登记手续,企业在取得备案证书后,需将备案证书和备案号等信息进行登记,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信息更新,企业在备案信息有变动时,需要及时向海关进行备案信息的更新和变更登记。
五、备案管理。
1. 信息维护,企业需对备案信息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定期检查,海关将对企业备案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确保备案信息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六、备案监管。
1. 监督检查,海关将对企业进行备案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遵守相关的进出口备案规定和要求。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备案规定和要求的企业,海关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进出口备案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以上就是进出口备案的办理流程,希望企业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备案申请,确保进出口货物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需准备的材料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需准备的材料
(内资企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经营范围中需有“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范围)
2、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2份;
4、委托书(参考附件)1份;
5、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网页偏下位置,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
点击“备案登记在线申报”
点击备案登记
开始网上申报(认真准确填写相关内容,提交到山东-威海外经贸局)
注意事项:1、公司中英文名称2、联系电话必须为座机,加区号
填写完成后提交,正反面打印2份,盖公章,法人签字。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请联系荣成市商务局贸管科,
电话:7581237)
委托书参考格式
委托书
威海市商务局:
兹委托我公司——女士或者先生前往贵处代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望贵处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身份证正面复印身份证反面复印(注意:身份复印在上方位置,不要用胶水粘贴)
——公司(盖公章)
二〇一一年——月——日。
出口企业税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出⼝企业税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我们知道企业出⼝的话都是要进⾏备案的,因为涉及到税务的问题,但是备案所需要的资料也是很多的,那么具体所需要什么资料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出⼝企业税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备案登记表》(如是变更,则下载空⽩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商登记的个体⼯商户(独⾃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商登记的外国(地区)流通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件。
7、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源进出⼝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
8、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报告。
备齐以上资料之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
⽬前只有部分城市的商务局有备案的权利,其他城市的企业经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后,还需要向省(区)商务厅提交材料。
⼀般商务厅会在收到材料后两个⼯作⽇内打印出正本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这个过程⼀般是不需要花钱的。
⼆、出⼝报关
是指发货⼈(或其代理)向海关申报出⼝货物的详细情况,海关据以审查,合格后放⾏,准予出⼝。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企业出⼝是要进⾏报关,相关的⼿续办理下来⼤概也是需要20天左右的,所以要做好准备。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一、备案资料;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出口货物INVOICE;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4)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5)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6)六联单海运7)空运单空运8)铁路运单铁路运输9)邮政运单邮政运输10)提单大提单或小提单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2、上述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要求一致;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二、保管要求;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免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其他部门、企业业务员或个人保存;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三、装订要求;按月用线装订成册;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四、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 .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是船、箱、货结合的最初原始资料,是出口集装箱运输后续单证缮制的依据,是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业务单证;装箱单既有货运公司的统一格式也有企业自行制作;而装货单是经海关认可并签章的关单,具有法律效力;2、关于铁路或公路运输出口货物的装货单;一般情况下有海关签发的装货单;若海关不签发装货单,出口企业可凭盖有运输代理单位公章和出口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入库单暂时代替;3、空运装货单问题;空运一般情况下没有装货单;企业可凭航空运输总单签有海关放行章和进仓单暂时备案;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免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清理、完善,制定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附件: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2.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3.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5.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6.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10.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变更申请表1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1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1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1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15.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1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17.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18.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19.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20.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21.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22.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23.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24.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25.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26.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27.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28.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29.来料加工免税证明30.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3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32.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33.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34.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35.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6.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37.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申请表38.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39.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40.中标证明通知书41.中标项目不退税货物清单42.关于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申请43.免税卷烟指定出口口岸44.废止文件目录附件下载:国家税务总局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办理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的退免税、免税,适用本办法;出口企业和出口货物劳务的范围,退免税和免税的适用范围和计算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执行;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一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其他单位应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五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一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二申报资料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见附件5;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见附件6;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见附件7;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远期结汇的提供远期收汇备案证明,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提供结汇水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行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地区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企业免予提供,下同;③出口发票;④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附件8;2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三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还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手册登记、进口料件申报和手册核销:1.企业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后,应于料件实际进口之日起至次月采用实耗法扣除的,在料件实际耗用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见附件9,提供正式申报的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1采用纸质手册的企业应提供进料加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采用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应提供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采用电子账册的企业应提供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双委托方式生产企业进、出口均委托出口企业办理,下同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由委托方凭代理进、出口协议及受托方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已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的纸质手册、电子化手册或电子账册,如发生加工单位、登记进口料件总额、登记出口货物总额、手册有效期等项目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变更申请表附件10,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海关核发的变更后的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手账册变更手续;2.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应于料件实际进口之日起至次月采用实耗法计算的,在料件实际耗用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进口货物报关单、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及代理进口协议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见附件1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见附件12;3.采用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应在海关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以结案日期为准,下同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见附件13,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的核销手续;采用电子账册的企业,应在海关办结一个周期核销手续后,在海关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的核销手续;企业应根据核销后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计算调整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四购进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国内免税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企业应单独核算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原材料,并在免税原材料购进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见附件14,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五免抵退税申报数据的调整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在当期进行调整;在当期用负数将前期错误申报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发生跨年度退运的,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办法或征税办法,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跨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或征税办法,不用负数冲减,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一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二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见附件15;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6;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7;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3出口收汇核销单;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六、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退免税申报报关进入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特殊区域外的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分别按本办法第四、五条的规定办理;其他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报关出口的,为报关出口之日起,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为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在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逾期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免税;申报退免税时,生产企业除按本办法第四条,外贸企业和没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除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申报〔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不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发票,属于生产企业销售的提供普通发票〕外,下列货物劳务,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还须提供下列对应的补充资料:一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优惠贷款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或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二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属于分包的,由承接分包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退免税,申请退免税时除提供对外承包合同外,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三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四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供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加盖有免税品经营企业报关专用章;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国际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加盖免税店报关专用章,并提供海关对免税店销售货物的核销证明; 五销售的中标机电产品,应提供下列资料:1.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2.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3.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5.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6.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企业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六销售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提供销售合同;七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应提供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的出口发票;八生产并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应提供下列资料:1.与航空公司签订的配餐合同;2.航空公司提供的配餐计划表须注明航班号、起降城市等内容;3.国际航班乘务长签字的送货清单须注明航空公司名称、航班号等内容; 九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提供下列资料:1.修理修配船舶以外其他物品的提供贸易方式为“修理物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2.与境外单位、个人签署的修理修配合同;3.维修工作单对外修理修配飞机业务提供;七、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一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购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见附件18,提供正式电子申报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2.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二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逾期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见附件19,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出口收汇核销单;5.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见附件20;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四边境地区一般贸易或边境小额贸易项下以人民币结算的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毗邻国家,并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方式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入账单,银行入账单应与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相匹配;确有困难不能提供银行入账单的,可提供签注“人民币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六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附件21所列货物的退免税,应在申报报表中的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附件21所列货物对应的标识;八、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报关单确认操作;及时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的,应及时向中国电子口岸或主管税务机关反映; 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申报退免税时可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复印件;。
外贸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范本
外贸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贸经营备案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贸经营备案登记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对具备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备案登记,并发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活动。
第三条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外贸经营备案登记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外贸经营备案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二、备案登记条件第五条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外贸经营备案登记:(一)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已取得税务登记证;(四)已取得外汇登记证;(五)已取得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第六条申请外贸经营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七条申请外贸经营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
三、备案登记程序第八条申请外贸经营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五)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六)企业章程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七)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八)其他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备案条件的,发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申请人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手续。
四、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外贸经营备案登记的管理,建立备案登记档案,方便公众查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贸企业单证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有关备案单证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