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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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三大控制"的任务,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的方法
1、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施工合同、供货合同及其他合同的商谈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供业主参考;
2、监督合同签订的程序,并进行当事人合法资格的审查;
3、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工程监理记录,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分类、整理、保管好各种合同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变更文件,为日后正确处理工程索赔提供依据;
4、积极参与施工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并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通过合同管理,使工程各方处于受控状态,敦促合同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避免合同纠纷;
5、做好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纠纷的详细情况,并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纠纷的双方进行协商、沟通;
(3)在项目监理部提出调解方案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调解;
(4)在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纠纷的意见;
(5)在纠纷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索赔的反驳
能否有力地反驳索赔是衡量监理工程师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对承包商的索赔进行反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而是其它第三方的责任;
2、业主和承包商共同负有责任,承包商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商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
7、承包商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商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9、承包商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四)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工作内容
为协助业主处理好索赔事宜,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2、对承包商施工材料和设备到货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包括材料质量、
数量和存储方式以及设备种类、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如果承包商到货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双方同意的计划,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毫无疑问会成为监理工程师直接反驳索赔的重要依据;3、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业主及承建商保持协调,预防索赔事件发生。
对承建商的施工活动进行日常现场检查是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始终留在现场,保持有关情况记录,做好监理日志,并应特别指出承建商在哪一方面没有达到合同或计划要求,并由监理部将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商,为今后反驳索赔提供依据;同时,及时与业主和承建商做好协调工作,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