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考考前三分钟之刑诉口诀(向高甲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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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向高甲三小时

司法考试:刑诉向高甲三小时

向高甲刑诉听录要点一、刑诉概述论述题素材--刑诉理念(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效率和公证)亮出观点——析概念——摆事实讲道理——写口号二、基本原则1. 重点掌握什么时候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立案阶段:不立案;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审查阶段:不起诉;法院审判阶段:一般终止审理,除非显著轻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应当宣告无罪。

(最高检401:检察院在审查阶段发现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应当不起诉;如果没有发生犯罪的,也应该不起诉;如果发生犯罪了了,不是他干了,别人干的,应该退回公安重新侦查。

最高检402,:检察院自侦案件,如果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没有贪污受贿,应当退到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2.司法独立原则:法院检察院,不包括公安,不受行政机关的管理,整体独立,法院是单个法院独立,检察院是系统独立3.法律监督原则:公安不立案,检察院让公安7日内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通知15日内立案;公安需报请检察院逮捕,不报请的,检察院可以建议公安报请逮捕,还是不报请的,检察院可以决定逮捕;遗漏同案犯,检察院建议公安补充移送,不移送的,事实清楚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审判阶段,二审抗诉(同级检察院抗一审的判决结果,向二审法院抗诉),再审抗诉(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抗诉);死刑复核案件,最高检可以想最高法提出意见,最高法应当将复核结果通知最高检。

三、刑诉的角色1. 主体: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参与人(当事人+其他参与人:法代、诉代、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2.被害人:有权报案控告,公安不立案的救济:找公安要求复议,找检察院要求监督,找法院自诉;若公安立案,检察院不起诉的救济:找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找法院自诉;不服法院判决的救济,一审判决不可以上诉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在二审判决可以申诉。

被害人请的律师叫代理人,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2017司法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2017司法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刑诉导学应背记得内容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1、我国刑事诉讼法得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与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2、刑诉法得工具价值:为刑法得实现提供组织、程序与证据上得保障。

同时保证处理案件得效率。

3、刑诉法得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不告不理、中止程序、不同得程序可能导致不一样得结果,比如有得案件与解则从宽处理)得功能。

4、宪法就是静态得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就是动态得宪法。

5、刑事诉讼得基本理念:目得就是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核心就是保障被告人得权利,从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保障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要真实,同时保证诉讼效率。

6、刑事诉讼其它学说中把它比喻成家庭模式:把国家与被告得关系比喻成父母与子女得关系,不就是为了打击谁就是为维护与谐关系,解决问题。

7、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惜一切目得发现实体真实,不以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为前提;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就是以保障无辜都不受追究为前提。

8、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控诉(公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人,诉代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代人、辩护人)9、刑事诉讼构造:弹劾式诉讼(奴隶社会时期)、纠问式诉讼(封建社会时期)、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特征:法官居中、双方受抑、法官掌权。

当事人主义诉讼(英美法系):法官消极、双方主动、双方控程.混合式诉讼(意大利、日本):混合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特征。

10、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就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主要诉讼主体,另一部分就是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得人与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就是诉参人)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与其它诉讼参与人。

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得:自诉人与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为一般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代人、诉代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司考刑诉通关口诀(向高甲)

司考刑诉通关口诀(向高甲)

司考刑诉通关口诀(新浪微博@向高甲律师微信公众号xianggaojia)1.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掉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证人出庭的条件:①对证人证言有异议;②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③法院认为有必要。

3. 有病太远在国外证人出庭的例外:①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②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③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④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4. 有异议、有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5. 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检察自侦案件的范围:①贪污贿赂案件(仅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②渎职案件(刑法第九章渎职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a.非法拘禁案;b.非法搜查案;c.破坏选举案;d.暴力取证案;e.虐待被监管人案;f.报复陷害案;g.刑讯逼供案)。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

6. 亲告、轻微、公转自法院自诉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⑴故意伤害案(轻伤);⑵重婚案;⑶遗弃案;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⑸妨害通信自由案;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⑺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③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同阶段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侦查阶段)、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审理(审判阶段:用裁定),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用判决)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6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口诀:显著轻微不是罪,特赦免罚时效废,不告不理亡命鬼。

(摘自指南针法条)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3.外国人(广义)犯罪的刑事案件口诀:危国外国无死刑。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1、自诉案件的类型(三类)2、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1)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前两类)(2)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只适用前两类)(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只适用前两类)(4)可以撤回自诉(三类皆可)。

(5)可以自行和解(三类皆可)。

口诀:公转自(第三类)不适用:简易的反诉调解(都可以和解、撤诉)。

四、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剥夺政治权利;(2)没收财产;(3)自诉的案件第三类不适用(公诉转自诉,简称公转自);(4)被告人否认公诉事实的;(5)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6)盲聋哑的;(7)无罪辩护的。

口诀:公转自没收政治,盲聋哑复杂共犯,否认作无罪辩解。

五、下列案件不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

口诀:盲聋哑外国人死刑,共犯不构成影响。

六、二审中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口诀:违反规定回避,组成违法夺权。

刑事诉讼口诀

刑事诉讼口诀

刑事诉讼篇1.《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况。

[识记目标]《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法定不追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同音转变为“请”)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辙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记忆方法]连接信息字成意义串:请追令,告死他[想象]因为法委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请求追究命令,告死他(想象为凶手)。

2.人民法院应当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识记目标] 《刑诉解释》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记忆方法]连接信息字成意义串:盲聋哑限十八岁死3.军事法院管辖案件的记忆。

[识记目标] 《刑诉解释》第二十条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同音转变(病)审判的除外);(四)退役(转变为“后”{即不当军人以后,意义转化后提取信息字“后”,目的是和“前”对应}军人在服役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同音转变为“治”责罪的除外)。

[记忆方法]连接信息字成意义串:共分军密,前病后治[想象]共同分享了军事秘密后,以前他生过病,后来就治好了。

4.回避的对象和回避的决定权。

刑法司法考试 口 诀(有删减)

刑法司法考试 口 诀(有删减)

凤科大帝刑法口诀1、杀人一枪打死猪,无罪2、丈夫擦枪欲杀妻,走火杀死妻,成立故意杀人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从1重,定前者3、故意轻伤他人,有重伤危险而不救,后致重伤,成立故意重伤4、故意重伤他人,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伤害致死5、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杀人罪6、过失致轻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7、过失致重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8、不作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且可能成立未遂犯9、正当原因离开关押场所,无故不返回,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10、先合法占有的,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1、抢劫致人掉沟里摔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如不追其自己摔死则不属此情况12、结果加重犯与罪数无关13、甲欲伤乙,因认识错误伤害丙,致其死,成立结果加重犯14、甲放火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成立结果加重犯15、轻伤他人,被害人逃跑中自己摔死,不成立故意杀害致死16、重伤他人,随手扔烟头烧死被害人,成立故意伤害与失火罪17、被害人被强奸后自杀身亡,不成立强奸致人死亡18、消防人员正常灭火被烧死,成立放火致人死亡,消防人员判断失误的除外19、遗弃致人死亡或重伤不成立结果加重犯20、以违法犯罪为目的设立单位实施犯罪,不是单位犯罪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是单位犯罪盗用单位名义犯罪,个人私分,不是单位犯罪21、单位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的成立单位犯罪22、盗窃罪也存在间接故意23、两人无共谋同时开枪杀死1人,不能确定谁杀的,均定故意杀人未遂24、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正当防卫25、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可以是过失的不法侵害26、对假象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27、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可以是不作为28、假象防卫应认定为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29、财产性犯罪既遂后,现场仍可正当防卫30、相互斗殴,轻伤承诺有效,重伤死亡承诺无效31、偶然防卫3年内不会考(刘凤科语)32、只有为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进行特殊正当防卫33、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小于造成损失,也可成立紧急避险34、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大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避险过当35、紧急避险保护利益等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紧急避险,行为人违法但无责任36、A绑B子,逼其抢银行,遭保安C反击,BC均成立紧急避险37、被害人承诺他人重伤自己,被害人不是教唆犯38、变性手术属于治疗行为,可以成为违法阻却事由39、奸淫幼女、猥亵、拐卖儿童,被害人承诺无效40、盗窃、强奸中,被害人承诺即无罪41、娱乐圈潜规则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海选也一样)42、妇女以为是自己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43、为救人命而截其肢,推定其承诺,不构成犯罪44、盗窃罪的被害人使用暴力夺回自己财物,是自救行为,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方式可能构成其他罪45、认定无、限制责任能力应同时符合医学和心理学标准46、甲开枪杀乙,技术不好杀死丙,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47、主观盗窃财物,客观上盗窃了枪支,成立盗窃罪48、甲开枪杀乙,致丙轻伤,定故意杀人未遂49、因果关系与行为人的主观上能否预见无关50、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51、单位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盗窃罪52、盗用单位名义犯罪,所得财物个人私分的,不成立单位犯罪,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53、故意犯罪形态存在于直接和间接故意犯罪中54、索贿只要提出就既遂55、受贿只要收了财物就既遂,不论何物品56、盗窃保险柜,只偷到300元,成立盗窃罪未遂57、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58、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59、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都可以成立犯罪未遂60、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61、抢劫时听见警笛声,以为警察来抓自己而逃跑,成立未遂62、结果加重犯也存在未遂63、甲拿面粉骗乙去贩毒,甲成立诈骗罪,乙无罪64、不能犯未遂不构成犯罪65、甲男欲奸乙女,乙说自己有性病,甲放弃,成立中止乙说自己有爱滋病,甲放弃,成立未遂甲发现时熟人而放弃,成立中止甲认为乙丑陋而放弃,成立中止甲发现乙身上有钱,转而抢劫,成立强奸中止甲发现乙女正值月经期,放弃,成立中止66、甲有车租于乙,到期未还,甲盗回车,乙以为车被偷相甲赔偿,甲默认,甲构成盗窃罪和不作为诈骗罪67、甲男欲奸乙女施暴并猥亵,中止了奸淫行为的,认定强奸中止,不能立强制猥亵妇女罪68、绑架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提出勒索要求会或者勒索到财物69、甲为买淫秽物品而唆使无犯罪意图的乙贩卖淫秽物品,甲成立教唆70、诬告陷害他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就是犯罪既遂71、聚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72、越狱、劫狱的,参与即犯罪73、甲强奸、乙抢劫,致丙女死亡,不能确定谁干的,2人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构成共犯74、甲13乙18共同轮奸妇女丙,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乙负刑事责任75、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76、甲乙雇船分别走私毒品与淫秽物品,不成立共同犯罪,但可成立对方犯罪的帮助犯77、共同正犯刑事责任的追究原则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78、除了持续犯,犯罪既遂后不可能有承继的共犯79、承继的共犯中,后行为人对其参与前的先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80、甲18,唆使15岁的乙盗窃,甲不是间接正犯,而是教唆犯81、间接正犯中的7种利用: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利用者对被利用者进行强制,使之实施犯罪活动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利用被害人的行为82、间接正犯也要求特定身份,间接正犯事间接实行犯83、甲冒充警察称取证让邮政工作人员乙开拆若干信件,甲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84、教唆未遂不可罚,但未遂的教唆具有可罚行85、教唆他人犯罪,他人没有实施犯罪的,教唆者不成立犯罪他人实施预备行为,如需处罚预备犯,对教唆犯可以从减免他人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减86、帮助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如帮助者帮助他人实行犯罪,但他人未着手犯罪的帮助者不能力犯罪87、不作为不能成立教唆犯88、如果唆使的对象不特定,则为“煽动”,不成立教唆89、在被教唆者已产生犯罪决意时,不可能再成立教唆,只能成立帮助犯90、在甲有犯A罪的决意时,乙教唆甲实施B罪,乙成立B罪的教唆犯91、甲打算将来实施犯罪,乙教唆甲现在就实行,乙成立教唆犯92、甲具有实施某罪的决意,乙唆使甲实施加重犯罪的,如果此加重构成要件行为是一个独立的犯罪时,成立教唆犯,如果非独立的犯罪,乙不成立教唆犯93、甲打算盗窃普通财物,乙唆使甲盗窃金融机构的,乙不成立教唆犯94、唆使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95、甲唆使孕妇分娩后杀死婴儿的,当妇女开始实施杀婴行为时,甲成立教唆犯96、教唆故意包括直接和间接97、如能肯定教唆者不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被教唆的人实施的行为不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则不认定为犯罪98、甲教唆乙抢劫,乙盗窃,甲成立盗窃罪99、甲教唆乙盗窃,乙抢劫,甲成立盗窃罪(这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包容思想,且教唆人只对自己的教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司法考试刑法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刑法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刑法速记口诀司法考试刑法速记口诀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司法考试刑法速记口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应当与可以顺口溜(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

司法考试刑诉记忆口诀

司法考试刑诉记忆口诀

司法考试刑诉记忆口诀司法考试刑诉记忆口诀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记忆口诀,希望对您有帮助!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司法考试刑诉记忆口诀】。

有了向高甲老师这些强大口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丨厚大司考

有了向高甲老师这些强大口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丨厚大司考

有了向⾼甲⽼师这些强⼤⼝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厚⼤司考听过向⾼甲⽼师课的同学都知道,甲甲⽼师是⼝诀帝呀,他的那些刑诉⼝诀,串起了刑诉多少繁杂细微的重要考点呀?!很多同学考完好多年了,现在还能随⼝说上两句,⼯作中还⽤得上,可见其实⽤性以及对记忆的帮助作⽤。

⼀位有⼼的同学Bonnie,根据甲甲⽼师的课件,给⼤家整理了向⾼甲⽼师上课时讲到的所有⼝诀,因为篇幅较长,厚厚会给⼤家分3次推送,这是最后⼀次的完结版啦。

41.交集流⼴《刑诉法》第156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①交通⼗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复杂案件;②重⼤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取证困难的重⼤复杂案件。

42. 亲⾃、⼝头直接⾔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听取当事⼈、证⼈及其他诉讼参与⼈的⼝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当庭⼝头提出并以⼝头辩论和质证的⽅式进⾏调查。

直接⾔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词原则。

43. ⼈不换、事不断集中审理原则,⼜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员的条件下连续进⾏,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44. ⾮烦⼤庭前会议召开情形:①当事⼈及其辩护⼈、诉讼代理⼈申请排除⾮法证据的;②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复杂的;③社会影响重⼤的;④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45. ⼀审可以有陪审员适⽤范围:⼀审合议庭。

46.管辖错、⼈不在、⽆新证、再起诉、15条2到6.⼈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庭前审查处理结果:①属于亲告罪,应当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有权提起⾃诉;②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不在案的,应当退回检察院;③需要补充材料的、证据不⾜的;④符合15条法定不起诉除“显著轻”的情形。

47. 2+1+3+X:死民交⼀审审限:①应当在受理后2个⽉以内宣判;②⾄迟不得超过3个⽉;③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交集流⼴)的,经上⼀级⼈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④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民法院批准。

司法考试刑诉总论口诀总结

司法考试刑诉总论口诀总结

刑诉总论口诀总结1.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2.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的范围:“上下左右”指夫、妻、父、母、子、女。

3.证人应当出庭的条件:有异议+大影响+有必要4.证人出庭的例外:有病太远在国外。

5.鉴定人出庭的条件:有异议+有必要。

6.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

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亲告轻微公转自。

8.管辖权竞合:①公检竞合,该谁给谁,主罪主侦;②公检与法竞合,发现亲告罪,告知找法院,其他自诉案,可立案侦查③法竞合公检,该谁给谁9.级别管辖的变通: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数罪就高不就低。

10.回避的适用对象:公检法鉴书翻。

11.回避的决定主体: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

12.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①绝对禁止——刑罚执行中;自由受限制;能力受限制②相对禁止——现、陪、利、外13.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盲聋哑;半疯傻;无期、死刑;未成年。

14.物证、书证坚决排除的情形:真伪不明;来源不明;无法解释。

15.证人证言坚决排除的情形:麻醉猜测未个别;核对翻译有威胁;拒绝出庭不真实。

1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坚决排除的情形:刑讯核对未翻译;场所错误;当录不录。

17.辨认笔录应当排除的情形:预见没有警察;指示个混杂。

18.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①刑罚不到不逮捕;危险性不够不逮捕;超期不逮捕;②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但有例外。

19.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①5个应当: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不毁证。

②4个可以:特定的地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特定的证。

20.监视居住的场所:有家就在家,没家找个家;有家要找家,就得危恐特。

21.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处所会见及时到,不扰证人不毁证,证件还要身份证。

22.拘留的情形:①公安机关——一言不合就带走;②检察院——自杀、逃跑、在逃的;毁灭、伪造、串供的。

23.审查批捕前应当讯问的情形:疑面违难幼聋傻。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要求内容相通,且仅限于:①宪法②刑诉法典③有关法律④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⑤地方性法规⑥国际公约、条约2、具有法定不予追究的刑事责任:关键词:显、时、特、告、死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赦免的④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3、检察院的受案范围:(1)公诉转自诉、自诉与公诉交叉①贪污贿赂罪(包括比照贪污贿赂的犯罪)②渎职罪(刑法分则第九章内容)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法院的受案范围:纯自诉:侮辱、诽谤(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侵占4、中院管辖:国、恐、无、死、没(国安、恐怖、无期、死刑、没收)5、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6、辩护人的相对禁止范围:现、陪、利、外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律可以准许(此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现:法、检、公安、国安、监狱的现职人员陪:人民陪审员利: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人外: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7、辩护人收集嫌疑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或检察院8、辩护人知悉受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9、证人保护:在国、恐、黑、毒四类犯罪中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近亲属提供保护①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②恐:恐怖活动犯罪③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④毒:毒品犯罪10、证人证言在三种情况下作废: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被告人陈述在两种情况下作废: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有个别: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没让核对: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没给翻译:询问聋、哑、不通宵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没有提供翻译的11、监视居住原则上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里。

最全的刑诉口诀汇总

最全的刑诉口诀汇总

最全的刑诉口诀汇总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专门机关(1)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2)检察机关:司法机关,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3)审判机关:司法机关,上下级监督与被监督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2.诉讼参与人(当事人)(1)被害人(2)自诉人(3)犯罪嫌疑人(4)被告人(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6)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口诀:害人、被害、要钱其他诉讼参与人(1)法定代理人(2)诉讼代理人(3)辩护人(4)证人(5)鉴定人(6)翻译人员口诀:法、诉、辩、证、鉴、翻二、审查决定逮捕1.省级以下 ( 不含省级)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拘留后7日以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

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15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重大、负责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口诀:已拘,7天交上,7 3决定;未拘,7交上,15—20决定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显著无罪2.已过时效3.特赦免刑4.告诉撤回5.已经死亡6.其他规定口诀:显时特告死四、附带民事诉讼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口诀:被共监继五、证人出庭的条件1.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2.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3.法院认为有必要。

口诀: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六、证人出庭的例外1.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2.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3.深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刑诉口诀记忆技巧

刑诉口诀记忆技巧

刑诉口诀记忆技巧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 15 条)(重点内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有罪的———————————裁定终止审理审判阶段无罪的———————————判决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没有犯罪,只有违法行为,只能做无罪判决,不能做终止审理】;(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5年、10年、15年、20年,4个阶段,超过最长时效的,需要最高检批准】;(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签署】(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侵占罪(绝对告诉才处理)】(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记忆口诀】轻追特告死二、检察院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263条第262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非凡考资 第263条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1.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检察机关应分情况处理:a.某人排除嫌疑,则书面理由退回处理;b.犯罪另有其人,则建议重新侦查。

2.对自侦案件:均与退回建议撤销案件。

【记忆口诀】他侦分情况,无外退回与重侦;自侦不区分,先退再建作撤销三、立案管辖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解释》第 1 条)(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五类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全)

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全)

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全)第一篇: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全)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不可看:不可抗力他:其他情形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口诀:为证智力复试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对应法条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动,动物致人损害的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品,产品责任四、无须举证的事实口诀:朕自指定裁判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对应法条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自,自然规律及定理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裁,仲裁确认的事实判,判决确认的事实五、先予执行的情形口诀:贤婿筹款请御医行赡养表面意思:你的女婿筹集资金请大夫是在履行赡养义务贤:即险,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婿,即恤,抚恤金筹,即酬,劳动报酬款,用于购置生产原料或工具的贷款请,即侵,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御,即育,抚育费医,医疗费行,立即制止某项行为赡,赡养费养,抚养费六、中止诉讼情形口诀:他能抗枉法审(案)表面意思:他能够对抗别人徇私枉法审判案件他:其他情形能: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定法定代理人的抗,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出庭的枉,即亡,一方死亡,需继承人定是否诉讼的法,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审,以正审案件为基础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七、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口诀:不宜重特别堕落表面意思:不适宜重新特别堕落不宜:法院认为不宜的重,发回重审的特别:特别程序等堕,即多,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过多的落,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八、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先调解的情形口诀:老公叫伙计领份债表表面意思:老公让伙计去领一份负债表老,即劳,劳务合同纠纷公,即工,工伤纠纷叫,即交,交通事故纠纷伙,合伙纠纷计,即继,继承纠纷领,即邻,相邻关系纠纷份,即婚,婚姻家庭纠纷债,即宅,宅基地纠纷表,即标,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九、依申请应再审的法定情形口诀:翻法不足惩贪污表面意思:翻遍法典也不足以惩罚贪污犯罪翻:新证据足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法: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惩:即程,程序违法贪污: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十、裁定中止执行情形口诀(1):他可指望姨表面意思:他可以指望他的阿姨他:其他情形可: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指:即止,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望:即亡,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须等继承人继承权利义务的姨:即异,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口诀(2):勿冲破深埠表面理解:不要冲破那条深巷的巷口界限勿,即无,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冲,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仲裁,一方申请撤销仲裁破,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深,即审,执行标的是正北法院或仲裁机构设立的标的物埠,即不,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供担保的十一、终结执行情形口诀:羊因身困瓮亡表面意思:羊因为身体被困在了瓮中死亡了羊:即养,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权利人死亡的因,即应,法院认为应终结的身,即申,申请人撤销申请的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收入且无劳动能力的瓮,即文,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亡,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的十二、地域管辖分几类一般原则:原就被(被告所在地)补充规定有四种一是双方被监、劳一年以下原来地一年以上监、劳地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二是户口双注销只能被告居住地三是双军加一地团级以上单位地四是离婚双离家超过一年常住地例外规定:被就原(原告所在地)八种情况记心田一、二两种身份诉下落不明失踪人不在国内居住人三、四被告被监、劳五是被告户口销六是赡养不一地七是非军离非文八是补四单离家(指补充规定之四)离婚管辖特别定国内管辖涉外人国外定居国内婚国外定居国外婚不理一方原来地(定居国不予受理)国内最后居住地一方居内一方外国内一方住所地双方在外未定居原或被,原来地特殊管辖有九种前七都有被告地一是合同无协议加上合同履行地二是票据纠纷诉司法考试民诉考前记忆口诀加上票据支付地三是保险合同诉保险标物所在地四是运输合同诉(违约)始发地或目的地五是侵权行为诉加上侵权行为地六是运输事故诉(侵权)先到地或发生地七是撞船、海损诉先到、发生、扣留地八是海难救助诉先到地或救助地(指被救船舶先到地)九是共同海损诉先到、终止、理算地合同纠纷可协议被、履、签、原、标物地专属管辖不、港、继(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记住其实很容易十三、民事诉讼特殊时效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2017司考刑诉课堂笔记(一)

2017司考刑诉课堂笔记(一)

2017年司考刑诉课堂笔记(一)冰华整理1、检(察)院量刑建议,当事人量刑意见。

2、辩护人阅卷无需法检同意。

3、法定回避理由不能当庭驳回。

4、律师应当及时告知检院: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

5、证人应当出庭情形:有异议,有必要,有影响。

6、全程录像情形:无期,死刑,职务犯。

7、公安辨认七十五,检院辨认五十七。

公安:嫌犯7人,嫌照10张,物品5件(不少于)检院:嫌犯被害5-10,照片5-10,物品照片5张(不少于)8、自愿供述属自首,人道超期可取保9、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

10、可以先行拘留:认预发捕,企毁名流。

在场指认,预备实行犯罪即时发觉,发现犯罪证据,企图自杀逃跑,毁伪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流结多11、检院批捕应询问: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未成年,精神病,盲聋哑,重大疑难复杂。

12、侦查羁押仅2月,上一级批准延1月。

交流广集,重大复杂,省检决定,再延2月。

13、审批原则:不中断,速裁判,法庭成员不可换。

14、公检法司安,不得担任陪审员。

(不完全归纳)15、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必须陪审员参加:申请公共群体,关注社会影响。

当事人申请,涉及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广泛关注,社会影响大16、死抗分新难,院长决定议案件,审委决定得照办。

死刑、抗诉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决定重大分歧,新类型,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决定。

审委会决定,应当执行。

17、简易程序:证据足,事实对,同意简易和认罪。

18、不适用简易程序:盲聋哑半疯傻,影响大不认罪,辩无罪不构罪。

19、二审应开庭案件:死抗异议同案犯死刑,抗诉案件,事实证据有异议影响定作量刑,共同犯罪,死立执未上诉同案犯上诉。

20、和解协议履行:公安及时到,法院即时判,检院即时加分期。

21、附条件不起诉:四五六章未成年,一年起诉好表现,听取三方的意见。

22、贪恐重大逃一载,死亡没收不义财。

23、少年法庭:犯罪时未满18岁,立案时未满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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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考刑诉通关口诀之向高甲总结1.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掉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证人出庭的条件:①对证人证言有异议;②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③法院认为有必要。

3. 有病太远在国外证人出庭的例外:①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②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③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④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4. 有异议、有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5. 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检察自侦案件的范围:①贪污贿赂案件(仅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②渎职案件(刑法第九章渎职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a.非法拘禁案;b.非法搜查案; c.破坏选举案;d.暴力取证案;e.虐待被监管人案;f.报复陷害案;g.刑讯逼供案)。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

6. 亲告、轻微、公转自法院自诉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⑴故意伤害案(轻伤);⑵重婚案;⑶遗弃案;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⑸妨害通信自由案;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⑺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③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7. 侮诽暴虐侵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①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③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④侵占案(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8. 该谁给谁,再看主罪公安检察院交叉:该谁给谁:涉及到对方管辖的案件时,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

主罪原则:主罪属于该机关,则由该侦查机关主侦查,另一侦查机关予以配合。

9. 危恐无死没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③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10. 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上下级法院的关系:①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②应当由上级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法院管辖;③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

11. 管辖不明、管辖不宜、规避管辖指定管辖情形:管辖不明:地区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管辖不宜: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刑事案件;规避管辖:规避法院管辖的情形。

12. 哪里抓到哪里管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规定的罪行:被告人被抓获地。

13. 两境和老家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

14. 一进一出和老家中国公民在领域外: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

15. 发回重组,回来不限《刑诉解释》第25条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的限制。

16. 当法诉辩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17. 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回避的决定主体:法院:一般人员→院长→审判委员会。

检察院:一般人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

公安:一般人员→公安负责人→检察委员会。

18. 危恐特辩护律师会见需要经许可的情形: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方可会见。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要事先通知看守所。

19. 当法近辩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包括律师和非律师)都有权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20. 盲聋哑、半疯傻、无期死刑、未长大强制法援辩护:①盲、聋、哑;②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③诉讼时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④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

21. 真伪不明、来源不明、无法解释物证、书证强制排除的情形:①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②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③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对物证、书证的来源、收集程序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④现场遗留的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指纹、血迹、精斑、毛发等证据,未通过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与被告人、被害人的相应样本作同一认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2. 麻醉、猜测、未个别、核对、翻译、有威胁、拒绝出庭不真实证人证言强制排除的情形:①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②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③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④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⑤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⑥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获取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⑦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

23. 刑讯、核对、未翻译供述强制排除的情形:①通过刑讯逼供得来的供述;②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如果是讯问人没有签名,是可以补正的);③应当提供翻译或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意见》第8 条,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24. 预见、没有警察、指示、个、混杂辨认笔录强制排除:①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②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③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④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公:7人5物10照片; 检:5人5物5照片)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⑤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⑥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25. 老幼没钱保证人的适用情形:①无力交纳保证金的;②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

26. 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住处收入保证人的适用条件:①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7. 5+X取保候审人遵守的义务:法定义务: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②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③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⑤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酌定义务: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①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②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③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8. 自杀、逃跑、在逃的;毁灭、伪造、串供的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①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的;②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29. 一般3+7;复杂7+7 ;(流、结、多)30+7 公安拘留期限。

(流、结、多: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一般7+7;复杂7+7+3检察院拘留期限。

30. 证据、量刑、危险逮捕的基本条件:①证据因素;②刑罚因素;③危险因素。

31. 疑面违难幼聋傻批捕中应当讯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①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②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③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④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⑤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⑥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2. 本级直接报、上级要层报、下级随便报、两级分别报、外地委托报人大代表的逮捕程序:本级:报请本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上级:层报所属人大同级的检察院报请许可;下级: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报请许可;乡级:由县级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人大;两级:分别依照以上几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外地: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33. 危交难找最高特殊外国人的逮捕程序: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检察院层报最高检,最高检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是否批捕的批复,报送的检察院依据该批复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34. 机关改变、程序重来期间的重新计算:①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④二审发回原审的案件,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⑤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

35. 先要求说理,后通知立案/ 撤案检察院立案监督:应立案不立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在收到通知书的7 日内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公安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

不应立案却立案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公安在收到通知书的7 日内说明立案的理由。

认为公安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公安收到《通知撤销案件书》后,无异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

36. 危恐黑毒严公安机关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范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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