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7177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
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二)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工程质量持续改进;(三)坚持科学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程质量效益;(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一)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二)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质量责任;(三)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交底;(四)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一)按照国家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二)参与工程质量交底,解答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三)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一)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三)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五)组织工程自检,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一)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参与工程质量交底,对设计、施工单位提出质量要求;(三)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四)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建立质量控制系统、组织质量检查等。
3. 质量计划:制定工程质量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查时间和方法等内容,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4.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包括质量检查、质量评估、质量证明等工作,通过监督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和关键环节,确保施工的质量符合要求。
5. 质量检查: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6. 质量记录和报告:建立质量记录和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数据、文件和记录进行整理,形成质量报告,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7. 质量培训:建立质量培训制度,提供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8. 纠纷处理: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对工程质量纠纷进行处理和调解,保护工程主体权益,确保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二)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减少工程质量事故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和审批单位。
三、质量目标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质量负责制度:对工程的全部及分部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情况表。
2、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篱笆质量的原则。
技术部门详细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
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业余班组的技术交底。
各级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当而造成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项目技术资料收集与项目施工同步,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即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归类和验收工作。
(2)项目资料员应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制度,对收集的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技术资料由与资料相关的部门或责任人(技术、工长、材料员、试验员、测量、质检员)提供。
(3)凡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责任人必须按施工程序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工程上一切资料,资料员平时按分部工程检查资料,每分部工程(或逐层)完成后,分类整理归档,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由技术负责人审核。
(4)利用微机建立图档目录和追述管理程序,提高图档管理的时效性、完整性。
4、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砖等各类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保管的责任。
5、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重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须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
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妯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6、施工挂牌制度主要工种如钢筋、砼、模板、铺装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铁路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六条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
第七条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及构配件生产,均应委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按质论价。
对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工程实行优价;对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或合同中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的工程,要按照合同规定扣除施工费。
第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选用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要的建筑材料和设备,优先选用由国家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的产品。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评,未经验评或验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用户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针对用户反映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负责处理。
因建设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害,建设单位支持用户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对其选择的设计、施工和负责供应设备的单位等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制,保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是工程建设单位内部质量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和流程,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质量管理责任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责任人员和具体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岗位,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得到落实。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包括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要求和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1.1 质量管理机构的建立为了有效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和人员组织结构。
该机构应当包括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技术标准化部门等,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2 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方法。
单位应当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其能够有效地执行质量管理任务。
1.3 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相关政策、规定、流程、程序等。
制度应当明确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有效实施。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实施2.1 质量控制计划的编制在建设工程的开工前,单位应当编制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检查方法、检验依据等,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2 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当明确各项工程质量指标的要求和标准,确定验收时间和方法,以及验收结果的评定标准。
2.3 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各项工程质量指标能够达到验收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2.4 质量控制记录的保留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记录系统,及时记录并保留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施工日志、检验数据、验收报告等。
这些记录是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能够为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提供参考。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评估3.1 质量管理监督体系的建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监督体系,明确监督对象、监督程序、监督要求等。
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从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
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组织结构,设立质量管理岗位,确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2. 质量管理人员要求:制定质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培训计划,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质量监督与检验:建立相应的质量监督与检验体系,制定相关的检验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
4. 质量控制措施:规定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材料选择、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检查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要求。
5. 质量验收与评定: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与评定制度,明确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评定和认可。
6. 整改与处罚措施:制定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机制,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罚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7. 质量管理记录与文档: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录与文档体系,包括工程质量档案、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便于追溯和评价。
以上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是指组织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按照一定的管理体系和规则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目标和策划:制定项目整体质量目标,并进行质量策划,确定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控制措施。
2.质量组织体系:设立质量部门或质量负责人,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3.质量管理程序:制定建设工程各阶段质量管理的具体程序,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流程。
4.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方法和要求,包括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过程控制、质量检验与试验等具体控制措施。
5.质量监督检查: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不合格问题。
6.质量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记录等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管理措施。
7.质量教育培训: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对项目相关参与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8.质量评价和改进:建立质量评价和改进制度,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以上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同项目和组织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选3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选3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篇1第1节、质量管理目标第1.1.1条质量目标经质量监督站及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1.1.2条质量方针科学管理、保证质量、信守、发包人满意。
第1.1.3条质量保修服务管理目标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保修责任,科学施工、严格管理,让发包人放心满意,工程产品交付后质量服务、维修、回访率达到100%。
第1.1.4条技术组织措施目标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节约劳动力、原材料的措施;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措施;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保证安全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第2节、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性组织措施第1.2.1条质量保证体系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组织施工,把企业质量方针全面落实到一系列经营管理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为达到质量目标,我方将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第1.2.2条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负责制在工程施工中,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专用条款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决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及补充条款”等方面的工作,由其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
第1.2.3条质量管理制度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就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各分管的工种负责人向公司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进行质量控制,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1.2.3.1条施工交底制度开工前,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向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总体施工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组织班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交底,交底有记录,不交底不施工。
第1.2.3.2条现场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邀请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整个项目施工进行阶段性协调工作。
协调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广泛听取各专业负责人的汇报、要求和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国家、人民和社会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系1.建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质量管理政策和目标,并指导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质量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贯彻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3.建立质量管理人员岗位,明确责任和权利,配备专业人员并加强培训,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
4.建立质量管理文件档案体系,记录各项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的数据,形成完善的档案体系。
三、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1.质量目标制定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和要求,确保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2.质量保证设立专门的质量保证部门,制定质量保证方案,建立质量保证控制点,每个环节要有严格监督和检验。
3.质量控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开展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和监控工作,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质量监督委托专业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5.质量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提升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执行能力。
6.质量管理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制定奖惩办法,督促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1.质量目标的确定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各项施工工序和材料的检查合格标准。
2.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加强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的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意识,确保施工人员的作业技能和质量控制能力。
3.质量控制点的设立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中的重要质量控制环节,建立质量控制点,严格监督材料的进场检验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4.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档案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质量控制情况,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档案体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规范施工流程,预防和控制质量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章将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框架和内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实施的关键要点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良好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避免后期返工和维修的成本和时间浪费。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框架和内容(一)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及原则:明确工程质量的目标要求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例如追求卓越的质量、持续改进和与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等。
(二)质量组织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质量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三)质量管理流程:包括工程前期评审、施工过程控制、质量检查和验收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四)质量管理文件:制定一系列的质量管理文件,如工程质量责任书、质量检查记录等,以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和要求。
(五)质量管理评估和改进:建立质量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实施的关键要点(一)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相关方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控制:通过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和预防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质量培训:开展定期的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能,确保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可控。
(四)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并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
(五)质量意识提升:倡导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增强员工的质量自觉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质量管理氛围。
五、总结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质量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1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1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篇1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
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篇一」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如下方面:(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向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招标,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资料。
(3)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采购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5)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篇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实施要求⑴所有进场管理人员都必须先进行规范标准、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学习,方可进行工作面。
⑵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计划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⑶所有分承包商和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总承包方和业主监理的指令、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⑷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样板制”、“质量一票否决制”、“工序管理点控制制度”、“质量预控制度”、“pdca工作制度”、“技术复核制度”。
⑸总承包方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坚持每周例会,坚持质量巡查,坚持检查制度。
⑹总承包方每月编印一期工程质量通报。
⑺本工程采用文字、录像、照片、电子媒体等质量记录形式。
本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按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在施工全部过程中设置专人负责工程录像或光盘制作,制作并编写一本工程实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质量责任,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第五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照规定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并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监理,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保证工程质量。
第三章质量监督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有权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第四章质量保修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____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____体系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____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____。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____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
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7页)
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一章总所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治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卫人民生命和财产正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治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治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根基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所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名目或者擅自简化根基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舞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治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名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正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本钱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能够托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____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____领导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司内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定期____安全生产检查,____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四)____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1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____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坚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工程部质量管理职责2.1工程部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计划;制定和实施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措施 ;2.2定期召开各施工方参加的现场质量例会,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协调解决,对违规施工行为与质量问题,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性请示总裁室.必要时可以报工程部批准下达工程暂停令;2.3负责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验收与质量评定工作;2.4负责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交接,工程报表管理,检查和帮助施工单位人员做好质量自检和施工原始记录;2.5开工前到项目所在地办理质监手续,接受质监单位检查.3检查内容3.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标准和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3.2使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材料是否合格3.3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3.4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3.5施工作业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3.6工程施工安装中出现不合格工序时,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则3.7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可掩盖,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项目,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进行施工,对整改的部位宜采用照片,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3.8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根据事故性质,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不同处罚.4监督内容:4.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要求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原始记录.4.2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研究处理并记录留存.4.3积极做好施工项目质量预控工作,对重点,难点部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作业指导书,负责关键项目《作业指导书》的批复和实施中的监督.4.4施工中进行的技术革新,使用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经过报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确定施工技术能够满足施工效果能达到质量标准的,方能采用.5质量目标5.1创优质工程,不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设备事故,防止质量通病.5.2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0%以上;其中: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优良率达85%以上;安装工程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5.3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达96%以上;5.4确保锅炉水压试验,电气倒送电,汽机扣盖,锅炉酸洗,点火冲管,整套启动六个一次成功.5.5机组功能达到设计要求.6工程质量检验评定6.1评定依据6.1.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国家或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要求;6.1.2符合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及各类业务联系单要求;6.1.3施工安装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6.1.4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书,制造厂质量标准及装配检测数据;6.1.5有关单位议定或会议决定并经批准的补充规定6.1.6由质监中心站制定的质量标准;6.2质量验收评定标准6.2.1工程项目根据各分部工程各专业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单位工程中符合规范验收规定要求百分率及其以上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部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其质量评为优良.不足规定要求百分率的,评为合格,经过加固补强的项目不能评为优良.6.3验证记录6.3.1工程质量检查后的验评,必须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表,记录符合标准化要求;6.3.2当验证项目未能确切反映验证结果时,须附必要的示意图;6.4验证等级6.4.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合格","优良"两级;6.4.2工程质量层次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评定;6.4.3原材料,成品,设备本身未达到质量标准者,其分部分项质量等级评定不合格,待处理后重新评定;6.5质量不符合项管理6.5.1设备质量不符合项管理:由建设单位与制造厂联系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6.5.2原材料,加工件质量不符合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院和监理联系研究决定处理意见;6.6质量报表管理6.6.1质量月报表;6.6.2质量季报表,半年,年报表;6.6.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6.6.4质量事故台帐.(二)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1,总则1.1为了确保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目的和要求2.1隐蔽工程验收是通过工序控制,通过验收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2.2隐蔽工程验收是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它应和分部分项验收评级同时进行,两者缺一不可;2.3隐蔽工程验收,应以文件的形式来表达,要求文件内容明确和完整.3.验收依据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统一评定标准执行;分项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确定检查点数,计算检验项目合格,优良的百分比,以确定其质量等级;分部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得出其质量等级,决定是否验收;3.2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在验收后及时整理,签认交工技术条件,查验文件整理情况.4,范围及内容4.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指产品及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是指被其它工序施工所掩盖,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掩盖或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其范围包括(结构内的钢筋工程,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及地基土方工程,埋入保温及结构内的焊接工程,各种暗管及暗埋电气线路,各种防水工程,安装工程中机械解体检修记录,电气设备安装中变压器吊芯检查,安装设备在扣盖前或有关设备内部已完工的验收等;4.2隐蔽工程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其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量,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验收和检验的主要手段及成果数据,相应原材料及半成品化验单编号,缺陷情况及处理记录,有关接口文件,隐蔽项目的评价等等).4.3,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全局的技术工作,必须加强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的质量和使用.监理单位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外,对下列项目应特别进行预检,复核;4.3.1建筑工程位置:检查标准轴线桩和小平桩;4.3.2基础工程:检查轴线,标高,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砌体工程:检查墙身轴线,楼层标高,砂浆配比,预留孔洞位置,尺寸;钢筋砼工程:检查模板尺寸,标高,支撑预埋件,预留孔等;检查钢筋型号,规格,数量,焊接(锚固),保护层等;检查砼配合比,外加剂,养护条件等;4.3.3设备安装:检查基础处理,基础预埋件,预留洞口位置,轴线,垂直度,水平度,主要尺寸间隙等;4.3.3管道安装:检查标高,位置,坡度,联结方式等;4.3.4预制构件安装:检查构件位置,型号,支撑长度,标高;4.3.5电气工程:检查变电,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接地保护,防雷装置.5,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5.1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工程师和项目公司现场专业负责人共同检查签认;隐蔽工程具备掩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于隐蔽前至少24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通知内容包括:隐蔽部位和内容,自检记录,验收时间和地点,联系人等,同时,由施工单位准备验收记录;5.2接到验收通知后,监理单位或项目公司专业负责人24小时内达到现场.5.3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单位隐蔽验收自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有权停止承建方施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5.4验收合格,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应在中间验收凭证上签章,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通知监理单位验收,否则不得自行隐蔽;5.5无论监理单位或项目公司专业负责人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5.6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填隐蔽工程记录,以利双方质检部门检查并填写该项目的隐蔽工程评价.6,有关接口问题6.1隐蔽工程验收和验评工作应同时进行,以利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6.2隐蔽工程验收前,隐检内容要求的各项工作必须进行完善,使之能同步进行;6.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国家档案标准或行业规定进行记录,要求清楚,完整,齐全(包括摄影,摄像资料)并给予足够重视.(三)质量事故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减少工程质量事故,减少损失,避免同类型质量事故重复发生,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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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
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标准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1、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1.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2、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2.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2、《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部管理控制。
其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项目概况质量管理任务细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设计质量管理控制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建立质量档案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及控制程序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收要求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2.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3、执行计划3.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清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3.2、在实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文明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3.3、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4、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3.5、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3.6、工程技术部负责输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3.7、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4、对内检查监督4.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地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4.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4.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来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进,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对外检查监督5.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务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
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5.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5.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5.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第十二条从优秀、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设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
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咨询,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
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
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改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承建方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合格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们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进,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钢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