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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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规定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规定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
一、工程概况..….1
二、合同工期1
三、质量标准2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
五、项目经理2
六、合同文件构成2
七、承诺3
八、词语含义3
九、签订时间4
十、签订地点4
十一、补充协议4
十二、合同生效4
十三、合同份数4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5. 工程质量32
5.1质量要求32
5.2质量保证措施33
5.3 隐蔽工程检查34
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35
5.5 质量争议检测36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6
6.1安全文明施工36
6.2 职业健康40
6.3 环境保护41
7. 工期和进度42
7.1施工组织设计42
7.2 施工进度计划43
7.3 开工44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建部示范文本修订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建部示范文本修订版)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建筑工程施工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示范文本一、合同协议书部分。

1. 工程概况。

首先呢,得把这个工程的“身份信息”搞清楚。

就像介绍一个新朋友一样,得说说这个工程叫啥名儿,在哪里盖房子(工程地点),是住宅呢,还是商业大楼(工程内容),还有这个工程的规模,是盖个小三层还是摩天大楼(工程规模)。

比如说,这是在“幸福小镇”盖一座五层的住宅,总面积是5000平方米。

这部分就像是给工程画个像,让大家一看就有个大概的印象。

2. 合同工期。

这就好比是给工程定个时间计划。

从什么时候开始破土动工(开工日期),到啥时候能把房子盖好交钥匙(竣工日期)。

就像我们计划一次旅行,得知道啥时候出发,啥时候到达目的地。

比如说,计划2023年3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1日竣工。

这里面还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考虑,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像地震、洪水这种老天爷捣乱的情况),工期该怎么调整,这也得在合同里写清楚。

3. 质量标准。

质量就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啊。

这个部分就是规定工程要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水平。

是合格就行呢,还是要达到什么优秀的标准。

比如说,要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来验收。

这就像是告诉施工的队伍,你们盖的房子得达到这个基本的“健康指标”,不能是个“病房子”。

4. 合同价款。

这可是个很实际的部分,就是说这个工程要花多少钱。

就像我们去商店买东西,得知道价格一样。

这里面要明确是固定总价呢,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价格(比如按工程量清单计价)。

比如说,这个工程的合同价款是1000万,这个数字可是整个工程的“身价”,各方都得按照这个来盘算自己的收支。

二、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1.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这里就像是给建筑工程这个小世界里的各种“角色”和“概念”下定义。

什么叫“发包人”呢?就是掏钱让盖房子的那个人或者单位,就像是大老板。

“承包人”就是负责具体施工干活的人或者企业。

还有像“项目经理”,那就是承包人这边负责现场指挥施工的关键人物,就像战场上的指挥官。

如何修改建筑施工合同

如何修改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业主)与乙方(施工方)之间签订的一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中包含了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质量标准、造价等内容。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内容可能需要进行修改。

那么,如何修改建筑施工合同呢?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明确修改原因在修改建筑施工合同前,首先要明确修改的原因。

原因可能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期调整、合同条款不完善等。

明确修改原因后,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合同修改。

二、修改合同条款1. 设计变更:如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变更,需在合同中明确变更部分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

2. 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合同中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并重新计算工程总价。

3. 工期调整: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调整,应在合同中明确新的工期计划,并约定工期顺延的具体条款。

4. 合同条款不完善:对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不明确条款进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协商一致合同修改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应充分沟通,就修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在修改合同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修改合同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修改完成后,双方应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应明确修改内容、修改后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

补充协议的签订要有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五、法律审查在签订补充协议前,甲方和乙方均应依法审查合同修改内容,确保修改后的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如有需要,可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审查。

六、备案和履行合同修改完成后,双方应将修改后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合同修改后,双方应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总之,在修改建筑施工合同时,要充分沟通、明确修改原因,确保修改内容符合实际情况,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使合同更加完善,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印发的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并于1999年12月24日颁布的。

示范文本在91版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依据合同遵循法律、促进建设监理制的全面推行、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等原则,在文本的结构及文本的具体内容方面均有较大、较好的修改。

由于中国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合同实行强制备案制度,各方为简便起见,几乎都使用该文本,几乎不加任何改动。

所以该文本在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规范管理,防止和解决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发达,各方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强,经常出现黑白合同、任意变更合同或者先施工后签合同等现象,更别提大量的内容简单,甚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这些现象的产生不仅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也和中国传统的重感情、和为贵的经商理念有关。

这种理念在利益不冲突时,对各方比较有利。

但商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开始签合同时大家一团和气。

但到后来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利益冲突,大家反目成仇,想主张权利,又发现合同签订的模糊不清,打官司又费时费力。

有些单位风险意识较强,签订合同时会想到让律师修改一下。

但中国目前的律师往往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来修改合同的,其收费比较低,修改合同往往是免费的;难免有些律师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不认真修改合同,或者故意留下一定的漏洞,为以后收取高额的律师费留下伏笔。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编写本篇文章,希望能对相关单位防范风险,有一定的帮助。

本文所述修改意见主要借鉴了以下文件:(1)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第四版、第五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分别简称87版FIDIC合同条件和99版FIDIC合同条件);(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3)国家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投标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包括总包、分包、专业分包等不同类型的合同。

第三条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条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及相关责任。

第四条双方应本着互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自愿、平等和互利互助的原则,真实、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工程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五条工程内容1. 根据工程范围和设计要求,施工方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2. 工程范围包括施工范围、施工工艺及数量、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

第六条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1. 施工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2. 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

3.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安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七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施工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并按时完成工程。

3. 业主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设计文件和材料。

第八条工程款项支付1. 工程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和时间进行支付。

2. 如发生变更或增加工程的情况,双方应协商确定相应的费用调整。

3. 工程款项支付应以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确保款项的安全和真实性。

第九条工程变更和索赔1. 工程变更应依法依规进行,变更后的费用和工期应重新协商确定。

2. 如因业主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误或增加施工费用的,施工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第四章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解除1.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如解除本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解约。

2.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对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保障工程建设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我国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多次修订。

本文将对2013版和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对比,分析其主要修改内容。

一、合同协议书1. 修改内容:2017版示范文本的合同协议书部分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对合同双方的权益、义务、责任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同时,增加了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2. 修改原因: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成熟,合同双方对于权益保护的需求不断增强。

为了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对合同协议书进行修订是必要的。

二、通用合同条款1. 修改内容:2017版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条款部分主要对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例如,对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抵扣、退还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缺陷责任期的起算及责任期内不履行修复义务的处理方式。

2. 修改原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的修订,对质量保证金和缺陷责任期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以符合最新的政策要求。

三、专用合同条款1. 修改内容:2017版示范文本的专用合同条款部分主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对一些特殊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如工程变更、合同价款调整、工期延误等。

2. 修改原因:由于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存在差异,为了确保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是必要的。

四、附件1. 修改内容:2017版示范文本的附件部分主要对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调整。

例如,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方法,完善了工程验收的程序。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2013版的差异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2013版的差异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2013版的差异近日,住建部官网公布了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为《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通过比对,可以发现2017版与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9处内容有了新增或变更内容,一起看看都是哪里进行了修订吧。

一、2013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1.4.4中: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017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1.4.4中: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异同点:新增说明。

二、2013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4.1 中:14.1 竣工结算申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2017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4.1 中:14.1 竣工结算申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8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8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现将常青花园二小区35#楼部分项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施工。

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诚信守则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

意签定以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信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1.本工程所含所有抹灰、镶贴、屋面(防水工程除外)、楼地面及室外散水台阶工程;2.本工程所需砂浆、垫层砼的拌制和运输;钉钢板网、湿水、刷;胶、楼面基层处理、落地灰的清理;3.承包范围内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养护、维修;4.乙方自备承包范围内所需小型工具如:铁锹、泥桶、尺条、铝合金、线、安全帽等;5.乙方负责返工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

二、结算方式约定1.本工程人工费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一次性包干,包干总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不再存在其它费用;如一次性验收通过,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壹万元。

2.甲方每人每天支付乙方生活费贰拾元,乙方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经验收达到优质标准后付至总价95%,余款作为本工程维修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后付清;3.甲乙双方协商包干价中,已包括质量创优价格、确保工期价格和工完料净价格。

4.分包价格均为包干价,不存在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等级为“楚天杯”。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要求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服从业主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发现乙方有违背质量要求的施工情况,甲方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他责任,并且甲方拒付工程款。

四、施工工期要求:1.工期主要按甲方形象进度执行,总工期为一百二十天。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若有延误,乙方自愿每天罚款500_____1000元人民币,属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3.工程完工指乙方所承包范围内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承担乙方进行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履行合同义务:第一条项目名称及位置本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范围及施工内容详见附件施工图。

第二条项目工期及计划1. 本项目的工期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日期或天数表示),工期如有延误,责任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三条施工标准与质量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建筑法规、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2. 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保持工地环境整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3. 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保证建筑工程的技术质量和验收合格。

第四条施工价格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具体付款方式如下:首期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支付;进度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竣工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最终结算后支付;2. 如遇到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费用增减,双方应及时协商确定调整方案。

第五条安全责任与保险1. 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乙方应购买施工相关的保险,保障施工人员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六条保修期及维护1. 本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承诺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年,针对质量问题进行保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标甲方(发包方):亲爱的[甲方姓名],这是我们要一起开启的建筑大工程呀。

您可是这个工程的大当家呢。

乙方(承包方):嗨,[乙方姓名],您这边就是负责把这个工程好好完成的厉害角色哦。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这工程的名字可重要啦,就像是一个人的名字一样,咱们这个工程就叫[工程具体名称]。

2. 工程地点。

这地方得好好说清楚,就在[具体地点],这可是咱们施展建筑魔法的地方呢。

3. 工程内容。

这里面包含的东西可多啦。

从打地基开始,要把基础打得牢牢的,就像给房子穿上结实的鞋子。

然后是主体结构的建设,要像搭积木一样,一块一块稳稳当当的。

还有那些墙啊、屋顶啊之类的部分,每一个小细节都不能放过。

比如说墙得砌得笔直,屋顶得能遮风挡雨,可不能有半点马虎。

二、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把这个工程交给乙方,可不是让乙方瞎干的哦。

承包范围就包括上面说的那些工程内容,还有与之相关的一些小工程,像什么水电的初步安装啦。

反正就是和这个建筑工程有关的大部分活儿,都在乙方的责任范围内。

但是那些特别的、需要甲方单独安排的小部分工作就不算啦,这个得提前说清楚哦。

三、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

咱们就定个好日子开始干活儿,就[具体开工日期]吧。

这就像是一场比赛的起跑点,从这天起,大家都要动起来啦。

2. 竣工日期。

那竣工日期也得明确,[具体竣工日期]这个时候工程就得完成啦。

就像一场旅行要有个终点一样,咱们这个工程也得按时到达终点。

要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那可就得好好商量商量啦。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可不能含糊。

这个工程得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呢。

就像考试要及格一样,咱们这个工程质量得是优秀才行。

不能有偷工减料的情况,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

比如说那些建筑材料,都得是合格的产品,不能用那些假冒伪劣的东西。

要是发现质量有问题,乙方可得负责到底,把它修好或者重新做,这可关系到以后住这个房子或者用这个建筑的人的安全和舒适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解读-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解读-江
目的是为了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承担工程保险和工伤保险的 权利与义务,最大限度的保护合同当事人及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如通用条款第18条除对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作出规定外,还对工 伤保险作了规定,同时还增加了意外伤害险、施工设备的财产保险等其他保险 的条款。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 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 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四、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 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 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 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六、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对保留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 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对取消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或废止与清理规范工 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要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 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七、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 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 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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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 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 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

建设工程合同变动

建设工程合同变动

建设工程合同变动一个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变动应包含几个基础部分: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原合同签订日期、变更内容、变更原因以及变更后的约定等。

以下是一份简化的合同变动范本,供参考:【合同名称】建设工程合同之变更协议【合同编号】(原合同编号)【原合同签订日期】(原合同签订的日期)【变更内容】1. 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具体涉及的项目为:(详细说明变更的工程量及对应的项目)。

2. 工程进度的调整,原定完成日期由(原日期)变更为(新日期)。

3. 材料替换或升级,将(原材料)更换为(新材料),并注明新材料的规格和特性。

4. 费用调整,总合同金额由(原金额)调整为(新金额),并对支付方式和时限进行说明。

【变更原因】详细阐述导致合同变更的具体原因,例如设计更改、法规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

【变更后的约定】1. 双方确认上述变更内容,并同意按照新的合同约定执行。

2. 任何因变更产生的额外成本或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3. 对于变更内容的实施细节,双方应进一步协商明确,并形成书面文件备案。

4. 除本变更协议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并且双方仍应遵守履行。

5. 本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请注意,以上范本仅为示例,实际合同变更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的法律顾问参与起草,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所有的变更事项都应当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指定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并同意将该项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总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3.工程范围和内容:[详细描述工程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等的施工,以及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等配套设施的施工]二、工期1.总工期:[总工期天数]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开工日期]3.竣工日期:[竣工日期]4.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或材料供应不及时等;(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的工程延误。

三、工程造价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金额]元(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2.工程造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1.乙方人员、机械、材料进现场后,甲方拨付工程总价的30%工程款;2.乙方完成总工程量一半时,甲方再拨付工程总价的30%工程款;3.其余40%工程款在乙方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拨付给乙方。

五、质量要求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2.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六、安全施工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为协议书部分: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填写。

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部分:一般不允许进行修改。

第三部分为专用条款部分:此部分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进一步补充和修改,凡工程实际情况与通用条款不符或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均可在专用条款中给予反映。

另请注意:
1、在专用条款中一定要补上第33条竣工结算条款,具体体现竣工结算的有关事项: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的期限;甲方完成最后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的期限;工程进行分阶段结算的部位等。

2、在专用条款第32条,请进一步明确竣工日期的含义:竣工是否包括相关配套工程,如总体道路、绿化工程,是否包括以后的精装修部分,是否包括业主指定分包部分等等给予明确;竣工日期的含义在通用条款中是表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如实际需进一步明确须在第32条中给予详细体现。

3、在第37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尽可能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可能不要填写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印发的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并于1999年12月24日颁布的。

示范文本在91版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依据合同遵循法律、促进建设监理制的全面推行、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等原则,在文本的结构及文本的具体内容方面均有较大、较好的修改。

由于中国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合同实行强制备案制度,各方为简便起见,几乎都使用该文本,几乎不加任何改动。

所以该文本在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规范管理,防止和解决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发达,各方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强,经常出现黑白合同、任意变更合同或者先施工后签合同等现象,更别提大量的内容简单,甚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这些现象的产生不仅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也和中国传统的重感情、和为贵的经商理念有关。

这种理念在利益不冲突时,对各方比较有利。

但商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开始签合同时大家一团和气。

但到后来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利益冲突,大家反目成仇,想主张权利,又发现合同签订的模糊不清,打官司又费时费力。

有些单位风险意识较强,签订合同时会想到让律师修改一下。

但中国目前的律师往往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来修改合同的,其收费比较低,修改合同往往是免费的;难免有些律师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不认真修改合同,或者故意留下一定的漏洞,为以后收取高额的律师费留下伏笔。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编写本篇文章,希望能对相关单位防范风险,有一定的帮助。

本文所述修改意见主要借鉴了以下文件:(1)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第四版、第五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分别简称87版FIDIC合同条件和99版FIDIC合同条件);(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3)国家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变更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变更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变更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革新,原有的工程合同条款可能不再适应新的施工要求和标准。

因此,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建设工程合同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变更:一、工程设计变更(1)甲方根据最新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实际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布局、使用功能等。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设计变更,及时调整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并确保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材料及工艺变更(1)因应环保政策或市场供应情况,原定使用的建筑材料需更换为环保或新型材料,乙方应及时更新材料清单,并确保新材料的质量合格。

(2)若原施工工艺无法满足设计变更后的要求,乙方应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并对施工团队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以保障施工质量。

三、工期及费用变更(1)因设计变更或材料工艺调整可能导致工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合理的竣工日期。

(2)由于合同内容的变更可能会引起成本的增加或减少,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合同总价款。

四、法律责任及争议解决(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变更后的条款,均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1)本合同变更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变更协议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并与本变更协议共同构成完整的合同文本。

六、附件本变更协议的附件包括变更后的工程设计图纸、材料清单、施工方案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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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注意重点一、完善合同要素结构与体系◆1999版合同要素:11个,44条177款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2013版合同要素:20个117款296条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强调公平分担风险原则强调合同管理效率与程序性与99版施工合同的重要区别,强调程序与快捷,如时限、默示、商定或确定、以监理人为传递中心等二、增加八项合同管理制度◆双向担保制度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合理调价制度1、人工:按省级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承包人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2、材料和设备以基准价格为基数,5%。

(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原则按照省级或行业主管的编制)3、机械台班或机械使用费超过省级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范围时,从规定。

4、调价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另: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2、暂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按照第16.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缺陷责任期制度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是关于保证金返还日期的约定。

不是保修责任期限的约定。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工程系列保险制度18.1工程保险: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18.2工伤保险: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各自依法律规定办理18.3其他保险:可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是强制险。

另承包人应为施工设备办理财产保险。

◆商定与确定制度在用条款第4条监理人中4.4增加了商定与确定,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与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同,并附详细依据,没异议的应按确定执行,有异议按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索赔期限制度(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承包人索赔期限(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处理程序:(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

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另注意:(1)承包人按第14.2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第14.4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增加发包人索赔期限制度: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

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双倍赔偿制度14.2竣工结算审核(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

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审批结果◆争议评审解决制度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三、强调合同履行程序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传递文件时均通过监理人来实现,确定了监理人“文件传递中心”合同地位。

并要求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对于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

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第10.4款【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

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四、完善合同价格类型◆完善合同价格类型,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和工程管理实践需要◆按照价格形式将合同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及其它价格形式合同,原1999版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五、注重对发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体现指引和自由竞争双重目标,如在通用合同条款中配置专用合同条款的指向,以充分尊重自由约定◆体现对常见违法行为的约束,增加了防阴阳合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内容,鉴于此,2013年版施工合同文本引入宣誓承诺条款以及合同备案条款以遏制阴阳合同的发生。

在通用条款中,通过增加限定新增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条款(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安排报告,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限定专业分包人及劳务分包人主要管理人员条款(承包人应向监理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工程支付账户约定等条款,保证承包人实际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人员名单一致,有利于解决承包人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

◆体现对停工、支付、移交、保修等重要合同行为的规范,包括其条件、程序、责任等方面◆体现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如双向担保、合理调价、不利物质条件等◆体现对争议解决的及时性,避免合同履行陷入僵局◆细化了暂停施工条款◆更加合理平衡发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对发生不可抗力后,新版文本明确: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已经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六、加强了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保证合同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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