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关于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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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发改综合[2014]30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改综合〔2014〕302号)各处室,各县(市)发改委、区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14〕6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委全面深化改革相关事宜。

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宋道军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沈业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万长青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牛和湘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向阳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程宗好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胜利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拱艳市发改委总工程师成员:张弦发展规划处处长范观兵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盛艳艳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黄俊外资利用处处长许伟区域经济处处长周卫中交流合作办主任石经考农村经济处处长吴正龙产业协调处处长丁启民高技术产业处长胡俊龙社会发展处处长李江涛贸易和服务业处副处长张志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副处长陈翠财政金融处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民经济综合处,负责处理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朱胜利同志兼任市发展改革委改革办主任。

XX县区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区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区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秘书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下面,我就cc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做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全面深化改革机构成立和运行情况自中共株洲市委关于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下发以来,区委第一时间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罗伟同志担任组长,区长龙志华同志等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常委和副区长余群明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

在市委领导小组和改革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区委领导小组和改革办对全区的改革工作进行了总体设计和整体把握,总的原则是"贯彻执行不走样、稳步推进不盲目、紧贴实际求创新"。

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区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共cc区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一一明确了各项改革的牵头领导、责任主体、协助单位,对照市委部署的9大类65项改革任务要求,正扎实推进。

现将具体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

出台了《cc区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建立了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规范了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

截至目前,共完成园区工业项目备案11个,节能评估备案12个,招投标核准8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5个。

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了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政府性债务预算一并纳入年度预算草案,提高了预算完整性。

制定了《关于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的工作方案》和《关于cc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的化解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cc区正式获批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新增南车株机"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系统集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时代电气"新型功率半导体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2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通政办发[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4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0〕8号)精神和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通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于世疆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务副组长:XXX副区长副组长:王岩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崔松光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汝林区财政局局长王振良区人力社保局局长白玉光区卫生局局长成员:陈立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边学锋区总工会副主席王健通州公安分局政委李玉直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张立芳区教委副主任杜伟区科委副主任杨泽军区监察局副局长张菊峰区民政局副局长朱介增区司法局副局长武燕伶区财政局副局长杨东莲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谢振平区编办副主任张士祥通州国土分局副局长赵军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副局长李成军区商务委副调研员田春华区卫生局副局长金士兰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静区审计局副局长刘文启区国资委副书记张永年区国税局副局长张孟松区地税局副局长孙考利通州工商分局副局长党国玲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王锦新区体育局副局长程杰通州药监分局副局长王志启区经济信息化委党组成员杨景斌区红十字会秘书长刘维嘉区残联副理事华飞区爱卫会副主任石国辉永顺镇镇长于立东梨园镇镇长潘月东宋庄镇镇长雷晓宁潞城镇镇长孙奎亮张家湾镇镇长囤国常漷县镇镇长倪德才台湖镇镇长鲁新洪马驹桥镇镇长张德启西集镇镇长禹学河永乐店镇镇长何海龙于家务乡乡长魏国中仓街道办事处主任朱军辉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德昉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曹东坡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医改办),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0.30
•【字号】锡政办发[2009]307号
•【施行日期】2009.10.3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
导小组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30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陈金虎副市长
副组长:
平明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办主任
周浩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立强市农林局局长
成员:
须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正康市委农办副主任
陈松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鞠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刚市国土局副局长
宋良栋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海泉市水利局副局长
侯海峰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言国强锡山区副区长
耿国平惠山区副区长
过伟忠滨湖区副区长
荣福民北塘区副区长
许峰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袁秋中江阴市副市长
周中平宜兴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杨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01•【字号】洪发改办字[2014]22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洪发改办字〔2014〕22号)委机关各处室、各下属单位: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戴晓明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张小飞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官华党组成员副主任钟坚党组成员副主任柳华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江宁党组成员副主任杨燕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陈洁办公室副主任杨广根重点办副主任许广安农经处处长唐清连区域处处长肖先礼规划处副处长冯解平设审处处长蔡卫体改处处长马池花产业处处长张军外资处副处长王勃综合处副处长张敏投资处处长吴志鸿能源局副局长钟雷英环资处处长雷继红社会处处长杜琴行审处处长领导小组下设改革事项协调推进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官华同志兼任,负责涉及我委改革事项的统筹和协调。

附件:洪办字[2014]43号文件涉及我委牵头负责改革事项分工表2014年8月1日附件:说明:在《南昌市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洪办字[2014]43号)中,我委负责和参加的改革任务共有111项,占总数的61%。

其中,一是我委负责的改革任务有28项,占总数的15%(“经济体制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改革任务25项、“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改革任务2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改革任务1项)。

二是我委参加的改革任务有83项,占总数的46%。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关于成立局(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关于成立局(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关于成立局(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4.03.11•【字号】京绿研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关于成立局(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绿研发〔2014〕1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研究推进园林绿化改革发展,按照市委有关要求,经2014年3月3日局(办)党组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领导小组组成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组长由局(办)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园林绿化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协调、推动园林绿化改革重要任务。

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邓乃平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首都绿化办主任副组长:史贵升副局长(正局级)刘宝军巡视员甘敬副主任强健副局长黄德峰副局长高士武副局长周剑平副局长朱国城副主任边伟芳纪检组长廉国钊副巡视员贲权民副巡视员蔡宝军副巡视员常务副组长:高士武朱国城成员:由局研究室、办公室、法制处、义务植树处、规划发展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林政资源处、公园景区处、林场(花卉)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产业发展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平原绿化处、科技处、计财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林业站、林保站、种苗站、治沙办、基金站、碳汇办、林勘院、质量监督站、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和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改革办),挂靠在局研究室,由王军同志兼任改革办主任。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8•【字号】顺政办发[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1.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5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北京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北京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座谈会精神的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发〔2006〕2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组长:张延昆区政府区长副组长:刘志远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杨宝华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陈卫东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刘福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闫连恒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朝龙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沈凤田区精神文明办主任赵士寅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周继武区委研究室主任张爱东团区委书记李慧娴区妇联副主席田建国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永发区建委主任赵贵恒区市政管委主任李国震区科委主任线长久区教委主任刘振河区文化委主任史振启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单德智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存忠区人防办主任刘庆顺区民政局局长沈凤江区司法局局长邢永富区财政局局长董大明区人事局局长高士虎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邢文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李成区交通局局长李国新区水务局局长王福印区商务局局长巩维国区卫生局局长李国印区环保局局长吕志旺区体育局局长倪挺明区统计局局长贺永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天生区地税局局长董占云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陈福刚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孙桂祥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局长李志增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副局长陈阳区园林服务中心主任马成武区残联理事长马玉兰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郝晓玲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赵淑清石园街道办事处主任霍保贵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张百芝区政协社会与法制室主任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部署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知

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知

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知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知中共xxxx市xxxx区委员会关于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xxxxxx: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关于成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xxxx委〔xxx〕xxxx号)精神,区委决定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改革部署,研究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改革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区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 xxxxx xxxxx xxxx xxxx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办公室(简称“区改革办”),作为常设性机构,设在区委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由区委办指定1名副主任兼任区改革办主任,增设若干科室。

区改革办负责处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我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加强与市改革办的沟通联络;负责完成区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小组,由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建,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相关领域的重要改革重要改革问题,协调推动有关专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

各专项小组和区有关部门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区改革办负责对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

关于做好近期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近期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近期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顺利完成我市今年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现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提交第三季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第三季度专项督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防改办发〔2018〕12号)要求,请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开放合作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农村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根据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告经本专项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改革办。

二、组织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工作,报送督察总结报告请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督察计划》,对改革试点任务推进情况、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已出台重大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全区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等,组织本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本地区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并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督察总结报告,经专项小组组长或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15日(星期四)之前报市委改革办。

督察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开展改革督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取得的实效和特色亮点,要用具体的事例、数据说明;二是落实改革任务、开展改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要用具体的事例、数据说明;三是根据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目前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整改;四是下一步工作打算,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和行动;五是对推动改革工作的建议,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可针对某项具体改革提出,也可以从宏观层面提出。

(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请各专项小组组织本小组成员单位对2018年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15日(星期四)前收集汇总本小组成员单位的2018年改革工作总结后统一报送至市委改革办,各单位工作总结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或加盖部门公章;请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认真总结2018年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委改革办。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24•【字号】武清政〔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区人民政府决定将武清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调整为武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副区长刘东海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立山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李长春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史海龙,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张卫强,区编办主任范振华,区委网信办主任张立冬,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韩松龄,区工经委主任马桂新,区商务委主任萧庆东,区教育局局长赵学斌,区科委主任高巧生,公安武清分局政委周海林,区民政局局长宫汝洲,区财政局局长兼区国资委、区金融办主任胡朝阳,区人力社保局局长王春来,区规划局局长邢广民,区国土局局长冯军,区房管局局长窦立新,区建委党委书记雷永良,区环保局局长王洪宝,区农委主任刘振明,区文广局局长于永胜,区卫生计生委主任刘俊江,区交通局局长黄占国,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刘延岭,区税务局局长穆健。

(二)主要职责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我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我区各部门、各镇街园区落实改革措施。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25•【字号】渝北府办发〔2023〕44号•【施行日期】202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3〕44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经商有关方面,并经区委深改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渝北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25日渝北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高效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建统领、便民利民、综合集成、数字赋能,推动镇街执法事项综合、执法力量综合、执法方式综合,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群众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制度。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领导小组和调整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领导小组和调整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领导小组和调整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3•【字号】永政办函[2009]75号•【施行日期】2009.08.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领导小组和调整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永政办函〔2009〕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3个领导小组,调整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现通知如下:一、成立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龚武生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副组长:唐松成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戴菊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向望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剑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建亮市发改委主任李秋元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尤碧市财政局局长蒋东智市财政局副局长史兆良市卫生局局长胡安连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唐树成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周和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廖永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晓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昌高市物价局局长蒋小金市物价局副局长XXX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郑山明市教育局局长高增遗市民政局局长王焕鹏市编办主任屈松林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唐运军市国资委主任兰卫平市法制办主任万爱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发改委,张建亮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秋元、蒋东智、周和平、胡安连、曹晓春、蒋小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松成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正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芳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欧阳元初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蔡自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衡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建亮市发改委主任刘尤碧市财政局局长刘亚屏市财政局副局长黄海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雷细生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李明清市交通局局长唐运军市国资委主任艾艳君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郭科技市工商局局长谷一飞市地税局局长郑仪凤凰园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梁仁初市政府金融证券办公室主任李灵钧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王衡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亚屏、梁仁初、李灵钧兼任副主任。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9.13•【字号】闵府办发[2012]84号•【施行日期】2012.09.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闵府办发[2012]8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加强对公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成立闵行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莫负春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金士华区委常委、副区长丁欢欢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成员:龚惠斌区府办主任董新华区编委办主任俞芳区监察局局长张伟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季佩坤区财政局局长汤忠心区机管局局长黄慧超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局党工委书记王建萍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局党工委副书记该领导小组内设闵行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局筹备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黄慧超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副组长:王建萍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局党工委副书记成员:傅爱明区府办副主任金彪区编委办副主任宋效林区监察局副局长袁家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骏区财政局副局长钟亮区机管局副局长罗嗣军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徐军鹰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小兰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祝泷飚区招标投标中心主任今后,该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职务若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接替。

特此通知2012年9月13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1.04•【字号】•【施行日期】2010.01.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为切实加强对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青浦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议深化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组织推动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张国洪代理区长副组长:张汪耀副区长陶夏芳副区长成员:(按姓氏笔画序)马超黎食药监青浦分局王小敏区人口计生委朱建忠区委宣传部庄惠元区教育局李欢区法制办李维克区编办吴瑞弟区发展改革委张映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朱俊华区总工会陆文一区研究室陈祝平区国资委胡海民区政府办公室顾啸流区科委徐春余区卫生局高德安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盛自力区民政局蔡双琪区新闻办缪京区财政局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为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由吴瑞弟、徐春余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林峰、区卫生局陈晓鸣、饶斐文、金贵元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其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牵头研究提出深化本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措施的建议,草拟阶段性改革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等,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密切关注国务院、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进程,及时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协调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推进落实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领导小组例会的议程、议题等建议;负责会议材料、会议纪要等会务工作;督查并推进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具体改革事项;组织开展区内医药卫生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调研;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成立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成立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协调,决定成立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指导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朱坤民
副组长:沙铁勇黄萌龚吟怡金庆灿唐根耀陈荣
成员:金建新沈辛农钟鸣施荣耀施月琴陆文华陈秀昌陈发荣魏秀生郑义龙汪俊国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办公室:
主任:钟鸣副主任:王志芳罗安生
成员:夏冰方明康邵枫周勇
2、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组:
组长:陆文华副组长:施荣耀
成员:许宏王开成顾蔼慈费翔
3、行政区划组:组长:魏秀生
4、财产清核和财政体制组:
组长:陈秀昌副组长:陈发荣
成员:李惠成韩江顾建维
5、档案组:组长:郑义龙
成员:徐丽萍沈楚琴袁玉武
6、纪检监察组:组长:沈辛农
成员:李家芳孙国强孙吴民
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组
第一组:吴兴组
组长:龚吟怡
副组长:唐根耀施荣耀
成员:孙国强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副局级纪检员
费翔市人事局编制处副处长
李惠成市财政局法规处处长
沈楚琴市档案局综合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第二组:南浔组
组长;黄萌
副组长:陈荣陆文华
成员:孙吴民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许宏市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
韩江市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袁玉武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科员、馆员
第三组:菱湖组
组长:沙铁勇
副组长:金庆灿蔡小凡
成员:李家芳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局级
王开成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室主任
顾蔼慈市人事局编制处副处长
顾建维市财政稽查局局长
徐丽萍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处长。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国资委拟定的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国资委拟定的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国资委拟定的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宝坻政发〔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国资委拟定的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坻政发〔2017〕35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国资委拟定的《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2017年7月5日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区国资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国企混改“一二三”总要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我区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天津市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方案为引领,以政策为助力,以党建为保障,三年内全面完成混改任务;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培育一批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区属国有企业,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北国江南、京畿重镇、人文宝地”、加快建设京津冀现代化中等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0年,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成果,企业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优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企业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债务风险有效化解。

区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24•【字号】三府办〔2015〕47号•【施行日期】2015.02.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府办〔2015〕4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遗留问题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有关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的成员构成组长:吴岩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岳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成员:XXX 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熙德市国资委主任陈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瑜市财政局局长张利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颜业鹏市监察局局长程春满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吴海峰市审计局局长黄海雄市规划局局长王铁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关平市法制办主任章华忠市海洋渔业局局长李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冰市公安局副局长符儒敬市总工会副主席赖良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孙定鸿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陶凤清市信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日常协调沟通和综合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任熙德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部署和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对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进行审批;指导组建旅游、公交、水业、文产集团;推进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上市,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拓展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平台,推进竞争性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指导、推进企业重大改革事项的实施。

工作总结:区政协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工作总结:区政协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区政协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工作台账>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政协××年负责的改革事项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要求的出台的成果是《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现将区政协当前深化改革事项小结如下:
一、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协机关成立了以区政协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区政协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改革办公室在政协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区政协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年度部署制定改革方案,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市政协机关深化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切实抓好区政协深化改革相关工作,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做到专题研究,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积极推进工作,抓实改革事项。

××年区政协涉及一项深化改善事项,就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区政协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改革事项,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痕迹管理工作。

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17
•【字号】青府办发〔2022〕22号
•【施行日期】2022.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青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小菁区长
常务副组长:张彦副区长
副组长:潘慧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卫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连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周思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朱要武区经委主任
张隽区商务委主任
程卫国区教育局局长
凌雪庆区科委二级调研员
张国兴区财政局局长
俞藕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饶斐文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朱建忠区医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饶斐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姚远、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金贵元、区医保局副局长钟青、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顾青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相关附件:
青府办发〔2022〕22号_关于调整青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吉政办函[2012]81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吉政办函〔2012〕8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王祖继副省长副组长:柳青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利华省国资委主任袁玉清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员:郭树峰省信访局副局长赵全洲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高志国省工业信息化厅副厅长XXX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振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李兆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澎渤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王相民省环保厅副厅长范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彦夫省审计厅副厅长林玉成省国资委副主任沈德生省地税局副局长关景富省工商局副局长刘贵锋省安监局副局长唐立新省金融办总经济师李明省能源局副局长于颖哲省国税局总审计师惠宇雷吉林煤监局副局长赵俊廷吉林银监局副局长王子军吉林证监局副局长张洪伟省总工会副主席侯建民长春市副市长崔振吉吉林市副市长XXX杰辽源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乃军通化市副市长裘会文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君延边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国资委主任刘利华兼任。

二、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职能移交等问题。

三、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一)政策协调组。

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柳青任组长,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负责研究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进深化改革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职能移交等重大事项,提出解决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就改革过程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社会职能移交等问题,提出具体操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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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委关于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
通知
中共XX市XX区委关于
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负责本区改革的总体方案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本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改革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区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整体性、长远性、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本区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XXX
常务副组长:夏林茂
副组长:赵玉民岳德顺吴克瑞文献
成员:庞微李文起王文光田利跃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委改革办”),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设在区委、区政府研究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若干科。

区委副书记吴克瑞同志兼任区委改革办主任。

区委改革办负责处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本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
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组织、日常联络、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小组,由主管区领导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建,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领域的重要改革问题,协调推动有关专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

各专项小组及区有关部门承担本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区委改革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

各专项小组设联络员,负责与区委改革办日常联络。

中共XX市XX区委
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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