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职称评定6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赋分标准
附件6白水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赋分标准一、学历方面:(12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计12分,具有本科学历计11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计9分,具有中师学历计7分。
后取学历均减1分。
二、资历方面:(15分)截止职评时教龄满25年以上计15分,20—24年计13分,15—19年计11分,10—14年计9分,10年以下计7分。
三、年度考核:(15分)在任职期内,年度任职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3分,考核称职等次每次计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四、思想素质及政治表现(8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为人师表(1分)、爱岗敬业(1分)、廉洁从教(1分)、热爱学生(1分)、严谨治学(1分)、终身学习(1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2分)等方面情况。
五、业务能力(15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能胜任大循环(2分);能担任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1分);能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2分);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学生社团活动(2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1分);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参与课题研究或校本研修(1分);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及效果(1分);示范观摩课或经验交流(2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情况(1分);教师、学生对业务能力评议情况(2分)。
六、工作实绩(35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常规教学(5分)、公开教学(2分)、教学成绩(15分)、各类先进或奖励(12分)。
七、换算要求各单位、学校对以上第四、五、六项进行细化赋分,然后必须折算成标准分执行。
分项得分第一名为该项满分,然后按照同比例对参评教师进行折合计算得分。
八、奖惩情况1.对任现职期内参加支教工作的教师,学校在职称评审百分制评分的基础上进行奖励加分。
2016-2017学年度以前(含)支教教师加6分;2017-2018学年度、2018-2019学年度支教教师加10分;2019-2020学年度、2020-2021学年度支教教师加15分。
城关二中按照《白水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城关二中教师2020至2021学年度交流轮岗工作安排的通知》(白教发〔2020〕238号)文件执行。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2020年)
历15分 作经历记1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5分封顶;④乡镇教师乡镇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记0.5分,本项最高8 校 证
分。
明
水平能 力测试
2分
合格记2分。(乡镇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基础上形成水平能力测试 推荐意见,合格计2分。)
证书 、证
明
工作量 近五年,超学校平均工作量记5分;与学校平均工作量持平记4分;低于校平均工作量记3分。本学年度请病 5分 、事假二周至一个月记2分;超过一个月及以上记0分。
证书 、过 程资
料
业绩 75分
三课8 分
1.优质课及“课内比教学”评比课获奖。①省级及以上者记8-6分;②地市级者记6-4分;③县区级者记4-3 分;④校级记2-1分。2.“一师一优课”、说课、示范课、观摩课、课题研究等。在上述相应级别基础上减2 分记分。同类评比课按最高项记分。本项最高分记8分。
证书
证明
复核
签名
育人业 绩12分
任现职以来,①管理工作或者班主任工作表彰(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优秀导师)8分:其中省、市级记8 分,县级记6分,镇级记4分,校级记3分;②“课外访万家”活动2分:效果好记2分,一般记1分,未参加记 0分;③指导青年教师2分:效果好2分,一般1分,未担任指导教师记0分。
相关 证书 和证
师生 评议
学历学 硕士研究生(或双学位)学历记5分;本科学历记4分;专科学历(教初中、小学、幼儿园)记3分;中师学 毕业
位5分 历(教小学、幼儿园)记2分。注:按申报学历计分。
证
教育思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践行生本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思想认识和工作实绩按等次记分:A等记4分、B等 学校
专业 想4分 记2分、C等记1分。
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
排上镇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聘任工作必须严格按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聘任。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基本聘任条件的教师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情况,决定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量化加分。
每人加分累计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指标的多少进行聘任。
其量化项目如下:1、教龄加分。
每周年加1分。
2、年龄加分。
每岁(实岁)加0.5分。
3、评优选模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获国、省、市、区党政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各项先进分别加12、9、6、3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4、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分,被评为区级骨干教师或区级学科带头人可加4分(不重复加分)。
5、承担示范课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承担省、市、区示范课并获得肯定者分别加10、5、2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6、学生获奖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辅导的学生参加国、省、市、区学科竞赛获奖者分别加4、3、2、1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7、教育教学论文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所写教育教学论文获国、省、市、区奖并发表,分别加6、4、2、1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8、班主任工作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所带教学班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并无其他严重失误,班主任每学年加1分。
9、管理人员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中心校、初级中学校长、书记每学年加2分;中心校、初级中学副校长(副书记)、完小校长每学年加 1.5分;其它各中小学行政人员每学年加1 分。
10、评职年限加分。
从其高、中级职称已评时间算起,到参加竞聘截止时间为止,每周年加1分。
11、其他情况:当年有重大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扣5分;当年统考为倒数一、二名,分别扣3、2分。
12、解释权归中心校。
排上镇中心校2006年11月8日2006年度排上镇高、中级职务聘任对象量化评分统计表。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3.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集体(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共限报2项)
4.省、市、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6、4、2分,获以上级别的教育(管理)类(含校长、班主任及教育各职能部门,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6分,单项表彰至多计4分。(共限报3项)
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分别加5、3、2分。(限报1项)
3.获市“333工程”(“领雁计划”)教师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4、3、2分。(限报1项)
(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
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
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校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3、2、1、0.5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 (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
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
20
合计
130
备注:1.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新333工程”港城名师对应“333工程”第一层次加分。2.最终分值确定,以评审会为准。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申报人: 申报学科: 材料编号:
项目
量化细则
分值
得分
民主测评
群众测评
同意率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80%得2分,75%得1分,
5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两阶段进行,一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审核业绩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必备条件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二、审业绩成果业绩成果,积分累加,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一)学历(上限5分)(二)教龄(10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3.或其他项目加分(2分):按规定提交的学术讲座,教学设计等。
(六)课题研究(6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6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仅负责人得1分。
另有说明的除外。
2.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A类)的单独立项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分(应有主课题和相关子课题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
3.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前15人有效,其后不给分。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基本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记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记1分。
3、工龄:每年记1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兼职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本项取最高记分,不重复)二、荣誉分6、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坛新秀、教改之星、师德标兵、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按下列标准计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级4分,县级部门2分。
其中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按地厅级,或按发证单位的行政级别计分;蚁刘若英基金会按县级部门计算。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加记2分。
8、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或报道,每条(或篇)按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三、学识水平分9、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说明:国家级刊物指国家有关出版社、全国性学术组织(不含以盈利为目的学术团体)出版的刊物;省级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出版机构出版的刊物(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发行的教育期刊须有邮发代号和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即CN和ISSN)。
文章字数应达2000字以上。
10、任现职以来专业学会获奖论文(限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专业对口的学会组织的活动)的第一作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6、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6、0.3分;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得分。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是对职称申报者综合能力和业绩的一次全面评定,其考核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量化考核标准是评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能够客观、准确地评价申报者的工作业绩,为评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将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和岗位能力四个方面,介绍中级职称评审的量化考核标准。
一、教育教学。
在教育教学方面,中级职称评审将从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授课课时、指导学生科研、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等工作量的量化统计;教学质量主要包括教学评估、教学奖励、教学成果等方面的量化评价;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材、教学论文、教学成果奖等方面的量化统计。
申报者需要提供详实的数据和材料,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客观评价。
二、科研工作。
在科研工作方面,中级职称评审将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论文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科研项目主要包括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经费规模等方面的量化统计;科研成果主要包括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情况等方面的量化评价;科研论文主要包括发表论文数量、影响因子、被引用情况等方面的量化统计。
申报者需要提供详实的科研数据和成果,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客观评价。
三、社会服务。
在社会服务方面,中级职称评审将从社会兼职、社会评价、社会荣誉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社会兼职主要包括担任学术团体职务、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等方面的量化统计;社会评价主要包括社会评价、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量化评价;社会荣誉主要包括社会荣誉称号、社会荣誉奖项等方面的量化统计。
申报者需要提供详实的社会服务数据和荣誉,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客观评价。
四、岗位能力。
在岗位能力方面,中级职称评审将从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管理能力主要包括管理项目、管理团队、管理经费等方面的量化统计;创新能力主要包括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量化评价;团队协作能力主要包括团队合作项目、团队合作论文等方面的量化统计。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综述教师职称评审是职业生涯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它对教师素质的提升、职业发展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科学化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制定一套量化积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篇文章将详细阐述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量化积分办法,包括各项评审指标的权重、具体加分标准等。
一、教学责任(总分权重:40%)1. 课堂教学(权重:10%)课堂教学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根据教学评估结果,给予以下加分:- 优秀:每年加2分;- 良好:每年加1分;- 合格:不加分;- 不合格:每年扣0.5分。
2. 教研成果(权重:10%)教研成果是教师教学研究和创新的产物。
根据教师的教研成果,给予以下加分:- 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每项加1分;- 教材编写:每本加2分;-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加1分。
3. 学科竞赛(权重:5%)学科竞赛是衡量学科建设和教师指导能力的直接反映。
根据学科竞赛成绩,给予以下加分:- 校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2分;- 区县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3分;- 市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4分;- 省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5分;- 国家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6分。
4. 评估与考核(权重:5%)评估与考核是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总结和认可,包括学生评价、学科考试成绩等。
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给予以下加分:- 优秀评估:加2分;- 良好评估:加1分;- 合格评估:不加分;- 不合格评估:扣1分。
二、教育科研(总分权重:30%)1. 科研项目(权重:10%)教师科研项目是提升教师学术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根据教师科研项目的规模和质量,给予以下加分:- 省级及以上项目(主持):每项加3分;- 地市级项目(主持):每项加2分;- 学校级项目(主持):每项加1分;- 参与省级及以上项目:每项加1分;- 参与地市级项目:每项加0.5分。
2. 科研论文(权重:10%)教师科研论文是教师学术贡献和影响力的体现。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参考标准 2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参考标准(试行)一、资历评价(10分)(一)学历研究生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
(二)任职年限任现职到可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起,每超过一年加0.3分(此项可超设计分值)。
(三)教龄截止当年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每满一年加0.3分(此项可超设计分值)。
二、工作实绩(20分)(一)专任教师工作实绩(20分)1.出勤(5分):近五年出满勤为5分。
每请1天事假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除法定假),迟到、早退每次扣0.05分,旷勤每天扣1分。
2.工作量(10分):每学年度周平均授课时数比照以下标准,每少一节当年扣0.1分。
参考:职教教师每周10节,高中教师每周10节,初中教师每周10—12节,小学语文、数学教师每周12—14节,小学其它学科每周14—16节。
职教非重点专业教师具体课时量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幼儿园每班2名教师,共10个半日活动,具体课时量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教师进修学校按行政管理、业务管理、教育教学三部分确定具体工作量,具体课时量标准由本单位自行确定;特殊教育学校可参照小学教师的2/3计算,具体课时量标准由本单位自行确定;朝鲜族学校可根据本单位教师周平均课时量确定工作量标准,具体课时量标准由本单位自行确定。
从事学校业务管理的、大班额教学的、兼课及跨学年、跨学科任课的、参加课题研究确有实际工作量付出的,可酌情核减课时量。
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教师周平均课时量确定工作量标准。
3.年度考核(5分):此项考核应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建立以体现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和操作性较强的考核办法。
要充分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量、是否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否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成绩是否突出等多方面因素。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优秀每年1分,合格每年0.5分。
(二)副校级以上干部工作实绩(20分)1.出勤(5分):近五年出满勤为5分。
每请1天事假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除法定假),迟到、早退每次扣0.05分,旷勤每天扣1分。
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一、教学工作(40%权重)1.备课准备(10分):(1)教师是否精心组织备课?(2)备课是否与教学目标相契合?(3)是否使用了多种教学资源和教学方法?2.课堂教学(20分):(1)教学是否生动、有趣?(2)教学方法是否科学、有效?(3)教学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3.作业批改(10分):(1)作业批改是否及时?(2)评语是否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3)作业批改是否公正?二、科研工作(30%权重)1.科研项目(10分):(1)是否参与了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2)科研项目的水平和效益如何?2.科研论文(10分):(1)是否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因子如何?3.科研成果(10分):(1)是否获得过科研成果奖励?(2)科研成果的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如何?三、教学与管理工作(20%权重)1.教学(10分):(1)是否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创新?(2)教学的效果和影响如何?2.教学管理(10分):(1)是否担任教研组长、教学副院长等教学管理职务?(2)教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如何?四、师德师风(10%权重)1.教育教学态度和行为(5分):(1)是否认真负责,热爱教育事业?(2)是否将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放在首位?2.师德师风建设(5分):(1)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2)是否做到言行一致,严守教师职业道德?五、教育教学成果(10%权重)1.学科竞赛成果(5分):(1)是否在学科竞赛中获得过奖项?(2)学科竞赛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如何?2.评估结果(5分):(1)学生听课评价、课堂测验评估的结果如何?(2)教师受学生和上级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如何?六、教学荣誉(10%权重)1.优秀班主任(5分):(1)是否曾被评为优秀班主任?(2)班级的管理是否有积极的效果?2.优秀教师(5分):(1)是否曾获得过优秀教师称号?(2)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原因和依据如何?以上是一个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的示例,具体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小学在职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积分赋分标准
非教学
类成绩
在教育教学外的其他方面的个人成绩(参考)。
注
1.优秀课、科研课题、论文及其他奖项均为正规渠道获得,具体由考核专家组认定。2.教师年度专业
技术积分全县排名高者,优先遴选推荐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班主任、正高级教师职
称等业务荣誉,并做为向上推荐综合荣誉的参考。
标兵、模范教师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同一年度的只记一个最高级别奖励,
不同年度累计计算。
2.单项奖:每个单项奖县(市)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单项
奖是指①各部门表奖与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的奖项;②党委政府除第一条规定的其他奖
项;③各级教师学校表彰奖项。)同一单项只记一个最高级别奖励,不同单项累计计算。
1.工作量:根据承担教育教研、管理与服务工作量、教学课时量,组织开展社团活动和课
∖ll∕幺
外实践活动、承担学生服务(管理)工作量情况、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听评课情况等,按
最重10分、较重8分、一般6分、较轻4分赋分,由学校负责组织评价,全校最重比例不
教
VrV∖
(9/1
超过25%,较重比例不超过50%(学校按此比例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全校教师认可才可加
核、考核结果公示、全校教师认可才可加分,最高加至12分)。
近5年以来:
L课题:每个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同一课题只记最高级别),不同课题
教
累计计算。
研
子小
2.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教育论文4分,省级一篇3分,市级一篇1分,论文
能
力乂米
集类教育刊物(新闻出版总署可查)每篇赋1分(同一课题只记最高级别),不同课题累计
中小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计分标准 打分标准
附件1:中小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计分标准教师职称岗位聘用工作实行量化赋分,量化的内容包括绩效量化、成果荣誉、教育教学工作年限、任职资格年限、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
一、绩效量化(50分)以本人近三个学年六个学期(2009-2010学年二个学期、2010-2011学年二个学期、2011-2012学年二个学期)绩效量化成绩的平均分按满分50分折算。
(一)绩效量化考核成绩: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应包含:专业技术人员的师德素养、工作量、出勤、学校兼职工作、教育教学业绩等;教师的师德考核和工作量要占有一定的分值;要向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量大、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要兼顾各学科教师。
折算后满分为47分。
(二)教师的业绩成果:指除明确界定分值的成果荣誉之外的其它业绩成果。
具体指教师自现聘用职务以来参加的各种教育教学比赛竞赛活动成果,各级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指导辅导学生参加的各种比赛竞赛活动成果,培养在潍坊市及以上部门表彰或媒体报导的重大学生典型,本人参加的学术研讨会、教改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成果,发表的各类文章、交流材料等。
此类业绩成果由各学校的专家学术委员会确定标准后进行价值认定并赋分,最多不超过3分。
计分后纳入绩效量化。
二、成果荣誉(21分)潍坊市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和诸城市教学成果奖按潍坊市政府成果奖相应等次、位次折半计分。
诸城市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按诸城市教学成果奖相应等次、位次折半计分。
教育创新 (燎原) 奖按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的相应等次、位次一半计分。
同一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教育创新(燎原)奖又获得政府成果奖的可按政府成果奖计分,但不累计。
第三位及以后的参与者参照第三位的标准计分。
普通高中文科综合组、理科综合组和基本能力组获奖者排名不分先后,均按同一标准计分。
政府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重点问题行动研究奖、教育创新(燎原)奖可以累计,但累计后不超过3分。
(二)发明专利(2分)国家、省、市专利部门认定的与教学工作有关或服务于教育教学的专利。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资历
3分
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工作年限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资历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资历相关证明材料。
必备条件
(4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或免试的均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证或免试审批表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由学校根据教职工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等次教师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校委会
评议
5分
由学校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特别优秀(计4-5分),优秀(计2-4分),良好(计1-2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表彰考核
(12分)
综合表彰
奖励
5分
综合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他级(计1分)五个等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根据中共XX市委人才发展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 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快教师队伍建设,选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职称评审领导会议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量化评分标准(一)基本分(学历与资历)1.学历:研究生12,本科10分,大专8分,中师6分。
2.教龄:每年1分(开始缴纳社保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算起)3.职称:每年1分(任现职以来计算)4.职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每年5分,工会主席每年4,正职中层干部(含工会副主席)每年3分,副职中层干部(含干事)每年2分,科组长每年1.5分;班主任工作每年1.5分(开始缴纳社保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担任班主任算起);下乡帮扶责任人每年1.5分;工会委员每年0.5分;社团负责人折合班主任分每年0.75分(不足半年以半年算,超出半年不足1年以1年计算;任多重职务按实际职务累计)。
5.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1分;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0.5分(凭证书并按实际聘任时间起算)(二)获奖分(本项目累计以30分封顶)1.个人优秀奖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校级2分(校级优秀个人奖指市由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直小学和中心校组织评选的,其他各村级组织评选的不计分。
同一年度同一类奖励,只取最高分,不同年度的奖励分累计)。
2.调教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
国家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在我校组织的比赛)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3.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
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4.集体指导奖,由市教育局奖教奖学通报认定。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是指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教育单位等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通过考试、绩效考核、论文评审等标准来评审其是否符合中级职称的条件。
一、考试成绩标准:(一)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对岗位所属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岗位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对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绩效考核标准:(一)完成的项目数量和质量:考核个人参与完成的项目数量和质量,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个人成果:考核个人在科研、论文发表等方面的成果,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考核个人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论文评审标准:(一)论文数量和质量:考核个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论文影响力:考核个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学术界的影响力,根据引用数、被他人引用的情况等进行评估,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情况:考核个人参与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的情况,成绩占总成绩的20%。
综上所述,中级职称评审的量化考核标准包括考试成绩、绩效考核和论文评审三个方面。
其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绩效考核占总成绩的30%,论文评审占总成绩的30%。
这样的考核标准旨在全面评估个人的学科专业知识、岗位业务能力、项目能力、个人成果、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论文数量和质量、论文影响力以及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情况,以确定个人是否符合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通过这样的量化考核标准,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个人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水平,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安吉县中小学,中专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量化评分办法
安职改办(2006)5号安吉县中小学、中专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量化评分办法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开发区)中小学、成校、幼儿园及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经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共同协商研究,2006年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仍将采用量化加评审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量化评分的办法通知如下:2006年“量化评分”分基本情况、专业水平、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先进称号等五个方面12项内容,满分为100分;另列了鼓励分,20分为限,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基本情况(共23分)1、资历(8分)以前有小学任教经历现在中学(中专)的,其小学教龄折半计算。
2、学历(6分)毕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与任教学科相一致,另加2分,相近加1分;中等职业学校因专业课需要而改教的,视情加1-2分。
3、任职(5分)①管理类②业务类管理类、业务类任职必须以正式文件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两类中只选一类,每类中一人多职者,只取最高的一项职务计分,其余职务不计分。
对于任现职期内非现任管理类、业务类职务者,如任现职期内原担任市、县教研大组成员或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等情况,按其分值折半计分。
4、班主任工作(4分)胜任班主任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中学须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不少于1年;小学须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不少于2年;中专及职业中学专业课须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计4分;达不到规定年限,属组织原因,可出具证明,取得申报资格,并按实际担任班主任时间(其中累计已超而任现职以来未达规定年限的,则按累计的规定年限数即中学5年、小学6年、中职3年计)分别以每年0.7分、0.6分、1.2分计。
参加工作5年内因任团委书记或少先队总辅导员而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其团、队工作时间可视作班主任统计。
(注:班主任年限必须有学校出具的证明。
)二、教育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水平(共20分)当年度教师职务晋升“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各学科最高分(M分)者以20分计入,其余教师按其考试得分(N分)与同学科最高分的比值乘以20分(即:N/M·20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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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项
目
内容和评分说明
(A )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满分20分)得分A= (1) +(2 )(1)基本分:
硕士研究生毕业 18分
双本科毕业15分
本科毕业 13分(含高中
专业合格)
双专科毕业 11分
大专毕业 9分(含初中专
业合格)
高中(中专)毕业 7分(含小学专
业合格)
(2)加分:
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实际知识水
平确实很高,业务进修成绩突出(加1-5分)。
①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加2分;
②在职进修中,高一级加1分;
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加2分;
④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加4分;
⑤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加3分;
⑥参加无锡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加2分;
⑦参加宜兴市级骨干教师(班主任)或省级网上班主任培训加1分;
⑧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
以上④-⑦四项取最高分,不累计。
其余加分可累计,但不超过5分。
(B
)教育教学工作(满分60分)得分B =(1) +(2 )其中(2) =①+②+③+④基
本
分
(1
)
(满
分
40
分)
a.教育工作:教书育人,能做好班主任
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在学生德育和学
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10-15
分)。
①基本分10分。
②现任年级组副组长2分,组长3分,中层干部4分,副校长以上5分。
③符合
班主任工作任期内三年或任教以来五年的得5分,任期内担任副班主任工作三
年或任教以来担任副班主任工作五年的得3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得0分。
④任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教师以来,获校级先进,一次加1分。
以上②-④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分。
b.教学工作:能胜任教学工作,达到规
定周课时数,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较
好(20-25分)。
①基本分20分。
②现任备课组组长1分,教研组副组长2分,教研组长3分,教务正副主任4分。
③任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二级教师以来,上校级公开课、研究课一次加1分,
市级2分,无锡市级3分,省级4分(要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②③加分可累计,
但不超过5分。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加
分
(2
)
(满
分
20
分)
①个人或所带班级、处室,在学校教育
教学、管理工作中获得显著成绩,在年
度以上评比中受到表彰。
获得的荣誉称
号:省级(6-8分)、市级(4-5分)、
县级(2-3分)。
获全国级荣誉8分,省政府、教育厅8分,省教科院7分,省各处室6分。
无锡
市优秀教育工作者5分,宜兴市级3分,镇级(或直属学校校级)2分。
其它集
体和单项荣誉取同级最低分。
同类型同年度荣誉取最高分,不同类型或不同
年度的荣誉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8分。
②教师本人参加教育局、教研室、教科
院(所)、电教馆组织的教学业务比赛
(技能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
(5—7分)、市级(3—5分)、县级(1—3
分)、校级一等奖(1分)
按获奖等级给分。
非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电教馆组织的其它省级
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同类型的取最高等级加分,不
累计加分。
不同类型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③教师个人获得各种学科荣誉称号:教
学能手: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
教学新秀: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
分
取最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
+⑤+⑥+⑦④指导学生在各级学科比赛中获一、
二、三等奖确有证据的:全国(3—5
分)、省级(2—4分)、市级(1—3分)、
县级(1—2分)
由学校确认并按获奖等级给分。
要求指导学科与申报职称学科一致,否则不
予给分。
各杂志社组织的作文、阅读大赛不予加分。
同类型同年度指导学生
取得的获奖成绩取最高分,不同类型或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
过5分。
⑤群众测评:在群众中威信高,公认度
大(1-5分)。
同意推荐率达95%以上加5分,达94%-85%的加3分,达84%-80%的加1分。
⑥年度考核(1-5分):获得优秀一次1
分,嘉奖一次2分、三等功一次3分
同一年度获得优秀、嘉奖或三等功,只取最高分。
不同年度的考核结果可累
计加分,但不超过5分。
⑦农村任教经历:中心校1年1分,最高
加10分;村校1年2分,最高加15分;农
村学校教师服从调剂支教农村学校,1
年2分;城区学校教师支教,从第2年开
始加分,2006年后农村初中小学新录用
教师满3年任教经历调城区学校后又支
教农村学校,也给予加分,以上两者加
分标准与所在支教学校教师的加分标
准相同。
在村校和中心校轮岗任教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
原在农村学校
任教后调入城区学校任教的,以前农村任教经历一律不予加分。
服从组织安
排赴外地区支教的:省内一年5分,省外一年10分。
(C )教育科研(满分20分)得分C= (1) +(2 )
基
本
分
(1)
(
满
分
8
分)
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有一定的科研能
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①基本分3分。
②获得教科研先进称号: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校级2分。
此项取最
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
教
科
研
加
分
(2)
(满
分
12
分)
①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5分/
篇(含专著4分/万字或课题研究总结),
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分/篇、县级刊物发
表论文2分/篇;或省得奖(3—5分),
市得奖(1—3分),县一、二等奖(1—2
分)。
论文发表1500字以上才能得分。
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凡在各种增刊、
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资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
版物以及境外注册的刊物,均不作为评审职称的正式出版物。
省级获奖论文
指正规渠道进行的评比,如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教研室、
教科院(所)。
第二作者得一半分,第三作者不得分。
此项得分可累计,最高
不超过12分。
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对参加课研成
员:省级3—5分、市级2—4分、县级1—3
分,校级1-2分。
课题领题人得高分,成员得低分。
此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注:①以上表中各项得分不得超过规定的满分;②本量化评分标准解释权归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