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方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来了!人员这样安置(附详细方案)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相关事业单位:根据我国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决策部署,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和幸福感,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方案》予以通知,请各单位组织学习贯彻,切实落实方案。
一、目标1.与国内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重点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适当提高低收入人员的收入水平,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促进人才流动和人才引进。
3.实行绩效工资制,加强绩效考核,突出工作业绩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将收入与绩效挂钩,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4.加强事业单位收入的监管和公示,加强财务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措施1.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标准: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规模、经济实力和绩效情况,制定不同岗位的收入分配标准,确保收入分配公正合理。
2.实行市场化薪酬体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薪酬体系,根据市场行情和岗位需求,适度调整工资水平,提高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
3.推行绩效工资制:根据工作任务和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工资作为一定比例的总收入,逐步实行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挂钩。
4.加强财务透明度和公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审计机制,加大对收入分配的监管力度,做好财务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5.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如提供住房、津贴等激励措施,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鼓励他们为事业单位发展贡献力量。
三、保障1.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工资待遇的稳定和适当提高。
2.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不搞形象工程或以权谋私。
3.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倾斜基层、逐步推进的原则,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1、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在岗承担的工作职责大小和岗位差异。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活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津贴补贴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特殊岗位上的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
2、完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正常晋升制度。
根据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其工资标准,实行定期晋升制度。
工作人员在任职期满符合晋升上一级职务(岗位)条件时,及时予以晋升。
3、完善年度考核奖励制度。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适当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奖金标准根据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4、建立加班加点补偿制度。
对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的,按照规定给予加班加点工资补偿。
5、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艰苦边远程度的不同,适当给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6、完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制度。
对离退休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7、完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制度。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按照规定给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8、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制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制度,并根据单位经济承受能力和国家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第一篇: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一、核定工资总额1.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财政核定包干经费中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费的结余额、单位组织的其他收入及其结余额允许用于分配部分。
2.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经费来源,实行工资总量调控。
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控制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规定核定。
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有相对稳定其他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20%。
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浮动工资总额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5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30%o .3.工资总额核定程序。
事业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12月份职工档案工资花名册及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结合该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政策调资等因素,于12月底前核定该单位下年度政策规定的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总额。
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经省财政厅批复后,应及时报送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根据收入结余情况,按规定追加本单位工资总额。
二、制定分配方案1.事业单位制定内部分配方案要有利于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事业不断发展。
2.内部分配方案要科学合理。
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所聘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历、资历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来确定绩效工资。
要通过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工资与效益挂钩、兼职兼薪、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补充购买商业保险等多种适合单位特点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苏人通[2007]1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省有关部门: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6]3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6]322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这次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建制成人高等学校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举办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但由学校派遣到校办企业工作,现仍属学校事业编制、工资关系仍在校内的工作人员,列入这次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方案1. 引言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方案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和优化人才结构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项方案。
通过合理的人员分流安排,可以使事业单位人员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长,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可以实现人员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文将阐述事业单位人员分流的意义和目标,并提出一套可行的分流方案。
2. 分流方案的意义和目标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在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各个行业和领域都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和挑战。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成为必要的举措。
主要意义和目标包括:2.1 优化人才结构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可以实现人员的专业化安排,将人才合理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使每个人都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长和技能,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2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人员分流,可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将人才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这样可以确保各个部门和岗位都有足够的人力支持,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2.3 促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创新通过人员分流,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得以加强,促进了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创新,推动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 分流方案的具体措施3.1 制定合理的人员分流政策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工作需求和人才结构,制定合理的人员分流政策。
这包括分流的范围,分流的条件和标准,以及分流后的工作安排等。
3.2 人员分流的程序与管理人员分流需要有一套明确的程序和管理机制。
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分流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分流方案、审核分流申请和监督分流过程等工作。
同时还要加强对被分流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人员分流的激励机制为了激发人员参与分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事业单位可以建立一套激励机制。
例如,设立分流岗位的津贴、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等,以吸引更多的人员申请分流,并保证分流工作的顺利推进。
3.4 定期评估和调整人员分流方案的实施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整。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南京市人事局二○一○年一月目录1、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09〕53号) (1)2、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06〕99号) (6)3、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宁人字〔2007〕16号) (14)4、关于印发《南京市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07)2号) (25)5、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13号) (33)6、关于转发人事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9〕114号) (41)7、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24号) (51)8、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9〕131号) (59)9、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37号) (69)10、关于转发《关于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国家级教练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9〕190号) (77)11、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96号) (91)12、关于转发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1号、苏农人〔2009〕13号) (98)13、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9号) (109)14、关于转发人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9〕127号) (118)15、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92号) (139)16、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170号) (149)17、关于印发《关于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9号) (161)18、关于印发《关于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0号) (170)19、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 (180)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09〕53号)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中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过去的发展中,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机构设置不合理、权责不清、人事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效果。
为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2023年将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促进事业单位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
二、宗旨和目标宗旨:通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充分发挥各类事业单位的优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能。
目标:1. 调整事业单位类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管理体制;2. 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3. 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激发人才活力;4. 推动互联网+事业单位服务模式创新,提升服务效能;5. 提升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实现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效果的全面提升。
三、改革内容和重点1. 调整事业单位类别针对不同的事业单位,根据其性质、功能和运行特点,将其分为公共管理类、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文体娱乐类、社会福利类等不同类别,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定位和职责。
2. 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业务需要,进行机构设置的优化调整。
对重复、冗余、功能不明确的机构进行梳理和整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推动事业单位与社会资本合理结合,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
3. 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人事制度,推行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实行岗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度,激励事业单位人员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4. 推动互联网+事业单位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推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事业单位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式服务,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发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益和用户满意度。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其它各项配套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办法,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一律不得突破国家政策。
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正确认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06月15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改革的原则(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昭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2.26•【字号】昭政发[2003]17号•【施行日期】200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03〕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昭通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昭通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搞好昭通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云人〔2000〕42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121号)精神要求,现结合实际,提出昭通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管干部原则,遵循“积极稳妥、政事分开、分类指导、依次推进”的方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原则,精简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快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二、思路与目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来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状况,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的待遇;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和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不同岗位特点的人事制度,实行分类管理。
事业单位人员划转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划转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我国开始探索事业单位人员的划转方案,旨在实现人员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
二、划转分类根据实际情况和划转目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划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内部划转:即在同一事业单位内发生人员调动的情况。
内部划转可以根据事业单位的岗位需求和个人意愿进行安排,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职业发展。
内部划转通常不需要进行过于繁琐的手续和程序,但需要经过单位的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调配。
2. 跨单位划转:即从一个事业单位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的情况。
跨单位划转通常需要经过单位间的协商和协调,双方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适应能力,以确保人员的岗位匹配和工作效果。
跨单位划转通常需要进行调动双方的协议和合同签订,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3. 划转到企事业单位:即从事业单位划转到企事业单位的情况。
这种划转通常是为了满足人员个人的发展需求和职业转型。
划转到企事业单位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的招聘和面试程序,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划转程序事业单位人员的划转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初步评估:事业单位人员划转前,需要进行初步评估和鉴定,确定是否符合划转条件和要求。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表现、专业技能和亲属关系等方面。
2. 内部测试:若划转为内部划转,事业单位可以进行内部测试和考核,以确定适合划转的岗位和职位。
内部测试通常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评定等环节,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3. 协商和协调:若为跨单位划转或划转到企事业单位,划转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和协调,确定划转的岗位、薪资待遇、工作地点等具体情况。
协商和协调的结果需要通过书面协议和合同形式进行确认。
4. 相关手续:划转人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和手续,包括工资支付、社保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
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
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如何设计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安置方案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篇一如何设计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安置方案2008年11月,中央编办下发印发并内部传达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三大类别,其中第二类从事公益服务的“真正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中,第一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行政机构,而第三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转制成为企业。
在上述事业单位转企工作中,人员安置方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原因在于经营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非常复杂,其复杂性体现在:人员身份复杂:在经营性事业单位中,除了传统的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外,也有一部分经营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与部分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同时,还存在有劳务派遣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等多种用工情况,人员身份非常复杂;人事(劳动)关系复杂:由于各类人员的身份不同,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存在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也较为复杂,一般而言,传统的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人事管理关系,以与一般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相区别。
在普通企业中,员工要么在职,要么离职(少数情况下有请长假现象),在企业中退休的人员都已纳入社会化管理;而在经营性事业单位,除了在职、离退休状态之外,还存在一些如停薪留职、病休、内部退养及其他一些长期脱岗的复杂情况;单位性质复杂:由于各事业单位成立的原因不同,按其事业经费来源,有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情况;适用的人员管理法律法规不明:现在我国的劳动人事法规,对公务员有《公务员法》,对企业用工有《劳动法》等调整,惟独事业单位没有一套整体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工资福利、职工培训、考核奖励等缺乏较高层次的规范;现行工资制度体系复杂:自建国以来,事业(及机关)单位历经四次工资制度改革,现行的工资体系和企业通行的薪酬管理体系相比,对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又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分别适用不同的工资体系,并且各系统、各地事业单位转制情况差异较大,除了国家规定的职等工资、岗位工资等项目外,很多事业单位还有项目(课题)工资、兼职工资、科技成果转化提成、科技成果股分红等多种工资模式,有些较早进行转企的单位也实行企业化的薪酬制度,如年薪制等,复杂的工资体系加上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致,各行业盈利水平不一致,更加大了人员安置工作中确定各类人员转企后薪酬标准的复杂性;养老和社会保障情况复杂:现有众多事业单位仍然实行着“退休制度”,由单位负责养老,职工退休待遇与在职时几乎没有区别,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与企业职工相差甚大。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方案
(3)鼓励事业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
2.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制定事业单位章程,明确理事会、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治理主体的权责。
(2)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提高理事会决策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
(3)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实现管理层的专业化、职业化。
(2)推进事业单位整合,减少事业单位数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加强事业单位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
2.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1)完善事业单位章程,明确理事会、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治理主体的权责。
(2)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提高理事会决策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方案
第1篇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事业单位改革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本方案结合现行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合法合规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二、目标原则
1.总体目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现事业单位布局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效率提高、服务能力提升。
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发展;
-坚持公开透明,
(1)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业务范围、服务需求等因素,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3)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取消行政级别,实现管理层的专业化、职业化。
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1)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岗位设置与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05•【字号】深办[2006]34号•【施行日期】2006.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2006年7月5日深办〔2006〕34号)为推动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保障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就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提出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分流安置政策,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到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雇员和其他非在编人员由单位原主管部门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法人登记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指经事业单位正式调入,且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二、人员分流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到的在编人员,可以按以下途径进行分流。
(一)退休按照国家退休政策,凡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二)因病或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有关因病、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条件规定的人员,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
(三)提前退休截至2006年12月31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聘用。
(四)辞职凡自愿辞去公职且自谋职业者,经批准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一次性经济补偿按其在本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事业人员安置实施方案
事业人员安置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各行各业对于优秀的事业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然而,事业人员的安置问题也逐渐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如何有效地安置事业人员,使其发挥最大的价值,成为了企业和组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事业人员安置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事业人员安置的意义事业人员安置是指将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员工重新安置到适合其能力和兴趣的岗位上,使其继续发挥其专业技能和经验,实现个人价值和组织价值的最大化。
事业人员安置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员工权益。
对于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员工,通过安置方案,可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发展权益。
2. 提高组织绩效。
合理安置事业人员,可以使其继续发挥其专业技能和经验,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绩效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3. 增强员工忠诚度。
通过合理的安置方案,可以增强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4. 促进社会和谐。
合理安置事业人员,可以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事业人员安置实施方案1. 制定安置政策。
企业或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置政策,明确安置的原则和标准,包括安置对象、安置条件、安置程序等内容。
2. 评估事业人员能力和兴趣。
在安置事业人员之前,应对其进行全面的能力和兴趣评估,了解其专业技能、经验和个人发展目标,以便为其找到合适的岗位。
3. 提供职业规划指导。
对于需要安置的事业人员,可以提供职业规划指导服务,帮助其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制定个人职业规划。
4. 提供再就业培训。
对于需要安置的事业人员,可以提供相关的再就业培训,帮助其提升就业竞争力,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5. 指导求职技巧。
对于需要安置的事业人员,可以提供求职技巧指导服务,帮助其提高求职成功率,顺利就业。
6. 提供就业信息。
对于需要安置的事业人员,可以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包括就业岗位、薪酬水平、职业发展前景等,帮助其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效能和运行效益,推动事业单位转型升级。
下面是一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供参考。
一、总体要求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全面发展。
2. 坚持市场导向、依法管理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事业单位运行效益和服务质量。
3. 加强事业单位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政治能力和组织领导力。
4. 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二、改革目标1. 完善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明确权责边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差异化管理机制。
2. 深化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
3. 推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4. 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政治能力和组织领导力。
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管理人才。
三、具体措施1. 完善产权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将其分为公益类、企业类和行政类事业单位,明确各类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权限和责任。
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加强政府监管;对于企业类事业单位,鼓励其市场化经营;对于行政类事业单位,减少其行政权力,推行市场化运作。
2.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
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让公平激励和竞争机制发挥作用。
推行差别化薪酬制度,根据工作绩效和岗位能力确定薪酬水平,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3. 推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简化事业单位的管理程序,优化决策机制,推行责任制管理。
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来调整事业单位管理措施和经费拨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全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全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20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察、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以、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
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范围。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
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中国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近年来,中国广播电视媒体事业(以下简称“广电事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
在这个背景下,为了更好地解决广电系统职工的安置问题,中国国务院发起了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
1. 方案背景新形势下,媒体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
广电事业也不例外,如何在这场激烈的竞争中保障职工的权益,是一项十分关键的工作。
为此,国务院于2014年开始研究并启动了广电事业编制安置方案。
2. 目标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旨在将原有的固定编制的工作方式转换成根据企业及其管理工作需要安排编制管理,激励人才,保障职工的待遇和福利等。
此外,方案还旨在促进广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3. 方案内容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共分五个阶段,其中阶段一主要提出调整编制结构,以便最大程度地保证编制数量和职工数量之间的平衡。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每个人员所在的职位和等级。
阶段二的目标是建立更为灵活的工作机制,鼓励人才创新和发展。
同时,方案还提出了优先发展具有创新和发展动能的企业、明确人员聘任方式、跨机构调动等具体措施。
阶段三的目标是推进广电事业持续发展,促进结构调整优化,以提升全行业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在此阶段中,方案提出了组织人员遴选工作、编内调整和岗位分析等具体工作。
阶段四主要针对退休职工,方案明确了接受退休职工的范围和方式,并在转岗过程中加强对职工的关怀和照顾,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一个阶段即为阶段五,方案在其内部提出了各项保障措施,以保证广电事业编内人员的福利和待遇。
4. 结论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媒体领域的快速发展而出台的一项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它涵盖了广电事业职工的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安置和关怀。
通过实施此方案,可以推进广电事业的不断发展,促进广电事业与各种力量的交流、融合。
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
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广电事业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广电事业的编制安置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显得非常重要。
2. 背景广电事业编制安置是指对于广电系统内部人员的编制安排和岗位调整。
根据我国广电事业的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一套灵活可行的编制安置方案,以适应广电事业的发展,并保障员工的权益。
3. 目标本编安置方案的目标是:•合理调整广电事业内部编制,提高组织效率;•保障广电系统内部员工的安置权益,减少人员流失;•促进广电事业的持续发展,提高服务质量。
4. 方案内容4.1 编制调整根据广电事业的发展需求和组织机构调整情况,对广电系统内部的编制进行调整。
具体做法如下:1.详细调查和了解各广电系统部门的业务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2.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求,科学合理地调整各部门的编制比例;3.制定编制调整方案,包括新设岗位、调整编制数等具体措施。
4.2 岗位调整为了适应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对现有岗位进行调整,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具体做法如下:1.对广电系统内部各岗位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工作内容和能力要求;2.根据评估结果,对现有岗位进行调整,包括精简冗余岗位和新设岗位等;3.制定岗位调整方案,包括调整措施、岗位职责等具体规定。
4.3 人员安置在编制调整和岗位调整的基础上,对广电系统内部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安置。
具体做法如下:1.根据岗位调整方案,明确各岗位的需求和要求;2.根据人员岗位匹配情况,进行人员安置;3.对于因调整而取消岗位的员工,进行妥善安置,包括转岗、培训等。
5. 实施计划为了确保编安置方案的顺利实施,制定了以下实施计划:1.制定详细的实施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的起止时间;2.成立专门的实施小组,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3.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理解度;4.监控和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
6. 总结广电事业编安置方案是解决广电系统内部编制安置问题的关键。
事业单位改制步骤及其操作方法
事业单位改制步骤及其操作方法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
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
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
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
第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
第三、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对于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对于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侵害其他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也应依法追究责任。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同国有企业改制一样,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改制、转制方案的制订实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事先将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这既是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在制度上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第一、应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让职工群众真正理解改制的内涵,使他们主动参予到改制过程中来,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案】国企改制员工解决方案
【关键字】方案国企改制员工解决方案篇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众所周知,职工安置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职工安置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
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置办法由于我国休息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工休息关系极为复杂。
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休息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休息合同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
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企业与职工的休息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置措施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置企业的每一位职工。
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1. 与企业保持正常休息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休息合同关系或解除休息合同关系。
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休息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1)与职工解除休息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休息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休息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休息者本人:(一)休息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休息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休息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休息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休息合同达成协议的。
”* 《休息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休息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休息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休息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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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方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来了!人员这样安置(附详细
方案)
又一地方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来了!
6月1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动员省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和有关单位,确保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按时完成。
6月1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现场。
会议印发了《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和《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
文件中有许多热点值得关注——
文件中关于跨部门整合组建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部分尤为引人关注。
其中,包括组建新的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
整合辽宁报业传媒集团等17家单位,组建辽宁报刊传媒集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实行企业化管理。
整合辽宁广播电视台等7家单位,组建辽宁广播电视集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实行企业化管
理。
......
方案提出,组建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农林科学院、信息中心、检验监测认证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案提出,保留辽宁社会科学院、省委党史研究室。
方案中,关于整合保留辽宁省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部份共39个单位。
其中,保留的是辽宁省公证处、省疾控中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3家单位,另外的36家为新组建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份方案中明确了改革时间表:2018年6月10日前,各部门和各筹备组制定组建实施方案,报辽宁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7月底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向社会公示新组建事业单位名单,事业单位按照新赋予的职能开展工作。
省直659家事业单位整合为65家
6月11日,辽宁省编制办副主任陈相元介绍,辽宁省直机构公益性659家事业单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将相关单位职能相近的该合并合并,整合为65家大型事业单位。
目前,辽宁有事业单位35000余家、事业编制超过110万名。
其中,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有990家,去掉医疗、高校、地税系统,为659家。
长期以来,这些事业单位存在着小、散、弱的特点,特别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化,政事职
责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生机活力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辽宁体制机制不活的重要因素之一。
有的名存实亡,有的规模过小,有的重复设置,有的人浮于事,有的与民争利,破坏营商环境。
去年以来,辽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应转尽转,对公益性事业单位严格管控。
辽宁此次事业单位改革重点解决“有的人没事干、有的事没人干”的矛盾,释放现有资源的活力。
省工信委、省农委、省科技厅等原有30多家事业单位,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却力量分散,难以形成拳头。
此次,围绕省委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等五大基地建设目标,整合设置五大服务中心,为五大基地提供服务保障支撑。
这五大中心分别是: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工程中心、新兴原材料建设工程中心、农委农垦等15家单位组建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跨部门组建整合职能相近部门。
这种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分散在多个部门,职责任务内容相似,服务对象差不多,重复设置较多,组建大型综合性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集中资源,统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比如20个检验检测单位整合为一个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委党校和
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组建新的省委党校;辽宁日报和党刊集团组建辽宁报刊传媒集团;农业、林业、渔业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农林科学院。
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此次新成立的省信息中心,整合了30多家不同省直部门的信息中心。
辽宁省直各部门以前几乎家家有信息中心,一共30多家,每家单位都有一班人员、一套系统、一条线路,都重复建设,却又不具备系统开发的技术力量,还要大量外包服务。
今后政务信息资源,统一由省信息中心一家建设和维护,大幅压缩机构编制规模、节约资金,提高提供信息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属于此种情况。
辽宁要求经营性事业单位应转尽转。
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通过依法赋予转制单位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实现事企分开,把本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活动交给市场。
前不久,省辽勤、担保、旅游、体育、健康产业等5家企业集团挂牌成立。
近两年,全省各市也组建了32家企业集团,资产总额超过2400亿元,涉及事业单位110余家。
2016年以来,全省通过组建企业集团、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和收空编等一系列措施,共撤销事业单位1171家、收回事业编制15万名。
2016年,省政府组建交投、水资源、环保、城乡建设、工程咨询、地矿和粮食等7家企业
集团,将原来分散在14个部门的企事业单位近3000亿元资产整合起来,不仅撤销事业单位100多家,收回事业编制1.6万余名,而且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明显提升。
2017年,7家企业集团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38亿元,同比增长22.6%;实现利润超8亿元,同比增长149.8%。
通过改革,既提高了国有资产收益,又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和财政供养负担,还使职工收入有大幅增长。